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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题

编辑:制度大全2023-10-23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5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A、构成B、涉嫌C、属于D、形成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少于两人。

A、不得B、可以C、应当D、一般不得

3、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A、可以B、应当C、一般可以D、一般应当

4、办案人员()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材料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A、可以B、应当C、一般可以D、一般应当

5、对依法解除强制措施,需退还当事人财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在()内领取。

A、六个月B、三个月C、一个月D、15天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送达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送达。

A、五B、十C、七D、十五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时,书写文书用()。

A、毛笔B、钢笔C、毛笔、钢笔D、毛笔、钢笔或者打印

8、核审机构经过对案件进行核审,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

A、办案机构补正B、办案机构修改

C、办案机构纠正D、建议不予行政处罚

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以办案机关的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

A、办案人员B、办案机构C、核审人员D、核审机构

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A、应当B、可以C、无须D、可不

11、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应指定两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A、办案机关B、办案机关负责人C、办案机构D、办案机构负责人

12、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日内采取措施,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A、5B、7C、10D、15

13、下列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案人员询问当事人和证明人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询问应当个别进行;

B.询问前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C.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办案人员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D.被询问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14、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A、广告发布者B、广告主C、广告经营者

15、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三十B、五十C、六十D、九十

二、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样取证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办案人员应当(),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A、制作抽样记录B、当场检测C、对样品加贴封条D、开具物品清单

2、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A、当场清点B、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C、开具清单D、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

A、动用B、调换C、损毁D、销毁

4、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

A、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B、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C、将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数返还当事人

D、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以办案机关的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

A、事实B、理由C、依据D、处罚内容

6、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措施

A、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B、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千分之三加处罚款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通过下列()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A、依据监督检查职权B、投诉、申诉或举报

C、其他机关移送D、上级机关交办

8、对于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收集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并注明()。

A、制作方法B、制作时间C、制作人D、制作地点

9、采取书面形式告知的,其送达方式主要有()。

篇2:防静电管理规定

防静电管理规定

一、目的

预防、消除生产现场的静电危害,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贯彻落实静电防护规范。

三、职责

防静电设备管理及维护―――――――――――――――――生产部防静电管理的实施与管理――――――――――――――――生产部防静电点检测监督―――――――――――――――――――质检部防静电上岗培训――――――――――――――――――――专案组防静电区域点检――――――――――――――――――――专案组

四、防静电区域

以下场所要专门设立防静电作业区域,防静电区域必须悬挂或贴示防静电警示标识:元器件检验室

仓库物料及半成品存储区域焊装车间包装车间

终检测试及检验车间

五、防静电设备

上述防静电区域至少应配备以下防静电设施和器材

防静电接地系统防静电工作台及物料台

防静电手环及点检设备防静电周转箱、周转车

六、防静电操作规程

1、接触电子元件及组件前先带好防静电手环,保证防静电手环与身体接触良好,并接入防静电地线系统,在戴防静电手环的皮肤上不得涂护肤油、防冻油等油性物质,以免影响导通。

2、所有接触电子元件及组件的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可靠连接防静电地线。

3、所有电子元件及组件在其存储、转运过程中均必须采取合适的静电防护措施,使用防静电周转箱、周转车必须可靠接地。拒绝接收不符合防静电包装要求的电子元件及组件。

4、手持电子元件及组件时应避免接触其导电部分,操作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电子元件及组件的接触次数。

5、已焊有元器件的PCB板原则上不得裸露叠放,确需暂时叠放时必须用防静电材料隔离开。

6、已焊有元器件的PCB板摆放时,严禁将有元件面发生摩擦,造成元件松动,导致产品功能不良。

8、防静电产品的识别,日后凡需要焊接LED、电子元件的产品均属于管控范围。

七、防静电安全管理

1、接触电子元件及组件的作业人员必须通过防静电知识上岗培训,未经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允许从事需接触电子元件及其组件的岗位工作。

2、防静电环测试

2.1所有作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必须使用测试仪对所配发的防静电手环进行测试,并作好测试记录。具体测试方法见《防静电手环测试操作指导书》,测试记录表采用附表一《防静电手环及区域点检表》。

2.2各部门带班在上班后10分钟内对测试记录表进行检查,品管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未进行点检的部门,参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2.3各车间应划定专门区域装置防静电腕带测试仪和贴挂测试记录表,供本部门员工及外来人员使用。非长驻外来人员测试后可不用填写记录表,长驻外来人员须作测试记录。非长驻外来人员是指因指导、协作生产等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区域,持续时间不超过半个工作日的非本部门人员。

2.4防静电手环测试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防静电区域,更不得接触电子元件(静电敏感器件)及组件,必须立即到本部门更换或借用合格的防静电手环。

3、防静电测试区域静电测试

由指定人员每天上班后30分钟内,对各车间防静电作业区域的进行静电点检,确保静电在控制范围内。具体点检方法参照《防静电测试仪作业指导书》,测试记录表格采用附表一《防静电手环及区域点检表》。

4、其他

4.1外来参观人员原则上只能沿通道行走,未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之前不得进入防静电区域地标线内,严禁靠近作业人员和接触含有电子元件机器组件的产品。

4.2作业人员对使用的防静电容器、防静电周转箱应定期清洁,每月应对防静电桌垫、工具和容器等用中性清洗剂进行清洗。

4.3防静电地线系统的每月5日前由电工进行防静电地线的点检及日常维护。

附件:《防静电手环及区域点检表》各区域标识防静电项目推进计划

拟定:审核:核准:

防静电手环及区域点检表

部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

1、未通过者应立即更换腕带并补测,直至合格为止。现场品管对各车间测试情况进行确认。

2、防静电区域测试在每天上班后30分钟内完成,并在表上填写测试值及测试人,由现场带班及品管进行监督。

篇3:厂房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厂房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1、2#厂房工作区域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方式,员工出勤时应在考勤机上人脸识别考勤。

2、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勤系统里本部门人员维护、班次管理、人员排班等工作。

3、人脸识别考勤时间:员工正常出勤时上班前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到有效,下班后无加班任务的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退有效。未经部门同意也无加班任务的禁止在工作区域逗留。

4、员工中午休息时间不需要人脸识别考勤,但要求在规定时间吃饭和出勤,部门(班组)考勤员做好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对于出现迟到和早退的将给予处罚。

5、班车晚到的,需在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填写《离岗登记表》,注明班车到达厂区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当天未填写的按迟到处理。

6、上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当天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下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离开2#厂房员工出口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人脸识别考勤无效的,进入2#厂房后需先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所在部门(班组)考勤员需记录其当天出勤情况,班组考勤员需及时将考勤反馈至部门考勤员。当天未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连续两次人脸识别无效的,请联系人力部重新注册人脸信息。

8、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月度内前两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现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础上累加4分计算。

9、员工当月因私外出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时告知主管负责人(班组员工除告知领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师或分管部长)的不记为迟到,到公司后需立即填写《离岗登记表》,因私晚到超过2小时的需填写请假单,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1、员工除需人脸识别考勤外,部门和班组考勤员也需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

20**年05月05日

篇4: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暂行规定

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勤务制度,提高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考核规定,结合本队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勤务考核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单项量化考核与总体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全体民警。

第二章考核项目

第四条

考核项目分为出勤情况、业务成绩、警容风纪三类,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

出勤情况分为全勤、缺勤两种。

(一)全勤:无任何缺勤记录。

(二)缺勤:缺勤考核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迟到:超过上班签到时间未到岗位的为迟到;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的为早退;

3、脱岗:工作时间离开岗位或管段的为脱岗;

4、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5、事假和病假:按考勤记录计算。

第六条

业务成绩。按中队领导、外勤民警、内勤民警三类分别考核。

(一)中队领导考核项目

1、与所带班民警工作成绩挂钩,实行连带责任;

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二)外勤民警考核项目

1、管辖路段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2、管事率。以中队记录所执行的纠处违章数为准(包括暂扣各种违章车辆、证件、当场处罚和记分法律文书等)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日平均管事率;

3、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三)内勤民警考核项目

1、完成正常业务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第七条

警容风纪。违反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纠处并通报的为准,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次月不累计。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

出勤情况以中队考勤记录本统计数据为准;

业务成绩实行工作日志,当日日志内容由民警个人填写、内勤核对、带班领导审批后存档,每月累计一次;

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书面通报为据,每月累计一次;

第九条

勤务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并在次月上旬之内完成,及时进行奖惩。

第十条

勤务考核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各项考核项目分值分别为:

(一)考勤分值15分;

(二)业务成绩70分;

(三)警容风纪15分。

第十一条

出勤分值计算方法:

(一)全勤15分;

(二)缺勤扣分值分别为(扣完为止):1、迟到:每迟到一刻钟扣0.5分;

2、早退:每早退一刻钟扣0.5分;

3、脱岗:每脱岗一刻钟扣0.5分;

4、旷工:一次扣15分,并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5、事假:当月累计超过应出勤员天数1/2的扣15分;

6、病假:当月累计超过应出勤天数1/2的扣15分。

第十二条

业务成绩分值计算方法:

(一)中队领导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1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2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3、所带班民警考核不及格人数达到1/2以上,实行连带责任,取消带班领导当月考核资格。

(二)外勤民警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2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1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篇5:工程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教学档案是我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载体材料的原始记录,是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汗水和智慧的结晶.为了加强我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教学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制订如下规定。

一、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1、教学档案是衡量我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我校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2、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教学档案中的少数不属于永久保存的类目,可由二级学院(中心)暂时保存,学校档案部门先接收档案目录,并按一定的比例择优接收档案原件。

3、教学档案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范围,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毕业分配、上报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证明同步。

4、各教学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中心)应确定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向学校档案部门办理档案目录或档案原件交接手续。

5、教学档案实行部门立卷制度,即由各部门业务人员(各项工作负责人)根据年度或学年度立卷要求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将本人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进行系统整理,组成案卷,编排页号,填写好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交部门领导审查后,向本单位教学秘书或兼(专)职档案员移交,再由教学秘书或兼职(专)档案员集中统一管理或向档案部门移交。

6、逐步建立教学档案信息数据库,并纳入数字校园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

7、要把教学档案工作列入本校教育发展计划,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保证,每年从教学经费中给予教学档案工作适当资助。

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归档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凭证作用和参考价值。

2、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学科与实验室建设、招生、学籍管理、课堂教学与实践、学位工作、毕业生工作、教材、体育工作等方面,具体范围见第三条。

3、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4、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三、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1、教学管理综合性文件材料:

(1)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长期)

(2)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等方面的指示、规定、办法(永久)

(3)学校规划、实施计划、教学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调研报告、总结(永久)

(4)教务处重要会议记录、纪要、计划、总结、大事记(长期)

(5)教学检查、评估和各级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长期)

(6)各种教学统计表(永久)

(7)本校教学刊物的样本、底稿、评审材料(永久)

2、学科与实验室建设材料

(1)上级有关学科、专业设置及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材料(长期)

(2)学科、专业、实验室论证、评估、申报、审批材料(永久)

(3)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材料(永久)

(4)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计划、简报、总结材料(长期)

(5)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统计报表(永久)

(6)其他反映学科与实验室建设的材料(短期)

3、招生工作材料

(1)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长期)

(2)招生计划、规定、生源计划(长期)

(3)新生录取材料及新生名单(永久)

(4)委培、代培、自费生计划、合同及名单(长期)

(5)招生宣传手册、简讯、专业介绍、招生工作总结(短期)

(6)招生工作中的各种报告、请示、批复(长期)

(7)研究生入学试题及指导教师名册(长期)

(8)反映招生工作过程的其他材料(短期)

4、学籍管理工作材料

(1)新生入学登记表(永久)

(2)学生学籍卡片(永久)

(3)学生成绩总册(永久)

(4)在校学生名册(永久)

(5)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长期)

(6)学生奖励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先进班级(长期)

(7)学生违纪处分的调查材料、审批表、决定、通知(长期)

(8)毕业证、结业证审批表、证书领取签收册(永久)

(9)学生重修、缓考审批手续、补考生名册(长期)

(10)四、六级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统考成绩表(长期)

(11)教师点名册、考勤统计表及请假单(短期)

(12)学籍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短期)

5、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材料

(1)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要求(永久)

(2)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永久)

(3)课程安排,课表、课程计划、教学日历、教学任务书(长期)

(4)各二级学院(中心)、专业课程试题库、试卷样本、试卷分析(长期)

(5)优秀课程建设及评估材料(长期)

(6)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立项课题计划以及执行情况材料(长期)

(7)典型教案、重要备课记录(长期)

(8)课堂教学材料、课程进度表、教案(短期)

(9)考试安排表、课程试卷、考场记录、期末学生考试试卷(短期)

(10)教师停、调课及落实情况材料(短期)

(11)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计划、报告、实习记录、总结(短期)

(12)校外实习基地的情况及有关材料(长期)

(13)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短期)

(14)教学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短期)

(1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任务书、图纸、指导老师名单(短期)(16)毕业答辩工作计划、总结、毕业设计(论文)评估、评审意见(长期)

(17)督导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长期)

(18)本专业教学检查、调查材料及总结(短期)

(19)教师工作量核算、登记材料(短期)

(20)教研室计划、总结,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计划、总结(短期)

(21)教师听课记录、教研室会议记录、研究计划、活动记录本(短期)

6、学位工作材料

(1)上级有关学位工作规定、通知、批复等(长期)

(2)本校关于学位评定条例、办法及计划、总结、各专业学位申报材料(永久)

(3)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决定(长期)

(4)学位委员会授予各层次学位清册(永久)

(5)本科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长期)

(6)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评审材料(长期)

7、毕业生工作材料

(1)上级有关毕业分配规定、通知、批示、批复等文件材料(长期)

(2)毕业生工作计划、方案、分配名单、简报、总结(长期)

(3)毕业生供需统计、计划、合同(长期)

(4)毕业生名单、正式分配方案及调配派遣名册(永久)

(5)报到证存根、报到证领取签收册(长期)

(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计划、总结、调查表、和信息反馈材料(长期)

8、教材工作材料

(1)教材建设计划、总结(长期)

(2)自编、主编教材的底稿、定稿、样本(长期)

(3)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长期)

(4)自编、主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和习题集(长期)

(5)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自编参考资料(短期)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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