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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罚规定细则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一、奖励

1、各店按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营业额计划,比例提成,其金额作为奖金之用,有关细则,由各店自定,报公司备查。

2、各店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以提成额的100%为准。

3、各店按员工人数比例,每月评选优秀员工2-5名,每名发放奖金100元,并佩带“优秀员工”红色绫带。连续三各月被评上优秀员工者,晋升工资一级。

4、各分店总经理、大佬、经理、主任等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有突出贡献的营销有力、管理得当者,经公司审定,另发重奖。

二、处罚

1、迟到、早退(包括不签到)每次扣1分。

2、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正(包括工服、领结、鞋袜)不符合标准或指甲过长、未化淡妆、未佩带工号牌,每次扣2分。并取消当日当班资格。

3、上班时间交头接耳,嬉笑聊天者,每次扣1分。

4、上班时间不按标准站立,依靠家私柜,墙柱。每次扣1分。

5、私自使用公司家私(包括餐具、毛巾等),每次扣1分。

6、上班时间未获上级准允,擅自离开岗位或串岗,每次扣2分。

7、骗取、偷拿公物或客人财产者,帐单未上台或埋单,多报金额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追究。

8、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及调动,顶撞上级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4-10分。

9、对客人不礼貌或有客人投诉,查明属实者,每次扣2-5分。

10、因错单或错菜,造成损失,除由本人负责赔偿,并每次扣2-5分。

11、写错台号,开错卡而造成损失,除由本人负责赔偿外,并每次扣2-5分。

12、客人用上不开之水,有关人员扣2-5分。

13、不得使用公司外线电话,违反者每次扣10分。

14、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打电话,按擅离岗位处理。每次扣2分。

15、调休、调班顺序由主任或主管、部长安排,私自调休换休者每次扣2分。

16、电话请假、代人请假,一律无效。违者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7、打坏物品,按价赔偿并扣2分。

18、一天以内旷工扣5分,两天以内10分,三天以上开除。

19、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程序,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10分。

A、未进行餐前检查和未做好摆台及餐具准备。

B、不斟礼貌茶,不使用礼貌用语,不报菜名。

C、未使用托盘、毛巾夹,收银簿等。

D、台面脏、乱,骨碟中骨头多,烟缸中超过4个烟头。

E、厅房台面未先扫后放

F、换洗的台布随意丢在地上。

20、当客人面挖耳,挖鼻或吐痰者,每次扣1分。

21、员工进餐时,浪费饭菜(包括倒饭)每次扣10分。

22、抽查员工更衣柜,发现有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严重者开除。

篇2:某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

酒店奖罚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篇3:安保部质检奖罚细则范本

安保部质检奖罚细则

进一步完善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员工综合素质,贯彻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方针,特制定安保部内部质量检查奖罚细则。

一、质量奖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给予适当的奖励:

1、拾金不昧,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2、优秀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表扬的;

3、积极参与酒店的活动,并积极给明珠报写稿的;

4、工作积极主动,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

5、敢于同不法分子、违纪行为作斗争的;

6、顾大局,讲大体,积极配合各项工作,表现较好的;

7、业务技能优秀,在酒店组织的比武及各项比赛中取得名次的。

二、质量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罚10元,重犯加倍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

2、上班时无故脱岗、串岗的;

3、无故不参加酒店或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各种活动的;

4、上班时在岗位上玩手机或打私人电话聊天的;

5、未经同意私自换班、代班的,双方同时处罚;

6、上岗时看书报,做私事的;

7、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

8、岗位上卫生较差,没有及时清扫的;

9、上岗时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较差的;

10、未按规定要求交接班的;

11、下班后无故在岗位中逗留、聊天的;

12、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处罚20元,重犯加倍处罚。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

2、上班时离岗睡觉的;

3、遇紧急情况不能适当处理,惊慌失措,造成处理被动的;

4、因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不好遭到客人投诉的;

5、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器材损坏的;

6、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岗,或是有未发现或发现了未加以阻止的;

7、带人留宿寝室或岗位中的;

8、值班过程中未履行好岗位职责,造成车辆堵塞或者碰撞的;

9、对发生的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10、不服从领导岗位工作安排的;

11、员工之间不团结,相互之间打架斗殴的;

12、在酒店质检会议或质检通报中被提出批评的。

篇4:阿一燕鲍翅连锁各分店员工奖罚规定细则

一、奖励

1、各店按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营业额计划,比例提成,其金额作为奖金之用,有关细则,由各店

自定,报公司备查。

2、各店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以提成额的100%为准。

3、各店按员工人数比例,每月评选优秀员工2-5名,每名发放奖金100元,并佩带

“优秀员工”红色绫带。连续三各月被评上优秀员工者,晋升工资一级。

4、各分店总经理、大佬、经理、主任等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有突出贡献的营销有力、管理

得当者,经公司审定,另发重奖。

二、处罚

1、迟到、早退(包括不签到)每次扣1分。

2、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正(包括工服、领结、鞋袜)不符合标准或指甲过长、未化淡妆、未佩带工号牌,每次

扣2分。并取消当日当班资格。

3、上班时间交头接耳,嬉笑聊天者,每次扣1分。

4、上班时间不按标准站立,依靠家私柜,墙柱。每次扣1分。

5、私自使用公司家私(包括餐具、毛巾等),每次扣1分。

6、上班时间未获上级准允,擅自离开岗位或串岗,每次扣2分。

7、骗取、偷拿公物或客人财产者,帐单未上台或埋单,多报金额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追究。

8、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及调动,顶撞上级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4-10分。

9、对客人不礼貌或有客人投诉,查明属实者,每次扣2-5分。

10、因错单或错菜,造成损失,除由本人负责赔偿,并每次扣2-5分。

11、写错台号,开错卡而造成损失,除由本人负责赔偿外,并每次扣2-5分。

12、客人用上不开之水,有关人员扣2-5分。

13、不得使用公司外线电话,违反者每次扣10分。

14、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打电话,按擅离岗位处理。每次扣2分。

15、调休、调班顺序由主任或主管、部长安排,私自调休换休者每次扣2分。

16、电话请假、代人请假,一律无效。违者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7、打坏物品,按价赔偿并扣2分。

18、一天以内旷工扣5分,两天以内10分,三天以上开除。

19、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程序,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每次扣10分。

A、未进行餐前检查和未做好摆台及餐具准备。

B、不斟礼貌茶,不使用礼貌用语,不报菜名。

C、未使用托盘、毛巾夹,收银簿等。

D、台面脏、乱,骨碟中骨头多,烟缸中超过4个烟头。

E、厅房台面未先扫后放

F、换洗的台布随意丢在地上。

20、当客人面挖耳,挖鼻或吐痰者,每次扣1分。

21、员工进餐时,浪费饭菜(包括倒饭)每次扣10分。

22、抽查员工更衣柜,发现有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严重者开除。

23、收台时偷吃者,每次扣10分。

24、客人用剩的毛巾、纸巾及其他遗留物,必须交由部长,否则扣1-10分。严重者开除。

25、不得接受客人小费。如有发现,每次扣10分。

26、工作时间不得吸烟,吃零食或进餐。违者扣10分。

27、非上班时间,不得在厅房玩耍,闲逛。违者扣10分。

28、传菜发生差错或倾倒在客人身上或地面,扣1-5分。

29、楼杂不执行职责规定,发生管理区域脏乱等现象。每次扣1-2分。

30、洗碗工不执行操作程序和标准,发生餐具,蔬菜等不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每次扣1-5分。

31、洗碗工清洗餐具,浪费用水,每次扣1分。

32、厨杂不执行职责规定,发生错、乱、脏或达不到质量要求与卫生标准,每次扣1-5分。

33、吧员按单发货。如有差错。除赔偿外,每次扣5-10分。

34、买单时,应核对各项单据,如造成漏单,飞单等状况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每次扣5-10分。

35、海鲜工不执行养护操作规程与保管规定而发生死亡或丢失,除赔偿外,每次扣5-1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36、客人因菜肴咸、淡、臭、毂等原因而退菜,每例扣总经理、厨部大佬(总厨)各40分,厨师20分。

37、由厨部派人指导蔬菜等的洗切摘,如不能综合利用。发生浪费。扣大佬40分。洗碗工不听从指挥,扣5-10分。

38、电工因擅离职守或不履行职责规定,发生电器,设备事故,或停电停水以及不能按时修复,甚至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

除按责任赔偿以外,每次扣5-10分,情节轻重者开除或送有关部门处理。

39、保安人员不执行职行规定,发生停车混乱、偷盗或门前不能保持卫生等现象,每次扣1-10分。

40、迎宾员没按规定站立,行走或不坚守岗位,不能热情用语接送宾客,每次扣1-2分。

41、总经理、经理、大佬、二佬、主任、部长等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一般事故每次口-50分,重大事故

辞退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42、各店每日未总结评批,凡考核的最后一名员工即予辞退。

43、发生以上列举事项,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三、罚款分数列用总经理奖励金使用。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以分值位标准,每分值5元。

篇5:K酒店奖罚细则

JQ酒店奖罚细则

一、细则目的

督促各部门各级员工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达到和保持高效的工作及优良的服务。

便于各部门在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罚时有统一的、明确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酒店各部门各级各类型员工。

三、奖惩手段

奖惩手段分为两种: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

行政手段是基本奖惩手段,包括:

1、口头表扬

适用于表扬符合奖励细则中的(1)类细则。

2、书面表扬

适用于表扬符合奖励细则中的(2)类细则。

3、嘉奖

适用于奖励符合奖励细则中的(3)类细则。

4、口头警告

适用于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

5、书面警告

适用于第二次触犯甲类过失,或者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

6、最后警告

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如再次触犯甲类过失,员工将被处以最后警告,从发出最后警告之日起,该员工将被留店察看一个月,期间不计薪酬,若此期间未违反酒店任何规定,方可继续留用,如果一年之内再次违反酒店任何规定,按即时开除处理。

7、即时开除

适用于:

1)触犯丙类过失;

2)书面警告后再次违反乙类过失;

3)留店察看期间违反酒店任何规定,即时开除可在全无通知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四、执行方式

奖励时以奖分的形式来表达,每分对应人民币5元。若受到口头表扬,奖金计入当月工资内发放;受书面表扬,在全店范围内通报表扬,奖金计入当月工资内发放;受嘉奖时,将颁发嘉奖令,奖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奖金的具体标准见"奖励细则"。

经济处罚是行政处分的附加手段,是对行政处分的补充。执行经济处罚时以扣罚相应的考核工资形式来表达,超出考核工资的部分在基本工资内扣除,具体标准见"惩罚细则"。

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三种行政处分后,在一年之内,员工若能严格遵守酒店规章制度,不违反任何规定,将取消对其的行政处分。

员工在店任职期间,受到奖励或处分都将记录于员工档案内,作为评估员工表现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细则

(1)口头表扬(每项奖5-10分)

1、工作积极、肯干、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帮助顾客解决危难、妥善处理客人伤病;

3、秉公办事,大公无私者。

(2)书面表扬(每项奖10-50分)

1、爱护公物,对本部费用节约;

2、在参加省、市各项活动中获奖;

3、推销产品,有显著成绩;

4、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经济效益有所创新者。

5、在为顾客服务中,深入细致、热情周到,使宾客深感满意而受到赞扬;

(3)嘉奖(奖分50-200分)

1、拾金不昧者;

2、为保护酒店财物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有特殊贡献者。

六、惩罚细则

(一)甲类过失(2分----10分)

1、仪表不整或不按规定穿制服;

2、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作证;

3、不按指定之员工通道行走;

4、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5、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

6、当值时间收听广播、录音、看电视、玩游戏机等;

7、当值时间使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当值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轻微影响工作;

9、当值时间吃东西;

10、穿酒店制服出外闲逛或下班穿制服外出;

1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

12、在酒店内高声喧哗或发出怪声;

13、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

14、未经主任级以上人员同意,私自调班、调假;

15、非当班时间在酒店闲聊或擅自带亲友到酒店参观;

16、拒绝配合酒店例行检查;

17、不打上班或下班、加班卡;

18、当值睡觉,影响正常工作运转或造成酒店形象受损;

19、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

20、不按时完成工作,造成轻微影响;

21、将头发染成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并出现于工作场合;

22、留长指甲或涂有色指甲油;

23、在宿舍发现没有正当来源的客用品,价值不超过10元;

24、不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浪费严重(含员工餐厅用餐浪费);

25、不遵守安全条例或规定,未造成后果;

26、将食品带出员工饭堂食用;

27、当值时间扎堆闲聊;

28、搬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9、对待客人、上级或同事缺乏礼貌或粗暴地发脾气;

30、其他同等性质的过失参照以上条例处理。

(二)乙类过失(10分-----20分)

1、擅离工作岗位或故意拖延工作;

2、上班代他人打卡签到或由他人打卡签到;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如客房、康乐设施);

4、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5、在工作场所吸烟;

6、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三次;

7、旷工一天;

8、蓄意损坏、毁坏酒店或客人财物;

9、利用接待客人之便,擅自拿取客人食品等谋取私人利益;10、向客人兜售、贩卖私人物品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11、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及本酒店业务;

12、未经许可私自配制本酒店工作场所钥匙;

13、找到失物不立即报告;

14、向客人索取小费、食品、物品以及偷取小费;

15、在职期间接受其他公司雇用;

16、提供假资料和报告;

1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但不严重者;

18、工作时间喝醉酒或行为不规范;

19、在酒店范围内私自烹制食物;

20、无故漫骂员工或客人;

21、违反酒店消防安全制度,非法运用或破坏消防系统或设施;

22、严重违反酒店宿舍管理制度的;

23、使用设备、设施不当,导致不良后果的;

24、在宿舍发现没有正当来源的客用品,价值超过20元除没收物品外;

25、其他同等性质的过失,参考上述条例处理。

(三)丙类过失(20分----100分)

1、私带酒店物品出酒店;

2、在酒店范围内与同事或客人打斗;

3、不听从上级指挥;漫骂上级,恐吓、威胁、危害同事;

4、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换外币;

5、进行不道德行为、动作无礼;

6、偷取酒店、顾客、同事之财物;

7、收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两次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

9、泄露酒店机密,使酒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10、仿造单据、文件以获取个人利益;

11、受到客人严重投诉;

12、擅离职守,违反酒店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或安全条例,造成严重后果者;

13、擅自张贴、涂改酒店各类通告;

14、打击、报复同事,导致他人心理和身体以及财产等受到损失;

15、在宿舍发现没有正当来源的客用品,价值超过50元;

16、未经许可,在酒店内携带枪支、炸药或危险物品;

17、藏存、使用毒品或*;

18、传播黄色书刊或录像带等;

19、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20、因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而被公安司法机关拘审。

七、处理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JQ酒店奖罚细则》,可直接对各部门的员工进行奖惩。

2、酒店各职能部门根据《JQ酒店奖罚细则》可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奖惩,但嘉奖和丙类过失的处理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3、《质量问题通知单》适用于酒店各职能部门对其部门员工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先详细填写员工违纪现象,再由当事员工签认,并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质量问题通知单》进行调查处理。

4、《员工奖罚通知单》适用于"口头表扬"、"甲类过失"的处理。

5、《员工警告通知书》适用于处理员工第二次触犯甲类过失、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最后警告也使用此单。

6、员工达到"口头表扬"的要求或违反甲类过失,属部门对自部员工直接处理时,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如属人力资源部直接处理,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生效。

7、员工符合"书面表扬"的要求或违反乙类过失时,处理意见必须由当事员工部门经理和质管主任批准生效。

8、员工达到"嘉奖"的要求或违反丙类过失时,处理意见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生效。

9、《员工奖罚通知单》、《员工警告通知书》均是一式三联,一联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联交当事员工所属部门存档,一联交财务部作为经济奖罚的依据。

10、部门之间处理意见有冲突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处理,且最后处理的决定权在人力资源部。

11、原则上,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时,要求员工在处理意见上签名,若员工在事实面前拒签,处理意见同样生效且按原标准的两倍执行,要求员工签认只是表示让员工清楚处理结果。

12、如员工对人力资源部作出的奖励或惩罚意见不服,可于事发当日内向自部的经理提出上诉,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反馈后于两日内作出答复。

13、如员工对本部门作出的奖励或惩罚意见不服,可于事发当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上诉,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处理,并于两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员工。

14、人力资源部据存档于每月1日前通报上月奖罚情况。

八、相关文件

《员工手册》

《国家星级评定标准》

《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各部门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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