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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防治非典应急预案北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北京市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防止非典疫情反复,制定了应急预案。

在25日下午召开的北京防治非典联合工作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上,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韩德民向中央和北京市的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了《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预案》的总体思路是以保证今冬明春不出现疫情反复为目标,着力构建灵敏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确保早发现;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报告体系,确保早报告;构筑严密有效的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早隔离;建设坚实可靠的医疗救治体系,确保早治疗,切实把北京非典防治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工作措施、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和附则六个部分。总则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及六项工作原则,即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和依靠科技;同时确定了三个级别的疫情预警,从低到高依次是三级、二级和一级,各级别都有相应的确诊病例人数标准。

《预案》明确北京防治非典联合工作小组是北京地区非典防治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在市卫生局成立北京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同时按照疫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明确了区县政府的职责。

《预案》分级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反应。

篇2: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根据城市紧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参照有关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拟定如下“预案样本”。望各市在制定预案时参考。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所在城市的安全和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重点危险源分布情况

本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餐馆、学校、科研单位、家庭等多个方面。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数量及从业人员数量。

重点危险源分布情况。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类别。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应急专门机构和本市区域内企业专职救援机构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厅、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公安局消防部门、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卫生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发改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其他有关单位及有关市区县政府。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市区县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政府办公厅: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公安局消防部门: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发改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2.其他有关单位:

七、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安全监督管理局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办公厅报告,请求上一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八、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该组由公安局消防部门负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局消防部门和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

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该组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局消防部门、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

(四)安全疏散组:由公安局负责。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安全警戒组:由公安局负责。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局、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成,

(六)物资供应组:由发改委负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发改委、交通委等部门组成。

(七)环境监测组:该组由环保局负责。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

(八)专家咨询组:由安监局负责。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安监局和质监局组成。

九、附则

附件:一、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附件一:

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一)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企业及危险特性

(二)危险化学品单位分布情况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物处置单位。

生产单位情况

储存单位情况

经营单位情况

运输单位情况

使用单位情况

废物处置单位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情况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的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⑴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⑵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因人员。

⑶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⑷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⑸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⑹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⑺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⑻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⑼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⑽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⑴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⑵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⑶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⑷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⑸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⑹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附件三: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附件四: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篇3:处置化学灾害事故救援预案格式

第一部分:单位内部

随着gg开放、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化工企业发展迅速,生产、储存、运输化学物资的企业上千家,品种300多种。由于化工灾害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扑救困难,扩散迅速,危害严重,而且社会涉及面广大。事故发生在单位内部,工艺流程、化工装置复杂等。为提高消防队伍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能力,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支队现有装备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处置化工单位内部的抢险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单位内部化学灾害事故行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事故单位、消防支队,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控制、后处置”和“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打高技术仗,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达到人与装备有机结合,发挥特种装备的作战效能,充分发挥消防部队在灾害事故中的突击队作用。

二、处置原则

(一)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支队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突发事件中要坚持救人胜于救灾的方针,用各种方法积极组织抢救人命。

(二)坚持以快制快,果断处置的原则。支队所属处置力量在战斗行动中要做到接警快、到达现场快、战斗展开快、处置方法准确、果断、有效,把危险和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坚持认真细致,不留隐患的原则。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突发事件结束后,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消除一切隐患,防止出现二次灾害。

三、组织指挥

1、总指挥部

总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经贸委、建委、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等单位领导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2、灭火救援组

组长:消防支队长

成员: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职责: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3、警戒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交警、巡警、治安、警卫、武警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到场领导安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政府秘书长

成员:自来水、煤气、电业、电信、交通、环卫、商业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5、医疗救护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6、专家组

组长:经贸委主任

成员: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灭火专家

职责:负责拟制、评估灭火救援方案,提供灭火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7、新闻报道组

组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新闻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8、事故调查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经贸委、公安局、消防局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四、处置力量的构成及任务分工

根据救援任务的需要组成疏散分队、化学侦检分队、现场警戒分队、环境检测分队、交通管制分队、人员救助分队、现场通讯分队、后勤保障分队。

特勤大队成立侦检、警戒、救人、堵漏处毒、洗消等小组,并配备处置化学灾害事故所需的防护、救援、侦毒、洗消、抢险等特种器材装备。

1、疏散分队由单位内部人员和公安消防人员组成。

2、化学侦检分队由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和特勤大队侦检小组成员组成。

3、现场警戒分队由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武警组成;

(1)重危区由市消防支队担任;

(2)危险区由公安、武警人员担任;

4、环境检测分队由消防特勤大队和单位技术人员组成。

5、交通管制分队由公安巡警大队人员组成。

6、救助分队由公安消防特勤大队和市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

7、通信联络分队由市公安局通信处和消防支队通信科人员组成。

8、后勤保障分队由市政府办公室、消防支队后勤处人员组成。

五、处置程序

1、防护

(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安排水枪掩护;

(2)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得低于二级。

2、询情

(1)被困人员情况;

(2)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

(3)周边单位、居民、地形、供电等情况;

(4)工艺处置措施。

3、侦检

(1)搜寻被困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

(4)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5)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

(2)警戒区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

重危区是指对人员、装备、建(构)筑物等构成重大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严重中毒和污染的区域;轻危区是指对人员、装备、建(构)筑物等构成一定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中毒和轻微污染的区域。

(3)分别划分区域并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设立隔离带;

(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并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将需要救治人员交送医疗急救部门。

6、战斗展开

(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2)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

(3)采用多支喷雾水枪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7、堵漏

(1)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2)关闭阀门,切断泄漏源;

8、输转

将泄漏液体导至中和溶液中,进行无公害处理。

9、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10、清理

(1)用喷雾水、蒸气、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化工设备及低洼处、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气);

(2)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均应按各自分工和任务,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具,

携带好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当火场上有毒气扩散时,除了加强作战人员的防护外,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好毒气扩散范围内的居民、群众疏散及抢救工作。

(三)火灾扑灭后,要特别注意清理火场,防止某些物品没有清除

干净而导致复燃、复爆。扑救某些剧毒、腐蚀性物品火灾后,要对灭火器材、战斗装具进行清洗、消毒,参加灭火的人员应到医院进行专项体检。

(四)搞好灭火剂和其他物品的供给及调集。

(五)规定明确的进攻与撤退信号。

第二部分公共场所

随着gg开放、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各类化工企业发展迅速,各种化工原料及新能源使用不断增加。运输过程中,经常发生化学泄漏、爆炸等灾害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社会上的*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有可能利用化学制剂进行破坏活动;化学灾害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灾害事故,其主要特点是事故地点不确定,发生突然,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一旦发生化学灾害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件。因此为了做好公共场所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化学事故行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控制(控制有毒区域和控制染毒人员)、后处置(控制的同时实施侦检、监测、疏散救人、处置毒源和洗消)和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科学计划、统一行动、切实做好发生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原则

化学灾害事故发生后,处置行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处置化学事故的行动需多方力量参加,现场情况复杂,专业技术性强,并且在整个行动中每个环节都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完成的,要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方力量积极配合,密切协同。

2、以快制快,果断处置

化学灾害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针对这一特点,处置行动要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现场快、准备工作快、疏散人员快,正确采取措施果断处置,以快制快。

3、讲究科学,稳妥可靠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必须拥有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专业技术过硬的精锐特勤队伍,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指挥用兵、战术应用必须做到科学准确。在实施化学侦检、中毒人员的急救、去污、洗消行动中,必须讲究科学、稳妥、可靠,切不可搞人海战术。

4、就地处置和转移处置相结合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应因地制宜,行动灵活。属化学品爆炸的,应立即采取封堵措施;属毒剂污染的,要现场处置;有容器等可移动的要用密封箱转移至安全地带实施转移处置。

三、组织指挥及职责

1、总指挥部

总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经贸委、建委、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等单位领导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2、灭火救援组

组长:消防支队长

成员: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职责: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3、警戒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交警、巡警、治安、警卫、武警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到场领导安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政府秘书长

成员:自来水、煤气、电业、电信、交通、环卫、商业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5、医疗救护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6、专家组

成员: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灭火专家

职责:负责拟制、评估灭火救援方案,提供灭火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7、新闻报道组

组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新闻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8、事故调查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经贸委、公安局、消防局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四、处置力量的构成及任务分工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力量构成:疏散分队,化学侦检分队,现场警戒分队、环境检测分队,交通管制分队,救助分队,通信联络分队,勤务保障分队。

1、疏散分队由失事单位及事故所在地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担任。

2、化学侦检分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担任;

3、现场警戒分队由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

(1)重危区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2)危险区由市武警支队负责

(3)安全区由治安支队负责

4、环境检(监)测分队由市环保局负责

5、交通管制分队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

6、救助分队由卫生局、消防支队医院负责

7、通信联络分队由市电信局、市公安局通信处、消防支队通信科负责

8、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消防支队后勤处参与。

五、程序与方法

1、防护

(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采取水枪掩护;

(2)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得低于二级。

2、询情

(1)被困人员情况;

(2)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

(3)周边单位、居民、地形、供电等情况;

(4)工艺处置措施。

3、侦检

(1)搜寻被困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4)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

(2)警戒区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

(3)分别在划分的区域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设立隔离带;

(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并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1)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将需要救治人员交送医疗急救部门。

6、展开

(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2)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

(3)采用多支喷雾水枪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7、控毒

对毒源采取吸附、中和、密封、转移等方法予以全面控制。

8、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

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洗消的方法:

①采用化学消毒剂洗消

②采用物理消毒剂洗消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9、清理

(1)少量残液,用砂土、水泥粉、炉渣、干粉或其它惰性材料吸

收,收集后经无害处置废弃;

(2)大量残液,用泵抽吸或使用盛器收集,集中处理;

(3)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4)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救援注意事项

1、参加抢险救援的消防人员必须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化学灾害事故的危险性;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消防人员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中毒造成人员伤亡。

**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00四年二月

篇4: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德阳市

为了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特大事故的确定

本预案所称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的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特大事故按以下分类: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他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空难事故;

(八)地质灾害事故;

(九)洪涝灾害事故;

(十)急性中毒事故

(十一)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二、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德阳市辖区内发生特大事故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德阳市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2202440)以及市急救中心(值班电话:120)。

事故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特大事故救援程序和措施

市政府有关领导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同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工作内容:成立指挥机构

1、成立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由发生特大事故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⑴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由德阳市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德阳市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指挥。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办。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安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职能为:

①发生特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市公安局、德阳市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电信公司、德阳市电业局等部门或单位接到事故通报或救援令后,要按照统一指挥,紧急调用其救治器材和人员,迅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如需动用当地驻军进行救援时,由市领导决定和联系;

④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现场处理工作指挥部由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施救、现场

保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可根据灾情下设: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吊机、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关闭毒气泄漏源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疏散人员,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技术勘验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像,进行物证、痕迹、文件等的收集。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省政府、省安办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4、事故调查工作。

在特大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抽调力量,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四、救援特大事故的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二)市政府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三)市府办: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

(四)市政府安办: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综合协调事故处理。

(五)德阳电视台、德阳报社: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及新闻报道。

(六)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抢

险施救工作,指挥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它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等工作。

(七)市交通局:具体负责水上交通、道路源头、公路工程等特大事故抢险救灾及现场指挥工作和其它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八)市经贸委:负责矿山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矿山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九)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他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十)德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特种设备和防爆电器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一)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施救工作。

(十二)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必要时可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调用先进的设备和灭火力量。

(十三)市国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特

大地质灾害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四)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特

大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并负责其他特大事故处理中伤员救治,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救援与疫情的控制情况。

(十五)市民政局:协助政府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和尸体处理工作。

(十六)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十七)市政府安办、安监、经贸、公安、监察、总工会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指令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和提出建议。

(十八)德阳电业局:负责特大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和电器、照明设备的安装、维护,保证救援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十九)市移动通信、电信部门:负责特大事故指挥机构和现场的通信保障工作,保证信息通畅。

(二十)天池煤矿、什邡煤管办、清平乡三单位矿山救护队:负责本地区矿山特大事故救护,并执行市政府统一调动支援其它地区矿山特大事故救护工作。

(二十一)凡属德阳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特大事故指挥部发布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

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五、德阳市救援力量及器材配置

(一)德阳市消防支队

1、破拆:预备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等装备破拆变形汽车、建筑物,开辟现场通道。

2、高空抢险:预备登高车、梯子、安全绳、缓降器、救生气垫等高空抢险设备。

3、高温、有毒、腐蚀场所作业:预备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装备。

4、地下救治:预备排烟机、热视仪、强光照明、防护装备等实施地下侦察、排险、救人作业等。

5、灭火:预备消防车、照明车、指挥车和高压水枪、灭火机等。

(二)德阳市武警支队

1、机动预备队:含机动兵力100人,每人预备水上救生衣、救生圈、防爆器具。

2、特种装备:预备水上冲锋舟,抢险运输车。

3、担任特大事故抢险施救的突击任务。

(三)市交通局:预备公路工程的抢修、路障的排除,施救中所需的运输设备。预备12吨、16吨汽车吊车;10吨平板车(半挂);12吨、15吨平板车半挂车和25吨大型平板车等运输设备;预备潜水员、潜水服等进行水下抢险作业装备。

(四)市建设局:预备土建工程的抢修、拆除和开挖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及工程运输车等机具。

(五)市林业局:预备森林灭火器材,如风力灭火机、油锯、多用铲等工具。

(六)德阳电业局:预备事故现场应急电源和照明设备。

(七)天池煤矿、什邡市煤管办、清平乡所属矿山救护队,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护装备和设施。

六、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分工精神,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细则,做好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本预案的实施和准备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由市安办负责对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八、发生重大事故参照此预案执行。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篇5:地铁隧道火灾疏散救援预案

地铁作为大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南京、武汉、重庆、长春等城市的地铁已在运营和建设中,对城市的公共交通起到了重要作用。

地铁运营安全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在地铁各类事故中,危害最大的主要是地铁站台和地铁隧道内燃烧、烟气、毒害物质的扩散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而隧道火灾(列车停留)乘客疏散是地铁各类事故救援的难点。因为在地铁区间隧道内,空间相对封闭、疏散条件差,若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热烟气较难控制排除,且火灾不易扑救,容易造成较大的伤亡事故。在目前国内现行有关规程和规范中,尚未对地铁隧道发生火灾时乘客疏散方式有较明确的规定,而国内不同城市地铁所采用的疏散方案不完全一致。所以,有必要对地铁隧道内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分析。本文以地铁隧道火灾(列车停留)为对象,根据有关专家对地铁隧道火灾、烟气扩散与疏散的数值模拟分析结果,提出解决地铁隧道火灾救援的思路和建议。

一、地铁隧道火灾的特殊性分析

地铁隧道火灾与地面建筑相比有其特殊性:地铁系统与外界的联系主要为出入口,人员密集,排除热量困难,因此比地面建筑火灾具有更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往往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

一是地铁里面客流量大,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二是地铁列车的车座、顶棚及其它装饰材料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蔓延扩大;有些材料燃烧时还会产生毒性气体,加上地下供氧不足,燃烧不完全,烟雾浓,发烟量大;同时地铁的出入口少,大量烟雾只能从一两个洞口向外涌,与地面空气对流速度慢,地下洞口的“吸风”效应使向外扩散的部分烟雾又被洞口卷吸回来,容易令人窒息。

三是隧道内设备或列车起火后,隧道内的电源可能会因烧损而被自动切断,隧道风机系统失效,失去通风排烟作用。大量有毒烟雾和黑暗给疏散及救援工作造成困难。

四是列车在隧道内发生火灾时,乘客在隧道中的逃生方向和烟气的扩散方向均由下往上,隧道口即是乘客的逃生出入口,可能也是喷烟口,含有大量毒害物质的黑热浓烟会令人窒息死亡。

二、地铁隧道火灾、烟气扩散分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在对广州地铁四号线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时,采用计算流体力学、计算燃烧学和传热传质学等方法,对地铁列车停靠站台期间、停留隧道期间和在隧道内运行期间的燃烧、烟气扩散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数值模拟研究,探讨了不同的燃烧条件下的温度分布、烟气作用范围、辐射分布规律。结论是:列车在隧道内停留时发生的火灾和烟气扩散与列车在停靠站台时的情况类似。但是,当火灾发生900s后,隧道内2m以下空间的烟气平均温度已达80℃,1000s左右接近100℃,烟气温度已对乘客构成威胁。当火灾发生610s左右时,隧道内2m以下空间的烟气平均CO浓度已达0.025%,烟气浓度对乘客构成伤害。因此,乘客可利用的疏散时间为610s。

而当列车在隧道中运行时,车厢内发生了火灾和烟气扩散,在隧道内气流的作用下,从起火车厢处产生的高温气体被气流携带向下游车厢蔓延,而烟气也随之向起火车厢的下游车厢蔓延。在这一高温气体和烟气传播规律的支配下,位于起火车厢后部的车厢内乘客应采取灼伤和烟气毒害的应对措施。而在起火车厢内除应采取高温灼伤和烟气毒害的应对措施外,还应采取防范缺氧导致乘客伤亡的应对措施。

三、地铁隧道火灾的疏散时间分析

假设一辆满载乘客(4节编组,1203人)的列车运行到3km长的隧道中央处,按区间隧道同一时间一条线只有一节B型车厢突然发生火灾事故。

(一)列车着火,驶向前方车站停靠后的疏散时间

当列车着火,继续行驶到前方车站停靠疏散乘客,大约需要行驶60s就能到达站台。若不考虑烟气浓度和烟气温度对乘客疏散行为的影响,1203人从12个1.4m宽的车厢侧门疏散到站台,经测算得出最后一个从车厢出来的人员的疏散时间为95.7s。根据火灾模拟结果发现,在60~70s,烟气浓度和温度就会对人造成伤害。因此,列车在隧道内着火且向前方车站行驶而后进行疏散的方法,仍然存在着危险。

(二)隧道内就地疏散的分析

由于各种原因,列车着火后必须在隧道内就地进行疏散时,隧道内的温度和烟气浓度均小于临界危险条件。乘客离开事故列车的方法有两种,即通过列车侧门到隧道侧向疏散平台或通过列车端头门下车。

如果通过与列车侧门脚踏板平行的隧道侧向疏散平台进行疏散,则乘客在隧道中可以利用的疏散时间与疏散平台的乘客通过量有关。人在隧道内的正常疏散速度为1.5m/s,但在有烟气的情况下可能只有1m/s。乘客从起火车厢(列车中部)撤离至隧道平台再步行到隧道出口(一般是前方车站站台),所需的时间约30分钟。基本可以认为,乘客在隧道中可以利用的疏散时间(610s)很有限。

如果通过列车端头门下车(在隧道侧壁没有疏散平台的情况下),乘客在隧道中几乎没有可以利用的疏散时间。因为乘客只能从列车的两端头门疏散。就疏散门通道的面积来讲,远小于车站站台,而且在隧道中行动不方便,从车厢疏散到隧道的时间大大超过隧道内可利用的疏散时间,对疏散过程造成困难。

四、解决地铁隧道火灾疏散的思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列车在隧道内发生火灾并停留,其危害性最大,可造成群死群伤的特大事故,是隧道内火灾疏散和救援的重点。所以,目前现行的各国规程、规范中均特别强调:若列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事故或火灾时,应尽可能将列车驶入前方车站,在前方车站疏散乘客,利用前方车站的消防设施灭火和排烟。

若由于各种原因,列车着火后必须在隧道内就地进行疏散时,则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救援:

(一)隧道火灾排烟模式的原则

若列车因爆炸、火灾而被迫停在区间隧道时,通风排烟及乘客疏散的基本原则为:

1.应立即启动环控风机进行通风、排烟、降温。

2.列车上人员仅需单方向疏散时,应向与人员撤离方向的相反方向送风,同时另一端排烟,引导人员逆风撤离。

3.列车前部或后部发生火灾,且列车上人员需往列车头尾两端分别双方向疏散时,应向与多数人员撤离的方向相反的方向送风,同时另一端排烟,诱导多数人能逆风撤离。

4.列车中部发生火灾,且人员需往列车头尾两端分别双方向疏散时,离列车近的车站应排烟,而离列车远的车站则应同时送风;而当列车此时恰好位于区间隧道中间时,应往列车的行车方向进行送风、另一端同时排烟。

5.无法判断列车上火灾位置时,按列车中部火灾模式组织疏散和采取环控模式。

(二)利用疏散平台和联络通道进行疏散

目前,多数地铁隧道均设置了隧道侧向疏散平台,是乘客遇到火灾的情况下逃生的通道,是较为成熟的区间隧道消防方式。疏散平台的宽度不小于600mm,并设置了扶手,以便在最不利的火灾情况下,能保证乘客较快离开着火车厢,安全疏散。

在长区间隧道中,每隔500m距离设置了联络通道,与疏散平台配套使用,高度与疏散平台相当。所以,列车在隧道内发生火灾而必须就地疏散时,应充分利用两条隧道之间的联络通道进行疏散,以便延长乘客在隧道中可以利用的疏散时间。

(三)在地铁列车上应用细水雾灭火技术

在对地铁隧道火灾、烟气扩散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列车在隧道内着火,增加了消防救援的难度,也增加了乘客疏散的难度。虽然火灾发生后隧道风机立即启动,并按隧道火灾排烟模式进行排烟,但是在隧道内气流的作用下,从起火车厢处产生的高温气体被气流携带向起火车厢的下游车厢蔓延,而烟气也随之蔓延。这时,沿顺风方向疏散的乘客可能会受浓烟伤害。这些都是不能忽视的危险因素,必须采取应对措施。

笔者认为,在地铁列车上应用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可解决车厢火灾蔓延和烟气扩散的问题,从而在火灾中起到降烟、控火的作用,延长乘客可利用的疏散时间,减少事故损失,或直至达到灭火作用。

有关技术资料表明,细水雾灭火系统具有持续控火、冷却、消烟、除尘直至窒息灭火的特点,另外还具有安全、环保等特性,可用于A、B类和电气类各类火灾,因此,细水雾灭火系统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例如,西班牙马德里地铁从1996年开始,先后在6~10号线的75个列车上采用了瓶组式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喷头按4m间距设计,系统按10分钟喷水时间设计。系统的保护对象是列车车厢内的各种可燃物,采用以控火为主的全淹没灭火原理,其结果是要达到降烟、降温、控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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