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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供电公司印信工作管理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印信管理工作的职责、保管内容与使用,使用权限与手续。

本规定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和公司各部门印信的管理。

2引用标准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鲁电办[1995]236号)。

3职责

3.1职能分工

3.1.1龙海市供电公司办公室是印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印信使用和保管工作。

3.1.2公司印章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根据经理的安排,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党委秘书(党委印章)、文书员(行政印章)做好日常的使用和保管。经济合同专用章由企划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使用和保管。各部室、公司的印章,由公司制发,由各单位行政主管人负责管理,并指定车间管理员或其他兼职人员做好日常的使用和保管,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印章管理

4.1.1公司各单位业务用专用印章,凡刻有本公司名称者,均应由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刻制,由各单位行政主管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使用和保管。

4.1.2班组级的单位,一般不制发印章。属于直接对外有业务联系的班组级单位,包括托儿所、卫生室等,可按4.1.1条规定办理,其他班组级单位如因工作需要,也可按第.4.1.1条规定刻制业务专用章。

4.1.3公司主管负责人名章、根据上级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刻制和管理。支票专用的公司主管负责人名章,应区别于行政用章,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由专责业务部门的主管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使用和保管。

4.1.4如印章长久使用磨损或因故损坏不能继续使用者,保管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申请重新刻制,新印章制发后,原印章应交制发部门、并削角作废存查。

4.1.5各类印章应由专人管理,如委托他人暂时代管,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各级印章保管人,应认真负责,切实加强管理。单位印章和负责对外的部门主管人名章,不得任意送交别人或集体使用,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携带到公共场所;保管人员更换时,应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保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4.1.6会议纪要、调查提纲等类文件一般不加盖公章。除发文、开具介绍信用印外,各类印章使用,均应实行用印审批单制度,经领导签发的用印审批单,均应留存,并按年度归档。

4.2各级印信的使用范围

4.2.1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4.2.1.1公司正式行政公文;

4.2.1.2上报的总结、专题报告、工作简报、各项专业定期报表;

4.2.1.3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4.2.1.4开据公事介绍信或证明信;

4.2.1.5根据有关主管机关部门的统一规定需出具公司证明的。

4.2.2公司办公室印章的使用范围

4.2.2.1开据内部业务介绍信;

4.2.2.2以公司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内部通知;

4.2.2.3以公司办公室名义对外业务性行文;

4.2.2.4一般人民来信的回复信件;

4.2.2.5根据有关规定由行政开据的公事证明或介绍信等。

4.2.3各部室、公司的印章使用范围;

4.2.3.1向公司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4.2.3.2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和业务联系信件;

4.2.3.3公司内各单位之间的联系通知或证明;

4.2.3.4分管业务范围需直接对外办理的证明信、介绍信。如:人事部门对外劳资方面的证明和职工的人事材料、公安部门对有关户口管理的证明和材料等。

4.2.3.5有关部门所持的业务专用印章,应按专用范围使用。

4.3印信使用权限和手续

4.3.1公司印章使用权限和手续

4.3.1.1正式公文,应按公文拟办程序经主管缮印后,由公司办公室文书员在对外发文和原稿上加盖印章。

4.3.1.2以公司名义的对外专业性报告,填报人拟好后应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在存档份上签字,呈报分管经理签发后由公司办公室加印,如系有时间性的定期报表,分管经理因故不能立即签发者,根据经理指示,可先交公司办公室加印报出,存档一份由分管经理补阅补签。

4.3.1.3对外签订成文的经济合同或协议书、委托书、担保等契约性文件,应按公文拟办程序,经主管人签发后,由企划部加印。

4.3.1.4对外的工程设计图纸、资料,购货合同、资料和向上级部门提报有关申请表等,拟办单位

应办好审核和批准手续,由公司办公室加印。

4.3.1.5公司各单位对外联系工作,需持公司介绍信、证明信者,应在各部室、公司兼管文书员处填写由公司统一制发的介绍信笺,经本单位主管审核,并在存根栏处签名,由公司办公室经复审同意后加印,存根留各单位。对涉及各专业部门权限的,应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3.1.6如必须使用一般信纸写作介绍信或证明信时,经办人应先拟稿,经主管人审核签发后,再誊印一份,一并送公司办公室,在清稿上加印,底稿由办公室备查。如系由专业部室部门复信统一存查者,底稿可留在拟办部门。

4.3.1.7开据私人证明,必须根据主管机关、部门的明确规定办理,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证明。对必须加盖公司印章者,应经本单位主管同意,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办公室,方可办理。

4.3.1.8严禁在内容不明确或空头及空白介绍信、证明信上加盖公章。

4.3.1.9印章一律盖在单位名称处或文末日期上。

4.3.1.10凡不符合以上诸项程序者,公司办公室拒绝用印,因此而延误工作,由经办单位负责。

4.3.2各部室、公司印章使用,应经主管领导核准同意,严格印信管理。

4.3.3业务专章的使用范围、权限和手续、由各单位按本制度精神,自行制定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篇2:海龙供电公司合同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合同工作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术语解释

3.1本标准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依法对外及相互之间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书)、协议(书)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等。

3.2本合同所指重大合同包括:

3.2.1涉外合同;

3.2.2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

3.2.3担保合同;

3.2.4具有全公司影响的或数额巨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2.5其他重大合同。

4职责

4.1合同管理归口公司企划部管理。企划部设置合同管理岗位,配备合同专责人,依照有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合同工作,并接受济南市供电公司企划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4.2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3参与重大合同项目谈判。

4.4依本办法规定审查会签合同。

4.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4.6负责合同备案、台帐、汇总统计。

4.7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8管理合同专用章和合同会签单。

4.9协助解决合同争议。

4.10负责制订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和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4.11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归档。

5工作程序

5.1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争议报告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5.2合同订立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5.2.1合同立项;

5.2.2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资质审查;

5.2.3合同谈判;

5.2.4合同起草;

5.2.5合同审查会签;

5.2.6合同签署盖章。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企划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6.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部分。

6.3考核情况按业绩考核办法执行。

篇3:综合统计管理标准规定

综合统计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综合统计管理的职责、组织机构、工作分工、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3管理职能

3.1职能与分工

3.1.1龙海市供电公司统计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统计工作的领导机构。

3.1.2企划部是全公司统计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室。企划部设综合统计管理专责人,协调全公司统计管理工作。

3.1.3公司内部统计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级、部室级及供电所级,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统计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4职责和要求

4.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统计资料,适时地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

4.2统计人员参加各级召开的生产调度会、经济活动分析等会议,并为生产经营活动做出正确分析和提出合理建议。

4.3要建立健全与本企业各级生产相适应的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4.4及时完成内部信息的汇总工作、内部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及内部归档工作,做到系统化、完整化、正规化和档案化。

4.5完成统计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调查统计任务。

5权限

5.1有权要求各部门依照本制度及其他有关统计的规定,及时、准确的提供资料。

5.2有权参与同级经营决策和经济活动分析。

5.3有权检查和考核所索取的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并对肆意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予以检举。

6管理内容与工作方法

6.1公司综合统计的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全公司范围的经营成果、生产能力、各类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及各种上报报表。

6.2公司各专业统计的统计内容为全公司范围内的本专业范围内所需信息。包括安全生产、供电营销、经营管理、优质服务、多种产业等工作。

6.3各班组、供电所统计的统计内容为本班所内及所属业务管辖范围内所需信息量。

6.4统计工作流程:企划部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公司的统计工作,公司所有对外统计报表,由各专业部室报企划部,经企划部综合统计汇总,经公司统计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相关部门。

6.5统计报表的标准与要求

6.5.1为全面统计公司资料信息,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由企划部制定内部统计报表下发有关部室。

6.5.2公司内部统计报表要严格在规定日期内报企划部。

6.5.3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要完整、准确,报表幅面整洁、无损、无涂改、字体工整,统一采用标准字体。

6.5.4内部报表应由各部室统计员负责汇总上报,报表报出前要经本部室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6.5.5报表中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6.5.6报表中的数据项变化超出一般规律的,报出单位要附加报表说明。

6.5.7企划部有权要求部室提供各专业口的数据资料。

6.5.8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临时报表,企划部有权要求各部室提供相关数据。

6.6内部统计报表分工情况

6.6.1财务部:每月1日前提供“售电分类统计表”资料和“供电单位线损综合月报表”,每月15日前提供“电价情况表”,每月2日前提供“主要经济指标月报”,次季3日前提供“农电经济效益综合季报”。

6.6.2客户服务中心:每月1日前提供“110kV、35kV、6-10kV线损统计表”资料,“全市电量分类表”资料、“大用户统计表”资料,每月3日前提供“年用电量500万以上的大用户表”,次季1日前提供“公开榜电量统计表”及“公开榜电量”资料,次季1日前提供“客户增容情况统计表”,次年1月5日前提供“全市配电变压器汇总情况”。

6.6.3人事部:每月1日前提供“全员劳动生产率月报表”,次季1日前提供“公司及供电所人员季

报”。

6.6.4乡村电管部:每月1日前提供“低压线损统计表”资料,次季3日前提供“电工组情况季报表”,次年1月5日前提供“供电所供电设备情况表”。

6.6.5生技部:每月5日前提供“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性统计表”,次年1月5日前提供“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规范情况表”、“35kV及以上变压器规范情况表”、“6-10kV线路汇总情况”“系统无功补偿设备情况表”“35kV及以上各变电所所用变情况汇总表”。

6.6.6调度所:每月1日前提供“全市用电负荷情况表”。

6.6.7多产:每月5日前提供“多种经营主要经济指标月报”,次季5日前提供“趸售县局多种经营基本情况季报表”。

6.6.8供电所:按照企划部要求,提供数据资料。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企划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7.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管理内容与工作方法部分。

7.3考核结果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执行。

篇4:海龙供电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工作管理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全面计划管理工作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企划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

全面计划管理工作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全面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方法、要求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法规汇编》

3职责

3.1全面计划管理工作,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由企划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

3.2计划管理范围

全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经营计划;

生产计划;

各类工程计划及概算;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设备大修工程及维修计划;

材料费用计划;

管理费用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更新改造工程计划;

安全管理计划;

两措工作计划;

科技进步计划;

降损工作计划;

电能表检定、轮换计划;

用电稽查计划;

财务成本计划;

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

Q/302Z-206.001-2007

内部审计计划;

调度管理计划;

客户服务营销工作计划;

工会工作计划;

女工委工作计划;

团委工作计划;

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计划;

行风建设计划;

反腐倡廉计划;

各供电所全面工作计划;

第三产业工作计划;

公司内其他临时工作计划。

3.3计划管理的分工

3.3.1经营计划由各有关部室负责编制。

3.3.2生产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3工程计划由相关单位编制,企划部负责平衡汇总。

3.3.4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5设备大修工程及维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6材料费用计划由各单位编制报企划部,由企划部、财务部共同平衡、汇总。

3.3.7管理费用计划由各单位编制报企划部,由企划部、财务部共同平衡、汇总。

3.3.8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企划部负责编制。

3.3.9更新改造工程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10安全管理计划由安质部负责编制。

3.3.11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12安技劳保措施计划由安质部负责编制。

3.3.13科技进步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

3.3.14降损措施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编制。

3.3.15电能表检定、轮换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编制。

3.3.16用电稽查计划由稽查大队负责编制。

3.3.17财务成本计划由财务部负责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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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8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由人事部负责编制。

3.3.19内部审计计划由纪委负责编制。

3.3.20调度管理计划由调度所负责编制。

3.3.21客户服务营销工作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编制。

3.3.22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计划由政工部负责编制。

3.3.23行风建设计划由纪委负责编制。

3.3.24反腐倡廉计划由纪委负责编制。

3.3.25各供电所全面工作计划由各供电所分别负责编制。

3.3.26第三产业工作计划由总公司负责汇总编制。

3.3.27工会工作计划由工会负责编制。

3.3.28女工委工作计划由女工委负责编制。

3.3.29团委工作计划由团委负责编制。

3.3.30公司内其他临时工作计划由各实施部门负责编制。

3.3.31全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由企划部负责汇总编制。

3.4各种计划期计划内容及分工

3.4.1中长期计划:中期计划是为期五年的企业发展计划;长远发展规划指十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计划。各部室根据市公司的远景规划,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各专业的长远规划,报企划部汇总编制全公司的长期计划。

3.4.2短期计划:短期计划是按照年、季、月度或更短时间的计划。各部室根据市公司的年度计划,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各专业部门的计划,报企划部汇总编制全公司的年计划。

3.4.2.1年度综合计划:由各专业部室负责并报企划部汇总、平衡。

3.4.2.2季度综合计划:它是年度综合计划的分季实施计划,并保证年度综合计划的完成,主要指生产、成本、设备检修、工程进度等上报建议计划和上级批准的落实计划。由各部室在季度计划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实际进展情况修订上报企划部。季度计划可根据需要制定。

3.4.2.3月度综合计划:它是年度或季度综合计划的分月实施计划,并保证年度或季度计划的完成。由各部室在年度或季度计划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实际进展情况修订上报企划部。

3.4.2.4周作业计划:主要是按照公司下达的月度综合计划安排平衡一周内生产任务、缺陷处理和日常工作。由各车间、班组负责。

4管理工作内容与方法

4.1计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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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中长期计划的编制:根据省公司的远景规划,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各部室分工负责编制各自专业的长远规划草案,报企划部汇总、平衡,编制出全公司的长远规划草案,经分管经理同意后,再经专门的规划审查会议审查,经理批准。

中长期计划采用滚动计划法实施,补充,修订,使其不断完善,对于中期计划采取一年一滚动,长期计划五年一滚动的方法制定。

全公司规划确定后,各部室应遵循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部室、车间的贯彻意见和实施细则,报企划部。

4.1.2短期计划的编制

4.1.2.1年度计划的编制

4.1.2.1.1年度需电量和电力负荷预测:它是编制年度综合计划的基础,对当年根据生产能力、国家计划、市场统计所进行的缺电调查的汇总资料,由企划部负责,各相关部室及供电所配合。

4.1.2.1.2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反事故措施、科技进步年度计划:

大修计划: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有关生产口单位提出计划草案,并由生产技术部汇总,报企划部平衡资金后提交生产经理主持召开由企划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等部室负责人、专工参加的大修计划平衡会,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并经分管经理审核后,作为编制年度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年度更新改造计划: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计划项目意见,经分管生产经理审核同意后,报企划部综合平衡。

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部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结合公司电网需要提出计划草案,经分管经理审核同意后,报企划部综合平衡。

科技进步计划:由生产技术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电网建设现状编制。

4.1.2.1.3年度生产计划:由企划部按照设备检修计划、电网经济运行状况、年度需电量和电力负荷预测资料、线损理论计划以及历年统计资料,经综合分析平衡后,编制下年度生产计划,提交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一份,作为编制年度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4.1.2.1.4年度基建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报企划部,由企划部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结合基建工程资金情况和工程进度,编制下年度基建计划,经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物资公司各一份,作为专业部室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

4.1.2.1.5材料费用计划、管理费用计划:由相关单位报企划部,经企划部与财务部共同汇总平衡,报分管经理审核平衡后,报经理批准,作为编制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4.1.2.1.6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企划部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安排和公司建设的需要,制定公司固定资产

投资计划,并经经理批准后,作为编制财务成本计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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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7年度财务、成本计划:由财务部根据各项计划编制下年度的财务成本计划,经审核,经理批准后,送企划部一份。

4.1.2.1.8年度职工培训教育计划:由人事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及下年度各项计划,编制年度职工教培计划。

4.1.2.1.9安全管理计划、安技劳保措施计划:由安质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公司电网的运行需要,编制年度安全管理计划。

4.1.2.1.10年度调度计划:由调度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公司电网的运行需要,编制年度的调度计划。

4.1.2.1.11年度客户服务营销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用电需求的发展趋势,编制年度的客户服务营销计划。

4.1.2.1.12年度政治思想教育、团委工作计划:由政工部编制。

4.1.2.1.13年度行风建设、反腐倡廉计划、内部审计计划:由纪委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结合公司工作需要编制。

4.1.2.1.14财务成本计划:由财务部根据成本三费和固定资产投资等计划编制。

4.1.2.1.15年度三产工作计划:由总公司根据三产发展情况和主业需求编制。

4.1.2.1.16年度工会、女工委工作计划:由工会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和公司工作需要编制。

4.1.2.1.17年度各供电所工作计划:由各供电所编制,经乡村电管部审核后报企划部。

4.1.2.1.18年度其他工作计划:由实施部门根据需要编制。

4.1.2.1.19年度综合计划:各专业部室根据上级批准的各专业年度计划编制落实计划,10月报企划部,11月企划部完成汇总平衡,编成全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草案,并报分管经理。12月底前经公司办公会研究讨论,经理批准后,于年底前下达。

4.1.2.2季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可根据需要编制):各部室根据年度综合计划,于每季度第三月中旬向企划部提交下季度各项专业计划,经企划部综合平衡后,编制季度综合计划,经经理批准后,该季度末前下达到各部室。

4.1.2.3月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各部室根据年度或季度综合计划,于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工作项目和计划,报企划部。企划部平衡、汇总为月度综合计划。

4.1.2.4周作业计划的编制:各部室根据月度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周作业计划,作为内部开展的依据。

4.2计划的调整

4.2.1为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各项计划下达后,一般不予调整,严格控制计划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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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在计划期内,确因某种原因计划无法完成,可以按照专业计划分工和批准权限提出调整意见,报企划部办理调整手续。

4.2.3凡市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确因客观因素不能完成时,由分管部室提出申请调整,并起草申请调整计划的报告报企划部,经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4.2.4年度综合计划外项目:特别是增加资金的项目一般不予增加,确实需要增加的,由分管部室填写申请表格,企划部、财务部平衡资金,经理批准后,由企划部办理调整手续。

5检查与考核

5.1各单位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计划上报企划部的,企划部有权不予列入该部计划。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责任自负。

5.2各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由分管部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分管经理。每年由分管经理牵头对各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析。

5.3季度计划执行情况由各专业部室每季度进行自查,各专业部室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企划部。

5.4月度计划的检查,在每月召开的例会上进行。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

5.5周作业计划的检查,由分管部室内部进行。

5.6凡实行内部承包的部门和工程项目,均按照承包合同上规定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

篇5:输电部运行班班组管理记录规程

记录名称

规定

会议记录

检查记录

政治学习、民主生活、工会活动记录

经济责任考核记录

工作日志

QC小组活动记录

××供电局职工考勤台帐

××供电局班组建设等级申报表

××供电局班组建设等级班组申报表

××供电局合理化建议书

群众护线员工作电话纪录簿

消防器材检查登记卡

消防安全自检月报表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年度消防器材、设施维修、更换统计表

消防器材设施记录

年度电气设备监视、测量计划

绝缘棒(杆)试验报告单

绝缘手套试验报告单

绝缘鞋试验报告单

验电器试验报告单

年度输电线路污区概况

××供电局携带型试验仪表清册

群众护线员管理台账

技术资料借用记录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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