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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制度一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8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1 公司如因工作任务需要加班,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加班指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 员工加班应事先呈本部门委三职等(含)以上主管核准并填具<加班/误餐费申请表人表>送当地管理部存查,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误餐费。

  3 员工支领加班费者,若公司有提供伙食,应在公司用餐并不得再支领误餐费。

  4 经核准之员工加班可支领加班费/误餐费或按实际加班时数予以调休。由单位总经理依实际工作需求核定。

  5 四职等(含)以上及薪资2000元(含)以上员工实行工作责任制,无加班费。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篇2:投资公司加班制度

投资管理公司加班制度

制度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制度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篇3:教职工加班及加班费管理制度

教职工加班及加班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班管理,调动全院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制度的界定范围

  本加班制度是指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含借调和借用到本院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二、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学院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等,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必须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各科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按照加班天数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三、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学院各科室于每月五日之前填写并提交《交通与环境学院20XX年XX月份加班登记表》(附件一),详细注明加班人员、时间、加班天数、工作内容,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将申请表交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汇总并报主管院领导签字审批。

  (二)院办公室每月十五日前将审批后的汇总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计财处,由计财处根据此办法计算出工作人员加班工资。

四、加班天数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在编在岗职工(含雇员)

  加班工资150元/天;

  2.临聘人员(含劳务派遣)

  加班工资平时112元/天,周六日149元/天,节假日223元/天;

  3.加班天数

  工作期间,按10天/月为限;寒暑假期间按实际产生加班天数为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当日生效,具体事项由交通与环境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交通与环境学院20XX年XX月份加班登记表(略)

篇4:事业单位加班制度

  事业单位加班制度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加班后要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通知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职务等级(技术等级、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三、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日工资用本人月基本工资除以21.5天计算。小时工资用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五、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六、经市、区、县人事局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不执行上述规定。

  七、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

  八、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职工,应按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九、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

  十、支付加班工资必须从严掌握,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拨款,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十一、本通知自1995年9月1日起执行。待人事部制定统一规定后,改按统一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篇5:机关加班值班制度

机关加班值班制度

  1、坚持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无论是平时值班还是遇节假日值班必须在机关就餐、住宿,不得擅离职守,不在单位者,视为离岗,发现离岗一次,罚款50元。

  3、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自行找好替班人员,并向带班领导请示,经批准方可离开。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值班者,按旷工处理,并在全干会上做出书面检查。替班人不履行承诺未到岗的视值班人为旷工。值班期间因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岗的,必须征得带班领导同意。

  4、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平时上班期间,当班人员要在下午下班前,按时到值班室,负责接转电话、接待来信来访、安全保卫等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及时将电话内容转给领导和有关人员,不得误事。另外,还要及时处理在班期间的各项事务,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主要领导或相关领导,并做好办理记录。

  5、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早、中、晚都要对楼里楼外、院内院外进行查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值班期间由带班领导进行考勤,值班全勤者,发给全额值班费,未经批准缺勤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值班费,并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发年终奖金。

  7、有特殊情况需要周日加班的人员,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主要领导在加班人员名单上签字后报党政办考勤。

  8、值班时间:工作日为下午下班至次日上午8:30,休息日为全天24小时,值班室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9、值班期间娱乐活动要适度,一般不超过晚12点,以不影响他人休息和次日正常工作为前提。值班期间一律不许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赌博,违者严肃处理。

  10、值班人员交-班前必须整理好卫生,将垃圾清理干净。未按规定清理卫生的,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11、值班人员要保护好公共财物,交-班前将电话和钥匙等交给下一班。

  12、机关工作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留宿任何人,否则,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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