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化学灾害事故救援预案格式
第一部分:单位内部
随着gg开放、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化工企业发展迅速,生产、储存、运输化学物资的企业上千家,品种300多种。由于化工灾害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扑救困难,扩散迅速,危害严重,而且社会涉及面广大。事故发生在单位内部,工艺流程、化工装置复杂等。为提高消防队伍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能力,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支队现有装备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处置化工单位内部的抢险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单位内部化学灾害事故行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事故单位、消防支队,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控制、后处置”和“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打高技术仗,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达到人与装备有机结合,发挥特种装备的作战效能,充分发挥消防部队在灾害事故中的突击队作用。
二、处置原则
(一)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支队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突发事件中要坚持救人胜于救灾的方针,用各种方法积极组织抢救人命。
(二)坚持以快制快,果断处置的原则。支队所属处置力量在战斗行动中要做到接警快、到达现场快、战斗展开快、处置方法准确、果断、有效,把危险和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坚持认真细致,不留隐患的原则。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突发事件结束后,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消除一切隐患,防止出现二次灾害。
三、组织指挥
1、总指挥部
总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经贸委、建委、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等单位领导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2、灭火救援组
组长:消防支队长
成员: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职责: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3、警戒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交警、巡警、治安、警卫、武警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到场领导安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政府秘书长
成员:自来水、煤气、电业、电信、交通、环卫、商业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5、医疗救护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6、专家组
组长:经贸委主任
成员: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灭火专家
职责:负责拟制、评估灭火救援方案,提供灭火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7、新闻报道组
组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新闻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8、事故调查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经贸委、公安局、消防局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四、处置力量的构成及任务分工
根据救援任务的需要组成疏散分队、化学侦检分队、现场警戒分队、环境检测分队、交通管制分队、人员救助分队、现场通讯分队、后勤保障分队。
特勤大队成立侦检、警戒、救人、堵漏处毒、洗消等小组,并配备处置化学灾害事故所需的防护、救援、侦毒、洗消、抢险等特种器材装备。
1、疏散分队由单位内部人员和公安消防人员组成。
2、化学侦检分队由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和特勤大队侦检小组成员组成。
3、现场警戒分队由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武警组成;
(1)重危区由市消防支队担任;
(2)危险区由公安、武警人员担任;
4、环境检测分队由消防特勤大队和单位技术人员组成。
5、交通管制分队由公安巡警大队人员组成。
6、救助分队由公安消防特勤大队和市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
7、通信联络分队由市公安局通信处和消防支队通信科人员组成。
8、后勤保障分队由市政府办公室、消防支队后勤处人员组成。
五、处置程序
1、防护
(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安排水枪掩护;
(2)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得低于二级。
2、询情
(1)被困人员情况;
(2)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
(3)周边单位、居民、地形、供电等情况;
(4)工艺处置措施。
3、侦检
(1)搜寻被困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
(4)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5)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
(2)警戒区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
重危区是指对人员、装备、建(构)筑物等构成重大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严重中毒和污染的区域;轻危区是指对人员、装备、建(构)筑物等构成一定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中毒和轻微污染的区域。
(3)分别划分区域并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设立隔离带;
(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并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将需要救治人员交送医疗急救部门。
6、战斗展开
(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2)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
(3)采用多支喷雾水枪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7、堵漏
(1)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2)关闭阀门,切断泄漏源;
8、输转
将泄漏液体导至中和溶液中,进行无公害处理。
9、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10、清理
(1)用喷雾水、蒸气、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化工设备及低洼处、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气);
(2)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均应按各自分工和任务,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具,
携带好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当火场上有毒气扩散时,除了加强作战人员的防护外,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好毒气扩散范围内的居民、群众疏散及抢救工作。
(三)火灾扑灭后,要特别注意清理火场,防止某些物品没有清除
干净而导致复燃、复爆。扑救某些剧毒、腐蚀性物品火灾后,要对灭火器材、战斗装具进行清洗、消毒,参加灭火的人员应到医院进行专项体检。
(四)搞好灭火剂和其他物品的供给及调集。
(五)规定明确的进攻与撤退信号。
第二部分公共场所
随着gg开放、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各类化工企业发展迅速,各种化工原料及新能源使用不断增加。运输过程中,经常发生化学泄漏、爆炸等灾害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社会上的*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有可能利用化学制剂进行破坏活动;化学灾害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灾害事故,其主要特点是事故地点不确定,发生突然,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一旦发生化学灾害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件。因此为了做好公共场所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化学事故行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控制(控制有毒区域和控制染毒人员)、后处置(控制的同时实施侦检、监测、疏散救人、处置毒源和洗消)和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科学计划、统一行动、切实做好发生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原则
化学灾害事故发生后,处置行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处置化学事故的行动需多方力量参加,现场情况复杂,专业技术性强,并且在整个行动中每个环节都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完成的,要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方力量积极配合,密切协同。
2、以快制快,果断处置
化学灾害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针对这一特点,处置行动要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现场快、准备工作快、疏散人员快,正确采取措施果断处置,以快制快。
3、讲究科学,稳妥可靠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必须拥有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专业技术过硬的精锐特勤队伍,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指挥用兵、战术应用必须做到科学准确。在实施化学侦检、中毒人员的急救、去污、洗消行动中,必须讲究科学、稳妥、可靠,切不可搞人海战术。
4、就地处置和转移处置相结合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应因地制宜,行动灵活。属化学品爆炸的,应立即采取封堵措施;属毒剂污染的,要现场处置;有容器等可移动的要用密封箱转移至安全地带实施转移处置。
三、组织指挥及职责
1、总指挥部
总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政府秘书长、公安局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经贸委、建委、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等单位领导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2、灭火救援组
组长:消防支队长
成员:消防支队相关人员
职责: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停止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3、警戒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交警、巡警、治安、警卫、武警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到场领导安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政府秘书长
成员:自来水、煤气、电业、电信、交通、环卫、商业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5、医疗救护组
组长: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6、专家组
成员: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灭火专家
职责:负责拟制、评估灭火救援方案,提供灭火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7、新闻报道组
组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新闻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8、事故调查组
组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经贸委、公安局、消防局等单位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四、处置力量的构成及任务分工
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力量构成:疏散分队,化学侦检分队,现场警戒分队、环境检测分队,交通管制分队,救助分队,通信联络分队,勤务保障分队。
1、疏散分队由失事单位及事故所在地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担任。
2、化学侦检分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担任;
3、现场警戒分队由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
(1)重危区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2)危险区由市武警支队负责
(3)安全区由治安支队负责
4、环境检(监)测分队由市环保局负责
5、交通管制分队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
6、救助分队由卫生局、消防支队医院负责
7、通信联络分队由市电信局、市公安局通信处、消防支队通信科负责
8、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消防支队后勤处参与。
五、程序与方法
1、防护
(1)进入重危区,人员实施一级防护,并采取水枪掩护;
(2)凡在现场参与处置人员,最低防护不得低于二级。
2、询情
(1)被困人员情况;
(2)泄漏物质、时间、部位、形式、已扩散范围;
(3)周边单位、居民、地形、供电等情况;
(4)工艺处置措施。
3、侦检
(1)搜寻被困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4)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检测情况设置警戒区域;
(2)警戒区划分为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
(3)分别在划分的区域设立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设立隔离带;
(4)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并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1)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将需要救治人员交送医疗急救部门。
6、展开
(1)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2)铺设水幕水带,设置水幕、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
(3)采用多支喷雾水枪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7、控毒
对毒源采取吸附、中和、密封、转移等方法予以全面控制。
8、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的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
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洗消的方法:
①采用化学消毒剂洗消
②采用物理消毒剂洗消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9、清理
(1)少量残液,用砂土、水泥粉、炉渣、干粉或其它惰性材料吸
收,收集后经无害处置废弃;
(2)大量残液,用泵抽吸或使用盛器收集,集中处理;
(3)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4)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救援注意事项
1、参加抢险救援的消防人员必须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化学灾害事故的危险性;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消防人员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中毒造成人员伤亡。
**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00四年二月
篇2:Z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3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镇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2预防与预警
2.1事故预防
各有关业务科室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演练提高科室应急处理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督促相关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3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险情等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市地震办向我局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高温、雷电、地质灾害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2.4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室报局领导批示,按照局领导要求,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起草发布预警通知,同时抄送受影响镇区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办公室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预警方面批示后,报局领导阅示,负责将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科室办理并督办。
3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3.3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科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出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科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4应急评估
受灾害镇区安监分局,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报市安监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4保障措施
4.1通信信息
市安监局与“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地震办、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
各镇区安监分局按照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2应急队伍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基础,武警部队、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役部队为重要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会群众性应急队伍作为补充。
5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