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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人车安全乘车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为认真贯切公司《架空乘人装置补充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吸取山东新泰市莲花山煤矿架空人车事故教训,确保我矿职工安全,对52、62、630暗斜井架空人车的乘坐做出如下规定:

1、乘车人员必须听从机头、机尾信号工的指挥,在规定区间上下车,严禁提前上车或越位上车。

2、乘车人员乘车时,必须保持正确的乘车姿势,即面向运行前方,双腿分开跨骑吊椅,双脚放在脚蹬上,双手握住吊杆,保持身体平?。严禁侧身乘车,严禁双脚(或单脚)拖地,严禁反向乘坐。

3、乘员之间应保持适当的乘坐距离,固定吊椅不小于8米,活动吊椅不小于16米,吊椅间距小于规定距离时,严禁乘坐。

4、乘员携带物品,不得超过30kg,超重时严禁乘车,未经允许,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

5、严禁携带超长、超高、超宽及其它不易携带的物品乘车。特殊情况需制定专门的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措施执行。

6、乘车人员在乘车途中,严禁向上下、前后、左右各个方向摇摆吊椅,防止发生脱绳及吊椅与巷道底板发生碰撞刮划现象。

7、乘车人员应爱护吊椅及其它设施,上下车要稳上稳下,严禁用任何物品吊、敲打或锯割或刮划吊椅。严禁扭动或拆卸各部位连接件等部件。

8、严禁任何人用身体各部位或工具触碰运行中的钢丝绳,托(压)绳轮及其他转动部位。

9、乘车人员严禁在乘车期间与相邻乘车员打逗、嬉闹,严禁在乘车期间进行物品传递,严禁抛仍任何物品。

10、架空人车运行期间,除巡检人员外,严禁任何人员在架空人车运行区域内行走或作业。需行走或作业时,必须将架空人车停车并停电、闭锁。

11、架空人车正常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员触碰各类保护和急停开关。发生异常情况需停车时,乘员可就近选择急停开??发出停车信号。

12、异常状况未消除或停车原因未查明时,乘员不的得发送开车信号,不得强行要求开车。

13、架空人车吊椅只许单人乘坐,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乘坐同一吊椅。

14、所有乘车人员乘车期间必须保持精神集中,时刻关注钢丝绳及吊椅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下车,严禁乘车期间睡觉或做其他不利于安全乘车的事情

运输科

2010-12-21

篇2:斜井人车乘车规定范本

1、所有乘车人员必须严格《煤矿安全规程》第360条之规定,并在指定地点(侯车峒室)侯车,不准在人车巷道内(人车库)车场弯道及信号峒室内侯车。

2、乘车人员必须听众监察人员的指挥,先下后上,严禁抢上抢下。

3、乘车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乘车,其他时间为运送物料时间,一律不准乘人。

4、乘车人员要自觉挂好车门上的安全链,佩戴好安全帽,精力集中,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与随身携带的物品露出车体。

5、乘车人员不准坐在人车信号工或跟车工的座位上(人车运行方向第一排不准信号工以外的人员乘坐),不准在车内打闹、高声喧哗,上下人员时一律等车停稳后,听从指挥,有秩序地先下后上。

6、严禁携带雷管火药、易燃易爆物品乘坐人车。

7、任何人严禁扒车、蹬车、跳车,不准在人车前头及两车之间的连接处穿越或停留。

8、所携带的超长、超宽、超重的工具或材料等不准乘坐人车(长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0.5米,重量不超过15kg),斧、锯不包刃口,锹、钎子、橇杠不加防护套的,不准乘坐人车。

9、发生人车掉道等意外情况时,乘车人员不得惊慌,不得跳车,待停车信号发出后,人车停稳再下车。

10、每班运送人员前,人车信号工必须进行人车手动落闸试验,确保灵活可靠。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必须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不会引起掉道或其他危险后才能乘坐人员。

11、跟车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后,任何人不准上、下车。

12、乘车人员严禁接触人车专用通讯机。

篇3:平巷人车乘车规定范本

1、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人车场乘车、非乘人车场严禁乘车。

2、乘车人员必须服从运输监督员(或跟车工)的指挥,按先下后上顺序上下车。

3、按规定乘员数量乘车(每节车乘员数为18人)严禁超员乘车。

4、乘车人员进入车箱后,要有自觉挂好车门上的安全链,佩戴好安全帽,精力集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与随身携带的物品露出车体外。

5、凡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剧烈腐蚀物品乘车。不准携带超长、超宽、超重物品乘车(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0.5米,重量不超过15kg),携带刃具和尖锐器具应加防护套。

6、人车运行中,严禁乘车人员在车箱内打闹,也不得搞下安全帽,更不允许在车内睡觉。

7、严禁扒、蹬、跳车或站在两车连接部位之间搭乘。

8、机车在发出开车信号后(打铃)和到达人车场未站稳之前,乘车人员严禁上下车。

篇4:防爆胶轮车乘车管理规定

1、防爆胶轮车每车限乘22人,严禁超员。

2、乘车人员上下井必须在地面候车室及井下指定候车室等车。

3、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停车点上、下车。乘车时,待车辆停稳后,按顺序先下后上,严禁乱抢、混挤及扒、蹬、跳车现象发生。

4、乘车人员必须正坐在车内,不得横坐、卧睡,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

5、严禁乘车人员在车辆没有停稳时打开车门强行上、下车,严禁出现不听从司机和车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用污言秽语侮辱他人或动手打人现象,违者按“三违”论处。

6、各科部室科部长、区队队长及井下所有管理人员严禁在驾驶室乘坐。管理人员上下井时,应坐在车厢后门处,现场监督维持上下车人员秩序和司机安全确认执行情况。

7、所有乘车人员随身携带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严禁入井。

(1)重量不超过15千克,长度不超过3米,不得超出车体。

(2)形状是圆形、椭圆形、圆柱形等材料不允许直接乘车入井;确需入井时,应装入编织袋、麻袋等便于携带的储物袋中,方可入井。

(3)数量较多的材料,例如多根锚杆、多条螺栓等材料,应一头对齐捆绑后,方可入井。装车时,材料严禁超重。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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