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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工作标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0仪容仪表

1.1着装整接,佩戴胸卡(左胸上衣口袋位置)。

1.2对车主的态度要亲切礼貌,用语规范文明。

1.3工作时,严禁喝酒、吃零食;禁止会客、看书报,大声喧哗;禁止所有与职责不符的其他行为。

2.0接班要求

2.1提前15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

2.2交班人员须在交班前将岗位周边环境的清洁搞好,再行交接。车场内须保持无垃圾、杂物。

2.3交班人员要将当班停放车辆的数量、车况、车场设施状况、注意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将工作记录本及临时的保管费移交接班人。

2.4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工作记录本和车辆停放卡挂放牌,并清点车辆数量、检查车况、车场设施状况,如无异议,移交的临时保管费又相符,双方签名确认,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当班中队长汇报。上一班须跟进的工作下一班继续跟进。

2.5临时保管费由班次收费员每天缴回保安部。财务人员应根据车辆日收费情况登记表的数量核定应收费用,并签名确认。

3.0工作服务要求

3.1保安部保安员24小时分三班执勤。

3.2车辆停车保管,执勤人员必须现场到位,按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有序指挥停泊车辆停放。停定后检查停放车辆车况,进行车辆登记。

3.3严格执行发卡、收卡制度,停车发卡,取车收卡。月保车凭缴款单发给月卡,在缴费月内使用;临时的机动车按保管时间计费收取,非机动车按次收费。

3.4执勤人员当班期间,必须不间断进行巡逻、检查,以防保管车辆被损、被盗。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中队长。在夜间,可立即召集保安员,进行处理。发现被人盗窃保管车辆物件,尽可能追拿盗窃者。由保安部通知车主,商讨处理办法。将发生的一切情况(包括时间、发生的问题、处理结果等),记录在案。并由保安部向公司领导报告。

3.5车况检查内容:

3.5.1漏水、漏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进场保管。

3.5.2提醒车主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

3.5.3督促车主锁好车门,打开防盗系统。摩托车、自行车要锁上防盗锁。机动车停车后要关闭发动机、大灯。

3.5.4检查车辆有无备胎。车辆如有破损,须当场指出,并请车主确认。

3.6禁止停放车辆在车场内给车辆加油、加电池水、清洗和维修,禁止车场内吸烟、动火和抛弃垃圾、杂物。

4.0收车程序

4.1车辆进入车场或车库,应指挥车辆进入指定车位。

4.2《保安部值班记录》中登记车辆车况情况。

5.0放车程序

5.1收回发给车主的车卡。

5.2临保的按保管时间长短进行收费。

5.3指挥车辆,放道口闸,车辆驶出园区。

6.0非常事故的处理

6.1对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的肇事者,应当面交涉,记录在案,追讨赔偿。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管理处领导。

6.2在车库、露天车辆场所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按政府有关交通事故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6.3在车库、露天车辆场所发生火灾,消防专员应立即携带灭火筒前往灭火。同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公司。事态严重的,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协助事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4露天车辆场所出现水浸情况,要积极做好排水处理工作。并将有可能被水淹的摩托车抬上高处,事后做好车主的解释工作。

6.5保管车辆被损,要将肇事者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肇事者签名确认。应与保安部负责人和车主一道商讨赔偿事宜。

篇2: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制度

1.0目的

紧急情况发生时,保障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及业务范围内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处)所辖物业发生的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3.0职责

3.1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指挥协调,组织人力、物力处理紧急事件。

3.2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职责部门负责人为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负责人。

3.3物业公司(管理处)客户服务部负责与业户进行沟通联系,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做好业户的安抚解释工作。

3.4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重大紧急事件的调查及情况的通报。

4.0工作内容

4.1突发事件信息的获取来源:业户反馈/物业公司(管理处)工作人员值勤中获悉。

4.2突发事件指不可预见到或突然发生的,需要立即补救或采取行动的事件。

4.3物业公司(管理处)责任部门当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准确记录事发地点、内容、投报人及其联系电话,并第一时间汇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3分钟内确定具体有效处理措施,并在10分钟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同时将现场情况上报公司领导。

4.4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负责人力、物力的总调度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呈报物业集团公司领导。

4.5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物业公司(管理处)各相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现场处理人员在事件未妥善处理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经公司领导允许的除外)。

4.6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公司(管理处)职责部门负责人以专题报告形式于24小时内呈报公司领导、物业集团领导各一份,职责部门负责存档备案一份。

4.7如有需要,物业公司(管理处)职责部门负责拍照备案。

4.8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对所涉及的应急材料,各级仓库应确保最低库存。

4.9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4.9.1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应急处理

4.9.1.1当保安员遇有接报或发生突发案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通报情况,保持镇静,并通过通讯设备报告事发地点、现场事态等情况。

4.9.1.2保安员及保安部负责人在接到求援信号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处理。

4.9.1.3保安部负责人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予以处理,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4.9.1.4发现涉及犯罪或治安事件时,应及时报警,并保护案发现场,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证据的收集。

4.9.1.5现场如有业户或人员受伤,要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或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报告警方。

4.9.1.6事件处理完毕后,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保安部负责人应将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突发事件报告》中,并报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审核。

4.9.2火警应急处理

4.9.2.1当发生火警信号后,消防中心当值人员立即找出消防讯号之位置,通知附近巡逻队队员赶往现场查看是否发生火灾,确认火灾类型和火情大小。确认属实,迅速向上级汇报。若属误报,应及时将全部消防系统复位。

4.9.2.2当保安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组织抢救,并视情况向119报警。同时通知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

4.9.2.3接到火灾报警并确认发生火灾后,::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应检查电梯是否迫降至首层,燃气总闸是否关闭,消防风机、消防泵等消防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消防系统随时进入运行状态。

4.9.2.4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组织保安员撤离易燃易爆物品,启用灭火器材,全力扑灭初起之火。并组织业户撤离危险地区,做好妥善安排。

4.9.2.5保安部负责人保护好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并及时向上级通报情况。

4.9.2.6扑救完毕后,物业公司(管理处)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明损失。

4.9.2.7处理完毕后,保安部负责人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记录在《突发事件报告》上,并报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审核。

4.9

.3煤气泄漏

4.9.3.1公司人员接报后立即通知保安部/工程维修部赶往现场,并通知客户服务部和公司领导,

4.9.3.2到达现场后,证实有气体泄漏,现场人员须关闭所有随身的手机、对讲机等用电器材,切勿吸烟点火、按动楼宇可视对讲门铃,以免发出细微火花引起爆炸。

4.9.3.3视情况而定,即致电煤气公司抢修。并要求客服部协助通知其他隔壁业户,情况严重时应通知相关业户撤离现场。

4.9.3.4不确定泄露地点时,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怀疑泄漏气体的业户房间,立即拍门查看是否有人在内,如有人通知业户关上煤气供应掣、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如室内无人,应立即通知煤气公司人员到场,并在请示公司领导后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4.9.4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理

4.9.4.1物业公司(管理处)接到台风、雷暴雨等预报通知后,及时告示业户,并紧急动员、组织人力、物力,积极做好防灾前的准备工作。

4.9.4.2工程维护部应对所辖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水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系统派人守卫或每隔1小时巡视一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汇报。

4.9.4.3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应在宣传栏或其他显眼地方贴出防灾公告,通知业户关好门窗,搬离花盆、杂物等。并组织防灾抢救小组,随时准备处理一切突发事故。

4.9.4.4物业公司(管理处)准备急救箱,确保基本药物齐备。

4.9.4.5物业公司(管理处)员工抢险或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4.9.4.6如风暴持续昼夜不停,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4.9.4.7每次防洪、防台风工作应由保安部负责人在《突发事件报告》上记录。

4.9.5设备维修应急处理

4.9.5.1工程维护部负责人应组织人力、物力投入维修,随时将应急维修的情况报告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必要时通知工程维护部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

4.9.5.2若属外包的维修养护项目,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分包方前来维修。

4.9.5.3维修完毕,工程维护部当值人员填写《突发事件报告》。

4.9.6电梯故障

4.9.6.1保安部消防中心当值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工程维护部人员到现场救人抢修,保安部与工程维护部的救援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查看是否有人被困。

4.9.6.2无人被困,工程维修部负责立即修理,并在电梯外挂检修牌,如在维修能力范围外的,立即联系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4.9.6.3有人被困,查明被困人所在楼层后,安慰被困人不用惊慌,在被困人没救出前,工作人员不能离开现场。具体操作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处理。

4.9.7停电、停水应急处理

4.9.7.1停电时,物业公司(管理处)维护人员立即查出停电范围、分析原因:

a.对于造成楼宇内电梯不能启动,维修人员必须10分钟启动发电机应急供电,同时检查是否有人被困于电梯内,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处理。

b.对于因停电而造成业户出入的不便,在可能的情况下,工程维护部负责安排紧急照明,保安部协助。

4.9.7.2停水时,物业公司(管理处)维修人员查出停水范围及分辨原因:

a.对于园区内设备设施故障引起的停水,立即进行抢修或作临时应急处理,保证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如在工作人员能力范围外的,须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前来维修,::届时客户服务部将事故原因、预计维修时间及时告之业户,为减少停水对业户带来的影响,如有需要,保安部做好义务帮助工作。

b.对于市政设备设施故障引起的停水,工程维护部负责维修进度的跟进,了解预计维修时间,客户服务部负责做好业户的解释工作。

4.9.7.3停水、停电时应张贴通知,向业户解释停水、停电原因,跟进情况及预计恢复时间。

4.9.8水浸

4.9.8.1如属公共区域浸水,工程维护部负责查找进水源,堵住或关闭进水源,如因公共设施设备损失所致,立即进行抢修。

4.9.8.2如水浸原因由业户室内设施损坏等造成,由物业部与业户进行沟通协调,以便入内检查。

4.9.8.3当业户不在家的情况下,工程维修部制止漏水后,客户服务部应立即与该业户取得联系,以减少水浸造成业户财产的损失。

4.9.8.4保洁

人员负责清理受影响区域,防止水浸影响扩大。

4.9.9应急情况处理所需材料的采购见《采购控制程序》。

5.0相关文件

5.1《投诉处理程序》(QP-8.5-01)

5.2《采购控制程序》(QP-7.4-01)

6.0记录表格

6.1《突发事件报告》(QR-7.5.2-01-01)

篇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程制度

为预防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管理处及商户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确保本辖区的治安秩序的良好。现根据管理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组织实施

此方案执行以保安人员为主,管理处其他人员为辅,保安部具体组织实施本方案,保安主管对此方案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二、处理问题基本原则

1、遇事冷静,头脑清醒,正确分析,判断准确;

2、反应敏捷,处置果断,控制事态,防止扩大。

三、应急、应变的运作程序

1、当值人员在遇有刑事案件发生时,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主管报告,同时要说明事件发生地点及性质。

2、保安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和指挥所有队员赶赴事发地点,封锁现场,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3、打"110"报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4、及时通知公司有关领导。

5、设法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6、抢救伤员送附近医院医治。

7、保护好事发现场,便于公安机关勘查。

8、积极向周围人员了解案件的事发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并认真做好记录,便于向公安人员汇报案情。

四、几种常见的应变处理

1、打架斗殴处理

a、在管辖范围内发现打架斗殴事件,当值人员应立即上前劝告制止;

b、如双方不听制止,控制不了现场的,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主管汇报。

c、保安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和指挥队员赶到事发地点控制现场,劝阻打斗和收缴打斗用的凶器,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好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控制事态的恶性发展。

d、有重伤者应送附近医院抢救。

2、抢劫的处理

a、当值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遇有业主(住户)叫喊抢劫时,应履行保安员职责,立即上前制止,并呼叫附近的保安员或组织业主(住户)一起擒获罪犯,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主管汇报。

b、如有劫匪逃离现场的,应立即向现场的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材特点,使用的交通工具及型号、牌号等特征和逃走方向,迅速组织和指挥队员进行追堵,并向"110"报警。

c、保护好现场,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全部收拾起来,交公安机关处理。

d、走访目击人员,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便于公安机关人员的勘查。

e、事主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并迅速报告给当地公安机关。

3、盗窃处理

a、当值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有盗窃分子正在作案的,应设法组织人员当场抓获,连同物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如失主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当地公安机关作证,失主不在的应设法通知。

b、当值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生盗窃现场而盗窃分子逃离现场的,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主管汇报,保安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各出入口进行封锁,并实施警戒,进行清查,其他执勤人员应提高警惕,密切注视来往行人,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物品,进行严格检查。

c、保护案发现场,不准任何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物品,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听取公安机关处理。

d、对重大可疑的盗窃现场,可将事主及目击者的反映情况向公安机关详细报告。

e、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管理处组织的统一行动

1、对管理处组织的统一行动,一律服从分配,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2、保安主管在接到管理处组织行动通知后,应立即按照管理处领导的要求,组织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抵达目的地,原地待命。

3、行动前,保安主管应传达上级领导关于本次行动的任务、目的和采取行动的方式,并进行具体分工,把人员行动位置、使用工具、撤退方案等作具体安排和布置。

4、在行动之前,进行总动员,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5、在具体行动中,要密切注意现场事态发展,服从领

导调整行动方案。

6、积极做好保护领导的人身安全。

六、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保安队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处事能力。

2、组织保安人员学习方案的内容,使各队员在平时的执勤当中能够熟练的掌握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程序。

3、通过学习,加强教育,培养保安员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增强保安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责任心。

4、实行岗位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篇4:火灾扑救规程制度

一、火灾应急程序

火情刚开始时,第一到达的现场人员应根据情况就地就近取得灭火器材或工具立即进行扑救,不得等待延误最佳灭火时机。火势漫延时立即报警,并通知管理处。管理处领导或保安部主管应立即召集义务消防队,按疏散、救人、灭火等方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将火灾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处理程序如下:

1.消防中心收到火警信号时要及时将火警显示的区域、楼层、房间等具体部位通知该区域的值班保安员。若值班保安员先发现火警信号或火警报告,先报告消防中心和当值领导。

2.楼层值班保安员立即赶往事故地点,查证报警原因;火灾险情确认后,立即向当班负责人简明、准确地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和火势大小,并将情况反馈到消防中心。利用就近灭火器材积极扑救。

3.消防中心值班员:

a、立即启动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排烟系统的设备;

b、打开消防电梯升降开关,迫降至首层后关闭所有客梯;

c、通过广播、警铃疏散顾客及商户,并做好记录;

d、报告值班领导或传呼有关领导报告火情,并根据火情大小和值班领导指示向"119"报警。

4.管理处主任:

a、召集管理处相关人员立即赶到大厦首层外围的指定地点;

b、组织相关人员侦察火情,制定救火方案和扑救重点;

c、救火人员分工调整、明确救人、灭火、疏散物质、现场外围警戒任务;

d、监督检查现场灭火情况,统一指挥、协调。

5.工程维修部主管:

a、必要时指挥值班电工切断火场相关部分的正常供电,改由事故应急供电;

b、指挥空调工关闭空调机组;

c、指挥电梯工将所有升降客梯迫降至首层,启用消防电梯;

d、指挥维修工确保火场消防供电、消防供水及其它消防器材、广播通讯等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有故障即时抢修;

e、引导消防车占据最佳方位,便捷接通消防水源。

f、配电工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供电系统正常和设备房消防设施的正常。

6.保安部主管负责扑救组:

a、接到火警信号(报告)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

b、根据火情和灭火重点,进行人员分工,确定灭火和救人救物方案(先救人后救物);

c、确定铺设使用消防水带和专用灭火剂,灭火器材及时组织灭火;

d、指导义务消防队员协助公安消防队工作。

7.综合管理部主管:

a、接到火情报告,迅速集合本处人员赶到事发现场;

b、同管理处主任一起商定灭火方案和重点;

c、分配所属员工参加扑救工作;

d、引导配合消防车迅速接通消防水源;

e、引导人员、物质从安全出口疏散;

f、现场伤员救护工作。

二、特殊火灾情形灭火程序

火灾发生在夜间或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形:

1.保安部主管任临时现场指挥

2.各部门副职或第二负责人或平时演练时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按平时上班时火灾现场要求做。

3.保安部值班员或管理处办公室人员立即通知各部门主管,报告火灾情况。

4.各部门灭火人员按照平时培训、训练时既定的要求和分工在各自所应该负责的岗位上自觉积极地投入到灭火战斗中。

5.各部门主管到场后,按平时火灾情况的程序处理。

三、特殊场所火灾事故的特别应急处理要点

1.若某一楼层一部位起火,且燃烧范围不大时,应先通知起火层及其上下层的人员疏散。若楼层起火,且数内人员较多时,用以疏散的消防电梯应派专人操作,同时,将着火层人员疏散到下两层,以争取时间。

2.若某一房间起火,而门已被火封住,使房内人员不能走出时,房内人员应想办法转移到相邻未起火的房间,再绕道疏散梯疏散。

3.若某一防火分区着火,且大火已将楼梯间封住,致使着火层以上楼层的人员无法从楼梯间疏散时,可先将人员疏散楼顶天台。

4.人员向避难层疏散时,应先考虑年老体弱者和妇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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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5.起火楼层的走廊、楼梯被烟火封住,有人逃到房间窗口、阳台时,首先要通过广播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专业消防人员应采取各种方法进行抢救疏散,::也可采取各种救生器具救人、自救。如使用安全绳和缓降器、救生袋等降到地面。若被困人员较多,上报市消防指挥中心,请求市消防队求援。

6.疏散抢救人员时,事先要有联络信号,应携带救生器材以备自救,并在抢救路线上设明标记。如使用消防电梯救人时,要考虑到电梯突然中断后的应急措施,对抢救出来的人员要派专人管理。在疏散过程中,要保持镇定,以便顺利完成救援任务。对有烟雾火焰的情况下,必须先组织水枪进行降温、排烟等。

四、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及时向公安消防负责人报告火场情况,带领员工统一服从火场总指挥的领导。

五、火灾扑灭后的工作

视火灾所造成的损害大小情况确定

1、保护火灾现场,清理火灾事故现场地。

2、火灾扑灭后管理处主任向公司提交火灾报告,统计灾情损失,分析着火原因,教育群众,惩罚当事人。

篇5:步行街安全防火措施制度

(一)保安、防止罪案及紧急联络人

一.公共安全

本步行街的公共安全任务由一队优秀的安防队伍担任,并配以本步行街的精密保安系统,例如闭路电视、通讯设备等,所有系统及本步行街巡逻均为全天候24小时不断运作,并由本步行街自动系统中央监控。此外,管理公司高级职员将密切指挥安防队伍的服务,并对任何投诉积极地作出适当的处理。

二.闸门感应系统

建议各商户自行装设一闸门感应系统,与保安控制室连接,加强保安的技术防范,目的在于查探是否有任何人在单位上锁后试图闯入。

三.意外、偷窃、盗窃、可疑物品

任何商户如目击任何上述事件或物品,请即通知就近管理人员或安防员。

(二)防火措施

防火指南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火警指令

第二部分:疏散指令

第三部分:消防系统

一.火警指令

(一)当你确实目睹火警发生时,保持镇定:

1.将最就近的手动警报系统的玻璃片打碎,火警钟会长鸣;

2.通知消防局,致电:119;

3.指示最就近的人员通知管理公司或致电:5222865;

4.可尝试使用就近的消防喉辘将火扑熄(如火警由电力装置引起,应使用气体灭火筒);

5.须确保自己身处安全位置,如火势蔓延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撤退至地面,等候消防人员到场,或进行本商场疏散行动。

(二)当你获悉火警发生时,保持镇定,发生火警时,火警钟会鸣响,各商户应:

1.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

2.所有人员离开其单元时,应关上所有门锁;

3.切勿使用电梯逃生。

(三)如何使用消防喉辘:

1.逆时针方向打开消防喉辘箱内的闸掣;

2.将消防喉辘拉至起火位置;

3.如要射水,把消防喉辘龙头横手掣转至与龙头成一条线。

二.疏散指令

当你得悉本步行街其他地方发生火警,但各商户所在的单元/楼层并没有火警钟鸣时,请等候管理公司或消防人员指示,此指示通常会经管理公司人员致电给你或亲临知会。

(一)当等候指示时:

1.仍需保持镇定;

2.紧锁贵重物品;

3.关掉所有电器用品之电源;

4.停止使用电话。

(二)如紧急疏散令发出,保持镇定:

1.当所有人员离开单元后,锁上单元的门窗;

2.切勿使用电梯;

3.不要奔跑,使用最近的楼梯离开本商场;

4.不要携带笨重物品::;

5.服从在场管理人员及消防人员的指示;

6.商铺之防火责任人须在疏散前后清点所有职员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人员,若发现有职员失踪,请即通知消防主管或管理人员。

三.消防系统

(一)手动警报系统

手动警报系统毗连各层之消防喉辘,此前面装上可碎玻璃及印有"火警打碎玻璃"的字样,当玻璃打碎后,火警钟便会长鸣而管理公司控制中心亦会即时收到讯息;

(二)其他设备

本商场装置烟雾感应器,当感应有烟时,管理公司控制中心会立即收到讯号并作出适当措施;

(三)通讯

非必要时请勿致电管理公司,以免妨碍其他重要电话通讯,如消防责任人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应直接向"灭火指挥中心"查询,此中心将设于步行街广场附近之"临时疏散集合处"。

四.防火措施

以下各项防火措施,所有人员均须熟悉及遵守。事实上,大多数之火警均由疏忽大意造成,为更有效地防止火警发生,各商户应遵守本手册内所列有关之防火须知事项,以避免火警之发生。

(一)于长时间离开单元前,请关掉所有电器用品之电源;

(二)应使用合标准之电源插座,尽量避免使用万能插头加重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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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三)切勿企图自行维修失效之电源用品,应由合格之电器技工进行;

(四)切勿自行更改单元内之电路装置;

(五)切勿在单元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如石油气、火水等;

(六)于吸烟时必须提高警惕,切勿将未完全熄灭之烟蒂弃于垃圾桶内;

(七)切勿阻塞走火通道;

(八)所有消防出路防烟门须保持关闭,但绝对不能上锁;

(九)各商户应清楚认识各消防逃生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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