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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公司库房管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公司程序文件版号:A

修改号:0

EJ-QP5.4物业公司库房管理程序页码:1/2

1.目的:

保障服务供应及住户的使用安全与物品质量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物业分承包商的库房管理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8、4.10、4.15章

3.2ISO9002标准第4.8、4.10、4.15章

4.职责:

4.1由办事员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保证供货。

4.2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物品进行清点、检查、验收、入库、登记、造册,对不合格物品应提出调换以及拒绝收货。

4.3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按定期查库制度进行库存盘点,并负责各种物品领用情况的汇总及库存物品的汇总。

4.4物业分承包商应每月将公司库存的维修材料及施工材料数量和产品质量审核记录送交工程维修部主任,以保证物业管理维修服务方面的质量。

5.工作程序:

5.1库房管理制度:

5.1.1综合办公室主任应对采购的各类物品,按照采购计划,逐一进行数量的清点,检查产品出厂和检验合格证,质量验收,分类分项在《入库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入库,分类分存进行处理并做好标识。

5.1.2入库登记要求清楚写明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等内容,并分类进行存放。

5.1.3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综合办公室主任可会同专业人员一道进行产品验收,并在入库登记中注明。

5.2各类物品的领取制度:

5.2.1各类物品的领取必须填写《物品领用单》所需求的项目。

5.2.2对各类物品的领取,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后,付货;并在《物品领用登记表》上做相应记录。

5.3定期查库制度:

5.3.1综合办公室主任每季一小查,半年一中查,一年一大查,填写《定期查库记录》,将库有产品质量状况及库房管理情况报公司副总经理。

6.支持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入库登记表》EJ-QR-QP5.4-01

6.2《物品领用单》EJ-QR-QP5.4-02

6.3《物品领用登记表》EJ-QR-QP5.4-03

6.4《定期查库记录》EJ-QR-QP5.4-04

篇2:物业公司物资库房管理程序

物业公司物资库房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物资的储存、防护、交付工作、工具借用,确保物资、工具以完好状态交到使用部门手中。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的储存、防护和交付工作及工具借用。

3相关标准要素

GB/T19002-ISO90024.6

4相关文件

4.1质量手册4.6采购

4.2物资储存、防护、交付和工具借用

5职责

保管员按仓库管理规程做好物资库存管理工作,保证库存物资的完好和物资库存处于管理受控状态。

6实施程序

6.1采购物资的验收

6.1.1采购员对采购的物资应按采购单的要求验证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经签字后在仓库办理入库。

6.1.2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认真核对入库物资的数量、型号、规格和物资外观检查完整无损、无缺。

6.1.3如发现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及质量有问题,应记录在入库不合格记录表中,说明处理的方式并报经理部经理批准,批准后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处理。

6.1.4保管员在物资入库单上签字,入库的物资由保管员进行帐簿登记,做到帐、物、卡相符。

6.2储存和防护

6.2.1物资办理入库手续。

6.2.2物资办理入库手续后,将物资存放在合适的环境内,物资排列要利于存入及发放,物资存放处标上货物纸牌标记,注明货物名称、数量、日期。

6.2.3物资存放期间进行适当防护。防潮的物资存放在铁架的上层;防鼠、防虫的物资存放在铁柜内;防锈的物资油封后存放在铁架上。防止物资交付前损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6.2.4仓库每月对库房存放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进行处理,并记录检查结果。

6.3交付

6.3.1物资办理出库手续

6.3.1.1领用物资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填写用途,经班组长或主管技术员签字及领用人签字。

6.3.1.2保管员必须根据批准后的领料单,发放物资。

6.3.1.3物资发放时,保管员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6.3.1.4物资发放后,保管员应在领料单上签字,并进行帐簿登记。

6.4工具借用归还

6.4.1工具借用由借用人填写借用单,签字,保管员凭借用单发放。

6.4.2工具归还时保管员根据借用单核对借用工具、型号、规格、数量、质量。

7相关文件

7.1物资的入库单、建卡、台帐

7.2收、放、存明细年报表

7.3报表明细入库出库表

7.4定期检查记录

7.5验收不合格记录

7.6材料领用单

篇3:库房钥匙保管使用工作程序

库房钥匙保管使用程序

一:库房钥匙由饭店采购部统一配制,保管员在正常工作日统一保管使用。

二:严禁保管员把钥匙转借他人,或由他人暂行保管,一旦发现钥匙、门锁出现故障,及时通报总经办,由总经办安排相关部门维修,不允许私自找人维修或无关人员介入此项工作。

三:保管员下班后,要把库房钥匙交于总台,以备急用。不允许把仓库钥匙私自带回家中,交接钥匙时双方要做好交接记录,并由经手人签字。

四:保管员下班后,饭店如急需领取物品时,必须由董事长、总经办,或当日总值班经理通知,并在一名保安人员的陪同下,总台方可出示库房钥匙,并做好登记,登记表必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

使用钥匙时间、取货明细、退还钥匙时间、取货人、保安、总台人员签字。

五:要求库房保管员严格执行有关钥匙使用的工作程序,如因保管员管理不善,造成钥匙丢失或被他人挪用导致库房物品丢失。给饭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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