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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车场管理程序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0目的

通过对停车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小区内车辆(汽车、摩托车、单车)停放安全有序。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收费员负责办理、发放停车场停车卡,收取停放车辆的车位使用费。

3.2车库岗负责日常车辆的进出、停放、登记等管理。

3.3各单位保安部负责人负责对车辆的进出、停放、登记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工作内容

4.1车辆管理服务登记

4.1.1机动车辆需要办理车辆车位使用卡时,由收费主管通知车主到保安部以月、季、年为单位交纳汽车车辆车位使用费、领取车辆停车卡。收费主管根据缴费情况填写《停车卡发放登记表》。

4.2车辆停放管理

4.2.1汽车停放管理

4.2.1.1为方便汽车停放,辖区内设置车库,临时停车地点。

4.2.1.2保安部执勤人员管理车辆的进入及停放,月卡车辆由保安部执勤人员及收费员按《停车场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4.2.2摩托车、单车停放管理

4.2.2.1各单位设置摩托车、单车的停放区,保安部执勤人员负责摩托车、单车管理,摩托车、单车停放时凭车位卡停放。

4.3车辆驶出小区停放区的管理

4.3.1汽车驶出

汽车驶出时,有车辆车位卡的车辆,由保安部收费员收回车辆进出卡,没有车辆车位卡的车辆由收费员按照进出时间收取费用,::并做好登记,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3.2业户取摩托车、单车需凭卡取车。

4.3.3保安部中队长每日对车库、露天车辆场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车辆管理工作日检查表》。

5.0相关文件

5.1《停车场管理工作标准》(WI-7.5.1-10-01)

5.2《车辆管理工作规范》(WI-7.5.1-10-02)

6.0记录表格

6.1《停车卡发放登记表》(QR-7.5.1-10-02)

6.2《车辆管理工作日检查表》(QR-7.5.1-10-04)

6.3《保安部值班记录》(QR-7.5.1-08-06)

篇2:停车场管理工作标准制度

1.0仪容仪表

1.1着装整接,佩戴胸卡(左胸上衣口袋位置)。

1.2对车主的态度要亲切礼貌,用语规范文明。

1.3工作时,严禁喝酒、吃零食;禁止会客、看书报,大声喧哗;禁止所有与职责不符的其他行为。

2.0接班要求

2.1提前15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

2.2交班人员须在交班前将岗位周边环境的清洁搞好,再行交接。车场内须保持无垃圾、杂物。

2.3交班人员要将当班停放车辆的数量、车况、车场设施状况、注意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将工作记录本及临时的保管费移交接班人。

2.4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工作记录本和车辆停放卡挂放牌,并清点车辆数量、检查车况、车场设施状况,如无异议,移交的临时保管费又相符,双方签名确认,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当班中队长汇报。上一班须跟进的工作下一班继续跟进。

2.5临时保管费由班次收费员每天缴回保安部。财务人员应根据车辆日收费情况登记表的数量核定应收费用,并签名确认。

3.0工作服务要求

3.1保安部保安员24小时分三班执勤。

3.2车辆停车保管,执勤人员必须现场到位,按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有序指挥停泊车辆停放。停定后检查停放车辆车况,进行车辆登记。

3.3严格执行发卡、收卡制度,停车发卡,取车收卡。月保车凭缴款单发给月卡,在缴费月内使用;临时的机动车按保管时间计费收取,非机动车按次收费。

3.4执勤人员当班期间,必须不间断进行巡逻、检查,以防保管车辆被损、被盗。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中队长。在夜间,可立即召集保安员,进行处理。发现被人盗窃保管车辆物件,尽可能追拿盗窃者。由保安部通知车主,商讨处理办法。将发生的一切情况(包括时间、发生的问题、处理结果等),记录在案。并由保安部向公司领导报告。

3.5车况检查内容:

3.5.1漏水、漏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进场保管。

3.5.2提醒车主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

3.5.3督促车主锁好车门,打开防盗系统。摩托车、自行车要锁上防盗锁。机动车停车后要关闭发动机、大灯。

3.5.4检查车辆有无备胎。车辆如有破损,须当场指出,并请车主确认。

3.6禁止停放车辆在车场内给车辆加油、加电池水、清洗和维修,禁止车场内吸烟、动火和抛弃垃圾、杂物。

4.0收车程序

4.1车辆进入车场或车库,应指挥车辆进入指定车位。

4.2《保安部值班记录》中登记车辆车况情况。

5.0放车程序

5.1收回发给车主的车卡。

5.2临保的按保管时间长短进行收费。

5.3指挥车辆,放道口闸,车辆驶出园区。

6.0非常事故的处理

6.1对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的肇事者,应当面交涉,记录在案,追讨赔偿。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管理处领导。

6.2在车库、露天车辆场所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按政府有关交通事故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6.3在车库、露天车辆场所发生火灾,消防专员应立即携带灭火筒前往灭火。同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公司。事态严重的,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协助事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4露天车辆场所出现水浸情况,要积极做好排水处理工作。并将有可能被水淹的摩托车抬上高处,事后做好车主的解释工作。

6.5保管车辆被损,要将肇事者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肇事者签名确认。应与保安部负责人和车主一道商讨赔偿事宜。

篇3:停车场工作规程制度

1.车场保安员需负责整个停车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特别加强对各走火通道及偏僻区域的巡察,注意盘查可疑及闲散人员。

2.巡逻中严格落实"四多",即"多看、多嗅、多听、多问",及时发现清除安全及消防隐患并即报上司。

3.严格检查登记地下及室外车场车辆有关情况,发现有车辆未锁车门时,应立即通知上司跟进联系有关车主,然後守护车辆旁,等候上司到来进行处理。

4.监管车库内及室外车位所有工程装修防火情况,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5.协助车场当值人员对各种停放车辆的管理。

6.有车辆停泊於所属区域车位时,应立即跟进检查车辆情况,检查所停泊车位是否相符。检查车辆有无任何损坏、擦痕,如有任何损坏,都应详尽登记於"车辆情况登记表"上,并要求车主(司机)签名认可。

7.负责所在区域所有车辆的停放情况,制止乱停乱放现象,发现违例泊车即申请锁车。

8.负责巡查所属区域之停放情况,发现异情,及时登记上报。

9.仔细登记车辆有关情况,如车牌号码、车型、车位进出时间等。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所属区域之车辆一并交接清点无异後签名。

11.发现有人拆零部件或维修车辆时,应立即制止并检查当事人有关证件。

12.做好区域内安全防火工作,制止任何人员在车场内吸烟或动火作业。

篇4:中海康城停车场收费管理规程制度

1.工作目标

1.1规范管理处停车场的收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2确保每次收费的准确率达100%。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计费员:管理车库收款员的具体业务。

2.2管理处收款员:负责车库所有款项的收、支。

2.3计算机操作模块负责人:负责车库收费系统的正常使用及维护。

2.4停车场收款员:负责管理处停车场临时车费收取的具体操作,同时协助处理停车场突发事件;收费设备的日常保养,排除一般性故障。

3.工作指引

3.1停车场收款员的基本要求:

3.1.1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管理处停车场收费室的管理规定。

3.1.2必须熟悉电脑收费系统的操作。

3.1.3必须熟悉停车场在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规程。

3.1.4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3.1.5对停车场管理设备的原理和操作有基本的了解。

3.2日常收费:

3.2.1月租停车费

3.2.1.1管理处计费员收到车位租赁合同时,要及时将用户的资料输入电脑,制作月租卡;管理处收款员收取车位月租费及月租卡按金后,发卡给业户。业户退租车位时,凭卡及收据无息退还有关按金。

3.2.1.2月租车辆出场时,停车场收款员指示司机将汽车月租卡送至感应器上感应,闸杆自动升起,汽车离开30秒后,闸杆自动下降。

3.2.2临时停车费

3.2.2.1客户开车出库,凭临时停车卡办理收费手续,收款员按操作规程,收取应收费用。

3.2.2.2收费时要点清金额,注意辨别伪钞。收款后将停车发票交给客户,如客户表明不要发票,收款员要当场毁掉,不允许收款员私存客户发票,否则,以贪污论处。

3.2.2.3收款员收完费用后,按下ENTER键,闸杆自动升起,车辆离开,出口处保安员记下车辆车牌号码。

3.2.3交接班

3.2.3.1交接班时首先点清上一班值班人员所收现金,核对发票与金额是否相符,并核对与电脑上的金额是否相符。由当班收款员填写《停车场收款员交接班记录》,并由接班收款员签名确认。

3.2.3.2换班时,先把磁盘插入收银电脑主机内,然后按F9(清机交班),荧光屏便显示上班清机时间,并询问是否清机Y=是,其它=否。按Y键后,显示当班时租收费款数、失票罚款数、合计款数等项目,按ENTER清机,并将金额显示介面的款数清空为0,这时所有当班时出、入车资料和收款数便全部存入A盘和硬盘总存。按其它键退出,取出磁盘。按F2输入接班收款员编号,开始收费。

3.2.3.3接班后的工作:

A.在电脑中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使电脑处于清机状态。

B.准备适量的零钞以备找零。

C.仔细阅读上一班收款员的记录,了解停车场内现存车辆的状况和待处理问题。

3.3突发事件的处理

3.3.1月租停车用户忘记带用户卡或丢失用户卡的情况

3.3.1.1先在电脑上核对其身份及月租情况,并在《值班日志》中记录下用户名称、车牌号码、月租卡号、租赁有效期限等主要情况。::如该用户确实已交纳月租金且该用户卡在此之前确由该用户使用(即不存在重复使用现象),可通知保安员协助放行。

3.3.1.2如该用户卡在此前已给另一部车使用,则该车辆不可放行,请业户在交纳临时停车费后才能离开。

3.3.1.3如电脑显示该月租卡过期或未缴费时,要通知对方交清月租费后才能放行。如对方立即要离开,要核实其停车时间,缴清临时停车费后方能放行。

3.3.2临时停车用户丢失临卡的处理及收费

3.3.2.1接到丢卡通知后,不论何种原因,该车不得放行。车库收款员要通知保安班长或管理处值班人员来进行处理,在未处理之前,要疏通好客户车辆,以免造成车辆堵塞。

3.3.2.2如客户确实是丢失临时卡的,现场处理的主管人员要对方出示"三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核对汽车车牌与行驶证号是否相符,司机身份证与驾驶证和身份证所示人员身份是否相符,如达到"两相符",与车主联系无误后,就可以办理下述手续,如有一个不符,则将车扣下,直到弄清情况为止。

3.3.2.3如确认无疑,收款员要与车库入口保安联系,了解并核对该车辆进入的时间,计算其应交的停车费用,并让客户到管理处交纳车卡赔款。

3.3.2.4收款员在《值班日志》上记下以上"三证"的要素,已收金额等,收款员和出口当值保安员签名后,方可放行车辆。

3.3.3停车场收费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3.3.3.1收款员要密切注意电脑显示,对出现的各种异常信息要作相应处理,如无法处理,则立即通知管理处责任人员来

处理。

3.3.3.2如遇电脑死机,需用热启动方式重新启动电脑,要在《值班日志》上记下死机及恢复时间;如采取措施后未能启动,就应立即通知管理处责任人来处理。

3.3.3.3收款员因事要离开收费室,必须通知计费员或管理处负责人安排人员替班后方可离开,禁止无故离岗。

3.3.3.4如停车场出现异常情况,并进行了处理,收款员要记录下相关的情况并请当班的保安员签名证实。

4.质量记录

4.1《值班日志》

4.2《停车场收款员交接班记录表》保存期限5年

5参阅文件资料

5.1《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篇5: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

一、车场内部管理守则

1、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必须要求其按规定读卡、交费。

2、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及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且应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

3、任何车况不良或有漏油现象的车辆均不得进入停车场。

4、任何车辆及人士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5、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等。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7、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须照价赔偿。

9、驾驶员离开前须自行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车辆管理人员需要求其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2、驾驶员如遗失《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次租车辆必须缴清《临时停车证》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费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私家车位车辆

持有私家车位《停车证》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

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达到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3、免费车辆

持有《免费停车证》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次租车必须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况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

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阻塞。

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保持车道畅通。

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

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车位上。

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四、车场巡查规程

1、负责地库巡逻的安防员须每小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

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

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

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监控规程

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

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

六、人工起杆规定

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费员保存,作为核查依据。

2、它特殊情况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

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

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费。

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是否超时。

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

九、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十、车场巡逻管理人员职责

直属上司:安防领班

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齐,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情况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

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说明。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高警惕,观查车辆起动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

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畅通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情况,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7、严格执行停车场车管员服务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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