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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请假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0

工作人员考勤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的要求,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综合推进办指定专人考勤并作好记录,考勤记录明天报送分管领导签字备案。

  2、乡纪委和目督办对考勤和出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3、对工作人员考勤中的病假、事假、旷工等有关情况,职务补贴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积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职务补贴按60%发给;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积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职务补贴按50%发给;事假累积超过10天或旷工的,当月职务补贴停发。

  二、请假

  1、凡需请假者,必须具备领导批准的书面请假条交党政办留存,由党政办统一登记,作为干部年终考核依据。

  2、一般工作人员半天在办公室主任处请假,1至2天向分管领导请假,2天以上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党政副职领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凡请假人员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

  3、严格坚持每周的点名制和学习制,除区上开会和办理重、特、急事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凡不按时到会、迟到、早退一次的扣除当事人5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4、事假按第二条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一年日常事假不得超过15天。全年请假超出15天者,超出部分每天扣50元,年终兑现。病假凭医院出具的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出勤率扣减相应奖金。

  5、出勤状况实行每月月末公示制。

  三、假期及待遇

  (一)年休假

  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若在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休假。年休假安排时间为每年6月1日起至10月30日,当年休假不能移至下年使用。

  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干部职工休假时间由各科室安排,每年6月1日前将休假计划报党政办备案,党政办负责对各科室休假情况进行督查。

  (二)病假

  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婚假

  工作人员依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婚假20天。

  1、婚假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工作人员自理。

  2、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护理假

  女职工基本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实行晚育的(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因意外而流产的(含人工终止妊娠),根据医院证明,按以下规定给予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至四个月,产假30天;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产假45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五)丧假

  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工作人员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工作人员自理。

  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工作人员年休假、产假、护理假、婚假、丧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年休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聘用人员有关请假、休假问题按劳动合同执行。

篇2:员工请假及考勤制度

员工请假及考勤制度

  目的:为规范行为,加强考勤管理。

1、考勤规则:

  一、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二、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2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保留此标记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三、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包括十次)工资延后3个月发放。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100元/次处理。

  四、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为:工人200元/次、管理人员300元/次、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属于自动离职不给予结算工资。

  五、 凡遇停电、断料等特殊原因,员工不许离开公司,等处理好后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2、请假规则:

  一、车间员工有车间主管负责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二、管理人员由部门经理负责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三、部门经理由直属领导考勤请假,请假条为2联,一连交人事部入档,一联留底。

3、请假权责:

  一、车间3天以下请假由主管审批,3-7天之间由部门经理审批,10天以上必须由直属领导审批,但必须要有下属负责人书面报告。

  二、管理人2天以下由部门经理请假,3天以上由直属领导审批,必须安排好本车间生产工作或指定代理人后请假才有效。

  三、部门经理2天以上请假必须向直属领导请假,1天以内只要工作安排到位无须请假。

  四、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上交财务方可计算工资。

4、考勤、请假程序:

  一、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历休假证明,报车间管理与人事部考勤员处。

  2. 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历休假证明。

  3. 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岗位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上报负责人,得以安排才有效。

  (三) 公假

  1. 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2.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五、以下不作请假考勤管理:

  1、任何人员不许电话请假、口头代信请假,在外公差因假期无法按时到岗,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报部门领导与人事部。

  2、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1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补贴)。

  7.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篇3:考勤休请假制度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则上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2小时,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时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时内不支付加班工资。

  3、上下班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则一次扣款2元,超过10分钟则一次扣款4元,超过三十分钟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每月上班28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5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为年满勤,奖为6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办公室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调休、请假制度。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两天以上(含两天)应提前半天向总经理报告,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部门副经理、一般员工休假、请假两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所有休假、请假均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未请假离岗视为旷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数为21.17天,加班计发工资、请假扣发工资以此标准计算。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女员工产假为30天,哺乳期内,上下班时间每天缩短2小时。

篇4:社团考勤请假制度

社团考勤请假制度

  1、社团例会、理事层会议、社团整体活动(如三下乡报告会、周年庆等)等全体社员都必须签到,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填写社团的请假条并交至秘书处;过后补假条的必须在活动后3天内;

  2、全体社员每学期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并无假条的.次数满3次即视为自动退社;

  3、其他社团活动,如部门内部活动、社团小聚会等,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向部长或秘书长作口头请假;

  4、全体社员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5次,社团内各种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5、社团各类活动的签到、请假的考勤将与校评优挂钩。

华南师范大学绿色文明社团请假条

名字:

部门:

职位:

请假时间:

请假缘由:

请假人签名:

 

时间:

秘书长签名:

 

时间

篇5: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管理制度《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11、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12、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13、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14、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15、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16、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7、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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