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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公共与专业实训室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校公共与专业实训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提高,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实训室

(一)语言实验室

1.语言实验室是教学场所,使用者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器物和食品进入。

2.凡使用语言室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慎防损坏。

3.学生进入语言室后,应按编位就座,不得喧哗、随意走动和打闹。

4.爱护仪器设备,使用时应轻取轻放,不得用力拔扯,如有意或操作不当损坏,须照价赔偿。

5.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面和桌椅上乱刻乱画。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使用过程中,如果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或电教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7.上课前,检查耳机,如有损坏,及时报告教师并做好记录,以便维修和追究前使用者的责任。下课时,学生在登记表上签名,并把耳机放好,座椅放好方能离室。管理人员同时做好使用记录。

8.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乱动主控台及空调机等开关,慎防事故发生。

(二)多功能教室

1.多功能教室由专人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及管理人员同意,室内设备不得挪作他用及随意搬动。

2.教师在本室上电化教学课、音乐课时,须限100人以内,并须提前填写使用报告单,由行政部教学处统一安排。

3.教师在使用本室时,对一切设备均需小心爱护,切实遵守操作规程。如出现故障,要及时关机断电和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4.不得将饮料、食品带入本室,禁止在本室内吸烟。

5.学生进入本室后按编位就座,保持室内安静,不准打闹追逐,不得乱动室内设备。

6.使用完毕,教师应关好电源,做好清洁,如有损坏,应填写损坏报告单,并按规定处理。

7.在本室举行娱乐活动或小型会议时,各参加者对本室中所有设备均应小心保护,未掌握设备操作方法者,请勿操作。

8.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三)电教室

1.电教室须由专人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及管理人员同意,室内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及随意搬动。

2.教师使用电教室要先填写使用报告单,由管理人员安排,以免影响教学秩序。

3.学生进入电教室后按编位就座,保持室内安静,不准打闹、追逐,禁止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电教室。

4.教师在使用本室时,对一切设备均应小心爱护,切实遵守操作规程,如出现故障要及时关机断电和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5.使用完毕,教师应关好电源,做好清洁,如有损坏,应填写损坏报告单,并按规定做出处理。

6.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防盗、放火、防潮等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二、专业实训室

1.实训室工作要紧密结合各专业教学,充分提高现有设备、仪器、教具的使用效率;定期维护机器及维修仪器教具;不断改进实训装置,增大可见度,加强实训效率。

2.配合专业教师上好实训课,课前帮助教师准备好所需的设备、仪器、备品、安装好实训装置,保证实训教学顺利进行。课后要及时收拾、点验、归类放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负责人。

3.购进设备、仪器、图表、工具等物,要有严格验收手续,健全档案册籍和仪器来往账本(进出借还账)。每个学期要全面清点一次,做到仪器来往分明,账物相符。

4.所有实训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

5.做好设备、仪器教具使用次数、使用效果、损坏原因等的登记工作,以便统计使用效率,总结使用经验。

6.经常做好设备、仪器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延长其使用寿命。

7.实训教学人员,应提前十分钟上班,并配合专业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8.专业部应结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建立相关专业实训室工作制度。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连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各级职责

我校成立由校长负责制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全体班主任、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如下:

(1)定出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四早。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建设,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食堂、教室、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5)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食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具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管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副食品店,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8.校医务室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橱窗、以及校园网等途径,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的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登记,查明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汇总并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区疾控中心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1.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

控制。

3)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式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与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的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非典、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的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政府及林业厅批准。

2)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的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师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给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篇3:附小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篇4:海联小学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基本处置方案

第二小学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基本处置方案

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重特大爆炸事故、大规模群体*、公共场所滋事、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本方案主要对群体*、聚众斗殴、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处置程序作出了规定,其他各类事件的处置可参照执行。

一、群体*

(一)平时多收集信息,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疏导,息事宁人。

(二)事发时,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

1.第一时间报告区教育局、派出所。

2.做好承运司机工作,争取控制好运载工具。

3.深入群众了解原因,做好劝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尤其要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4.召集*人员代表,了解真相和真实要求,对合理的予以承诺办理或协助;对不合理的予以解释,先做好代表工作,再做好其他人员的工作。

5.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处理好善后工作,彻底化解矛盾。

(三)如事态无法控制,及时向教育局、派出所等请求支援,争取主动,防止事态扩大。

二、聚众斗殴

(一)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或110报案,请求支援,并报告区教育局。

(二)领导小组成员迅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分队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双方人员,设法控制局势,阻止事态发展。

2.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员。

3.召集双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调解。

4.劝说双方人员,退出现场,不让其重新集结,再生事态。

5.如事态可能无法控制,立即请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态发展。

6.事态平息后,召集双方代表调查、调解,化解矛盾。

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三、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一)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110报警,请求支援,并立即报告区教育局。(二)在派出所人员到来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教师控制现场。

2.有必要时疏散周边群众。

3.设法控制犯罪(违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态或危害扩大。发现疑犯逃窜,要组织青壮教师围堵。

4.救护队尽快救治和转移伤员。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证据,寻找人证等。

篇5:AF大学校区公共场所活动使用临时水电规定

大学校区公共场所活动使用临时水电规定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zz校区公共场所举行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凡在**大学zz校区举行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等学校能源时,应填写“**大学公共场所各类活动使用临时水电申请表”;

二、院系及学生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如需使用临时水电等校内能源,到学生工作处审批,到后勤管理处动力管理科核查;

三、其他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如需使用临时水电等校内能源,应到zz校区综合办公室审批,到总务办公室动力管理部核查;

四、各类经审批核查的非经营性公益活动应到**物业公司石大物管服务中心缴纳场地设施、设备保障押金200元-1000元,水电等校内能源可免费使用;

五、各类经审批核查的具有经营性质的活动应到**物业公司石大物管服务中心缴纳场地设施、设备及能源使用保障押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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