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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人事变动人事政策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酒店人事政策之人事变动

A.转正

员工经过三到六个月试用期后,可向部门提出转正申请。

1.部门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及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一般可由理论考试、操作考试、民意调查构成,部门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考核方式。人力资源部有权参加部门的转正考核。

2.部门转正考核结束后,应填写“员工工作考核评估表”,由考评人填写最终意见,并让员工签字认可,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部门将“员工工作考核评估表”及考核试卷等交人力资源部审批。

4.人力资源部一审完毕后,将评估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5.由人力资源部将最终审批结果通告部门,考核未通过者可延长试用期,但整个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对于批准转正的员工,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注明薪水、职级的变化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7.《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分别由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存档备查。

8.薪水变动按试用期满调薪办法执行。

B.晋升

对于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部门可以提出晋升申请。

1.部门应先填写《员工晋升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备案。

2.审批通过后,员工进入见习期,见习期一般为三个月,此时员工薪水、制服不发生变化。

3.见习期结束后,由部门提出转正申请,并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上报《员工工作评估表》到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并报总经理审批。

5.由人力资源部反馈审批结果到部门,考核未通过者最多可延长一个月见习期或维持原职。

6.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送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7.“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分别由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存档备查。

8.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员工更换工作制服,薪水变动将在下月工资中体现。

C.晋级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或对酒店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可提出晋级申请(指职位不发生变化,薪水上调)。

1.部门对该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3.人力资源部通告审批结果到部门。

4.《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存一份。

D.调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进行调职:

1.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提出调职申请。

2.酒店或部门出于工作需要。

3.部门出现岗位空缺,实行酒店内部招聘。

调职程序如下:

1.部门间发生的员工调职需经过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

2.当发生薪水变化,部门变动时应有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试用期结束时进行考核评估,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试用期可更换服装,但薪水不发生变化。

3.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备案。

4.《人事变动表》一式四份,人力资源部、调出部门、调入出门、财务部各存一份。

E.辞职

合同制员工辞职至少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试用期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7天,临时工可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1.员工填写《辞职申请书》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部门送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安排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调查员工离职原因并做好记录。

3.最后工作日结束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归还有关物品,出现物品缺失或损坏,应向员工说明,并在《离职清点单》上注明赔偿金额。

4.工资结算。

5.对于离店员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安全部,以便做好控制。

F.辞退

辞退员工包括正常辞退、违纪辞退两种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1.正常辞退

当酒店由于经营状况不得不裁减人员或出现富余员工时,酒店可以辞退员工,辞退员工出现的补偿问题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按正常手续辞退的员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应配合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处理程序”办理,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2.违纪辞退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对员工进行辞退:

a.员工违反酒店规定。

b.经过教育或处分仍然不予改正。

3.处理程序

a.部门填写《考核评估表》,对辞退该名员工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b.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c.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所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给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d.由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通报部门。

e.部门将处理意见通告该员工,并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如需要,则可由人力资源部配合部门共同执行。

G.除名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酒店可对员工实行除名处理。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H.自动离职

如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酒店,则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篇2:酒店人事聘用变动辞退重申规定

酒店关于人事聘用、变动、辞退的重申规定

为规范酒店人事管理,协调各部门人事关系,人资质检部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酒店员工进出统一由人资质检部管理,各部门不得私自聘用、调动或无故辞退员工。

二、各部门需在正式缺编员工前15日向人资质检部提出书面的《人事需求登记表》。

三、员工招聘由人资质检部根据聘用条件挑选求职者,对于人资质检部推荐到各部门的员工,各部门进行无薪试用一星期后必须到人资质检部填写《人事变动表》,确定是否留用。否则由各部门承担该员工工资及考评责任。

四、酒店实行人事聘用回避制,即与酒店在职员工存在近亲、恋人等密切关系的应聘者一般不予以录用,各部门可推荐优秀员工,所有进出员工由人资质检部统一审核控制,并报(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五、各部门发生员工岗位变动或调职申请,统一由部门经理签批该员工的书面申请,报人资质检部统一安排。员工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调动岗位,按违纪处理。

六、员工辞职需提前15日报人资质检部备案,15日后人资质检部核准、部门经理签批后,由人资质检部1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七、各部门须严格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及考核标准辞退在岗员工,由部门经理到人资质检部填写书面的《人事变动表》并注明"辞退",人资质检部查明原因,通知部门后1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大酒店人资质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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