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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为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和“以部为主,条块结合”管理机制,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安全

(一)“一日安全常规”。各处室、班级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各环节提出安全管理要

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二)教育教学安全。加强师生的教育教学安全教育,全体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教学行为,合理布置作业,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完善和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心理问题。加强师生教育教学安全教育,确保教师上课无教学事故。

(三)实操实训安全。实操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仪器、药品要有严格的采购、入库、建账、保管、借领、归还、损坏赔偿等制度。加强师生实操实训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在实训室的显着位置标明。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实操实训,禁止学生参加;在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测试、游泳、军训和体育课的剧烈运动时,事先应进行身体检查,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

(四)网络安全。加强学生对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遵守学校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指引(导)学生上网活动,以保证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学生在校内互联网及其它上网服务场所从事电脑游戏,特别是非网络游戏。网络教室和电子阅览室等的计算机要编号并分配固定IP地址。学生上机时要按照分配的编号上机。防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信息腐蚀学生。学校内部使用计算机要填好上机记录。

(五)社会实践安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了解、认识、服务社会。做到不说、不传、不信有关*言论。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得集体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宣传及剪彩仪式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它危险性活动。

(六)就业实习与培训安全。认真执行培训政策和物价政策,加强培训经费经济管理。加强对学生就业实习与培训安全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维护学校声誉,遵守实习与培训规定。

(七)饮食卫生安全。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相关管理规定,行政部总务处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等各个环节关,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传染病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炊事员定期体检,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要求学生在校内食堂就餐,严禁学生叫外卖。高度防范投毒事件发生。

(八)健康安全。按规定配备保健医生,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学生对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检查档案。

二、学校安全

(一)校舍设施设备安全。总务处要完善校舍勘察制度,特别重视对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

监控,指(确)定检查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勘验鉴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设施设备,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撤离学生,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整改维修。

(二)校园交通与校车安全。严禁校园内外来车辆进入。保安人员制止在校门口处设摊点、停放车辆。学校东校区实行人车分流,实行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制度。东校区值周人员、保安人员要重点做好上学、放学两个重要时段学生疏导与分流工作;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学生回家时段,两校区都要千方百计确保校门口交通畅通。周日晚学生回校时,值周人员、保安人员、校护队员要确保校门口的安全秩序。同时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消防安全。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了解消防工作重要性,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每学期应对义务消防员、消防管理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安全管理培训;每年至少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疏散逃生和灭火演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指示标识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备并确保能正常使用。加强用火、用电、食堂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电路。责任到人,做好定期检查与维护,并做好记录工作。

(四)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和校产安全。积极与区综治、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管理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规定,外来人员无证、无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园周围200米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机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这项工作。保安人员要按照合同规定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做好安保工作,特别要做好昼夜值班、巡逻工作,对重要地段和部门的密切监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其它安全

相关驻校单位,如物业服务公司、社区教育培训中心等,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和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安全工作。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2:职业中专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材料、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材料”)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材料管理是学校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执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

(二)各种材料是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物质基础,各职能部门应认真管理。

(三)财务室为学校材料管理的监督部门。

二、材料范围

材料是指凡一次使用后不能复原的物资,如一次性笔、纸张、各类教学、实训耗材等;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下,使用期不到一年的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工具、量具、教学仪器等;因此,本规定中所称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包括学校教育教学、生产基建、行政后勤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设备固定资产的物资。

本规定以下部分把材料、低值易耗品统称为材料。

三、计划管理

(一)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政策或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定额、储备及实际消耗统计,结合部门和学校预算制订;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确保重点,保证供应。

(二)各类办公用品、打印纸张、清洁卫生工具等教育教学常规材料以专业部、科室为单位进行计划,列入专业部预算;各专业部在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常规教育教学物品用量及专业部预算,按总务处统一格式填报《采购计划》,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由学校财务、主管领导逐级进行审批。

学校大型活动(校运会、艺术节、竞技节等)所需材料由主办单位进行计划,列入学校预算。

零星专用材料,必须按小额工程物品采购审批程序执行。

其它材料或零星材料,所需专业部或部门列明材料的规格、单价、用量、总价,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批准后的材料购置计划,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四、采购

(一)材料采购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对未定型的、或质量价格不确定的,不得采购。

(二)学校总务部门统筹学校各科室和各专业部材料的采购,学校采购员执行材料采购。

(三)材料采购必须坚持验收合格、入库后才能付款。

(四)采购人员要廉洁奉公,掌握材料业务知识,了解市场信息,厉行节约。

(五)对无计划无审批的材料采购、或无正式发票的材料采购、或审批后不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私自进行的材料采购,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五、保管

(一)仓库设置。按集中统一的原则,防止同一品种多头设库的现象。

1.总务处设立房屋维修材料库,劳保、办公用品库、五金交电库和家具库。

2.教学处设教材材料库、及体育、教具库。

(二)材料进库验收

1.材料进库应实行先验收后入库,分类存放,验单挂卡,检查质量,做到账物相符。

2.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盈余、损坏、质量或凭证不符等情况,收货人应拒收。

3.随材料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质量说明书等必须点清并妥善保管。

4.验收入库的物品应及时填写入库单记账、立卡。

(三)材料的发放:

1.以专业部预算所计划采购的材料、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计划采购的材料、实训耗材等,在采购以后,经资产管理员监督并参与验收后,由专业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专业部(实训室)统一领取或存入专用库房。

各科室、各专业部根据用量、计划等实行按需或定量发放材料。

2.使用部门或使用人领取物品时,要填写领用记录。

(四)材料的盘点:

每学期期末,资产管理员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各科室、各专业部材料的盘点工作,对盘点中发现的损坏、丢失等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定。

(五)材料的调剂与回收:

总务处对长期不用的物品,应积极作好调剂调度;对废旧材料,应及时回收,迅速处理,充分发挥材料效益。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总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zz市**职业技术学校领用物品审批表

附件:

zz市**职业技术学校领用物品审批表

部门(经办人):日期:年月日

项目

部门意见

总务处审批意见

附:

物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篇3:职业中专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文件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根本依据。专业部应组织各专业分届制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分学期制订各年级学期教学计划。

2.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以《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为指导,并明确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人才规格、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以及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等方面内容。

3.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应于每年5月底前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论证,并连同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6月中上旬由行政部教科所初审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经校长批准、执行,必要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4.每学期放假前2个月,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并向全校征求意见。行政部教科所审核、调整后,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5.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培养目标,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平衡,力求教学计划整体优化,确保实现培养目标。执行教学计划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广泛听取意见,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改。

6.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应严格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定时归档。

(二)课程大纲(标准)

1.学校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学科课程大纲,无大纲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进行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专业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行业要求和学科特点,按照课程大纲(标准)的统一格式,自编课程大纲(标准),并经专业部审查认证,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2.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标准)组织教学,任课教师在编制课程教学计划时,应说明对课程大纲(标准)的处理意见。

3.在执行中允许在完成课程大纲(标准)基本内容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但须经相应专业或公共教研室研究、专业部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大纲规定的10%。

二、教研活动

(一)专业部教研组制订学期工作计划时,应将教研活动计划列入并付诸实施。

(二)各专业和专业部公共教研室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一学期不少于8次,其中安排业务理论学习3次。

(三)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集中精力,提高效率。

(四)每个专业须有明确的教研、教改课题,每学年每个专业至少撰写2篇教研总结或教学论文、案例分析。

(五)各教研组每学期安排听课计划,相互听课,交流经验。每位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六)教研、教改课题须报行政部教科所备案,发表论文须将原件复印件及获奖证书报教科所,以便工作考评。

三、学术研究

(一)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提交1篇教育科研论文或教学案例分析报告,并作为教师考核要素之一。

(二)凡在校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均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推动作用的教科研论文给予一定奖励。

(四)校内外的学术交流、研讨需做好充分准备。主题发言须有明确观点、详实内容、确凿论据的发言稿,并尽可能印发与会者,以便交流,提高会议质量与效率。

(五)成立学术委员会,按照《**市ZZ职业技术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附件)组织好校内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4:职业中专图书馆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

一、图书借阅

(一)凡向本馆借书一律凭借书证向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办理借书证须交免冠照片一张。

(二)本馆对教职工实行开架借阅,教职工每人一次最多可借八本图书,其中小说二本,借期一个月,参考书六本,借期半年。

(三)学生每次只能借一本图书,借期三周。

(四)工具书、贵重书籍只在馆内阅读,不予外借,教师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校领导批准才能借出。

(五)爱护书籍,不得涂改、撕毁书籍或书卡,如有违犯,视情节轻重,予以书价1-5倍罚款。

(六)及时办理还书续借手续,过期不还者,过期一天罚款5角,遗失书籍的,按该书原价的2-5倍罚款。

(七)凡调离学校的教职工或毕业的学生,必须及时还清所借图书材料。

(八)入室注意清洁,保持安静,请勿喧哗、交谈、乱丢纸屑杂物。

(九)借阅时间:按学校规定阅览时间借阅。

二、阅览室管理

(一)阅览室的图书供师生学习、参考、研究用,室内图书材料不外借,阅后一律放回原处。

(二)进入阅览室后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话,不得来回走动,不带饮料、食品等进入阅览室。

(三)师生须爱护图书,不折叠,不乱涂乱画,以延长图书使用寿命。图书管理员应随时整理书架上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四)阅览室每次开放后均应进行一次清洁、整理工作,如有图书丢失,应及时追查并做出处理。

(五)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以保持空气清新。

(六)确定做好防盗、防火、防潮和防蛀等工作。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5:职业中专教材征订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教材征订管理规定

为确保教材及时供应和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一、选用原则

(一)符合相关专业课程标准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学需要。

(二)按照与时俱进要求,原则上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比如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全国统编教材。

(三)德育课程教材原则上按有关文件要求使用指定教材。如无上述教材或上述教材确实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也可选用合适的代用教材。

(四)符合相对稳定的要求。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原则上应选择同一种版本的教材,特殊情况下可考虑增加辅助教材。教材一经选定,原则上应连续使用3届,以保持相对稳定。

(五)优先使用本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公开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若出现本校教师同时编写相同课程教材时,按先经批准列入计划且学校已订购书的优先使用。在一个学年内,原则上不同时将两本同类教材列入审批计划。

二、选用程序

(一)行政部教学处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预订申请表》(附件),印发专业部、各公共课教研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选定教材。

(二)除上级教育部门指定教材外,任课教师可先自行提出使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并向所在专业或各公共课教研室说明理由,同时填写《教材预订申请表》。原定任课教师因故需要更换时,原定教材不变。

(三)专业部负责对本部所有任课教师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进行初步审阅,并签署意见。如果不同意,专业主任应与任课教师协商,并提出替代使用教材,直到双方同意为止。双方协商的时间不得超过征订教材所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仍无一致意见的,则按任课教师最初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办理。任课教师须提供该种教材在数量、价格以及供货地点等方面的信息。

(四)专业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主任)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对本部选定的教材进行最终审核,最终审核即承担因教材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审核之后将《预订教材申请表》报教学处,统一交图书馆,由图书馆办理教材征订工作。

(五)学校购买本校教师个人或集体编写的教材,先由编写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教材预订申请表》,经课程所属公共课或专业课主任,以及分管教学副部长(副主任)同意,核定用书学生人数,才能办理预定手续。

三、教材订购

(一)范围:学生课本和各类指导书、教师用教科书、视听教材等。

(二)时间:分别为春、秋两季,即每学年的6月、12月底之前完成订购。专业部要按规定时间将教材申购表及时报教学处统一交图书馆办理订购。如遇教材因不再出版,图书馆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与有关专业部联系,改换版本或采取其它办法预订。

(三)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图书发行管理规定,不得订购、使用盗版教材;凡属经分管教学副部长(副主任)批准确定购买的教材,不得中途随意调换,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学校教材供应商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招标和指定相结合原则。一般教材的供应商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按照相关招标规定与程序确定;如经上级教育部门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的,则由该供应商提供。

2.优先和特殊原则。凡属本校与特定供应商合作开发的校本教材或本校教师自编教材,优先选择特定供应商供应;出版社指定包销商的特殊教材与教学用品(如点钞纸等),根据实际情况到固定供应商处采购。

四、入库与发放

(一)教材入库、发放由图书馆负责。严格执行教材保管制度,核对教材预订单,登记入库;库存教材需按专业分类设置教材账目,对库存教材要心中有数,缺书应及时上报,以便及时补充。

(二)加强教材库管理。教材存放要尽量做到分类清楚,取用方便。库房要做到“四防”,即防火、防潮、防盗、防鼠咬虫蛀。每学期至少应清仓查库一次,并及时将报废情况报教学处和财务处,以便妥善处理。

(三)教材发放要建立相关档案。根据课程,各班级以学生人数统一发放(由班主任负责到图书馆统一领书),工作要及时、准确,减少失误。使用的各种教材均应至少保留一册,编号存档,永久保存,并录入《教材电子档案》。

(四)教材原则上在正式开课前发放完毕。为掌握学生准确人数,减少损失,班主任应及时将本班专业及人数书面报图书馆。对在开学后中途办理转学的学生,尽量从库存中解决;对休学、退学或调整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退书或换书手续。教师领用教科书,原则上根据课程表上编制的任课教师名单进行发放。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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