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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作津贴人事政策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酒店人事政策之工作津贴

A.店龄津贴

1.员工自入店时间开始计算,每满一个自然年度,可增加20元的店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元。

2.如员工离职后再次进入酒店工作,则入店时间只可从最近一次开始计算,与上次工龄不得累积。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店龄进行统计,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

4.店龄补贴在员工月薪中体现。

B.学历津贴

1.为吸引并留住人才,特设立此项津贴,自员工入店当月开始享受。

2.当该员工晋升为邻班以上岗位后,该津贴自调薪当月开始取消,不再享受。

3.享受学历津贴的员工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证明原件。

4.学历津贴标准

本科

篇2:酒店工资管理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工资管理

A.工资构成

1.员工基本月薪根据酒店工资体系,按10级划分,由基本工资、全勤工资、考核工资三部分组成,单休补贴作为对员工的加班的补偿也在每月工资发放日时发放。

a.考核工资

1)为加强日常管理,特设立考核工资制度,对员工日常行为及表现进行奖惩。

2)基准考核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级别进行设定,具体数额请参看“月薪等级结构表”。

3)在日常工作中,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可根据《员工手册》和《部门内部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员工表现进行评定,并做好相关凭据记录。

4)在次月10日前,部门可制作“考核奖励及处罚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记录凭据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5)奖励金额不应超过处罚金额,如处罚金额超出奖励金额,则超出部分可以累计至下月作为奖励金额,也可作为部门建设费用,但使用需提供书面申请,并经过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批准。

b.全勤工资

1)全勤工资作为对员工的一种奖励薪金发放,如员工当月出现休假情况、则扣除当月全勤工资。(有薪假期及还休除外)。

2)新入店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全勤工资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

2.酒店还设立各类津贴,但不属于员工基本月薪。

3.酒店可以在工资中体现各类扣款,如处罚扣款、社会保险、水电费、赔偿扣款等。

4.酒店可根据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员工季度奖励、年终奖和花红。

B.发放程序

1.各部门须于次月1日上交上月考勤、奖励和扣款明细表到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核算工作,并制作银行报盘。

3.当月工资核算应于次月10日完成,并报财务部审核。

4.次月12日由财务部将工资表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5.当月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6.工资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存一份。

C.工资变动

当员工工资发生变动时,须由部门经理填写《人事变动表》,签字后送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由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留存。

B.核算办法

1.病假扣款:天数×基本工资/26+全勤工资(注:非有薪病假)

2.事假扣款:2×事假天数×基本工资/26+全勤工资

3.旷工扣款:3×旷工天数×基本工资/26+50%×考核工资+全勤工资

4.缺勤扣款:天数×(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单休补贴+全勤工资)/26(注: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在当月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情况下)

C.工资查阅及保密

1.员工工资属于机密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加强保密制度。

2.若员工对于工资有疑问,由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负责解释。

3.财务部不可提供工资查阅。

4.不得提供其他部门工资表给非本部门经理查阅。

5.人力资源部在提供工资查阅时,只针对问题进行查阅,不得将全部工资表提供给查阅人。

6.人力资源部劳资员和财务部出纳,在工资造表和发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员工透露他人工资情况;由于泄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7.酒店任何员工无事都不得向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财务部工资发放出纳打听、了解工资的制作、发放情况。如有发生,将按违纪处理,造成严重影响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篇3:酒店员工制服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制服

政策与程序:

A.酒店将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制服。

B.工作制服将代表着酒店的职业形象,所以必须着装上岗,并应时刻保持工作制服的正确穿戴以及干净整洁。

C.制服洗涤由酒店承担,员工可定期到布草房进行更换,具体更换时间由客房部制订。

D.新员工入职、岗位掉换、晋升等任何涉及到工作制服的发放或掉换,需到人力资源部开具《制服配给表》,并经过审批。布草房凭此表为员工发放或更换工作服。

E.员工应爱惜工作制服,凡故意损坏工作制服者,除需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员工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F.员工离职时,应归还工作制服,如工作制服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G.配套物品的管理

1.发放标准

工作鞋:

皮鞋类

篇4:酒店员工考勤管理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考勤管理

A.考勤

1.酒店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六个工作日制(膳食时间除外)。

2.酒店是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轮班、分隔班或通宵班工作。

3.操作部门应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排班。

4.因为职务要求,部分岗位可能要提前或延迟上下班。

5.考勤方式由考勤卡、签到签离表、考勤汇总表、排班表等几个环节组成。

6.考勤周期是每月一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B.考勤卡

1.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发给员工考勤卡。

2.每天上下班时,员工必须打卡。

3.若因打卡机故障、考勤卡未带、考勤卡办理过程中等客观原因无法打卡,可由部门负责人及当天保安部值班人员签字证实即可。

4.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他人代打卡,违者按规定处理。

5.严禁藏匿或毁坏他人或自己的考勤卡,违者按规定处理。

6.员工应合理按排工作时间,保证能及时换好制服或使用工作膳食后准时到达岗位。

7.打卡室保安员必须严格监督员工执行打卡制度,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严肃处理。

C.签到签离表

1.各部门需设签到签离表,员工应主动进行签到、签离。此表为准确记录员工到岗、退岗的原始凭证。

2.各部门须有专人(主管级以上)负责员工签到签离表的管理,确保员工所签时间准确,严禁作弊。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酒店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按员工手册之规定严肃处理。

3.人力资源部每月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签到表(本)的签到情况,人力资源部核对后对于存在的问题有权提醒部门改进。

D.排班表

1.部门每月底事先排出次月员工当值计划(班次/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各部门员工必须按所排时间当值,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部门主管班前查看员工到职情况,并做出勤检查记录。

E.缺勤

1.迟到或早退

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算作迟到或早退。

2.旷工

a.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照旷工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照旷工1天计算

b.凡没有通知部门经理/总监或口头口头通知没有得到批准,或特殊情况后24小时内没有补办正规的请假手续的,均作为旷工。

c.请假未经批准或休假期满未归而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d.若无充分原因,部门经理/总监将按实际情况,根据《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作出处理。并于三天内报人力资源部

F.各类考勤表的上交与存档

《排班表》每月最后一天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签到签离表》次月1号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考勤汇总表》次月1号17:00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上述各类考勤表格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保存期为1年。

篇5:酒店人事变动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人事变动

A.转正

员工经过三到六个月试用期后,可向部门提出转正申请。

1.部门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及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一般可由理论考试、操作考试、民意调查构成,部门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考核方式。人力资源部有权参加部门的转正考核。

2.部门转正考核结束后,应填写“员工工作考核评估表”,由考评人填写最终意见,并让员工签字认可,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部门将“员工工作考核评估表”及考核试卷等交人力资源部审批。

4.人力资源部一审完毕后,将评估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5.由人力资源部将最终审批结果通告部门,考核未通过者可延长试用期,但整个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对于批准转正的员工,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注明薪水、职级的变化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7.《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分别由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存档备查。

8.薪水变动按试用期满调薪办法执行。

B.晋升

对于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部门可以提出晋升申请。

1.部门应先填写《员工晋升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备案。

2.审批通过后,员工进入见习期,见习期一般为三个月,此时员工薪水、制服不发生变化。

3.见习期结束后,由部门提出转正申请,并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上报《员工工作评估表》到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并报总经理审批。

5.由人力资源部反馈审批结果到部门,考核未通过者最多可延长一个月见习期或维持原职。

6.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送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7.“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分别由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存档备查。

8.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员工更换工作制服,薪水变动将在下月工资中体现。

C.晋级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或对酒店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可提出晋级申请(指职位不发生变化,薪水上调)。

1.部门对该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3.人力资源部通告审批结果到部门。

4.《人事变动表》一式三份,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存一份。

D.调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进行调职:

1.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提出调职申请。

2.酒店或部门出于工作需要。

3.部门出现岗位空缺,实行酒店内部招聘。

调职程序如下:

1.部门间发生的员工调职需经过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

2.当发生薪水变化,部门变动时应有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试用期结束时进行考核评估,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试用期可更换服装,但薪水不发生变化。

3.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备案。

4.《人事变动表》一式四份,人力资源部、调出部门、调入出门、财务部各存一份。

E.辞职

合同制员工辞职至少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试用期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7天,临时工可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1.员工填写《辞职申请书》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部门送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安排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调查员工离职原因并做好记录。

3.最后工作日结束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归还有关物品,出现物品缺失或损坏,应向员工说明,并在《离职清点单》上注明赔偿金额。

4.工资结算。

5.对于离店员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安全部,以便做好控制。

F.辞退

辞退员工包括正常辞退、违纪辞退两种情况,具体规定如下:

1.正常辞退

当酒店由于经营状况不得不裁减人员或出现富余员工时,酒店可以辞退员工,辞退员工出现的补偿问题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按正常手续辞退的员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应配合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处理程序”办理,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2.违纪辞退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对员工进行辞退:

a.员工违反酒店规定。

b.经过教育或处分仍然不予改正。

3.处理程序

a.部门填写《考核评估表》,对辞退该名员工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b.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c.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所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给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d.由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通报部门。

e.部门将处理意见通告该员工,并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如需要,则可由人力资源部配合部门共同执行。

G.除名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酒店可对员工实行除名处理。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H.自动离职

如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酒店,则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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