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线工程安全目标管理措施
放射线工程安全目标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
a、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5‰。
b、杜绝火灾,机械设备事故。
(2)达标目标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次检查均达到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目标
本项目必须创市安全文明工地。
2、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1)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考核到人。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分项目终结考核、年度、月度考核三种,项目经理由上级考核,项目其它人员由项目考核组考核。
(2)月度考核时间定为次月2日,年度考核定为次年元月15日前,项目终结考核为项目竣工退场后一个月内。
(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总目标分解后的项目管理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的安全工作。
(5)项目管理人员各自安全责任目标和具体的工作内容逐一检查,并结合项目部和上级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评价,没有达到目标的为不合格,达到目标的为合格,良好地达到目标的为优良。
(6)结果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存档。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1)项目经理
a、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b、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c、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d、每月组织定期检查并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评价和协调;
e、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
(2)项目工程师
a、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c、审批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d、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3)安全员
a、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b、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c、坚持日常检查,参加月度安全大检查,协助项目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月度达标任务进行评价;
d、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和验收;
e、参加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
f、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g、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4)工长
a、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b、严格监督实施所辖工种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认真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d、具体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5)技术员
a、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b、协助项目其它管理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c、认真落实月度达标任务。
篇2:商住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商住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龙门架安拆、塔吊安拆、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拆、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收货部制度
篇3:设备安装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设备安装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培训教育
1.1安全教育
方针政策的教育
劳动纪律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
事故教育
法制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合格证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2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安全技能培训
2、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本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工期紧、高处作业多,土建、幕墙、装修及机电安装等单位同期施工,会出现大面积、多专业、多人数同时进行交叉施工的场面,所以防火、防坠落、防触电会是本工程重点的防范对象,为了针对现场的特点,切实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制定相关的防火、防坠落、防触电安全技术措施:
2.1防火措施
项目部针对防火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组织;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度;加强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防火检查和日常防火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1.1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组织:
设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本单位义务消防工作。
2.1.2认真落实防火责任人职责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施工负责人要对自己主管工作的防火安全负责;各班组负责人以至每个职工都要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结合,形成一个整体性、全方位型的防火网络。
2.1.3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
向项目部职工宣传"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向职工广为宣传消防法规,着重宣传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做好重点工种人员,新工人上岗前培训和定期进行灭火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使职工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
2.1.4加强防火检查和日常防火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
(1)落实"三级"防火检查:
●班组长和职工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本岗位及施工地段进行防火自检。
●施工组每周检查一次。
●项目部每月进行二次联合检查。
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必须在检查完毕后,按规定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表,对
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定人、限时间整改。
(2)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物料堆放仓库的场地。
●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齐全,仓库、宿舍、工棚必须设置足够
的消防设施,施工现场的各动火点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动火地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焊、割作业时,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气瓶不准卧放,乙炔瓶要有防回火装置。
●施工现场未经工地安全防火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动火。
凡经有关部门批准动火的施工人员,动火前要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动火审批程序
●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凡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由质安员提出意见,经项目经理审批,重点部位由项目部质安总监审批。
动火施工完毕后,由动火作业人员文字说明现场清理情况并签名,把正联交回审批人存档备案。
(3)消防重点的监督与管理
本工程的防火重点部位一是加工区域的氧气、乙炔气、油漆及油品等易燃易爆品仓库;二是施工现场的土建、装饰施工作业的易燃品天那水、油漆、木板材等物料的施工场所;三是宿舍区;项目部对上述部位应予以重点监控和管理。
氧气、乙炔气、油漆及油品等易燃易爆品仓库的设置:
●各仓库单独设置,四周内有不少于6m以上的平坦空地作为库区隔离带和
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仓库应能保持良好通风,并要注意库内的温湿度变化,温度过高时(超
过38℃)要采取降温措施。
●仓库内使用的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品间至少保持1m以上的距离。
●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患。
●对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必要时设立避雷装置。
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
●组织规划好有易燃装饰品区域的施工顺序,需动火作业的施工工序应先
装饰工程施工完毕。
●内装饰阶段施工,我方进入作业时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碘钨灯具,并明确
规定为非吸烟区。
●确需在内装饰区域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清除、隔
离动火部位的易燃物品,按"八不""四要""一清"要求作业,动火点有专人监控,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地下室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地下室施工通道要求有2~3个走火通道。
●管井连通数层楼,施工动火前、应检查施工层以下各管井间,符合要求才能动火。
●设备材质为易燃材料施工区域,如冷却塔施工喷塑衬内消音器施工、电线槽上方施工等,均应有防火措施,符合要求才能动火施工。
宿舍区的防火要求:(请见本章第四节第4点宿舍布置内容)
2.1.5灭火器材的配置:
仓库或料场要分组配置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少于四个,每组之间距离不大于30m。
一般临设每100m2配备2个10L灭火器。
2.2防触电措施
2.2.1施工用电必须执行JGJ-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G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图(包括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2.2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等导体绑在一起,严禁电源线路拖地拉接。
2.2.3实行三相五线制,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在三相五线电路中,各种电动机壳电箱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不允许在同一系统中部分设备接地,部分设备接零。并保证线路材质、接头、架设高度符合要求。
2.2.4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
闸一漏保开关一箱。并选用匹配闸刀开关过载电流要求的保险丝,严禁滥用铜线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2.2.5检修设备时或装接电线电气时,应拉闸停电,不准带电作业,实行挂牌制度,配电房应有专人监督,不得离开岗位。
2.2.6任何情况下,严禁任何人用手、脚摸试有无电流或漏电。
2.2.7一切线路接设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足时,应采取停电办法或用隔离防护措施。
2.2.8在高压线下方,不得起重、吊装、搭设工棚,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2.9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保护接地或接零,安装有漏保开关,电源线不能破皮漏电。
2.2.10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有单独的防漏电开关,每台焊机设置二次侧保护装置,有防雨措施,焊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
2.2.11施工现场防触电重点部位:
●地下室、潮湿部位施工,照明用电要使用安全电压,机具设备要接地良好,防漏电保护开关动作正常。
●密封式单进出口或狭小施工部位使用电动工具时,电源线不准有破损,严禁使用花线,焊工焊接时,焊线无破损,必须戴手套换焊条。
●金属结构施工部位,使用电动工具时电源线不准有破损严禁使用花线,焊工焊接时,焊线无破损必须戴手套换焊条。
2.3防坠落措施
本工程施工面积大,作业高度高,发生高处坠落可能性大,因此施工前制定周密的防护措施,防患于未然是十分必要的。
2.3.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措施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高(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做好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凡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接料平台口应设牢固严密的防护门、栏,防护盖板;阳台、楼板、屋面悬崖、陡坡应设牢固的临边防护;高处作业一律佩戴安全带。
2.3.2架设使用移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措施
(1)施工作业架设使用移动式钢管脚手架时,脚手架必须配有滚轮和锁紧装置,有十字斜撑,有接驳扣,臂扣等脚手板,架顶设置不低于1.2米的安全护栏。
(2)在通道上使用时,应设置禁止通行标志;在门前使用时,应先扣紧门扇,以防突然开门发生碰撞,必要时派人监护。
(3)移动脚手架时要注意安全,移动前方和架顶不应有施工人员和料具杂物,杆件切勿撞触电线,架脚切勿触压电源电线,防止架子倾复、高空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
2.3.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审批制度:
由机电分部项目主管、施工员提出意见经机电分部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批。
2.4防高空落物伤人;
协调好工种施工,避免交叉作业。出现交叉作业时,上下施工班组要协商好施工位置,上层施工班组要负责做好高空落物下方遮盖工作。上层施工班组零星碎料要堆放好,工具要入工具袋,工具有套手索,防止甩出伤人。下层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要提防上方落物伤人,在有遮盖位置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提醒上层作业人员做好防落物工作。
2.5夜间作业安全措施;
夜间作业区域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地下室或潮湿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四口"、"五临边"、管沟等危险区域设置显眼的红灯信号示警。
3、安全检查措施
3.1班组自检
3.2安全员检查
3.3临电设施检查
3.4定期检查
3.5突发事故应急方案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突发事故应急方案:
交叉作业高空落物伤人及高空坠落事故应急方案;
火灾应急方案
触电事故应急方案
篇4: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办法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篇5:铁路通信工程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铁路通信工程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目标
在施工全过程中,无任何影响行车责任事故;不发生任何影响在用行车设备的事故障碍;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消灭人身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l‰以下;杜绝工地及施工现场等级火灾事故发生;无重大塌方、坠落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二、安全保证体系及防范技术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1)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并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
严格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乌铁总【2007】482号)文件,及时与设备主管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2)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制定明确的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签定责任保证书,使项目经理部形成一整套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全体工作人员都处于受控状态。
(3)成立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专职安全检查员担任,成员各工班的工班长。
(4)在光电缆穿越轨道时,必须由工务部门委派人员进行防护、严格安装施工申请计划批复的时间施工;在开挖光电缆沟时,必须在电务人员的防护下进行。
(5)在工作中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钢轨上或道岔上,以及其它任何妨碍行车安全的地点。必须使用的料具等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人离开时,必须将料具等物品同时撤离线路以外,严禁侵入线界。
(6)进入既有线路作业时要设专人防护,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应了解线路上各种车辆的位置,以便及时通知人员撤离作业区;横过线路时应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工作中随时注意了望,在地面线路上工作时,严禁戴无耳眼的雨帽。
2、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现场工程负责人为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管施工必须管安全。在工地要制订和完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明确业务范围的同时也明确安全施工的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平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3)、建立健全以安全施工责任制为基础的十项公司安全管理资料袋,严格落实:
a安全施工责任制
b安全教育
c施工组织设计
d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e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f安全检查
g班前安全活动
h遵章守纪
i工伤事故处理
j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
(4)、施工临时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小型机具要做到:
a传动(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
b开关必须有漏电保护器。
3、防范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每次调度会上,都将安全生产放到议事日程上,做到处处不忘安全生产,时刻注意安全生产。
(2)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3)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拴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或带电作业。
(6)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保护接地,随身携带和使用的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发生事故伤人。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9)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梯子最上一层工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吊装作业时,机具、吊索必须先经严格检查,不合格的禁用,防止发生事故。
(10)立杆时,应有统一指挥,紧密配合,防止杆身摆动,在杆上作业时,应系好安全绳。
(11)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暴风、雷雨),影响某些作业施工安全,按有关规定办理停止作业手续,以保障人身、设备等安全。
(1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由项目经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及监理单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事故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事故不采取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