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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宿舍管理人事政策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酒店人事政策之宿舍管理

A.总则

1.入住员工宿舍的任何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配合并接受有关治安、消防及卫生工作的检查,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酒店员工宿舍主要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其直接责任人是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宿舍的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3.各寝室将由人力资源部指定寝室长,具体负责本寝室的日常管理。

B.入住、退住

1.宿舍提供给籍贯非在舟山定海的员工居住。

2.由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入住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报酒店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

3.寝室与床位采取以先入者为先和酒店管理人员优先分配相结合以及有效控制、适时调整、区别对待、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分配使用。

4.入住前,请务必检查有关设施设备等完好情况,凡非人为原因损坏要及时报修。

5.退宿时,员工必须提前一天搬离寝室,宿舍管理员负责检验,收回寝室钥匙,结清水电费。否则,手续不办自行离舍者其室内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6.做到遵纪守法,文明住宿,要注意对寝室内公物及财产的爱护,若有人为原因造成缺损,或在寝室墙、床、门上或公用过道上乱涂乱写,酒店将对当事人作按价赔偿处理。

7.因需要或为了提高宿舍寝室的利用率,酒店对员工现宿床位可实行调整或暂时取消住宿收回床位。有关员工必须顾全大局积极配合。

C.访客管理

任何宿舍不得留宿外来客人,特殊情况下(仅限员工亲属、培训生带队老师、业务工作人员),外来人员住宿须填写《入住员工宿舍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入住。住宿期间借用的物品(如床上用品、钥匙等)在退住时需归还,遗失或损坏者须照价赔偿。男女员工之间得互访必须在晚上21:30前结束。

D.倒班宿舍

1.由于酒店工作的特殊性,酒店为中夜班员工提供倒班宿舍,在员工入住前填写《入住员工宿舍申请单》经部门经理证明并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入住。

2.倒班宿舍的床上用品由酒店提供并负责洗涤,其他物品员工自备。

E、文明公约

1.住宿员工应该团结互助,互敬互谅,密切合作,共同提高。

2.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按时就寝。保持宿舍楼的安静,不得在楼内奔跑、嬉闹、吹哨、大声喧哗,电视或收音机的音量不能过大,影响他人休息。

3.积极参与宿舍公益劳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严禁从房间内向外扔东西,违者按章处理。保持寝室和公用过道无垃圾无杂物。

4.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仪表仪容,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衣服和毛巾。

5.衣物按指定部位晾晒,不准在公用楼道侵占空间晾挂衣物堆放物品,以免有损他人利益和影响通行。

6.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确保节能工作有效实施。

a.按时熄灯,杜绝“长明灯”的现象,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菜做饭。人力资源部将协同保安部不定期检查,发现者一律没收。

b.室内温度在28℃以下时,不得使用空调,而使用电风扇,人力资源部将对空调的使用进行统一控制。

c.用后将水龙头关上,严禁“长流水”现象。

7.不准私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严禁男女混住,起哄闹事,打架斗殴,参赌等行为。

8.室内物品须摆放规范,整齐有序,严禁在室内乱挂、乱贴、乱画、不得随意挪动家具。

9.节约用水,

10.严禁在宿舍内从事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非法违禁活动,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员工须按要求入住人力资源部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不得随意更换或多占。

F.宿舍财产管理

1.宿舍内水电设施、消防器材、门窗、配备的家具、电话等其它设施设备均属酒店财物,当事人要妥善使用负责保管,提高爱护公物的责任感,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挪用或故意损坏。

2.凡分配给个人使用的家具及设备,由个人负责保管,如被人为损坏则由个人赔偿;共同使用的家具及设备,由集体共同负责保管,如被人为损坏而又无责任人时,则由寝室成员共同承担赔偿。

3.任何公物不准转借他人使用或互换使用,不准将公物擅自搬入自己寝室使用。

4.按规定调整寝室时,原分配使用的床铺、书桌等家具均不准擅自搬迁。

5.对公用设施设备将实行定期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或损坏现象,将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6.现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领取并填写维修单送缴人力资源部。如遇紧急抢修或其它应急事宜,即电话告知酒店工程部。

7.床上用品

a.酒店为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免费提供床上棉织品。

b.部门经理级每月可免费两次更换床上棉织品。

c.部门主管级每月可免费一次更换床上棉织品。

d.新入职员工如没有床上棉织品,可先在人力资源部借用,最长借用时间为1个月,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8.宿舍钥匙

a.员工宿舍各类钥匙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置并进行管理,每一把钥匙须有备用。

b.在员工入店时,由宿舍管理员发放钥匙,在离店时应归还,遗失者按10元/把进行赔偿。

c.在住宿过程中,如宿舍钥匙遗失,员工自行配置,酒店不承担有关费用。

G.宿舍检查及评比

1.日检:由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酒店员工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2.月检:每月的第2周和第4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召集各部门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组成宿舍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卫生、安全和公共财产使用情况等。

b.检查形式:宿舍检查小组成员每人填写一张“宿舍检查情况记录表”,最后由后勤管理人员核出总分,排出名次。

c.检查结果:根据当月4次检查情况汇总,每月评出“最佳宿舍”一名和“最差宿舍”一名。

d.考核办法:

a)最佳宿舍发奖金30元/人?次,最差宿舍的扣发薪金30元/人?次。

b)检查总分为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寝室。当月该宿舍连续两次未达到卫生评比合格者,扣发当月薪金10元/人?次。

e.注意事项:

a)凡检查时,未经人力资源部允许而没有到岗的检查人员扣减考核工资20元

篇2:酒店员工加班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加班

A.酒店在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各部门应从保障员工休假权益的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如因工作需要加班,需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视为有效加班。

B.因工作效率低下而导致工作时间延长的,不能认可为加班。

C.加班补偿办法

1.对于加班补偿,原则上以补休为主,如无法补休,在经过总经理在《加班申请单》上审批同意后,可发放加班费。

a.加班费补偿比例

日常加班:支付其基本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公休加班:支付其基本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假期加班:支付其基本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b.还休补偿比例

日常加班:1:1

公休加班:1:1

法定假期加班:1:2

D.经理级及以上级别员工不享受日常加班和公休加班的补偿待遇。

E.当员工辞职时,补休可以用来抵消部分通知期,但需事先得到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的同意。

篇3:酒店员工休假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休假

A.公休

1.酒店实行单休制,即每周休息1天,超过的1天以工作补贴的方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作为对员工的补偿。

2.因酒店工作的特殊性,大多数岗位会存在轮休、半休现象。

B.法定假期

所有酒店合同制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十天的法定有薪假日:

1.元旦(1月1日)一天;

2.春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3.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年假

1.凡在本酒店连续服务满1年的员工均可享受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以工作日为计算单位。年假天数根据酒店有关政策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7-9级员工5天

4-6级员工7天

3级员工9天

1-2级员工10天

外聘管理人员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2.员工如需申请年假,则根据部门情况提前7天填写《休假申请表》,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年假须在应休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完毕,不得累计使用,不可折算为工资发放。如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把年假挪后使用,但必须在下一个合同的前三个月使用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部门主管有责任在不影响酒店正常运营和满足员工个人要求的双重前提下安排员工休假。

4.当员工辞职时,年假可用来冲抵部分通知期,但需事先得到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的同意。同时年假可用来冲抵部分病假。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及津贴照常发放。

D.病假

在酒店工作满1年的员工每一年可以获准享受2天的全薪病假,只能在当年使用,期间工资和津贴照发。如果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2天,则根据国家及酒店的有关规定扣减。未使用的有薪病假不予支付现金或累加到下一个工作年度,不得在离职时冲抵。

2.员工当日若不能到酒店上班,应在排定班次前通知其主管,以便主管安排他人顶替。本部门如当时没有人接听电话,可通知值班经理。门诊病假证明须在医生开具病假单的起始日二十四小时之内经酒店医务室确认后交至部门经理处。因病情严重无法及时将假条交至部门,员工也应委托他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请假手续。急诊病假证明应在生病即日起的四十八小时内按照酒店有关规定完成请假手续。所有病假证明以酒店医务室医生审核为准。未按上述规定交病假证明的将被视为无故旷工。

3.员工休病假需填写《休假申请单》,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篇4:酒店工作津贴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工作津贴

A.店龄津贴

1.员工自入店时间开始计算,每满一个自然年度,可增加20元的店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元。

2.如员工离职后再次进入酒店工作,则入店时间只可从最近一次开始计算,与上次工龄不得累积。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店龄进行统计,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

4.店龄补贴在员工月薪中体现。

B.学历津贴

1.为吸引并留住人才,特设立此项津贴,自员工入店当月开始享受。

2.当该员工晋升为邻班以上岗位后,该津贴自调薪当月开始取消,不再享受。

3.享受学历津贴的员工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证明原件。

4.学历津贴标准

本科

篇5:酒店工资管理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工资管理

A.工资构成

1.员工基本月薪根据酒店工资体系,按10级划分,由基本工资、全勤工资、考核工资三部分组成,单休补贴作为对员工的加班的补偿也在每月工资发放日时发放。

a.考核工资

1)为加强日常管理,特设立考核工资制度,对员工日常行为及表现进行奖惩。

2)基准考核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级别进行设定,具体数额请参看“月薪等级结构表”。

3)在日常工作中,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可根据《员工手册》和《部门内部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员工表现进行评定,并做好相关凭据记录。

4)在次月10日前,部门可制作“考核奖励及处罚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记录凭据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5)奖励金额不应超过处罚金额,如处罚金额超出奖励金额,则超出部分可以累计至下月作为奖励金额,也可作为部门建设费用,但使用需提供书面申请,并经过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批准。

b.全勤工资

1)全勤工资作为对员工的一种奖励薪金发放,如员工当月出现休假情况、则扣除当月全勤工资。(有薪假期及还休除外)。

2)新入店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全勤工资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

2.酒店还设立各类津贴,但不属于员工基本月薪。

3.酒店可以在工资中体现各类扣款,如处罚扣款、社会保险、水电费、赔偿扣款等。

4.酒店可根据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员工季度奖励、年终奖和花红。

B.发放程序

1.各部门须于次月1日上交上月考勤、奖励和扣款明细表到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核算工作,并制作银行报盘。

3.当月工资核算应于次月10日完成,并报财务部审核。

4.次月12日由财务部将工资表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5.当月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6.工资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存一份。

C.工资变动

当员工工资发生变动时,须由部门经理填写《人事变动表》,签字后送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由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留存。

B.核算办法

1.病假扣款:天数×基本工资/26+全勤工资(注:非有薪病假)

2.事假扣款:2×事假天数×基本工资/26+全勤工资

3.旷工扣款:3×旷工天数×基本工资/26+50%×考核工资+全勤工资

4.缺勤扣款:天数×(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单休补贴+全勤工资)/26(注: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在当月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情况下)

C.工资查阅及保密

1.员工工资属于机密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加强保密制度。

2.若员工对于工资有疑问,由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负责解释。

3.财务部不可提供工资查阅。

4.不得提供其他部门工资表给非本部门经理查阅。

5.人力资源部在提供工资查阅时,只针对问题进行查阅,不得将全部工资表提供给查阅人。

6.人力资源部劳资员和财务部出纳,在工资造表和发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员工透露他人工资情况;由于泄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7.酒店任何员工无事都不得向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财务部工资发放出纳打听、了解工资的制作、发放情况。如有发生,将按违纪处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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