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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入库作业指导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范了轨道车辆从车站调车转线入库、库内车辆连挂作业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轨道车入库收车的检查作业。

2作业准备

2.1人员:当日接触网工区车辆监护人、轨道车司机、副司机(兼职并岗人员)、作业车运用监控人员。

2.2工具:检测锤、棉纱

3安全注意事项

3.1车辆返回库线,必须待车辆停稳后,人员、机具方可下车。

3.2站内转线调车作业要严把计划关、信号关、速度关,做到信号二人看、看准再呼唤、连接报位置、牵引看临线。

3.3站内转线调车作业做到钩钩联控,动车必联控,不联控不动车,有呼唤有应答,用语标准。看准再喊,准确无误;声音洪亮,用语正确;听不清就问,看不清就停。

3.4连挂车辆时,副司机不得站在两车连接的中间指挥车辆连挂作业。

3.5机车与平车连挂后,必须及时采取防溜措施,拧紧手制动,支好铁鞋。

3.6严禁反向操作车辆。

4质量标准

4.1司乘人员按标准检查车辆各零部件状态,设备运行良好、无异常。

4.2轨道车辆防溜、防护、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作业程序

5.1司乘人员及时与车站值班员联控,认真执行指路行车办法,执行联控用语为:

车站值班员(信号员):“××××次(号)司机,(×场)×道进路好了。”

司机:“(×场)×道进路好了,××××次(号)司机明白。”

5.2站停超过20分钟时,动车前司机做制动机试验,确认制动性能。两台及以上轨道车连挂运行,本务机副司机进行全列检查,本务机车司机必须进行整列制动试验(试验时,减压量不得低于200KPa),并和车列最后一位机车司机用对讲机进行联控,共同确认制动试验系统工作正常后,方可起步动车,包点干部、当日车辆监护人盯控司乘人员的联控。

5.3调车信号开发后,司乘人员两人进行探头手比确认信号、道岔开通后,方可将运监装置转换为调车作业模式。

5.4司乘人员对调车信号和道岔要通过呼唤应答由近到远逐个确认,先确认调车信号,再确认调车进路,杜绝一次确认多组道岔。信号不清、进路不对立即停车。

呼唤应答标准用语为:

调车信号确认

司机:调车信号

副司机:白灯(蓝灯、红灯停车)

司机:白灯(蓝灯、红灯停车)

道岔确认

司机:确认道岔

副司机:道岔好了

司机:道岔好了

5.5车辆过标后平稳停车,及时和车站联控,司乘人员两人进行探头手比确认入库进路的信号、道岔开通后,及时将运监装置调车作业模式转换为入库运行模式。

过标联控标准用语为:

司机:**车站,****轨道车*道已过标。

车站值班员:****轨道车*道调车(入库进路)进路好了。

司机:****轨道车*道调车(入库进路)进路好了,司机明白。

轨道车转线(入库)过标后,司机和车站值班员进行联控。

司机:**站,****轨道车*道(库线)已过标。

车站值班员:****轨道车*道(库线)已过标,**站明白。

5.6入库联挂作业时,执行“十、五、三”车限制速度,距被挂车辆2米前一度停车,副司机(兼职并岗人员)下车引导连挂。连挂后,副司机(兼职并岗人员)连接两车之间的风管,检查连挂状态。司机连接后进行试拉,确认连接状态。

5.7连挂作业完毕后,司乘人员及时采取止轮器和手制动双防溜措施,做好车辆的防护、防火、防盗措施,冬季做好发动机的防冻措施。

5.8当日车辆监护人监控司乘人员对车辆进行静动态检查。

检查标准为:

5.8.1轨道车、轨道平车技术检查作业实行绕车检查制,主要以眼看、手摸、锤敲为主。车辆检查时,做到两人检查制度,驾驶室内及室外,底盘部分及平车检查由司机提问,副司机检查,二人同时确认。

5.8.2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以及润滑系、冷却系、燃料供给系、液压系统的各连接管及油量是否符合规定。

5.8.3检查离合器、变速箱是否正常。传动轴螺栓各部连接是否可靠。中间齿轮箱、车轴齿轮箱有无渗漏。

5.8.4用检车锤检查车轮、导框、轮轴标、前后桥吊架,减震器钢板弹簧等。检查制动部分各拉杆连接是否安全可靠,闸瓦、制动梁、安全托架、螺栓及销子是否良好。检查连接器连接情况及折角塞门的位置是否正确。

5.9司乘人员及时参加工区收工会,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处理工作。

5.10司乘人员按标准及时、准确地填写记录《轨道车工作日志》。

5.11工作领导人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勾记《轨道车安全作业重点卡控流程图》。

篇2:轨道车防止车辆溜逸措施范本

1、停放在站、段内的车辆必须施行制动,拧紧手制动机,按规定放置止轮器,认真执行《防溜枕木管理使用办法》,全面检查,及时、准确的填写《三道防线实施纪录》。

2、整备作业时,要实施制动。更换闸瓦时,要提前关闭闸缸塞门,施行制动后再行更换。处理制动机故障时,要打好止轮器。

3、在车站停留时必须施行制动,需要停止发动机时,要拧紧手制动机并制动力不小于80kpa。

4、各型车辆止轮时,须按下列要求放置止轮器:重型轨道车要配置4个止轮器,分别放置在四轴车1、8轮;三轴车1、6轮;两轴车放置在1、4轮下。轨道平车要配置2个止轮器,分别放置在1、8轮下。

5、凡站内停车均须保压停车,再开车前不得缓解。在正线到发线等会列车时,其停车位置距离警冲标不少于50米施工作业中有住站防护员进行联系时,可适当调整安全距离,但作业完毕后必须执行50米安全距离的规定。

6、对止轮器必须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车间要做好记录。止轮器必须加链,使用时要上锁,钥匙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

7、对防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逐级检查:段长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管副段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副段长和技术科主管工程师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主任、书记、助工、工长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检查必须在《三道防线实施纪录》上签字。每少一次,月考核减5分。

赤峰工务段

2007年8月16日

篇3:轨道车驾驶安全措施

1、设备良好正常运行可靠,轨道车车辆要加强检查,保证应配足通讯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及主要工具和易损零配件;司助人员必须熟知行车命令,坚决保证安全行车,按信号指示行车。站内或区间坡道上停车应置放铁鞋,并在引擎启动钥匙处挂警示牌警示。

2、驻站联络人员应熟知行车规则,传达行车命令准确,和司助人员应搞好配合工作,分清责任,做到行车有记录,行车有凭证、有依据。

3、各车要认真执行铁路行车规章及轨道车管理规则,认真执行“十六字”呼唤应答制度,严把行车关键点,尤其是要做到出车前的全面检查,行驶中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间断了望,做好预想、预防工作和收车的回检工作,及时消除设备不良现象。

4、轨道车在动车前,须进行制动实验,制动风压不小于0.49MPa(5Kgf/cm2),未达到上述条件不得撤除铁鞋。轨道车上的车载台在行驶和作业中不得关机,按规定问路并复诵,服从车站值班员指挥,与驻站防护人员保持联系,监听防护人员通知。

5、轨道车的牵引及速度,须照生产厂家技术说明办理,严禁超轴,偏载和超速及空挡溜放。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应有培训过的专人负责押运。

6.助乘务人员应及时反映车辆的不良状态及行车的不安全因素,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隐患,确保车辆良好及行车安全。

7.注意防火,严禁用明火预热化油器、油底盘、油箱、油管及不灭火时用油棉丝布擦试引擎部分。车内因生产、生活用火时,须采取防火措施。

8.强化乘务标准化作业,按标准进行联挂检查,认真落实仿冒进、防脱轨、防脱钩及挤岔制度措施,尤其在进出站及转线过程中必须两人确认信号及进路。

9.司乘人员应保证每组车不少于3人,行驶中主车必须保证不少于2人。

篇4:轨道车运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一、职责划分

1.轨道车工长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工班全面工作。

②负责全体职(民)工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指导。

③根据材料科下达的运输任务,合理编制运输计划,统计任务完成情况。

④负责工区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健全工区各项管理台帐。

⑤负责工区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⑥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的落实。

⑦负责司乘人员和运搬工的考核评定。

2.轨道车班长岗位职责:

①在工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班组的各项日常工作。

②负责分管班组运输计划的落实。

③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工作,指导配合司机对重要设备部件的修理调试。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

④负责分管班组设备检查、设备检修。

⑤负责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考核及奖惩。

⑥负责每日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反馈。

⑦负责车组重要情况的及时反馈。

二、运用

1.轨道车运行按列车办理。

2.轨道车工长根据上级下达运输计划,加强运输组织,确保计划兑现。对担当运输任务的乘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认真传达运行揭示相关内容,确保轨道车运用安全。

6.轨道车班长根据工长下发派工单或运输计划,组织司乘人员、运搬工传达运输计划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运输计划兑现。对每日运输计划完成情况或重要情况及时向工长汇报。

7.轨道车的运用原则上按所熟悉的区段分片作业,确需跨段作业运行时,必须申请带道司机带道运行。

9.轨道车跨段管内运行,必须通知包保干部添乘跟班。

三、安全

1.认真执行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技规》、《行规》、《车机联控办法》、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2.班组每天要及时准确掌握轨道车的动向及位置,并向材料科报告,轨道车动向揭示上要有详细纪录,轨道车在外段(站)停留时,车上必须有人看守。

3.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轨道车(含平车)禁止上线使用。未参加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轨道车司机、副司机严禁执乘。

4.上线运用的轨道车三项设备必须齐全有效,(无线列车调度电话、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配齐通讯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救援起复机具,并按期鉴定,确保合格有效。

5.轨道车司乘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监控装置外观及施封处所进行检查,确认各项装置工作正常,遇有损坏的要做好记录。出库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监控装置不良严禁出库。开车前要确认监控装置工作正常,各项显示正确。

6.在运行中不得无故或变相关闭监控装置,对擅自关机者,一律提报段安全科处理。

7.轨道车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GYK监控装置,使用说明书人手一册必须随车携带,运行中严禁违章操作、擅自解锁。

8.监控装置制动动作后,严禁在车未停稳时缓解,以免造成其它严重事故。

9.轨道车司机要实行包乘、包检、包保养制度。

10.轨道车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休息时间,班前严禁饮酒,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11.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

12.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线列调、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走行部制动机等状态良好,并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风压不得低于50Kpa,同时确认防溜撤除。

13.实习司机在司机指导下方可学习操纵轨道车。

14.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并使用带锁止轮器。

15.轨道车转线作业时,司机、副司机必须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确认信号必须从近到远逐个确认,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运行。

16.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纵时,轨道车辆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司机进行制动试验时,副司机必须在车下检查闸瓦与车轮的制动和缓解状态。

17.轨道车区间运行时前部机车为主、后部机车为辅,辅车必须服从主车指挥,在区间长大坡道上行驶时应采取“先冲后爬、冲爬结合”的操作方法,下坡时要适时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停车前应掌握速度,做到运行稳、停车准。

18.严格执行轨道车司乘人员人身安全制度:

(1)严禁飞乘飞降、扒车代步和不了望就穿越线路,严禁在股道上或车下坐卧、休息;严禁钻车;严禁跨越,翻越动态中的车辆;严禁调整动态中的车钩;严禁在动态中摘接风管。

(2)动车前,必须确认车组人员齐全和车上、车下无其它作业人员,先鸣笛后动车。轨道车辆进行整备作业或检查时,要密切注意邻线来往车辆,以防碰轧。

(3)在复线区段施工时,严禁从两线间上、下车辆。

四、检修

1.轨道车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由司乘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清洁、紧固、调整、润滑。

日常保养项目:

(a)清洁车体内外、车窗玻璃、电气设备和底盘各部;

(b)检查灯光、仪表、刮雨器、喇叭和撒沙器;

(c)检查散热器、油箱及油管、水管、空气制动管路;

(d)检查冷却水、燃油、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e)检查各部连接螺栓,连接销以及开口销和弹簧垫;

(f)检查和调整柴油发动机散热器风扇皮带、充电发电机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的松紧度;

(g)检查车辆减震弹簧;

(h)检查踏梯及门扶手,调车踏板及扶手的紧固情况;

(i)检查手制动机的工作情况;

(j)检查闸瓦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闸瓦间隙。

(2)定期保养由工区组织每季或2000km-3000km为一周期,全面检查、调整、紧固、润滑,以及排除不正常状态为主要内容的定期检查工作。

定期保养项目:

(a)清空空气滤油器及空气压缩机滤清器、排除储风缸、均衡风缸及油水分离器中的积水和油污;

(b)检查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润滑油,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c)检查各种皮带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和更换;

(d)检查柴油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悬挂支座和紧固螺栓;

(e)检查传动轴的万向节、十字轴及花键磨损情况;

(f)检查车架有无裂纹和变形;

(g)检查油压减震器的安装紧固及工作情况;

(h)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

(i)检查车钩的磨损情况及车架连接的紧固螺栓;

(j)检查年钩高度及排障器的高度,必要时更换排障器胶皮;

(k)检查散热器的散热效能,必要时清除冷却系结垢;

(l)检查车轴轮箱悬挂装置和传动轴角度,必要时予以调整;

(m)全面清除所发现的故障及异常现象。

?2.轨道车修理

(1)小修每半年或8000km-10000km或半年进行一项小修,主要针对发动机、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维护性修理和更换。

(2)项修主要针对总成进行修理更换工作。

(3)每5年或80000km-100000km进行一次大修。

3.轨道平车修理

(1)每半年或8000km-10000km进行一次小修,主要对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修理及更换工作。

(2)每4-5年或40000km-50000km一次大修。

4.送修规定进厂大修,司机必须随车进厂配合,携带轨道车、平车履历簿和检修记录供修理人员参考。

五、轨道车司乘人员及运搬工考核办法

1.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的休息时间,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分。

2.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的检查,填写每日检查保养记录,未检查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检查漏项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分,未填写记录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分。

3.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分。

4.出乘时,每车必须有正、副两名司机,违反每次扣罚责正副司机考核分2分。

5.出乘前,运搬工装载的材料捆扎不牢固、偏载、超载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4分。

6.违反轨道车操作规程,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7.实习司机在司机的指导下可学习操纵轨道车,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8.违反轨道车禁止上道有关条款进行运行时,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5分。

9.司机值乘中,精力不集中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5分,未认真了望漏认信号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未认真执行高声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分。

10.在通过道口、桥梁、隧道、曲线、路堑、施工等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运行时,司机应适当减速多鸣笛,必要时打开前灯,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5分。

12.轨道车平板装载不良,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13.在区间运行时发生“机故”,处理不及时或不力,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5.5分。

14.违反电气化线路上使用轨道车的规定,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4分。

15.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作时,轨道车辆连挂完毕后,必须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良好,才能运行,违反每次扣罚考核分2.5分。

16.运搬工违章卸车的,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17.运搬工卸下的货物侵入限界,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5分。

18.轨道车在无人看守道口未一度停车,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分。

19.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需使用带锁铁鞋止轮,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20.轨道车上严禁点火取暖,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5分,严禁使用汽油、橡胶水等易燃品擦车,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5分。

21.运搬工作业完后,未清点工具、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5分。

篇5: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销售运输废弃处理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对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器、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有关要求。

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证照,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危化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详实记录好货物的数量及流向,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销售货物时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的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他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有消防安全设施。

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七、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应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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