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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典型大面积停电事故预防应急处理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各级调度运行人员事故处理能力,正确、快速判断并处理对电网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网事故,控制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乌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乌海电网目前的接线方式以及发电容量、负荷水平,依据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由于电网事故错综复杂,本事故预案原则性规定了各种故障情况下的恢复方案,实际发生电网事故时要以当时的具体情况和判断为依据。调度所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在事故处理中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确保不发生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事故扩大。

第三条当电网接线方式、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后应下达新的事故处理预案。

第二章海临断面各种故障造成乌海地区与主系统解网事故

第四条事故类型按照500kV达布线停运(故障)的前提下,考虑三种事故类型

1、220kV临棋线、伊公线故障跳闸。

2、220kV临河东郊变220kV母线故障失电。

3、220kV乌棋双回线、伊公线故障跳闸。

第五条事故处理原则

1.伊公、临棋断面零潮流

(1)发生故障类型1

乌海地区发电出力与负荷基本平衡,指定海勃湾电厂为解列地区调频电厂,频率范围控制为50±0.5Hz,如出现低周,在乌海地区实施拉路限电。正常情况下,同期并列点选择海勃湾电厂海伊II回253开关;停海伊II回热备用,伊和变电站空出一条220kV母钱,由临河东郊变向伊公线、伊和变电站空母线、海伊II回充电,海勃湾电厂海伊II回253开关同期并列。特殊情况下同期并列点选择乌拉山电厂乌临线252开关;停乌临线热备用,临河东郊变空出一条220kV母线,由伊和变向伊公线(或由棋盘井变向临棋线)、临河东郊变空母线、乌临线充电,乌拉山电厂乌临线252开关同期并列。同期并列成功后,送出乌海地区拉路限电负荷,系统恢复标准方式。

(2)发生故障类型2

乌海地区处理原则同故障类型1。临河东郊变220kV母线失电,负荷全停,考虑优先将乌海地区与主系统同期并列。同期并列选择乌拉山电厂乌临线252开关;由伊和变(棋盘井)向伊公线(临棋线)、临河东郊变无故障母线(或故障点隔离母线)、乌临线充电,乌拉山电厂乌临线252开关同期并列。同期并列成功后,送出临河变负荷。

(3)发生故障类型3

乌海地区出现高周,指定海勃湾电厂为解列地区调频电厂,频率范围控制至50±0.5Hz。同期并列点选择海勃湾电厂海伊II回253开关。同期并列成功后,系统恢复标准方式。

2.伊公、临棋断面西电东送

发生以上3种类型故障后,乌海地区出力有缺额,指定海勃湾电厂为解列地区调频电厂,在乌海地区实施拉路限电,将乌海地区频率控制在50±0.5Hz范围,以下处理原则同上。

3.注意事项:

(1)发生以上类型事故后,应先判断故障前临棋线、伊公线潮流,零潮流对蒙西电网及乌海地区影响不大。如故障前潮流东电西送,故障后乌海地区有功、无功有缺额。乌海地区低频减载、低压减载装置必须可靠投入。发电厂应制定严格的保厂用电措施,调度员做好拉大路准备,保持乌海地区系统稳定。

(2)由于开关分合三相不完全同期,W*B-15型方向高频保护在单侧充电和同期并列时,容易发生保护误动,事故处理过程中退出W*B—15型方向高频保护,保留其零序、距离保护。

篇2: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我省境内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遭受重大破坏,造成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全省境内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陕西省境内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市、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陕西电网或西安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综合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的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政府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陕西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组织机构

2.1陕西省应急机构

2.1.1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省政府成立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陕西省境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2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电力公司。

2.1.3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发展改革、工交、公安、财政、铁路、交通、商务、卫生、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陕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各设区市应急指挥机构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比照陕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2.3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3.1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2电力企业

省级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3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陕西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西北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西安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陕西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陕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西北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4)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西北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陕西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陕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西安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陕西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4应急响应

4.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省政府及省应急领导小组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

(2)省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4.1.2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1.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城市、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和受涉及到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和损失。--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消防部门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4.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省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1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4.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由省电力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和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及省应急领导小组各副组长单位报告。对Ⅱ级停电事件,由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5.2装备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习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发、供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7信息发布

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之后,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建议。

8.2改进措施

(1)陕西电网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篇3:井供电网络突发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井供电网络突发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机电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供电、供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不受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风井供电网络突发停电事件下,项目部组织开展救援、抢险与处置、电力恢复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电网络的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大力宣传安全供电的重要性,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停电紧急处置的演习,提高对停电事件综合应急处置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在项目部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电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各工种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将保证供电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点设备的恢复。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西风井供电网络担负着新郑煤电西风井的井下施工和地面的生产生活用电,供电网络的故障、可能造成全项目部的停电事故,直接影响着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事故等因素造成。

4信息报告程序

4.1项目部停电事故时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报告:

值班电工要及时向值班经理和调度室汇报,项目部调度室应按程序向主井调度室汇报,值班经理要向主井机电科汇报,快速查明停电事故的基本情况。项目调度室要负责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情况,并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

4.2现场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手机等。

5应急处置

5.1预案的启动(响应分级)

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矿井瓦斯积聚、涌水增加、人员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现其它重大危险源的,要立即通知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由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

5.2响应程序

一旦启动本应急预案,项目部所有应急人员必须绝对服从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的命令,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救,并保持通讯联络。

6.3处置措施

6.3.1停电事故发生后,项目应急救援小组要对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组织制定现场的应急方案和相应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过程由机电经理统一调度操作。

6.3.2若是单回路故障,请示主井调度室和机电科,启用另一回路供电,启动《事故停电电源倒闸程序》。若是总电源故障停电,由主井机电科启动其《应急预案》,项目人员将全力以辅。

6.3.3若停电是由其它原因(如自然因素)所造成,短时间不可能恢复供电时,应立即启动项目部《重大灾害应急预案》,优先保证井下施工人员安全升井。

7应急保障

7.1技术保障全面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将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针对可能出现的停电事故,组成停电处置小组,认真分析停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不断完善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2人员保障通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的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工种人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8事故调查

在发生停电事故后,项目部要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队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预警措施

9.1停电事故预防措施

9.1.1供电系统必须安全、合理,负荷分配均匀,杜绝任何开关及线路的过负荷现象发生。

9.1.2供电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整定合理,且保证灵敏可靠。避免越级跳闸,造成事故扩大。

9.1.3供电设备要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确保供电设备在性能及保护方面达到最好标准。

9.1.4增减负荷时,必须经主井机电科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私自增容。

9.1.5地面高压线路必须装设避雷设施,并按规定试验、安装。

9.1.6各供电线路必须加强检查、检修及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1.7供电系统的接地系统必须齐全、接地可靠,并按规定测试、安设。

9.1.8值班和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的应知应会,发现异常立刻向值班经理和调度室汇报。

9.1.9通讯系统必须保证畅通,加强检查、检修及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2地面防雷电事故预防

9.2.1防直击雷。井架装设独立的避雷针,使其处于被保护的范围之内,要求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9.2.2每年5月1日以前,对地面防雷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测,重点对井架防雷保护用的避雷针及接地极的接地元件的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必须达到要求,不合格时要及时处理。

9.2.3平时要加强对防雷保护系统的检查,严禁因施工等原因造成接地极断线、连接螺丝松动等现象的发生,保证防雷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9.2.4注意收听气象预报、预警;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9.5预警行动

值班经理和调度室接到停电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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