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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业管理岗位编制用人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项目物业管理岗位编制(用人方案)

物业管理方针为:人性服务、培养人才、科学管理、走向市场。根据以上方针,特制定以下用人方案。

1.综合管理部

(1)由1名综合管理部经理和名员工组成。

(2)综合管理部经理名,要求具有多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

(3)文员兼仓库管理员名,负责本部门文字处理工作和物品入库保存、发放、领用工作。

(4)资料管理员名,负责工程资料及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业户接待员名,负责咨询及商务、票务的有偿服务工作及信件、报纸、杂志的接收、分发工作,要求个人素质较好,是本物业楼宇的形象服务窗口。

2.物业管理部

(1)由1名物业经理和名员工组成,负责大厦清洁、会所等项的物业管理工作。

(2)清洁班由名员工组成,分白班和夜班。白班人负责维护所辖物业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的常规清洁,要求个人素质较好;夜班人,负责全面清洁楼宇内外的公共场所及男女卫生间,要求按清洁程序进行操作,对人员个人素质要求可适量放低些。

(3)员工餐厅服务由名厨师及名工作人员组成,上班时间为,要求员工个人素质较高。

(4)业户服务员名,开展业户文化交流,接待介绍物业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

(5)会所服务人员名,负责健身、洗浴、美容等场所的接待服务工作,要求形象、素质较好。

3.安全管理部

(1)由1名安全管理经理和名安全管理员组成,24小时负责大厦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经理名,要求有多年物业管理经验的转业军人担任,具有带领全体安全管理员完成所辖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

(3)文员兼资料员名,负责部门文字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4)主管名,分三班,全面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范、监督检查工作。

(5)监控值班由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监控中心值班工作。

(6)大堂值班由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楼宇大堂值班工作。

(7)外围值班由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外围值班工作。

(8)商场值班由名员工组成,分二班,负责商场值班工作。

(9)停车场值班由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值班工作。

(10)巡逻值班由名员工组成,分三班,负责巡逻值班工作。

4.工程管理部

(1)由1名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名员工组成。

(2)工程管理部经理名,要求多年物业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担任,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3)文员兼资料管理员名,负责工程管理部文字处理工作及文档资料保管工作,并同时兼任管理处仓库管理员的工作。

(4)强电值班由名强电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大厦强电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确保大厦用电系统正常工作。

(5)空调值班由名空调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空调设备的正常运作与管理、维护。

(6)消防值班由名弱电技工组成,全天24小时值班,专职负责消防设备的正常运作与管理、维护。

(7)电梯值班名,负责电梯设备的正常运作与维护。

5.财务管理部

(1)由1名财务主管和名员工组成,负责物业管理收缴各项费用。

(2)会计由主管兼任。

(3)出纳员名。

(4)停车场收费员名。

篇2: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七)

一、本公司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用工的宗旨是知人善用。

二、招聘制度:

招聘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重在品德、素质、能力、经验。

招聘程序:经常州市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聘,应聘者交自荐信、简历、照片及证书,经初试、复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人员录用后由行政部建立员工个人档案,进行行政制度培训,分派到用人项目进行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新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递交试用期总结,由用人项目审核后签订劳动合约。

三、解聘程序:

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即自动停止试用关系,试用期满后,公司及员工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周递交书面说明,方可解除劳动合约。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约: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严重业务差错,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有关机密,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内旷工三次以上的;

有不诚实行为,经常搬弄是非,扰乱公司正常秩序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公司调配者。

篇3: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5

物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五)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和特点,现对本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条例,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1.员工每月按公司各自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考勤员必须按规定时间逐日准时记录,做到清楚、真实,对员工的各种假期做好记录,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报管理处主任。

2.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二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员工因病治疗休假,必须持就医正规医院有效证明,并办理病假申请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不予享受病假待遇。

4.员工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休假制度:

1.法定假期期间,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服从统一按排,否则作旷工处理。

2.保安员实行12小时全月工作制,工资包括加班费及各项福利。

三、劳动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各自明确岗位职责,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情绪,遇到工作难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领导。

2.上班时不准串岗、离岗,不准任意外出,不聚众闲谈,更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3.工作期间不准吃零食,办公室严禁吸烟,外来人员吸烟,员工有权阻止。

4.为体现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员工上班须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以证明本人身份,便于工作。

5.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工资、奖金等有关收入情况。

6.非必要时不打私人电话,严禁用电话聊天。

7.节约公司办公用品,电话、传真仅用于工作,婉拒客人使用公司电话。

8.工作期间,任何员工不准使用会所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如:健身、台球、棋牌等。

四、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次,无故旷工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并扣除年终奖金,累计旷工达三次者一律予以辞退。

2.保安员上夜班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者予以辞退。

3.在公司或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100元。

4.对辱骂或殴打他人,寻畔闹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对影响极坏者予以辞退。

5.对挪用公共财物,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并赔偿窃用的财物,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篇4:物业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6

物业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六)

一、为减少和避免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在劳动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利于公司的经营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站各类人员的招用。

三、招用劳动用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男五十周岁以下,女四十五周岁以下(护卫年龄条件按原规定),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3.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的。

四、经批准招用新员工(包括补充自然减员招用的新员工)必须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劳动服务公司培训中心的待业生和有技术专长者。招聘录用员工按《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从事技术工种或特殊工种的,应当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上岗证)。

六、招用新员工应当规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当辞退。

七、凡现有在岗在职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的员工,各管理处/站应从实际出发,平稳过渡。原则上三个月内必须清理辞退,并理顺好劳动用工,凡违反本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如遇特殊情况的,特别是年龄条件不符合的,必须由各管理处/站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体检证明,才能确定是否继续使用。

八、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5:物业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完善用工手续,维护本公司和劳动者利益,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行政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为招聘录用员工工作提供准则,确保录用的员工符合规定的岗位任职资格及基本业务素质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管理处/站(外地项目和护卫队除外)招聘录用工作的控制。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招聘方案及录用人员的审核批准。

主管行政部的分管经理负责监督行政部组织实施招聘方案。

行政部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提出用人需求并协助行政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四、工作程序

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根据公司定员编制及实际情况提出用人计划,并填报“员工招聘计划书”,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前三日抄送行政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实施。

行政部会同用人项目管理处/站进行招聘工作的准备,具体工作如下:

1)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范围、学历和工作经历等)。

2)拟订招聘方式、日程安排。

3)编制笔试问卷或面试提纲。

4)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新员工一律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决定招聘形式。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表”,要求每项如实、认真填写,行政部会同用人项目管理处/站根据要求进行初筛、面试,同时查验应聘者的证书及证件原件。

根据面试结果在二个工作日内,用人项目管理处/站向行政部提出评估意见,由行政部送达分管经理,总经理作最后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录用的人员到行政部报到,并填写“员工登记表”,接受入职培训,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如下证件复印件或资料给行政部备案: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复印件;

3)就业证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5)其他必要证件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品行恶劣、曾被除名者;

5)身体健康状况欠佳者,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劳动法》规定禁止用工的对象;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况。

员工入职时,须填写“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单”,交行政部存档。行政部根据岗位发放服装、劳保用品、工号牌等作好记录保存。

新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期,以考核其实际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部门可以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缩短由各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试用期内合格并愿意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由本人提出“员工转正申请”并交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行政部签署意见交总经理审批,转正申请得到批准的员工与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管理人员的任用经考察具备任职资格者,填写“管理人员登记表”,并由总经理签发任命委任,同时根据相应的岗位确定薪金待遇,薪金待遇标准由总经理室根据其工作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五、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六、本办法附件共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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