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休假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休假
A.公休
1.酒店实行单休制,即每周休息1天,超过的1天以工作补贴的方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作为对员工的补偿。
2.因酒店工作的特殊性,大多数岗位会存在轮休、半休现象。
B.法定假期
所有酒店合同制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十天的法定有薪假日:
1.元旦(1月1日)一天;
2.春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3.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年假
1.凡在本酒店连续服务满1年的员工均可享受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以工作日为计算单位。年假天数根据酒店有关政策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7-9级员工5天
4-6级员工7天
3级员工9天
1-2级员工10天
外聘管理人员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2.员工如需申请年假,则根据部门情况提前7天填写《休假申请表》,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年假须在应休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完毕,不得累计使用,不可折算为工资发放。如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把年假挪后使用,但必须在下一个合同的前三个月使用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部门主管有责任在不影响酒店正常运营和满足员工个人要求的双重前提下安排员工休假。
4.当员工辞职时,年假可用来冲抵部分通知期,但需事先得到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的同意。同时年假可用来冲抵部分病假。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及津贴照常发放。
D.病假
在酒店工作满1年的员工每一年可以获准享受2天的全薪病假,只能在当年使用,期间工资和津贴照发。如果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2天,则根据国家及酒店的有关规定扣减。未使用的有薪病假不予支付现金或累加到下一个工作年度,不得在离职时冲抵。
2.员工当日若不能到酒店上班,应在排定班次前通知其主管,以便主管安排他人顶替。本部门如当时没有人接听电话,可通知值班经理。门诊病假证明须在医生开具病假单的起始日二十四小时之内经酒店医务室确认后交至部门经理处。因病情严重无法及时将假条交至部门,员工也应委托他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请假手续。急诊病假证明应在生病即日起的四十八小时内按照酒店有关规定完成请假手续。所有病假证明以酒店医务室医生审核为准。未按上述规定交病假证明的将被视为无故旷工。
3.员工休病假需填写《休假申请单》,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篇2:酒店工作津贴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工作津贴
A.店龄津贴
1.员工自入店时间开始计算,每满一个自然年度,可增加20元的店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元。
2.如员工离职后再次进入酒店工作,则入店时间只可从最近一次开始计算,与上次工龄不得累积。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店龄进行统计,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
4.店龄补贴在员工月薪中体现。
B.学历津贴
1.为吸引并留住人才,特设立此项津贴,自员工入店当月开始享受。
2.当该员工晋升为邻班以上岗位后,该津贴自调薪当月开始取消,不再享受。
3.享受学历津贴的员工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证明原件。
4.学历津贴标准
本科
篇3:酒店工资管理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工资管理
A.工资构成
1.员工基本月薪根据酒店工资体系,按10级划分,由基本工资、全勤工资、考核工资三部分组成,单休补贴作为对员工的加班的补偿也在每月工资发放日时发放。
a.考核工资
1)为加强日常管理,特设立考核工资制度,对员工日常行为及表现进行奖惩。
2)基准考核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级别进行设定,具体数额请参看“月薪等级结构表”。
3)在日常工作中,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可根据《员工手册》和《部门内部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员工表现进行评定,并做好相关凭据记录。
4)在次月10日前,部门可制作“考核奖励及处罚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记录凭据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5)奖励金额不应超过处罚金额,如处罚金额超出奖励金额,则超出部分可以累计至下月作为奖励金额,也可作为部门建设费用,但使用需提供书面申请,并经过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批准。
b.全勤工资
1)全勤工资作为对员工的一种奖励薪金发放,如员工当月出现休假情况、则扣除当月全勤工资。(有薪假期及还休除外)。
2)新入店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全勤工资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
2.酒店还设立各类津贴,但不属于员工基本月薪。
3.酒店可以在工资中体现各类扣款,如处罚扣款、社会保险、水电费、赔偿扣款等。
4.酒店可根据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员工季度奖励、年终奖和花红。
B.发放程序
1.各部门须于次月1日上交上月考勤、奖励和扣款明细表到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核算工作,并制作银行报盘。
3.当月工资核算应于次月10日完成,并报财务部审核。
4.次月12日由财务部将工资表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5.当月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6.工资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存一份。
C.工资变动
当员工工资发生变动时,须由部门经理填写《人事变动表》,签字后送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由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留存。
B.核算办法
1.病假扣款:天数×基本工资/26+全勤工资(注:非有薪病假)
2.事假扣款:2×事假天数×基本工资/26+全勤工资
3.旷工扣款:3×旷工天数×基本工资/26+50%×考核工资+全勤工资
4.缺勤扣款:天数×(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单休补贴+全勤工资)/26(注: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在当月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情况下)
C.工资查阅及保密
1.员工工资属于机密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加强保密制度。
2.若员工对于工资有疑问,由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负责解释。
3.财务部不可提供工资查阅。
4.不得提供其他部门工资表给非本部门经理查阅。
5.人力资源部在提供工资查阅时,只针对问题进行查阅,不得将全部工资表提供给查阅人。
6.人力资源部劳资员和财务部出纳,在工资造表和发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员工透露他人工资情况;由于泄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7.酒店任何员工无事都不得向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财务部工资发放出纳打听、了解工资的制作、发放情况。如有发生,将按违纪处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篇4:酒店员工制服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制服
政策与程序:
A.酒店将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制服。
B.工作制服将代表着酒店的职业形象,所以必须着装上岗,并应时刻保持工作制服的正确穿戴以及干净整洁。
C.制服洗涤由酒店承担,员工可定期到布草房进行更换,具体更换时间由客房部制订。
D.新员工入职、岗位掉换、晋升等任何涉及到工作制服的发放或掉换,需到人力资源部开具《制服配给表》,并经过审批。布草房凭此表为员工发放或更换工作服。
E.员工应爱惜工作制服,凡故意损坏工作制服者,除需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员工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F.员工离职时,应归还工作制服,如工作制服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G.配套物品的管理
1.发放标准
工作鞋:
皮鞋类
篇5:酒店员工考勤管理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考勤管理
A.考勤
1.酒店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六个工作日制(膳食时间除外)。
2.酒店是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轮班、分隔班或通宵班工作。
3.操作部门应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排班。
4.因为职务要求,部分岗位可能要提前或延迟上下班。
5.考勤方式由考勤卡、签到签离表、考勤汇总表、排班表等几个环节组成。
6.考勤周期是每月一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B.考勤卡
1.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发给员工考勤卡。
2.每天上下班时,员工必须打卡。
3.若因打卡机故障、考勤卡未带、考勤卡办理过程中等客观原因无法打卡,可由部门负责人及当天保安部值班人员签字证实即可。
4.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他人代打卡,违者按规定处理。
5.严禁藏匿或毁坏他人或自己的考勤卡,违者按规定处理。
6.员工应合理按排工作时间,保证能及时换好制服或使用工作膳食后准时到达岗位。
7.打卡室保安员必须严格监督员工执行打卡制度,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严肃处理。
C.签到签离表
1.各部门需设签到签离表,员工应主动进行签到、签离。此表为准确记录员工到岗、退岗的原始凭证。
2.各部门须有专人(主管级以上)负责员工签到签离表的管理,确保员工所签时间准确,严禁作弊。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酒店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按员工手册之规定严肃处理。
3.人力资源部每月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签到表(本)的签到情况,人力资源部核对后对于存在的问题有权提醒部门改进。
D.排班表
1.部门每月底事先排出次月员工当值计划(班次/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各部门员工必须按所排时间当值,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部门主管班前查看员工到职情况,并做出勤检查记录。
E.缺勤
1.迟到或早退
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算作迟到或早退。
2.旷工
a.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照旷工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照旷工1天计算
b.凡没有通知部门经理/总监或口头口头通知没有得到批准,或特殊情况后24小时内没有补办正规的请假手续的,均作为旷工。
c.请假未经批准或休假期满未归而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d.若无充分原因,部门经理/总监将按实际情况,根据《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作出处理。并于三天内报人力资源部
F.各类考勤表的上交与存档
《排班表》每月最后一天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签到签离表》次月1号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考勤汇总表》次月1号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上述各类考勤表格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保存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