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篇2: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1、为使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做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3、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每季对职业卫生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分厂安环处和车间安全员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对职业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4、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4.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
4.2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宣传教育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4.3职业病防护设备完好情况;
4.4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情况;
4.5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6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基本要求符合情况,包括:防尘、防毒、噪声与振动防护、防高温、防寒(防低温)、防非电离辐射、工频超高压电场的防护等
4.7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4.8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情况等
5、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时,发现现场有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各级职业卫生检查要有记录,如有问题,需进行整改。
篇3: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一、监督检查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2、每月矿安全大检查由矿领导组织,副总、有关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每旬专业系统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
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要包括:
⑴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⑵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⑶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⑷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⑹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⑺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⑻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⑼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奖惩制度
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
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安监站及调度室汇报。整改隐患时,安监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为止。
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盯住现场整改。
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跟踪复查。并按有关部门“处罚细则”予以处罚。
8、安全检查结果以安全信息书面的形式予以通报。全年实现职业卫生健康目标,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篇4:职业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四、奖惩措施
五、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5:喷煤车间职业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冶金车间职业卫生管理规程》等法规,提高喷煤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层次及时间
2、车间每月组织一次职业危害检查。
3、安全科要每周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检查。
4、车间及班组要对本车间及班组作业范围内经常性进行检查。
二、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车间是否有人负责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检查车间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检查车间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检查车间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及各种职业危害体检台帐。
5、检查车间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台帐。
6、检查车间是否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检查车间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8、检查车间职业卫生情况。
9、检查车间是否把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车间和个人。
10、检查车间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维护。
三、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四、惩处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没有台账及公布的。
2、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未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措施的。
3、未按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护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4、未按规定及时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5、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6、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
7、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人进行体检诊治的和未登记职业病体检台帐的。
8、未按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的。
9、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车间和个人的。
10、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
五、奖励
1、每季度评为先进车间的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2、被评为年度职业卫生先进的车间和个人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3、职工作业环境有害因素浓(强)度有明显改善的车间给予5000元的奖励。
4、职业病发病趋势有所控制,职业病发病工龄及职业病死亡年龄明显延长的车间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