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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篇2:水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新兵发〔2010〕6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新兵发〔2012〕4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水务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三条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非治违必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生产安全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水务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部门、各权属分公司及个人。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考核内容:

(一)管理范围内不发生1次以上(包括1次)员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者事故损失在50万元(包括50万元)以上的。

(二)管理范围内不发生1次以上(包括1次)生产安全重伤事故,或者事故损失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管理范围内不发生1次以上(包括1次)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包括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管理范围内不发生2次以上(包括2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管理范围内不发生2次以上(包括2次)生产安全轻伤事故。

(六)管理范围内不发生以上五项标准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七)管理范围内不发生以上相应标准并造成相应损失的,或者造成相应程度的社会不利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的供排水水质污染事件,且污染事件定性为责任事故。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及控制指标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逐级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落实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明确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职能、职责、人员,应有至少两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开展工作。(五)加强各级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和示范单位建设,逐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创建工作,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五)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内容、目标,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次会议参会人员要签到,形成有关决定决议的要形成会议纪要。

(六)制定或修订本厂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

(七)各车间各岗位的生产程序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实施,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

(八)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的现场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九)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自查(包括隐患排查),有检查记录,形成自查报告(包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月25日前报水务公司安全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排查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必须实行登记建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限期销号,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

(十)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要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

(十一)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员工健康的监督管理,保持食堂干净卫生,严防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落实事故处理决定,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并制定防范措施;按事故结案期限定期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十三)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有关材料。

第三章考核

第八条考核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其中事故控制指标分数占40分,安全工作目标分数占60分。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分按半年与年终两次平均分计算,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得分在85-95分的为良好单位;得分在60-85分的为合格单位;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未完成事故控制指标的单位不得评为合格单位。考核结果在当年底前完成。

第九条考核主要依据《水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每年制定一次),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情况记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档案,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制。

第十条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以资料审查、听取汇报、现场核查、反馈情况为主,具体方式由生产安全办公室制定,年度考核得分由考核小组汇总后,报安全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章奖励

第十一条考核分达到95分及以上,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给予10000元奖励;并对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进行奖励,人均奖励1000元。

第十二条考核分达到85-95分的,为安全生产优良单位,给予5000元奖励;并对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进行奖励,人均奖励500元。

第十三条考核分达到60-85分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不奖不罚。

第十四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公司分管领导,给予5000元奖励。被评为安全生产优良单位的公司分管领导给予3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各部门、各公司要将员工、班组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

第十六条对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工艺改进的班组或个人,由部门或权属分公司向总公司提出申请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

第五章处罚

第十七条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按水务公司与各分管领导、权属分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者,公司将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则

第十八条各权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水务公司负责解释。

篇3: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经营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经营的积极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力争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力争全年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

二、奖惩制度

1、本单位鼓励职工进行安全经营,对在安全经营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2、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本企业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细分,实施目标管理,对完不成目标管理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从严予以惩处。

篇4:Z公司生产部目标管理奖惩规定

某公司生产部目标管理奖惩规定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员工紧紧围绕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产量质量,降低各种行为消耗,从而达到广大员工队伍精干高效,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的同时提高员工工效之目的,特制定生产部车间管理规定。

一、成立生产部督导组:

1、督导组架构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

2、督导组职责:

A、定期不定期的召开生产工作形势分析会,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采取相应策略。并做好会议记录;

B、定期不定期的对生产部工作给予帮助指导,端正工作态度,树立主人翁意识;

C、加大生产品种抽检力度,每天抽检不得少于二十包/人,原则上上午十包/人,下午十包/人,并认真做好记录;

D、督导组在抽检中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不徇私情,从严要求;

E|、建立生产品种达标抽检记录本,抽检采取现场抽查,现场记录,被抽检人现场签名认证。

二、管理考核:

督导人员以当月文明、安全生产检查结果为依据来进行奖罚。除以文明、安全生产检查为依据奖罚之外,还有平时车间对轮班各项工作上奖罚(产量完成情况、现场机台清洁、劳动纪律等)之总和来评定。

1、评比奖项

优秀:综合评比之和达标率最高者,奖30-50元。

差:综合评比之和达标率最低者,罚30-60元。

2、评比标准

生产部主管:

A、要求及时准确的掌握产量、产品达标、考勤、工作态度、抽检记录、抽检制度不健全等数据,提供数据不及时的每次扣款5元,提供数据不准确的每项扣款5元。

B、管理工作不到位,如员工发生吵架斗殴、聚众闹事、带头罢工等事件,视其影响及后果处以1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或辞退。

C、凡主管在工作中处事不公,生产员工可举报投诉,一经查明属实,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公司将为举报者保守秘密。

生产部主管助理:

A、当好生产部主管的助手,在积极完成本身工作的同时,主动协助生产部主管把好分装产品品种达标关。

B、利用工余时间做好同事遵章守纪思想引导工作,并以自身模范表率作用影响带动员工者,经民主评义,公司测评为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生产分装质量考核:

A、生产部员工生产分装品种,超过公司规定标准的将依照现有规定进行处罚,对影响较大、超标严重的如分装品种分别超0.5克以上者、抽检员将对被抽检者抽检结果如实记录,由被抽检者筌名认证;

B、对被抽检品种分别按月累计进行核算,超出部分由员工自我承担,公司按品种均价进行赔偿(扣除公司允许超标范围的数量);

C、以往计算方法,比如公司每月对所包装品种,允许超标5包/月,每包超标多少克没有具体规定;采取按包计算方法。每天抽检十二包,上下午各六包,超标五标内公司承担,超出部分按1元/包,给予处罚。此方法没有起到良好的作用,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大大的经济损失。故此,此法从本规定颁发之日起废止。

D、新的处罚标准为:10包以内为优秀,给予奖励30元,超过规定标准包数,每包扣款1元;15包以内为良好,超过规定标准包数,每包扣款1.5元;15包以上为差,超过规定标准报数,每包扣款2元。

4、生产打包考核:

(1)成包数量符合要求,否则每箱每缺一条扣5元。

(2)包装箱、挂条要符合要求,否则每条每缺(多)一包扣5-10元。

(3)品种装错箱每箱扣10-15元,造成错支的经查出扣10-15元,产生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4)成包封箱及时,并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每次扣5-10元。

5、地面清扫:

(1)按照操作要求清扫地面,不按要求每次扣5元。

(2)及时清扫地面,保持地面整洁,地面不清洁每处扣5元。

(2)打包品种箱要摆放整齐,并按现行要求位置安放,否则每次扣5元。

(3)品种搬错每次扣5元。

(4)在运送过程中注意安全,不得碰伤人员或损坏产品、设备,否则按事故损失赔偿。

(5)在运送过程中掉地的要及时捡起并将表面处理干净,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元。

6、其它考核:

组织纪律考核:对车间指派或公司临时安排的各项合理任务必须按要求完成,否则每次扣10--20元。

劳动纪律考核:迟到、早退、组中成员无特情无故脱岗,每次扣10--20元,开会迟到每次扣5--10元,开会无故不到的每次扣10--20元,无故旷工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按行政管理规定执行。

考勤表、考核迟交或出差错,每次扣款按现行规定执行。

对生产部人员对车间质量、产量、技术革新、节能降耗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用后取得成效;在组织生产、人员安排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经生产部和公司对其成果确认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视贡献大小给予100-200元奖励。

三、目标管理奖惩要求:

1、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将公司与部门、员工个人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发掘员工潜力,激发全员高质、高效工作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通过对员工个人或群体的行为、劳动态度和工作业绩,以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监测、考核、分析和评价,规范员工和组织的行为

2、加强对目标管理奖惩的学习,明白目标管理奖惩,只是手段并非目的,其真正目的是通过不断改善组织管理氛围,提高组织效率。

3、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公司提出的要求,生产部要把目标管理奖惩真正落实到每一人、每一道工序,使公司走向持续发展轨道。

篇5:公路质监站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

(二)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

(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五)做好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

(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

(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分。

四、奖惩办法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分管领导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帮的,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科室,总公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科室。

安全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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