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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作为我公司离退休工作的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政工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政工部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03.003-2007

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的管理,是检查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职责

2.1离退休管理工作设在政工部,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2.2责任

2.2.1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的“两项待遇的落实”。

2.2.2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文体活动。

2.2.3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

2.2.4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统计。

2.2.5配合公司政工部离退休职工易地安置。

2.2.6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

2.3权限

2.3.1有权对离退休职工工作计划落实。

2.3.2有权建议组织召开离退休职政工人事部议。

2.3.3有权组织编制和修改离退休职工的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计划管理

3.1.1编制依据

3.1.1.1依据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方法、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

3.1.1.2依据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状况。

3.1.1.3依据公司离退休职工思想动态情况。

3.1.2计划内容

3.1.2.1离退休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全年重点工作,明确完成的时间及标准,以及考核措施。

3.1.2.2季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将年度计划中的大项目分解为若干小项目,制定季度完成的项目、时间和实施。

3.1.2.3将季度计划分解为可操作的月度计划,提出完成项目人员、时间、考核的具体规定。

3.1.3时间要求

3.1.3.1年度计划于上年12月1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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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季度计划于上季度26日前上报。

3.1.3.3月度计划于上月末25日前上报。

3.1.4计划实施

3.1.4.1年度计划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离退休工作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离休干部“两项待遇”落实及发挥老同志作用情况等。

3.1.4.2季度计划于季末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年度计划分解项目的完成情况。

3.1.4.3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于月末26日前报上级离退办。

3.2目标管理

3.2.1编制依据

3.2.1.1上级老干部部门提出的目标。

3.2.1.2双文明承包合同目标。

3.2.1.3离退休职工工作专职队伍状况。

3.2.2管理目标

3.2.2.1公司离退休工作专职人员业务培训参学率95%。

3.2.2.2公司离退休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理论考试合格率达95%。

3.2.2.3公司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率100%。

3.2.2.4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合格率100%。

3.2.2.5公司离退休管理人员执行政策率达100%。

3.2.2.6离退休管理人员思想稳定,为老同志服务,使老同志满意率达95%。

3.2.2.7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落实率达100%。

3.2.3目标实施

3.2.3.1两项待遇的落实

3.2.3.1.1每月组织一次离休干部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每半年组织退休干部政治学习。

3.2.3.1.2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公司及上级重大政治活动或纪念活动。

3.2.3.1.3每年至少一次离退休干部、职工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

3.2.3.1.4每年组织一次离休干部的健康查体。

3.2.3.1.5负责对离休干部护理费的申请报告。

3.2.3.1.6负责对离退休干部住院病号和长期病号的走访看望。

3.2.3.1.7每季度做好离休干部企业内部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

3.2.3.2组织建设

3.2.3.2.1每年组织检查一次党支部建设情况,党支部和党员合格率均达到100%。

3.2.3.3发挥离退休职工作用

3.2.3.3.1组织引导老同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龙海市电力发展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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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文体活动

3.2.3.4.1组织公司老年人开展文体比赛项目。

3.2.3.4.2每年组织一次老年人活动项目选拔赛组成的体育代表队参加市公司和龙海市政府组织的文体比赛项目。

3.2.3.5易地安置

3.2.3.5.1配合政工部退休职工的易地安置,联系协议签订和上报工作。

3.2.3.6专职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3.2.3.6.1加强对公司离退休管理人员思想素质的提高。

3.2.3.6.2负责离退休工作联系制度的落实。

3.2.3.7来信来访工作

3.2.3.7.1做到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易事不过日,难事不过周给予答复。

3.2.3.8离退休统计工作

3.2.3.8.1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年报统计工作。

3.2.3.9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

3.2.3.9.1负责离休干部的各种票证及各种食物优领分送工作。

3.2.3.9.2负责离休干部的丧事善后处理,并电话上报市公司和龙海市政府离退办。

篇2:海龙供电公司劳动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劳动组织、劳动定额、定员、职工考勤、劳动合同、用工的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的劳动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劳动法》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劳动保险文件汇编》

3管理职能

3.1劳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改进劳动组合,合理使用劳动力,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不断提高劳动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全面完成,并使职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收入。

3.2我公司劳动管理实行公司、部室、班组三级管理。多种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层次。

3.2.1人事部职责

3.2.1.1人事部是全公司劳动管理的职能部门。

3.2.1.2负责编制和贯彻劳动计划,进行劳动统计和分析,不断完善劳动管理的标准和制度。

3.2.1.3负责劳动定编、定员和劳动定额的制定和管理。

3.2.1.4负责改进劳动组织,合理调配劳动力。针对劳动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职工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3.2.1.5经常进行劳动纪律教育,维护劳动纪律,执行劳动纪律考核与奖惩。

3.2.1.6负责劳动保护标准的正确执行,并检查合理使用的情况。

3.2.1.7组织职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3.2.1.8办理职工请假、退休以及劳动保护等项工作。

3.2.2部室职责

3.2.2.1部室是劳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公司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劳动管理。

3.2.2.2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劳动计划,按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并检查、考核所属班组的执行情况。

3.2.2.3负责提出本部室劳动组合的改进意见,在部室范围内合理调配劳动力,不断提高职工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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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工时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3.2.2.4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和管理,严格进行检查与考核,使职工自觉遵守工时纪律、生产纪律和组织纪律。

3.2.2.5按照教育培训计划,抓好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

3.2.2.6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台帐,做好基础资料的统计管理。

3.2.2.7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3.2.3班组职责

3.2.3.1班组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企业做好劳动管理的基础。

3.2.3.2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定额,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3.2.3.3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时纪律、工艺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班组出勤率。

3.2.3.4加强技术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3.2.3.5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2.3.6做好劳动管理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

3.2.3.7正确执行劳动考核与奖惩规定。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动组织

4.1.1根据合理分工与协作的原则,我公司劳动组织为公司、部室、班组三级管理形式。

4.1.2公司一级是我公司最高权力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副总师以及职能部室组成,以公司为中心,对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统一指挥和管理。各职能部室按职责分工,为公司领导起参谋职能作用,对部室起业务指导作用。

4.1.3部室是我公司二级机构,实行生产区域管理,是我公司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由部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生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指挥生产车间、生产工地的生产活动。

4.1.4班组是我公司内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组织,是部室的组成部分,由班长和班组民主管理员组成管理机构,组织、指挥班组人员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班内人员应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可根据生产需要,划分作业小组,合理组织生产。

4.1.5按国家规定,我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组织生产以八小时为一个工作班次,运行等岗位实行轮班制度。全公司职工应遵守工作制度。

4.1.6每个岗位人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熟悉专业知识,达到一专多能,一工多艺,不断提高技术素质,适应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

4.2劳动定额

4.2.1劳动定额是我公司编制定员,合理组织劳动、核算劳动成果的重要依据。我公司的劳动定额是依据历史先进水平和当前实际耗用工时情况,按照“经验估计法”和“统计分析法”制定。

4.2.2劳动定额的修订和实施按QG-JDJ-16.001-89《定额管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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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劳动定员

4.3.1劳动定员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做好编制定员工作对于提高企业素质,深化企业改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各部室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4.3.2我公司编制定员方案,是依据原劳动部、电力部颁发的劳部发[1994]488号《关于发布〈供电劳动定员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按集团公司有关编制定员方面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规模、生产任务和生产条件制定。

4.3.3编制定员方案由人事部负责拟定初步方案,经公司研究确定、报市公司人事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4.3.4定员方案经核定下达,要严格执行,各部室可在不突破编制定员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部生产岗位定员。对管理岗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定员方案,不得擅自设岗增人。

4.3.5部室内部机构编制的调整,由部室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查,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4.3.6公司编制定员方案,每年修订一次。各部室要根据生产规模及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将专业岗位变化情况及时汇总报人事部,以便修订定员方案。

4.3.7编制定员方案的贯彻实施与经营责任制挂钩,并严格组织考核。各部室要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4.3.8各单位超定员标准的富余人员,要从原岗位上分流出来,除由公司统一安置充实其他的生产岗位外,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可通过开辟新的经营项目等手段,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4.4职工考勤、请假管理。

4.4.1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在工作时间内不干私活、不办私事、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职工严格考勤,借调人员由借入单位负责考勤。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者,每人次扣罚1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联责扣罚100元;年内无故迟到、早退3次或旷工满一天者,按照下岗规定执行,其所在单位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联责考核。

4.4.2各单位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报送人事部,考勤表要由负责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填写考勤表。发现考勤表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该单位业绩考核分5分,不按时交考勤表的每次扣该单位业绩考核分1分。

4.4.3请假手续

4.4.3.1准假权限: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人事部审批。中层干部休假、外出学习、培训,到人事部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干部外出申请单》,各单位正职由公司经理审批,副职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职工请假外出三天以内的,需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职工请假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单由各单位留存备查。请假连续三天以上的,填写《龙海市供电公司职工请假单》,由各单位提出意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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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单由人事部留存。职工因公外出应填写《人员外出工作安排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上班,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女职工有未满一周岁婴儿者,每天上、下午各有一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不含路程时间),多胞胎婴儿每多一胎每次多三十分钟,超出时间按迟到、早退处理。职工要按公司规定的休班时间休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休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4.3.2病假。职工患病需要休息的,需取得乡(镇)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病假期间,工资按日计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3事假。职工请事假,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期间,工资按日计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4产假。女职工休产假,办理请假手续。产假五个月。工资照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5婚假:职工结婚,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三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增加婚假十四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另给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公司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4.4.3.6护理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的,给予护理假七天,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奖金照发。

4.4.3.7丧假:职工直系供养亲属丧亡需本人料理者,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三天,工资奖金照发。

其他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4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上班者应进行考勤,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4.4.5职工进行补休时,一天以内要取得班长同意,一天以上的要取得部室负责人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

4.5转正定级。新进人员见习期结束后,由人事部进行考试考核,双考合格者,由所在单位填写转正定级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于双考不合格的,要延期转正。

4.6劳动合同管理

4.6.1劳动合同的签订

4.6.1.1劳动者在同一时期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与招用的再就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检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6.1.2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签字,他人代签一律无效。

4.6.1.3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4.6.1.4由市公司任命的现职领导干部,均与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6.2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6.3约定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4.6.4劳动合同变更

4.6.4.1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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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给劳动者

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6.4.3调整了企业法人代表时,应及时办理换发《授权委托书》。

4.7.2退休、退职条件

4.7.2.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4.7.2.2从事线路工作或其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4.7.2.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7.2.4因工致残,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7.2.5虽不具备退休条件,但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职手续,并按规定发放生活费。

5考核与奖惩

5.1人事部为本标准考核的职能部门,企划部为综合考核管理部门。

5.2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篇3:海龙供电公司干部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干部管理职能、干部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干部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央关于印发通知》

济南供电公司《干部管理标准》

3管理职能

3.1主管部室

人事部是公司干部管理的主管部门。

3.2职责

3.2.1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工作。

3.2.2负责干部调配工作。

3.2.3负责干部奖惩工作。

3.2.4负责干部培训工作。

3.2.5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3.2.6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2.7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拨、上报工作。

3.3权限

3.3.1有权了解干部的德才等各方面的情况。

3.3.2有权提出干部任免、调配、奖惩的意见。

3.3.3有权提出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的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干部任免

4.1.1中层干部由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人选,经人事部考察,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由参评小组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行政中层干部由经理聘任,以公司行政文件公布,党群中层干部由党委任命,以公司党委文件公布,然后报市公司人事部备案。

4.1.2干部任免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2干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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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本单位内部的干部调出,首先由本人申请,说明原因,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核实,然后经公司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报市公司人事部批准,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4.2.2本单位内部干部调动,首先由需要调入或调出的单位,提出意见报人事部,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后由公司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4.2.3人事部每年向市公司人事部提出大、中专生需求计划。根据市公司下达的大、中专生分配计划,接收和安排大、中专生的工作。

4.2.4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由龙海市安置办负责分配,人事部按照市公司下达的接收计划进行接收安置。

4.3干部考察

4.3.1干部考察是经常性的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表现,考察工作是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3.2干部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考察分为平时考察、集中考察、跟踪考察和年度考核。

4.3.3干部考察工作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防止偏听偏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4干部奖惩

4.4.1中层干部奖惩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并提出奖惩意见,提交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中层干部的经济处罚、政纪处分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诫勉、责令辞职、免职、党纪处分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4.4.2干部奖惩的材料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4.5干部培训

4.5.1负责按照上级布置,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4.5.2配合有关部室提出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4.6干部考核

4.6.1按照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的规定,由本人写出年度述职报告,分别由分管领导填写意见并经公司党委研究后,做出考核结论。

4.6.2按照中层干部离任审计的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的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4.6.3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

4.7干部统计

4.7.1负责每年一次的干部年报工作。

4.7.2统计工作要做到数字准确,分类清楚,上报及时,符合上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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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档案管理

4.8.1干部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

4.8.2干部档案的保管工作,主要是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补充。

4.8.3负责建立干部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借阅手续。

4.9后备干部管理

4.9.1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提出名单。

4.9.2人事部将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后报公司党委集体讨论,确定公司级后备干部名单及中层后备干部名单。

4.9.3按照市公司要求呈报人事部,同时有侧重的培养、锻炼。

4.9.4人事部结合每年考察领导班子,对后备干部重点考察,提出使用意见,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名单。

4.9.5建立后备干部考核档案,后备干部的各种表格、材料齐全。

4.10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4.10.1负责办理干部的离、退休手续。

4.10.2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考试、考核、评审、申报等工作。

5检查与考核

5.1干部管理工作由市公司人事部负责检查并对下达的指标进行考核。

5.2干部管理日常工作由党委书记负责检查考核。

5.3本标准执行情况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篇4:海龙供电公司资金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资金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不适用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制度》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3职责

3.1资金管理的一般原则

3.1.1遵纪守法原则。资金的筹措、运用和日常调度,必须遵守中央、地方政府的经济和财政法规、政策。

3.1.2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财权集中,财权与事权分离;资金管理由经理直接负责,分管经营副经理在资金管理上对经理负责;资金归口由财务部实行统一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度。

3.1.3讲求经济效益原则。资金筹集要力求降低筹资成本。资金使用上要力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最佳,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3.1.4综合平衡原则。资金来源制约资金使用,来源要充分考虑经营积累,要有偿还能力保证;资金使用安排适度从紧,量力而行,留有储备。

3.1.5优化投向原则。资金投向安排兼顾发展电力与公司多元化经营的关系。资金投向安排要充分考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资产运营环境、分散经营风险的要求。

3.1.6预算管理原则。预算管理是资金管理的中心环节和主要实现形式。我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3.1.7大资金管理的原则。资金管理应当覆盖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对企业各项管理活动予以有效的支偿。

3.1.8制约监督原则。通过资金管理组织体系、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运转机制建设,使参与资金管理的各级领导人员,各部室(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管理行为均处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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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2Z-208.002-2007

3.2职工代表大会依据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3.3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对重大资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

3.4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是财务预算管理的领导机构,依据公司《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履行职责。

3.5资金管理由经理直接负责,分管经营副经理及财务部主任协助经理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3.6财务部是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资金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其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3.6.1负责研究和执行国家、部、省、地方政府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6.2负责制订我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

3.6.3负责提出折旧、工资、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等财务预算资料。

3.6.3负责审查汇总各有关部室提出的财务预算资料,进行预算平衡,汇总编制资本性收支预算、非资本性收支预算;根据资本性收支预算、非资本性收支预算汇总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就财务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说明。

3.6.3负责编制财务决算,并就财务决算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3.6.6负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

3.6.7依据财务预算安排、组织资金的日常调度、控制平衡。

3.6.8参与外投资、工程及其他重大资金支出项目的效益评价,并负责已确定的对外投资的具体操作事务。

3.6.9归口实施现金流量控制管理。

3.7企划部负责电网、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及小型基建项目的计划管理(以上简称“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技术经济指标的管理。

3.7.1负责提出110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建议方案。

3.7.2负责提出电力基建项目及小型基建项目建议方案。

3.7.3负责编制售电量、线损率计划。

3.7.4负责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控制和考核。

3.7.5负责提出网改工程年度计划。

3.8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费、电价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及用电更改工程项目的管理。

3.8.1负责依据集团公司、济南供电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电费、电价管理制度。

3.8.2负责提出售电量结构、电价销售收入等财务预算资料。

3.8.3负责组织实施电费电价管理和电费回收工作。

3.8.4负责对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售电量结构变化情况、电费回收情况等进行分析、控制。

3.10人事部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提出年度职工培训教材及培训费用和有关单项奖的分配方案。

3.10.1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和济南供电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劳动工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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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2负责对工资基金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控制和考核。

3.11人事部负责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3.11.1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和济南供电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管理制度。

3.11.2负责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帐户的管理。

3.11.3负责按集团公司和济南供电公司社保中心要求,按期编制、报送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报表。

3.11.4负责编制养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度收支预算。

3.12审计部负责资金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3.12.1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及济南供电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

3.12.2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管理办法及其他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并提出考核和加强管理的意见。

3.12.3负责对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进行全面审计和专项审计。

3.13生产部负责汇总编制年度更改、大修、业扩等工程支出计划及科技开发费支出预算。

3.14基建部负责按电力基建计划和审批后的工程预算,提出分项工程进度用款计划。

3.15公司卫生所负责提出医疗器械、设备购置的建议方案。

3.16权限

3.16.1财务部对违反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

3.16.2对无计划或计划外的开支项目,未经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16.3对超计划的开支,有权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或批准的调整计划,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3.16.4对资金不落实的开支项目,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更改、大修、业扩资金的管理

4.1.1各基层单位提出本部门的改造、扩建、购置、大修等单项的年度用款计划及预算草案,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4.1.2生产技术部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工程支出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分管经理审查。

4.1.3分管经理召开会议研究后,报相关部门批准,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

4.1.4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资金运用。

4.2城网改造资金的管理

4.2.1公司生产技术部城网管理专责人提出网改工程年度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查并提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转报市经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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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批准的网改工程计划由分管总工组织实施。

4.2.3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控制开支。

4.3电力基建资金和小型基建资金的管理

4.3.1电力基建资金由基建部按电力基建计划和审批后的工程预算,提出分项工程进度用款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查同意后,提报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3.2电力基建工程由基建部组织实施,并进行单项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和汇总编制工程总决算。

4.3.3小型基建资金由公司章源电力公司提出资金安排计划草案和单项预算,报分管经理审查后提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平衡、批准。

4.3.4工程由分管经理和章源电力公司组织实施。

4.3.5审计部负责审计工程预决算。

4.3.6财务部负责监督控制开支。

4.4工资基金的管理

4.4.1企划部和人事部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工资、奖金支出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查后,上报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4.2由人事部和企划部按批准的计划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4.5生产成本的管理

4.5.1财务部负责年度总成本计划,根据与济南供电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总额,提出年度层层分解的内部承包合同计划,报分管经理组织审查后,上报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5.2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监督、控制和考核。

4.8福利费、公积金、公益金等资金的管理

年度用款计划由分管经营经理组织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研究提出使用方案,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4.9货币资金的管理

4.9.1财务部提出月度现金流量计划,提报分管经营经理审查批准。

4.9.2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4.9.3较大额度资金运作事前应经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篇5:海龙供电公司成本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本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成本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不适用与本标准。

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办法》。

3职责

3.1职能与分工

3.1.1财务部是生产成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

3.1.2企划部、生产技术部、人事部、乡村电管部、物资公司、车辆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是有关影响成本指标的生产成本因素的专业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能分工负责各自成本因素的管理。

3.2职责

3.2.1财务部

3.2.1.1财务部负责组织落实、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济南供电公司以及龙海市地方政府有关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规章制度。

3.2.1.2负责制定本公司的生产成本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贯彻落实。

3.2.1.3负责汇总编制本公司生产成本预算、以及成本中的材料费、大修理费、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三费”)的归口管理,核实各部门的“三费”年度指标。

3.2.1.4负责对物业公司提报的费用开支预算的审计,并按合同定期进行结算。

3.2.1.5负责对检修公司大修、小修、日常维护费用的结算工作。

3.2.1.6负责本公司生产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总监控。

3.2.1.7负责成本综合分析,并提出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3.2.1.8检查、监督、考核公司各部门“三费”指标完成情况,根据与济南供电公司签订的承包合

同,提出经济责任制考核意见。

3.1.2.9制止和否决不符合国家规定、弄虚作假的各种成本开支、超预算指标的成本支出。

3.2.2企划部

3.2.2.1负责公司购电量、售电量、线损率等计划的编制,并向有关部门分解下达,向财务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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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料。

3.2.2.2负责对成本构成因素指标的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控制。

3.2.2.3负责对成本构成因素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2.2.4负责制定成本构成因素指标单项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2.3生产部

3.2.3.1负责编制本公司的大修费、技术开发费开支预算,并上报省集团公司批复。

3.2.3.2根据济南供电公司下达的年度成本指标,向基层单位分解下达并控制开支,监督基层有效的使用资金。

3.2.3.3负责审查、批复检修公司提报的设备检修、维修计划,并对检修公司下达指导性设备检修、维护计划。

3.2.4人事部

3.2.4.1会同物业公司制定年度劳保费用预算。

3.2.4.2负责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范围,并监督实施。

3.2.4.3负责由成本负担的各类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定额的管理。

3.2.4.4根据国家政策随时调整各类社会保险费的标准,并协助财务部调整成本预算。

3.2.5物资公司

3.2.5.1负责制定生产维修材料定额,工具消耗定额并监督执行。

3.2.5.2负责编制物资供应计划,合理组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3.2.5.3负责监督执行物资计量、验收领退料制度。

3.2.5.4负责对超储积压物资的处理和修旧利废、节约代用的组织工作。

3.2.5.5负责对检修公司按合同供应大修、小修及日常维护、事故抢修所需的材料。

3.2.6物业公司

3.2.6.1负责制定年度房屋建筑物维修预算,经批准后控制执行。

3.2.6.2负责编制年度用水量计划,经批准后,分解下达并监督执行。

3.2.6.3负责用水情况的分析,提出考核意见。

3.2.6.4负责全公司水费结算工作。

3.2.6.5负责全公司集体供暖补贴的登记,并按规定计算应报销部分,通知财务部报销。

3.2.6.6负责制定年度绿化费、卫生费、取暖费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3.2.6.7负责制定年度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修缮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3.2.6.8负责制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并建立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定期抽查盘点,做到帐物相

符。

3.2.6.9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核算并按标准发放,定期盘点库存,保持帐、卡、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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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10负责提报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预算。

3.2.7车辆服务公司

3.2.7.1负责全公司所有车辆的登记日常维护和保养等项工作。

3.2.7.2根据各部门年度用车指标,每月上报各部门车辆使用情况。

3.2.7.3负责对车辆百公里耗油的统计及考核工作。

3.2.8客户服务中心

3.2.8.1负责编制年度电能表购置预算。

3.2.8.2负责电能表的登记、管理工作。

3.2.9审计办公室

3.2.9.1负责监督有关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3.2.9.2负责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成本开支效益审计及其他延伸审计。

3.2.9.3负责向财务部反馈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3.2.9.4负责对检修公司技改、大修、小修决算的审计和全公司及外包工程的审计。

3.3权限

3.3.1财务部有权对成本开支的范围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

3.3.2对预算外开支的成本项目,必须按资金审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否则财务部不予付款。

3.3.3对各部门成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成本预算的编制

4.1.1财务部根据济南供电公司下达的承包合同指标和上级有关成本开支范围编制年度成本各项指标的费用预算。

4.1.2根据计划期内生产技术管理措施,物资供应、劳动工资等计划以及本公司自有潜力编制双增双节计划。

4.1.3财务部每年组织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测算下年度成本各项目建议数,并制定保证完成本年度成本指标的措施预算。

4.1.4各部室根据本年度费用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测上报下年度费用预算。

4.1.5测算下年度各部门“三费”指标,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与各部门签订承包合同,并控制监督各项费用开支情况。

4.1.6公司各部门以与济南供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编制季度费用预算。

4.1.7审查物业公司提报的费用开支预算并分期付款。

4.1.8审查核定检修公司检修维护费用预算并分期付款。

4.2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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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搞好成本核算,挖掘内部潜力,以较小的消耗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4.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生产费用类别和成本核算级次,进行成本核算。

4.2.3正确计算生产成本,划清各项费用的界限和计算期限。

4.3成本控制

4.3.1成本控制以与济南供电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确保完成成本各项指标。

4.3.2物资公司对生产用的材料物资的订货、采购、运输、验收、保管要实行全过程控制。

4.3.3对超过年度材料费指标的部门,物资公司停止供料。

4.3.4按与检修公司签订的设备维修合同,定期结算材料费。

4.3.5按批准的大修计划,加强项目定额管理。

4.3.6按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年度大修工程指标严格控制开支。

4.3.7可控管理费按与济南供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年度预算为依据,严格控制开支。

4.3.8严格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按预算额度、时间进度控制开支。

4.3.9对超过年度管理费指标的部门,财务部停止付款。

4.3.10对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以及专项费用,按有关规定标准均衡提取据实列支。

4.3.11对预算外费用开支,严格按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4.4成本分析

4.4.1成本分析重点采用比较分析法,通过成本预算执行情况的比较分析,发现成本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4.4.2对成本构成和影响成本因素的分析。包括:成本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明确成本变动势态及原因,计算出有关因素对成本影响的数据。

4.4.3专题分析。在执行成本预算过程中,对影响成本较大的重点问题,应进行不定期专题分析,做到原因清楚,数据准确,措施得力。

4.4.4各部门要按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报告报财务部。

4.4.5成本分析要坚持季度、年度综合分析,月度专题分析。

4.4.6对不遵守财经纪律、虚报冒领的个人和部门,除追回所领金额外,按本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4.7在成本控制过程中,发现乱挤、乱摊成本,擅自提高费用标准,扩大费用开支范围的,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以业绩考核办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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