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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6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物业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六)

一、为减少和避免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在劳动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更利于公司的经营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站各类人员的招用。

三、招用劳动用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男五十周岁以下,女四十五周岁以下(护卫年龄条件按原规定),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3.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的。

四、经批准招用新员工(包括补充自然减员招用的新员工)必须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劳动服务公司培训中心的待业生和有技术专长者。招聘录用员工按《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从事技术工种或特殊工种的,应当持有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上岗证)。

六、招用新员工应当规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当辞退。

七、凡现有在岗在职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的员工,各管理处/站应从实际出发,平稳过渡。原则上三个月内必须清理辞退,并理顺好劳动用工,凡违反本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如遇特殊情况的,特别是年龄条件不符合的,必须由各管理处/站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体检证明,才能确定是否继续使用。

八、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五)

1.0目的

通过制定用工管理程序,以保证公司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保护需特殊保护之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权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女职工"四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月经期)期间、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具有某些生理缺陷或残疾等的员工管理。

3.0职责

3.1行政办公室负责员工的人事管理。

3.2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工作。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按本程序及相应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本部门需特殊保护员工的工作。

4.0内容

4.1员工人事管理

4.1.1公司一律不招用童工(16周岁以下)、未成年工(16-18周岁),行政办公室在招工时严格进行把关,对其身份证件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对所有新招员工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才可以录用,公司对录用的员工每一年间隔内进行一次体检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1.2公司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如工作过程中该岗位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应将其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说明清楚,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1.3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明确工作部门、身体状况、有关的个人背景、有关权益、禁忌工作范围等。行政办公室应每间隔三个月对《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的内容进行滚动更新并发放至有关的部门,确保相关信息的正确性。

4.2特殊员工的保护措施

4.2.1"四期"女职工的保护: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行政办公室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的要求,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期间的禁忌工作范围;休假规定;体检要求;特殊权益。

4.2.2伤残职员的保护:

行政办公室考虑伤残职员的伤病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禁忌工作范围;体检要求;特殊权益。

4.3检查与监督

4.3.1行政办公室每月定期对上述职工工作情况及权益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向有关部门建议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3.2对从事若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公司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由行政办公室组织上岗前、在岗其间和离岗时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发现职业病或可疑似职业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4.4投诉途径与管理

4.4.1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公司工会汇报,由工会向其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行政办公室应根据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4.4.2如投诉职工对处理措施不满意,有权向公司领导或深圳劳动局提起申诉,公司行政办公室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5.0相关文件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记录控制》

6.0记录

《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

篇3:某某物业管理公司用工须知

某物业管理公司用工须知

(一)对个人素质的控制

因为质量是公司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公司整个工作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服务质量的好坏是和每一名员工密切相关的。每一位员工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公司服务的质量,每一位成员都承担着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质量职责。因此,为了获得所期望的质量,每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二)劳动条例

1、聘用原则

(1)招聘员工的原则是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完备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标准"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2)用人原则是优胜劣汰,能者任用,不能胜任者辞退,没有"铁饭碗"。

2、培训期

应聘员工均有培训期,学习所应聘岗位的业务范围、本小区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规章制度,培训期一般为七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如需延长,须由管理处主任报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经培训考核后合格方可试用。

3、试用期

(1)新录用员工均有试用期,以考核其实际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如需缩短或延长,同样由部门主管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最短不得低于1个月。

(2)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公司可随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4、调职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适合与否,可以决定员工工作的调整。

5、晋升

公司对于工作能力强,表现良好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在认为适当的时候,可以给予晋升。晋升后第1至3个月属见习期,见习期满后,工作表现满意者则由公司经理正式委任。

6、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原因需要辞职时,须提前15天通知管理处或缴交半个月工资额作为违约金。获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将不给该员工任何证明,并扣回该员工1个月工资总额以代替通知。试用期内的职工须提前7天递交辞职申请,或以7天实际工资代替通知。

7、解聘

(1)员工在工作期间有重大过失,或属于聘用合同有关辞退条款,公司有权随时辞退该员工而不做任何补偿。

(2)因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面有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裁减人数,但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员工。

(3)认为员工不适宜本职工作而又不可能调职,可提前书面通知员工,予以解聘。

(三)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如有变更,员工须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公司。

1、个人变更事项;

2、住址和通讯方式;

3、婚姻和家庭。

(四)工资管理

1、工资构成

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补贴、其它工资(劳保统筹等)等构成。

2、员工工资岗位及标准

根据行业状况和岗位的实际操作制定员工工作岗位标准。

3、岗位设立及条件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和发展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和部门,并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岗位任职条件,定岗、定员、定费。

4、岗位工资级别评定方法

(1)员工经招聘入职后,根据任职资格确定工作岗位。

(2)试用期人员工资根据新聘人员从事的岗位,按相应岗位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

5、工资发放

月薪发放日为次月的10日。各管理处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考勤情况上报公司人事财务部,由人事财务部计算并经核准后发放。

6、工资变动管理

(1)建立员工工资的动态管理。员工评定岗级后,工资按照岗位标准套入相应的档次,做到薪随岗定,岗变薪变,易岗易薪。

(2)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目标规划,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调升和下浮员工工资的比例,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3)工资调整实行考核制。对于员工的表现将依据奖惩制度执行,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填写"违规记录表"按相应的处罚标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4)奖励实行评比制。通过自评、群众评议、领导评议评出优秀给予奖励。

篇4:某某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人力行政管理规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相关释义:

1、本公司全体员工工作行为规范,均依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所称员工,指本公司经人力行政部批准聘用并备案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和退休返聘等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管理

公司实行"定员、定编、定岗"管理,公司各部门、岗位的人员招聘须符合公司定编的人员配置。对岗位编制外人员或紧缺人才的聘用须由用工部门至少提前两周向人力行政部报《人员招聘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行政部、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招录。公司各部门所招录员工,必须通过相关面试程序,经面试筛选,合格后方可录用。

招聘程序:

1、人力行政部根据用人部门要求收集应聘人员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签署初试意见;

2、人力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时间。复试由用人部门主试,侧重对应聘者专业技能的考察,人力行政部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出具最终面试意见;

3、人力行政部向通过复试的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并通知相关部门新员工入职日期。

应聘人员需向人力行政部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

2、最高学历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一份;

4、免冠照片三张;

5、专业岗位资质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6、特殊岗位的其他必要的文件;

7、秩序维护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8、异地员工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须上报审批。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辑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恶性嗜好者;

4、法*习练者及其它不法组织教会成员;

5、拖欠公款或其他不法行为有记录在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曾因品行恶劣被用人部门解除劳动关系者;

8、未到法定用工年龄的;

9、或经体格检查由本公司认定难以胜任工作者;

10、本人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本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证件等与实际不符,欺骗公司的;

11、如隐瞒上述事实并已办理入职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经甄选确定的人选,须办理相关录用审批等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任何部门不得通知应聘者上岗工作,如有违反,由通知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惩处。

录用审批手续完毕后,由人力行政部通知新员工报到。新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通知日期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到职,应与人力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行政部为该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并制作电子档案。

员工正式上岗后,个人资料发生更改或补充时,员工应于第一时间向人力行政部申报个人情况变更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及时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行政部,每个员工的德能勤绩和奖惩情况将随时记入档案,长期保留,员工离职后,如有需要,传递给其它公司。

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随时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应聘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社区、街道(或村委会)政审证明一份;

3、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

4、用工协议(合同)、承诺或声明、转正定级审批表;

5、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6、工作总结、考核记录等平时形成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新员工须参加岗前培训,理解并熟知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各项制度,阅读并签字。

人力行政部将培训考核资料及《新员工入职须知》存档备案。

新员工入职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

新员工持人力行政部开具的《入职试用通知书》上岗,由人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相关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重要岗位和部门主管以上新员工,需由人力行政部引导与公司管理人员见面。

新员工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办理。

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培训、讲解及提升引导。

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的,转正时间顺延。若请假超过15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试用期到期前一周,由用人部门对该员工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及工作表现,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并由本人上报试用期工作总结。人力行政部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填写《转正定级考核表》,提出转正意见。提前结束试用期须随时填写试用期考核表,逐级报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的用工,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用工合同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用工合同是员工与公司确立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协议)。

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用工及退休返聘或兼职工作等人员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签订用工协议。人力行政部根据岗位不同确定合同期限,根据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签订用工协议的,需出具书面声明本人兼职用工或已经退休享受国家养老金或在他处享受社保福利,不再享受本公司社保相关福利。

员工用工合同(协议)期满前30日,由人力行政部通知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提出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的书面意见,于3日内交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根据各项考核记录出具该员工续签合同意见,于3日内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于合同期满前15日书面告知该员工。

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续签合同而员工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公司有权视为员工放弃续签,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间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

司有权随时终止对其的试用,互不承担补偿及其它责任。

员工在试用期过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

员工因违纪或渎职、失职等原因而提出辞职的,需待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未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或仅为口头提出职离后擅自离职者,承担违约责任及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行政部结合用人部门及财务部核算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有必要,公司向劳动仲裁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所有员工不得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或类似的业务。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未经公司特批或用工协议约定,所有员工不得与其他用人部门发生应聘和用工关系。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间,如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按相关流程开展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严重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

专业岗位、重要岗位、涉密岗位必须在用工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明确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第四章行为准则

**倡导守法、廉洁、诚信、务实的职业道德。员工的一切工作行为均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社会形象为己任,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工作行为的动机。

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遵循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恪尽职守,顾全大局;3、认同**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4、严守公司秘密;5、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4、假公司之名出席社会活动。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1、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资源从事所兼任工作的;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的;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的。

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一经发现,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1、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项投资行为的。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违反下列规定,如有违反,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移交司法机关:

1、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司认定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上缴公司人力行政部统一管理;

2、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3、不得利用内部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4、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私利,不得用公款或借职务之便购买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5、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礼品等,一律上缴公司。个人收受不上报上缴的,以贪污论处;

6、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7、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8、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9、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员工要严格贯彻执行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发布的公告和通知,照章执行。严禁擅自发布、张贴或更改信息,甚至散播不利公司信息或谣言而扰乱管理秩序的,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工作纪律

工作时间,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1、男员工:不可留长发;女员工:不得染怪异发色;2、办公场所不得穿着短裤、无袖装、超短裙、拖鞋等不适宜装束。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经管的现金、重要资料或物品。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扎堆儿聊天、高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餐。工作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必须将存放重要物品的地方上锁。部门负责人要确保办公室有人留守,如部门员工需要全部外出时,最后离开者必须将门上锁。如检查发现部门无人门未上锁的,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减薪100元的惩处并通报批评,如因此发生失窃或其它不应发生的情况,最后离开员工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保持公司良好形象。

第六章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员工作息时间,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年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各部门及特殊岗位的作息时间(及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自行确定,但须由部门经理、人力行政部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实施。员工严格遵守出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执行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未经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为旷工论。借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按当日旷工处理。

当月迟到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以旷工一天论,并给予警告处分。旷工一天当日无薪,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病事假须提前填报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交人力行政部备案。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病事假必须由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由经理最终审批。特殊情况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由本人或家人致电主管领导请假,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人力行政部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事假当日不计薪,享受餐补的当日不计。其它休假、法定节假等,依据服务行业要求,法定假日上班在岗的公司给予调休。

因个人违反出勤纪律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考勤

管理:考勤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统计,人力行政部对日常出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查;考勤汇总表须按时统计上报,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责任人实施惩处。发现弄虚作假者从重惩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调度工作,如期完成工作计划。如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完成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不视为加班。公司原则上不同意加班。如工作或业务需要,必须在额定工作时间外加班的,提前计划,逐级报批并由人力行政部备案。加班申请必须详列因由及预算开支,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异动管理

员工异动包括:出差、临时派遣、内部调动、待岗、休长假、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秘密资料,追究该员工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提起诉讼,并追究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凡未经人力行政部审批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按公司规定惩处。

员工出差遵循公司有关出差的管理规定。人力行政部指公司短期派员调用到公司或其它单位协助工作。临时派遣到异地公司短期协助工作的不属于出差范畴,由临时派入的公司安排食宿,不享受出差待遇,不享受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由人力行政部协调办理各项调转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生效。员工内部调动须由人力行政部出具书面意见,经用人部门同意,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员工内部调动如因所管工作事物复杂,无法即时办妥移交手续时,经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办理。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3、违纪而不致解除劳动关系者需待岗学习的;4、异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当可解除用工合同(协议)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合同(协议)。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用工合同。辞职办理程序为: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遵守试用期规定)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篇5:物业公司员工手册用工管理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用工管理

3、用工管理、薪酬

3、1受聘员工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上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3、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公司不鼓励加班,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者,须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平时加班进行轮换休,节假日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公司主管及以上员工加班,加班工资在年终分配中一次性体现。

3、3公司实行月薪制,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及工作考核情况计发当月工资。薪资发放日期为次月10日,逢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并遵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岗位责任大小、劳动强度高低,综合公司经济效益制定工资标准。

3、4根据公司季度、年度经济效益情况,结合绩效考核,员工可享受相应奖金和奖励。

4、员工义务

4、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2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拒绝、推诿和懈怠;必须严格遵守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4、3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缺勤、自调班、串岗、离岗。

4、4员工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廉洁奉公,工作时应精神饱满,杜绝一切不良习惯。工作期间统一穿着公司工服并佩带工号牌(见本手册"关于着装、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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