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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员岗位职责(20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前期主管部门,完善各种具体手续,保证开发计划顺利实施;负责协调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关系,确保市政配套设施符合公司开发项目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市政配套设计,完善小区的各种市政配套设施;完善房屋入住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等。参与各有关单位及部门经济合同的谈判,并及时整理已完成的合同,处理公司交予的其他事宜;

任职资格:大学本科以上,房地产、工民建等相关专业。2年以上房地产公司相关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房地产工作经验;出色的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出色的判断决策能力、领导试试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政府公关、上午谈判能力,熟悉地产开发流程,掌握政策方向,熟悉土地交易规则,有广泛的社会资源;熟悉规划、国土、建委政府主管部门的保健程序;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报批报建手续;

2.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系;

3.收集、跟踪报批流程信息;

4.联系项目竣工后规划、消防、节能等验收事宜;

5.工程备案有关事项;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职要求:

1.25岁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工程、房地产管理等相关专业;

3.相关报建工作3年以上经验,熟悉报建流程;

4.良好的表达及沟通能力;

5.工作效率高;

6.有相关资源与政府有良好关系者优先;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全面熟悉掌握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和规费交纳标准。

2、根据院基建规划和处工作安排,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起草《立项请示》,报处长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向省市发改委申请立项。

3、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报批和建设报批手续。

4、协调处理好省市政府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关系。

5、严格控制规费交纳数额。

6、负责报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报批工作完成后15天内移交档案管理员。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

任职要求:

1、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正直、敬业,具有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职业素养;有相关社会资源者优先。

2、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程序及操作流程,能独立完成项目的全过程报建;

3、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建筑、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熟悉房地产行业报建程序,了解政府各职能部门办事流程。

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法律规定办理5险;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原则上包吃住;

3、享有年奖待遇及公共旅游机会。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工民建或相关专业;

2、两年以上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专业知识,熟悉设计、工程、营销等流程运作,熟悉政府相关规范及验收规范;

3、人际关系与沟通技能,团队建设与指导技巧、公关演讲技能;

4、优秀的谈判交涉能力、应变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5、为人诚信正直、具责任心、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报建员(岗位职责)[招聘部门:不限]

职位描述

报建员

工作职责:

负责办理项目地块的土地购置,权属调查、地籍图、地形图测绘、界址点交换等相关手续。

根据项目进度,跟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红线定位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手续,办理项目有关证件及文件资料的归档移交。

负责对市、房管部门、市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房产开发计划和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

任职要求:?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在经理安排的时间内办理好规划、环保、消防、人防、防雷、市政及建委的有关手续。

2、负责办理开发项目水、电、气的有关手续。

3、负责办理开发项目质检、安监的有关手续。

4、负责办理开发项目招投标有关手续。

5、负责办理开发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工作。

6、负责办理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等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房地产经营、工民建、经济,市场营销、规划和国土资源等相关专业;有浑南报建相关经验者优先。

2、三年以上房地产开发报建工作经验;

3、具有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房地产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专业等知识;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公关能力、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有驾照者优先。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任职要求:

1、工程管理、工民建、房地产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2年以上熟悉珠海市房地产开发报审、报建流程及各项手续的审批程序;

3、熟悉房地产的相关政策,能独立完成项目的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管理等证书的相关报批手续;

4、熟悉报批报建流程,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及人脉资源优先;

5、对国家经济政策、房地产管理的宏观政策,房地产发展走势有一定了解;

6、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及CAD软件;

7、良好的口头和文字处理能力,思路清晰,逻辑分析能力强,沟通能力强;

8、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态度谦虚、谨慎,能灵活协调建设方与各相关部门的资料协调办理工作。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组织拟定公司开发、报建管理制度、流程相关文件,建立不断完善公司开发报建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完成项目开发的五证等报批报建手续的办理;

3、组织办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水、电、气、排污、绿化等配套手续;

4、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控制、分析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

5、指导、协助下属完成工作,并监督、考核、分析其工作质量和进度。

任职要求:

1、28-45岁;大学专科以上;

2、房地产、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3、5年以上房地产企业开发和报批报建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社会资源;

4、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相关流程,收费标准,完整办理过项目开发报建相关全套手续,具有一定的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资源。具备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具备态度责任心。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一定的本专业知识熟悉报建操作程序。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擅于沟通与协调。

4、较强的独立处理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5、高效、认真,较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

6、熟悉计算机操作,包括CAD操作系统。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前期工作,完善各种手续,保证开发计划顺利实施。

2、确保市政配套设施符合公司开发项目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市政配套设计,完善小区的各种市政配套设施。

3、完善房屋入住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等。

4、参与各有关单位及部门经济合同的谈判,并及时整理。

5、公司交予的其它事宜。

任职要求:

1、25-40岁

2、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3年以上

3、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工作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熟悉房地产开发前期报建的流程,能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25-35;

(2)学历:大专以上;

(3)专业:不限;

(4)经验: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有机动车驾驶证;

(6)吃苦耐劳,工作主动性强,熟悉房管业务的优先考虑;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熟悉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及报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前期的各类具体手续(五证两书),保证开发计划顺利实施;

3、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和整体经营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报批报建计划;

4、熟悉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

5、参与部门经济合同谈判并及时整理已完成合同;

6、负责对报建成果及时分类,整理归档,并建立电子信息库备查。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公关、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熟悉房地产行业及其开发业务流程,了解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动向及市场动态

3、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政府各主管部门业务流程及要求,有一定人脉者优先;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负责所在城市项目的前期报建、后期验收等开发报建工作

招聘要求:24~35岁,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本科毕业1年以上,1年以上大型房地产企业工作经验,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强

工作地点:广东省内(广州、佛山、中山、东莞、清远、韶关、云浮、河源、阳江、湛江、恩平),根据应聘者意愿分配

薪资待遇:3年以上工作经验8300元/月起+五险一金+绩效奖金,具体面议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工作地点:龙泉洛带

任职要求:男女不限,自带车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房地产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个性外向、性格开朗,善人际沟通。

2、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有较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工作认真细致。

3、三年以上房地产前期报批、开发证件办理经验;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熟知相关政策、开发流程及报审,报建各项手续的审批程序;(有龙泉相关报建经验优先)

4、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负责完成项目前期、建设、验收阶段所需政府部门审批的报批、报建及配套工程手续。

5、至少完整的办理过一个项目的前期报批、报建及综合验收程序办理。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完成项目前期、建设、验收阶段所需政府部门审批的报批、报建及配套工程手续;

2、开展供应商调查,建立、管理供应商档案;

3、配合重大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4、配合仓库开展采购材料、设备的入库工作;

5、协助项目部经理做好外事工作。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房地产管理专业、材料设备或建筑工程专业等建筑业相关教育经历;

2、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流程及手续;

4、具备相应的预算知识、房地产专业知识;

5、熟悉的相关采购流程;具备成本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对项目材料的成本控制、招标采购、认价、合同、预结算等环节有实务操作及把控经验;

6、具备一定的库存控制技能;

7、需有驾照且能接受短期出差

8、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9、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1、房地产、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45岁以下;

2、熟知房地产开发政策、流程及报审、报建、各项手续的审批程序,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形象好,气质佳,性格开朗、头脑灵活,应变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交际公关能力。能够与各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一、全面熟悉掌握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和规费交纳标准。

二、根据院基建规划和处工作安排,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起草《立项请示》,报处长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向省市发改委申请立项。

三、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报批和建设报批手续。

四、协调处理好省市政府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关系。

五、严格控制规费交纳数额。

六、负责报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报批工作完成后15天内移交档案管理员。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参加指派的有关会议。

任职资格:

房地产或建筑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年以上房地产企业开发报建工作经验,

熟悉房地产运作流程及报建

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规划、国土、建委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建程序;具良好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

调能力及外联能力。

熟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期策划、征地、规划、各项报建、报验等管理工作,熟悉重庆市场

房地产业界的相关态势及相关的政策法规;

最好熟悉吕梁地区政策,有人脉关系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公司开发项目前期及项目中后期的相关手续;

2、负责办理土地证、工程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等公司所需的各种证照手续;

3、负责工程项目竣工后,规划、消防等专业部门的签证工作;

4、负责对外有关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工作,完成申报相关资料;

任职资格:

1、性别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和政府职能机构办事流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外联能力,良好的背景及广泛的社会资源岗位职责:

报建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负责协调学校前期开发报建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各种具体手续,保证开发报建计划顺利实施。

负责协调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关系,确保市政配套设施符合公司开发项目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市政配套设计,完善学校的各种市政配套设施。

完善学校楼房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等。

参与各有关单位及部门经济合同的谈判,并及时整理已完成的合同。

处理学校交待的其它事宜。

篇2:室内酒店相关工程审批报建报验工作详细计划

室内酒店相关工程的审批、报建、报验工作的详细计划

一、工程的竣工与交工

1.工程的竣工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竣工日期:由业主或监理单位核试验为合格工种的签字日期。

2.工程的交工

装饰工程交工是指竣工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的签字日期。

3.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3)交工工程的预验收。

4.装饰工程的收尾工作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

收尾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逐步、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丢项、漏项,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2)保护成品和进行封闭。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或查项后修补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需要,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每一个房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一旦完毕,就要立即加以封闭,甚至派专人按层段加以看管;

(3)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4)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材料的回收、退库或向其它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检查,进行电气工程的全负荷试验;

(6)修补工作。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工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之间的"结合部"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7)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的目的之一,就是给业主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5.收尾工作的组织

收尾工程量小、面广,易被忽视,结果交工日期一再拖延。为了保证按时交工,在组织收尾工程时应注意:

(1)强计划的预见性,提前安排"结合部"工作;

(2)接近竣工时,提前对照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核对已完成工程,列出未完成项目;

(3)交工前组织预检,逐个房间查明所有未完成项目,并用"即时贴"在现场标明其部位;

(4)争取得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配合,避免因业主供料延误引起"甩项",工程变更早作决定,不临时追加;

(5)组织若干专业班组,按收尾项目不同类型分别扫尾。

6.收尾工作的有关工艺

(1)接缝工艺。

(2)修补工艺。

(3)清理工艺。重点清洗项目有:

1)玻璃清洗:用专门清洁剂擦拭污渍,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毛巾擦净;

2)瓷砖、石材清洗:先用平刀片铲除灰渍,再用湿毛巾擦拭,特别注意清理砖缝与糟;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国家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种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级);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国外提供的设计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提供的文件进行验收。

2.验收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业主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三、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竣工自检

(1)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汇报检查情况;

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既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四、竣工资料

1.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

(3)材料代用核定单

(4)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表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夹板、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

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试验报告和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贴瓷砖及石材应有测温记录;

油漆施工和喷涂应有测温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砂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和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吊顶、防水等项目的隐检记录。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签发的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证,经济洽商可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证;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变更的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2.竣工资料的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做出处理结论。

工程项目工程档案移交时,要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双方按清单查阅清楚。移交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以备查对。

五、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由竣工结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组成。竣工结算必须先进行工程结算。

1.编制依据

(1)装饰施工资料、竣工图;

(2)双方认可的装饰施工预算葆标底;

(3)会审记录、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

(4)装饰施工图纸及补充、修改图纸;

(5)鉴证单;

(6)自开工之日至合同规定的结算期间所有有关费率、材料差价等调整文件。

2.编制程序

(1)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交给业主或监理单位;

(2)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查结算内容与装饰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并与装饰工种工程施工单位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

(3)按审定数与业主财务结算。

3.结算审查要点

(1)工程量是否准确;

(2)定额费用是否合理;

(3)定额包括的内容是否做完;

(4)复查是否有笔误或计算错误;

(5)变更项目是否有增也有减;

(6)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准确。

篇3: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12)

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1/2)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他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

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三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

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

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以建设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实测竣工图,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2、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市政类)

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一)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工程:

1、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

2、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非道路同步实施工程。

4、不包括采用“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

2、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一份。

3、1:500(1:1000)地形图两份。(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

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地形图一份。

2、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一套。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文件,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

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

(一)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

(二)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

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

3、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

4、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

5、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5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6、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

7、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

(二)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2、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

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

(一)在2005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二)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的开口。

二、申请机动车出入口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

2、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

3、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篇4:开封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程序

开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程序

一、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程序

(一)承办部门: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竞买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凭证;3、交验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并提供复印件;4、竞买人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5、竞买人属个人的应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交验被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书应列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工作程序:

1、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

2、交纳土地出让金、交付土地、进入登记、发证程序。

(四)收费项目:土地出让金。

(五)收费标准:评估后研究确定。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选址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3、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提交资格审验证明;4、选址位置1:500现状图;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档案室和具体办事人员提供)

(三)工作程序:

1、填写《建设用地选址定位表》;2、向建委用地规划科提出《建设用地用途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用地面积、用途意向;3、提供资金证明。

三、建筑设计详规图审批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建筑设计详规图6套。

(三)工作程序:

1.将6份建筑设计详规图呈送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2.经审合格后,加盖审批章。返回报批单位3套。

四、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程序

(一)承办部门: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立项申请报告;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规划图;

4、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银行证明)。

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承办部门:市产权产籍监理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用地申请;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发改委立项文件;4、宗地图;

5、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详规图(平面布置图);

六、文物勘探

(一)承办部门: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工作队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立项批复文件;3.详细规划平面图。

(三)工作程序:

1.经文物队现场查勘后签订合同:予付30%费用;2.勘探结束后缴纳全部费用;

3.由文物工作队出示文物勘探证明,到行政大厅文管局窗口在《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建筑基底面积,每一百平方米6个孔,每孔237元。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承办部门:市环保局开发科、环境科研设计所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报告;2、详细规划平面图;3、可行性研究报告;

4、文物部门的批复文件;5、设计文本。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领取《承诺书》;

2、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资料,现场勘察,组织专家编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3、缴纳环评费用,凭《承诺书》领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八、办理地质勘探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负责地质勘探合同及布孔工作图审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立项批复报告;3、详细规划平面图。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批准,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

2、由承接地质勘察单位实地勘察后签订《地质勘察合同》,绘制布孔工作图。

九、施工图审查: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立项批复报告;2、详细规划平面图;3、地质勘探报告(原件)。

(三)工作程序:

1、向市建委勘察设计科呈报上述申报资料;

2、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委托书);

3、和施工图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批盖章;缴纳设计定金(总额的20%);

4、设计单位出一套施工图报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勘察设计科审查后出《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返回设计单位,按照《意见书》修改施工图;

5、将修改后的施工图三套再报送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合格后加盖审批章;

6、缴纳图纸审查费用后,领取二套加盖审批章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批准书》。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施工图审查费:工程总造价2‰。

十、消防审查施工图纸

(一)承办部门:市消防支队建审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3、详细规划平面图及建筑总平面图;

4、经审查工程施工图装订成册(壹套)。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市消队支队建审科审查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并现场勘察;

3、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工程消队设计审核意见书》;

4、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建委发的《开封市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十一、办理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招标办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建设工程立项报告;3、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审批)表;4、规划用地许可证;5、市建委批准详规图;6、经市建委审查过的施工图纸;7、资金证明(银行出具原件);8、法人资格证明材料;9、法人委托书;10、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明;11、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1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施工招标代理费;2、监理招标代理费;3、交易费;4、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祥见附表);5、建筑工程劳保统筹金。

十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工程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委托书;3.市建委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详规图;4.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总平面图;5.建设项目投资计划;6.土地证;7.审查临街建筑方案;(平、立、剖及效果图);8.工程施工图(平、立、剖各三套)装订成册;9.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需盖人防办、消防支队、文物管理局章)。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领取《承诺书》;

2.报建委审批科审查;

3.科室审查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4.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院测量小区竣工图,经审批科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内每平方米30元,城外每平方米20元;

2.墙改基金:每平方米7元(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实行多退少补);

3.档案技术服务费:工程总造价2‰(城建档案馆收)。

十三、办理定位放线

(一)承办部门:市规划院测量队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委规划科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注明坐标);

2、建委规划科批准的详规图。

十四、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

申请书;2.委托书;3.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到行政大厅领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书;10.资金保函或证明;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2.商品砼供应合同。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领取《承诺书》;

2.市建委工程科进行审查。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定额测定费:工程造价1.2‰;(施工单位交纳)

2.散装水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1.2元;(施工单位交纳)

3.劳务咨询服务费:工程造价4‰;(施工单位交纳)

4.职工教育培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施工单位交纳)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下按5%,500万元以上按1%累计收取甲、乙双方保证金。由建委负责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后,如果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者,如数退还保证金。

6.价格调节基金工程总造价2‰;(施工单位交纳)

7.社保费,总造价的3.5‰;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造价的0.927‰。

十五、办理桩基检测手续

(一)承办部门:市建筑工程桩基检测公司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一份;2、桩基平面图一份;3、审定价格;4、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三)收费标准:见附表。

十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承办部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所需资料:

1、委托监督申请表;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4、中标通知书复印;5、图纸审查意见书复印;6、地质勘察报告。

(三)收费标准:工程总造价的0.6‰。

十七、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向电力公司上报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电力公司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定设计方案,出预算;

3、签订合同;

4、线路工程施工;

5、组织验收;

6、配表、装表;

7、组织验收;

8、缴纳保证金,送电。

十八、供电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管线综合图,项目工程数据;2、做供电方案;3、交方案费,审核供电方案、定电源;4、设计箱变图纸,区内供电施工图纸;5、审图纸;6、出预算、订合同;7、买箱变;8、填开工报告;9、施工,同时增电表申请表;10、装电表;11、验收;12、办理托管(移交手续);13、送电交竣工资料。

十九、燃气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

1、报燃气总公司安装计划;2、准备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平面,立面图;3、设计室勘察设计;4、订合同;5、施工;6、验收,出竣工图;7、点火。(物业公司配合点火)

二十、供水工程施工手续`流程:

1、准备好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供水平面图、系统图;2、供水总公司设计室勘察现场,设计施工图;3、交设计费、领施工图、交营业处造预算;4、谈预算、订合同;5、填用水申请表;6、施工;7、验收、交竣工资料。

二十一、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国土资源局房地产交易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委托书;3.房地产权属登记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领表);4.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资质证书;7.土地证;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发改委批准的立项文件;11.销售方案及销售表;12.规划总平面图;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交纳出让金票据;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工程施工进度表;16.每栋楼户型图。

(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办理销售许可证服务:住宅3元/m2,商业房销额的3‰。

二十二、房屋面积界定

(一)承办部门:市产权产籍监理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原件);2、委托书(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规划放线图;7、营业执照;8、房地产开发企业质资证明;9、企业法人代表证明;10、建筑施工平面图;11、各楼施工平面图。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住宅:1.36元/m2;

2、营业房:2.06元/m2;

3、分割证:100元/户(办理房地产权证使用)。

二十三、办理土地分割证

(一)承办部门:产权产籍管理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产公管理科领)、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4、房地产权证(正件);(若抵押,需财务部接触抵押后提供)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填写分户表;7、房产分户图(面积界定图);8、立项批复;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每户90元。

二十四、办理消防验收

(一)承办部门:市消防支队,指导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原件);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出具)3、竣工验收意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

(三)工程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

2、消防支队组织验收;3、验收合格后,领取《消防验收意见书》;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消防电气检测费,按建筑面积1.5元/m2。

二十五、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证》

(一)承办部门:市城市建筑档案馆。

(二)所需申请资料: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4)招投标文件;5)开工审批文件;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2、监理文件;(由监理公司整理提供)

3、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提供)

4、竣工图;

1)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2)管线综合竣工图(水、电、气、电话、电视);3)配套竣工图:园林绿化、道路、景观。

5、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3)财务文件(决算)。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资料按档案馆具体要求整理成册,呈送市城建档案馆;2、市建筑档案馆审查办理委托协议;3、合格后,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证》。

(四)注意事项:

1、按楼号整理成册;2、第一栋楼号附原件;其他附复印件。

二十六、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一)承办部门: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城建档案馆发证;(一楼一证);2、建筑工程备案管理手册(一楼一册);3、施工图设计批准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环保验收意见书;7、消防验收意见书;8、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提供)9、《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商品使用说明书》(双书)。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资料整理成册呈送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2、审查资料;3、合格后,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4、原规定,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产权交易处办理产权证。

(四)注意事项:

1、按楼号每楼整理一册;

2、初验后、备案手册、质保书,两书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复印件,注明原件存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二十七、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凭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到市建筑档案馆领取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注意事项:

合格证为二份,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市产权交易处。

篇5:报建专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报建专员职位要求

1.工程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3年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经验

2.熟悉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审、报建流程及各项手续的审批程序

3.熟悉房地产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4.能独立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审、报建、报批手续

5.具有良好的公关能力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6.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公关能力、专业知识过硬、办事效率高

报建专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1.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前期主管部门,完善各种具体手续,保证开发计划顺利实施。

2.负责协调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关系,确保市政配套设施符合公司开发项目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市政配套设计,完善小区的各种市政配套设施。

3.完善房屋入住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等。

4.参与各有关单位及部门经济合同的谈判,并及时整理已完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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