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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岗位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简介:人力资源(HumanResources,简称HR)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人力资源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狭义讲就是企事业单位独立的经营团体所需人员具备的能力(资源)。

人力资源职位描述(模板一)

岗位职责:

1、妥善安排并处理好人事工作,如招聘与面试安排、员工考勤统计等;

2、组织、协调安排各种员工活动,协助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并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事务;

4、负责绩效考核;

5、组织公司内部活动,提高企业凝聚力;

6、设置规范人事制度,降低企业运转风险;

7、高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积极向上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做事客观,踏实正直;

2、具有很强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强;

3、态度端正,形象气质佳有相关专业及经验者优先考虑;

4、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使用。

人力资源职位描述(模板二)

岗位职责:

1、在公司人力资源战略、政策和指引的框架下,建立并实施人力资源方针和行动计划,以支持公司达到预期经营目标;

2、负责组织起草、修改和完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负责招聘、培训、薪酬、考核、员工关系等人力资源日常管理事宜;

4、负责组织编写各部门职位说明书;

5、定期进行人力资源数据分析,提交公司人力资源分析报告;

6、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状况,协助制定公司薪酬体系、激励体系并负责实施;

7、协助监督控制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8、协助推动公司理念及企业文化的形成;

9、协助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整体战略规划;

10、负责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完成本部门员工工作考核、激励及部门资金的预算和控制等工作,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人力资源经理工作经验,有外企或教育培训行业从业经验优先;

3、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对人力资源管理各个职能模块均有深入的认识,能够指导各个职能模块的工作;

5、熟悉国家、地区及企业关于合同管理、薪金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6、具有战略、策略化思维,有能力建立、整合不同的工作团队;

7、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很强的计划性和实施执行的能力;

8、很强的激励、沟通、协调、团队领导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

人力资源职位描述(模板三)

岗位职责:

1、负责员工考勤管理,日常考勤数据统计;

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维护与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3、会场布置,日常接待工作;兼任前台管理工作;

4、人员档案的管理;办理员工入职、离职工作交接等;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具备较强的人及协调能力,亲和力强;

2、工作积极、细心周到、责任心强、抗压能力好;

3、熟练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e*cle、PPT等办公软件。

人力资源职位描述(模板四)

岗位职责:

1、负责人事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人员招聘;

3、负责人员培训;

4、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

5、负责工资审核;

6、负责人员提升和晋级的准备考察;

7、负责不合格人员的辞退。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优先;

2、熟悉薪酬和考核管理,具有劳动、安全及员工保护等管理知识结构,或受过相关专业培训;

3、IT或互联网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有相关人脉资源者优先;

4、三年以上人事工作经验或者一年以上人事经理经验优先;

5、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日常人事管理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家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

6、熟悉日常人事管理的业务流程,良好的口头表达、文字写作、阅读能力。

人力资源职位描述(模板五)

岗位职责:

1、完善企业招聘制度、招聘体系及招聘流程;

2、分析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参与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定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招聘活动;

4、甄别、选择、建立和维护合适的招聘渠道;

5、进行工作分析,完成职位说明书以及简历甄别和招聘测试、面试、筛选、录用等;

6、制定招聘预算并控制执行;

7、分析、评估招聘效果;

8、建立后备人才选拔方案和人才储备机制。

任职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招聘工作经验,对该领域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篇2: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管理人员交接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节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

2.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

1.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天工作时间外所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作;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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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值班。并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发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个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抑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之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认为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准,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案,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中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的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0%;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资金60%;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三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1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十三、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劢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在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计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之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之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之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汇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在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两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十四、待遇

十五、福利

十六、退休与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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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范本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劳资报表,迟报一天罚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办理好退休送报手续,漏报一人罚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审查完成各部门车间考勤表,迟一天罚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审核完成车间计件工资表并送财务,迟一天罚款五元;

5、每月养老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6、每月医保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积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机数据统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计件车间工资核算,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将公司内工资异动单送财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培训,全年少一次罚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养老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医保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伤保险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员工中,按时办理试用和转正手续,未按时办理一人次罚款二十元;

17、年终未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罚款一百元;

18、年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社保局和统计局的《劳资报表》,罚款一百元;

19、未按规定完成GMP档案的整理,罚款五十元;

20、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工作,在协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误,每次罚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则其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篇4: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在公司内部推行全面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办理新职工审查、录用和新工种、新岗位的培训工作,负责安排外单位职工的代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安排好职工业务培训。

2、负责编制年度劳动计划、工资基金计划和季、月度工资基金调整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3、负责办理职工调动,以及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归口办理使用临时工、季节工、外包工的各项手续及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职工晋级、工资调整和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工作。

5、牵头制定岗位定员和劳动定额,完善劳动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抓好企业两级劳务市场管理,安置好富余人员。

6、负责办理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作。

7、负责督促执行《考勤制度》等厂规厂纪,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提出违纪职工的处理意见,并执行公司决定。

8、负责审核各项假别的审批手续,并做好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审核工作。

9、会同安全、技术管理等部门制定、修改营养费的发放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劳动鉴定,并积极做好岗位调整安置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公司一般管理干部的考核、聘用和任免。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按规定办理接转、阅档工作。

12、审批技术工种、特殊工种、关键要害岗位的人员变动,并配合做好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好退休职工,做好职工因工死亡的抚恤工作,以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待遇工作。

14、负责公司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中层后备干部队伍的建立、考察、培养和使用。

15、负责编制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公司的各种培训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牵头办好各类型的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职称管理,负责外出培训、进修和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在职职工的管理工作。

16、协助公司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5:人力资源经理工作岗位职责

人力资源经理的岗位职责是什么以下以制度职责大全人力资源经理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人力资源经理岗位职责,仅供参考。

1、参与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2、组织制定、执行、监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协助人力资源总监做好相应的职位说明书,并根据公司职位调整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保证职位说明书与实际相符;

4、根据部门人员需求情况,提出内部人员调配方案(包括人员内部调入和调出),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促进人员的优化配置;与员工进行积极沟通;

5、制定招聘计划、招聘程序,进行初步的面试与筛选,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等;

6、根据公司对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评价政策,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使绩效评价体系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7、制定薪酬政策和晋升政策,组织提薪评审和晋升评审,制定公司福利政策,办理社会保障福利;

8、组织员工岗前培训、协助办理培训进修手续;

9、配合人力资源总监做好各种职系人员发展体系的建立,做好人员发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人力资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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