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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当前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亟待加以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21-09-04

今天,制度大全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亟待加以规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由于受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推行及各种利益驱动下,使农村原本矛盾不明显的户口迁移、分户、公民职业、姓名变更、年龄变更等问题在近几年尤为突显,给户口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影响,

一、存在的问题

(一)户籍管理的法律法规过于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颁布于1958年,已不能适应现阶段户籍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而且申报“四项变动”没有强制性、限制性的要求,使一些人乘机钻政策法律的“空子”,造成户籍管理的不严肃性;主要表现以下几点:1.由城镇向农村反向流动问题。原来已办理“农转非”户口的部分人员,因利益的驱动或其他原因现在又通过各种途径由城镇向农村反向流动。2.分户问题。近年来,困难群众为享受政府更多的优惠待遇,父母本来已经分别归入子女户内,现因民政部门发放“底保”以户为单位,促使一些老年人或残疾人为了领取城市最低保障金而选择分户。3.人户不一致问题。受各种利益的驱动,人户不一致情况相当普遍。如出生不申报、死亡不注销、空挂户口、外嫁女不随迁户口、外出多年户口遗漏、应征入伍不申报注消户口等。

(二)户口与利益挂钩仍紧密。由于目前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社会福利、服役退伍、税费缴纳、事故理赔、教育优惠等政策仍紧密依附在户口上,有时多一个户口就有可能值几万利益。正因为有如此大的利益趋势,使很多人通过各种途径,想尽一切办法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

(三)户口登记缺乏严肃性。社会各界包括公安机关内部对户口登记的严肃性缺乏认识,总认为迁户口、改姓名是小事一桩。公民在参与保险、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领取结婚证、存款、就学和工作等活动时随意使用自己的姓名。

(四)户籍管理法规宣传不到位。户籍管理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群众性工作,若没有广大群众的自觉遵守与支持,是难以做好的。

二、建议:

(一)加强正确引导。加大户口管理宣传力度,明确户口登记的法律意义,增强群众对户口登记严肃性的认识,减少公民随意使用姓名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钩通衔接。提高对户口簿的使用率,如学生入学一定要持户口簿报名,在校生的名字必需与户籍册相一致,银行实行实名制存取款业务,办理结婚证、驾驶证、应征入伍、办理保险必需持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加强业务培训。户籍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手续繁琐的工作,没有一定时间的学习、熟悉,不可能掌握好户籍管理工作。

(四)加强档案管理。户籍档案是公安机关掌握人口信息数据的重要手段,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资源,必须加以规范。做到规范管理,责任到人,确保户籍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

(五)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户口,经通知拒不改正或假报户口、冒用他人证件、故意涂改、转让、出借户口证件的要坚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只有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两者并重,才能不断提高群众的申报、登记户口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申报意识,才能减少人户分离和项目差错。

篇2:基层反映:农村户籍制度改革遭遇“逆城镇化需引起重视

今天,制度大全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农村户籍制度改革遭遇“逆城镇化”需引起重视》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将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作为一项重要目标。然而在各地户改实际推进过程中,相当数量的农民却因担心自己原有利益受损和难以享受城市居民配套待遇而心存顾虑,“进城不落户”,甚至出现原有城市户籍人口争抢农村户籍的“逆城镇化”现象。

存在问题:

一是农户进城落户意愿不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建设不断加快和社会利益格局持续调整,农村户口背后的利益链越来越长,城镇户口背后的利益链越来越短,农业人口去城镇落户的积极性并不高。

二是农民就业顾虑突出。由于绝大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低,担心不能在城镇长期稳定就业,对向城镇转移心存顾虑。

三是城镇承载能力有限。当前城镇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房价和生活成本上升、就学就医资源紧张等“城镇病”逐渐显现,城镇人口承载力愈显不足。

四是城镇落户成本高。据相关部门调查,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配套上,农民市民化的平均成本为10万元/人,落户成本高也成为阻碍农民向城镇落户的一大因素。

建议

:一是在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换证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促进农民收益最大化,消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弥补进城个人成本,增强向城镇转移动力。

二是扶贫办、就业局、民委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整合培训资金,构建集“一流培训设施、多方师资力量、完善的服务条件、高效的培训质量”为一体的培训基地,通过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三是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同步推进配套改革,解决好进城农民在住房保障、就业服务、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实现进城农民同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城镇对农民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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