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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管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公司程序文件版号:A

修改号:0

EJ-QP4.13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管理程序页码:1/4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公司的经济收入,促进公司事业的运作、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部对住户收取费用的工作。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9章

3.2ISO9002标准第4.9章

4.职责:

4.1经营管理部主任负责年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计划工作和月收费情况的检查工作。

4.2收费员负责年度、日常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3物业管理员负责年度、日常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统计报表工作。

5.工作程序:

5.1计划工作:

5.1.1经营管理部主任每年年初根据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收费标准和政府的各类收费标准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计划》,并报副总经理审核。

5.1.2物业管理员检查收费员各项收费项目表格、报表是否齐全。

5.1.3物业管理员协助综合办公室检查微机内收费系统数据:住户的姓名、楼房号、面积等是否反映现实居住情况,由综合办公室打印出收费表。

5.2费用的收取:

5.2.1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费:

5.2.1.1此项费用收费期为每年底和次年初,收费员在大门宣传栏和单元防盗门右上角张贴收费通知。

5.2.1.2住户交纳费用时,收费员向住户出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表》,住户确认无误后,由住户在表上签字,同时请住户交纳费用,收费员开出票据,在收费过程中执行服务规范用语。

5.2.1.3收费完毕,收费员填写《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台帐》,作复写收据,将钱或支票交与财务部。

5.2.1.4完成上述程序后,收费员将程序中涉及的文件移交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员审核后归档。

5.2.2“五费”的收取:

5.2.2.1“五费”是指冷水费、热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收费员每月或每两月向住户收取。

5.2.2.2收费员接到市政部门送来的水、电、气费交纳通知单后,将费用、表数分别填写到《五费统收(单元)记录》表上。

5.2.2.3收单后第二天开始,物业管理员下户查表,准确记录各表示数,将数据计入《五费统收(分户)记录》。

5.2.2.4收单后第四天,收费员在小区大门宣传栏和单元防盗门右上角张贴交费通知。

5.2.2.5住户交费时,收费员向住户出示《五费统收(分户)记录》,住户确认后,向住户收取费用,并开据收据。过程中实行服务规范用语。

5.2.2.6收费后收费员将钱和支票填写复写收据后交与财务部。

5.2.3车辆的收费:

5.2.3.1每年不定期向车主收取车辆有关费用,收费员严格按照《车辆通行停放收费规定》收费。

5.2.3.2当车主通行证、停车证即将到期时,保安服务部车辆管理员应通知车主交费。

5.2.3.3车主到保安服务部交费时,保安服务部记清车主姓名、住址、车牌号,将收取的费用及时交给经营管理部收费员。

5.2.3.4收费员核准后,填写收据,钱或支票交与财务部。

5.2.4有偿服务收费:

5.2.4.1住户申请有偿服务时,物业管理员如实填写《有偿服务派工单》,并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5.2.4.2工作人员完工后,将派工单由住户签完字后交回收费员,由收费员通知住户交费,并填写《有偿服务收费台帐》。

5.3收费标准调整:

5.3.1收费员应严格按照各项收费标准收费,不收无标准的费、不收无批示的费。

5.3.2当政府对某项收费标准调整时,经营管理部主任将政府的文件和本小区调整的范围上报公司审批,无需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若公司对内部自定的收费标准调整时,应上报公司审批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才能执行。

5.3.3审批和通过后的标准,经营管理部主任组织管理员、收费员学习调整收费的文件和本小区实行新收费标准的测算方法,以便工作人员向住户解释。

5.3.4收费员及时将调整费用的通知在宣栏中通告住户,物业管理员将审批文件的复印件给综合办公室保存。

5.3.5在质量体系运行前已执行的收费标准,在质量体系运行中未作调整的不执行本章程序。

5.4收费报表的制定:

5.4.1收费员根据各项收费记录表,将各项费用汇总,每月最后一个工

作日填写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每年十二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

5.4.2上述报表需收费员填写,物业管理员核准,经营管理部主任

审核。

5.5催缴费用:

5.5.1住户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各项费用,由收费员发出《费用催缴通知单》,限期交付。

5.5.2《费用收缴通知单》发出后,过期不交又无正当理由的,物业管理员和收费员应登门征徇住户意见,做其工作直到住户交费为止。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计划》EJ-QR-QP4.13-01

6.2《交费通知》EJ-QR-QP4.13-02

6.3《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表》EJ-QR-QP4.13-03

6.4《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费台帐》EJ-QR-QP4.13-04

6.5《五费统收(分户)记录》EJ-QR-QP4.13-05

6.6《五费统收(单元)记录》EJ-QR-QP4.13-06

6.7《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EJ-QR-QP4.13-07

6.8《五费统收台帐》EJ-QR-QP4.13-08

6.9《费用催缴通知单》EJ-QR-QP4.13-09

6.10《有偿服务派工单》EJ-QR-QP4.13-10

6.11《有偿服务费台帐》EJ-QR-QP4.13-11

6.12《机动车车位登记表》EJ-QR-QP4.8-01

6.13《费用调整的请示》无固定格式

6.14《车辆通行、停放收费规定》EJ-WI-QP4.13-01

6.15《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行为》EJ-WI-QP8.1-01

6.16《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EJ-WI-QP8.1-02

篇2:业户手册内容:相关费用收取

业户手册:相关费用收取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1.住宅

a.物业服务服务费:1.28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运行电费);

b.装修保证金:3000元/户

c.公共水电费:按收楼户数分摊

d.专项维修资金:0.2元/月/平方米

2、商铺

a.物业服务服务费:2.00元/月/平方米;

b.装修保证金:3000元/户

3.停车费

a.专用私家车位月服务费:30元/月/车位b.摩托车位月服务费:5元/月/车位

(二)管理费和水电费的收费办法

1、管理费、水电公摊费等每月收取一次,即每月7日交纳本月度管理费及上月度水电分摊费;

2、各业户应按收费通知书限定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银行办理专用缴费存折/卡,或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3、管理费由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缴付均可,但拖欠费用最终仍由物业所有人支付。

(三)管理费缴纳的方式:

管理费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用于维持公共性服务管理的日常开支,请业主(用户)按时交纳,缴付费用有以下方法:

1、专用存折/卡缴付:业主(用户)每次可存入一笔资金,并授权银行每月扣缴。

2、现金缴付:直接缴付给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处。

(四)专项维修资金

1、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四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业主在入住后由金华庭集团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维修资金。

2、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维修资金不足使用时,经业主大会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4、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费用收取的相关说明

1、业主(使用人)敬请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所属单元的建筑面积如期全额支付管理费用。无论其单元是否空置、出租或自用。

2、管理工作或管理费用如因个别业主(使用人)的要求或行为而额外增加,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该业户征收合理的附加额外费用。

3、依照政府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与《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对非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未缴付应缴费用的业主(使用人)采取合理、合法措施催缴。

4、如果在应付管理费用之日起两个月内尚未能缴付管理费用,且无任何解释与正当理由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双方约定,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5、对连续六个月未缴费的业主(使用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追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业主(使用人)承担。

6、物业服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的改变和物价指数变化,有权根据客观条件和物业实际情况,修订管理费预算,按法定程序通过后,公布执行。

篇3:小区商铺水电使用费用收取办法

小区一期商铺水电使用及费用收取办法

根据荆州电力公司及自来水公司相关规定,对商业用电用水不采用单独报装及计费收取方式,不接受单个商业用户的报装申请,经与两专业公司协商,由**物业公司对****一期z公园商铺用电用水进行集中管理。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物业**管理中心对商铺水电使用及收费采取如下办法:

1、原交房标准中关于水电配套的约定为由业主自行报装,经与电力和自来水公司协商,为方便业主,**房地产公司统一为业主进行了水电的报装及入户配套,其工程费用由业主分摊,水电设施维护及费用代收由物业公司进行。

2、根据电力公司关于商业用电的相关规定,电力公司采取高压计量方式收取商业电费,即电表安装于变压器前10kv线路∏接杆处,收费标准基价为每kwh0.936元并另加收功率因数线损,每kwh0.936收费标准仅为基础价格,未加收任何电损及功率因数损耗;由于高压电源从线杆表后至变压器之间存在高压线路损耗、变压器将10kv高压变为380/220v低压时存在电损、变压器低压侧至用户表间线路存在低压线损,因此需要按用户电表所示度数为基数另加计电损,**物业暂定加计电损后的电费标准为每kwh1.30元,此收费标准在目前是低于荆州其他商业电力费用收取标准的;由于用电量所占额定负荷的比例直接影响变压器功率因素,电力公司将根据每抄表月度实际用电额计算功因损耗,因此该电费标准将根据电力公司实际收取标准进行调整,**物业将按月对帐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3、根据自来水公司关于商业用水的相关规定,商业用水采取总表计量收费方式,标准为每吨1.82元,由于从总表至用户分表间存渗漏及用户表读数误差损耗,**物业在此基础上加计损耗分摊后暂定按照每吨2.00元标准收取,此标准将按照自来水公司实际收费情况核算后进行调整,**物业将按月对帐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4、如业主不需要使用水电或有能力自行报装单独计量水电表,**物业应业主要求可以对目前安装好的水电配套管路和计量表进行拆除,业主即不需要交纳水电配套工程分摊费用。

**物业管理中心

20**年5月**日

篇4: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支出实施细则

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范公司的办公用品的领用支出,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办公用品的申领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上应统一由行管部负责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采用每两个月一次的发放制度,各部门应以部门为单位将需求计划明细表报到行政管理部,申报时间为单月的5日前。

第三条行管部按照公司《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进行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按其《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办公用品领用的范围见副表。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应按所报需求计划明细表于双月的25日―26日到行管部领取。

第五条行管部建立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台帐》,部门领用人均需签字确认所领办公用品;价值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如硒鼓、墨盒、计算器、电话等需以旧换新,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落实。

第六条各部如领取复印纸张1包以上(含1包)要通过部门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由行政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复印需要将复印的内容、数量进行登记,计入该部办公用品台帐。

第七条下属子公司领用复印纸或进行复印的,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现有文秘家园规定持部门经理签单复印,费用由行管部按季度进行核算、结帐。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所领办公用品,日常办公用品(如签字笔)损坏、丢失均由部门自行处理解决。

第九条各部门所用办公用品,单价在**元以上(含**元),均属贵重物品,应到行政管理部进行备案登记,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保管措施及外借登记手续。损坏、丢失的按总价的5%-10%赔偿。

第十条共用的贵重物品如摄象机、照相机、复印机、投影仪等,由行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并负责产品的维修、保养。如需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借,如因私自借出或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按价款的10%进行赔偿。

第三章公司公用性办公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楼内、外公用设施部分如照明用灯、开关、水暖管件等;公司楼内保洁、洗手间等用品;公司院内、院外绿地的维护保养、补种;灭鼠、灭蟑、灭蝇等由行政管理部根据需求按季度或月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一条公司院内的消防、安保等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由行政管理部、经管部根据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养费、汽油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过桥停车费等由行政管理部按照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三条公司网络、各部门计算机及配件,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维修、保养,以确保各部门正常工作。

篇5:物业维修基金收取工作方案

尊贵的业主: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及2004年8月29日召开的本大厦第二届业主大会通过的《中山数码广场(西苑广场)〈物业维修基金来源及管理〉大纲》,为保障大厦的维修管理,维护业主和用户的共同利益,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中山数码广场(西苑广场)(下称“本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下称“维修基金”)拟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现将备选方案详列如下:

方案一、本大厦维修基金基数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正($3000000.00)。根据本大厦《物业维修基金来源及管理》大纲,上述维修基金由本大厦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物业的立契面积(以开发商、业主提供的产权证资料为准)合理分摊交纳;本大厦共用部位产生的收益作为上述维修基金的补充来源。

、具体分摊比例(金额):

1、住宅:$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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