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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7

公司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制度

  第一条 经理出差,必须经主管领导及有关经理同意;其他人员出差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第二条 出差要填写《出差申请报告表》,出差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往返时间、到达地点。该表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查批准后,交办公室留存,凭出差报告表,填写借款单,并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列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条 出差应遵守的事项

  1.必须按计划前往目的地,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有变动需事先请示并获批准。

  2.乘坐火车必须按正常路线,不得无故绕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绕道者,需事先由领导批准,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本人承担。

  3.乘坐飞机人员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领导特许方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 出差结束,应写出详细的`出差汇报,送有关领导审阅。

  第五条 出差回来上班后四天内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前须由部长审核签字。

  第六条 出差期间,严禁用公费游山玩水、请客送礼,严禁收受礼品,不得请求代购商品,对违反者各级领导有责任给予批评教育,所需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第七条 出差时间不超过7天,不补休,在国家法定假日出差的可补休同等时间。

二、出差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培养员工廉洁、勤勉、守纪、高效的精神,制定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九条 员工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

  1.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审核。

  2.凭《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预支一定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

  3.差旅费中,"实报"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数额,对特殊情况应由出差人出具证明,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处理。

  第十条 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经理核准,超过一日由总经理核准。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国内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杂费等。

  1.交通费需依票根或发票认定,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费用。

  2.住宿费需依凭证按上述标准核报,本公司备有住宿场所时不支付住宿费。

  3.伙食补助、杂费、特别费等依凭证视情况报销。

  第十二条 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据业务需要,必须乘坐出租车时,须经理同意。

  第十三条 国外出差旅费分交通费、生活费及特别费,其支付标准凭相关票据报销。

  第十四条 员工出国考察、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每日补120元(人民币)生活费。

  第十五条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提出出国申请计划书,并于回国后十日内提出出国人员工作计划检查报告。

  第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下舱位。

  部门总监、副总监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硬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行程在18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员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卧、硬座及轮船三等以下舱位。

  第十七条 奉令调遣人员,可依照以上条文报销。

三、特别旅费处理

  第十八条 出席招待会、客户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驻外机构时,不支付住宿费。

  第十九条 参加研讨会、招待客户、随客出差等产生的差旅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第二十条 出差不允许私人旅行,不得已情况下,报主管批准。

  第二十一条 职员出国出差期间依照本公司国外差旅费规定,凭票据实报实销。

篇2:公司出差费用制度

公司出差费用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即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3、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与总帐、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0、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篇3:出差员工差旅费制度

出差员工差旅费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篇4:工厂出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工厂出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二,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三、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四、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篇5: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为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特制订此制度,各部门员工因公出差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

  3. 本制度涉及的“主管领导”指有权批准员工出差的领导;

  4. 本制度涉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替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5. 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6. 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初次审核,由出纳部进行复核,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7. 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8.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9. 本制度所涉及的表单见附件;

  10.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员工市内、外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员工(高级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员工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财会部门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5.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部门批准行政人事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a.市内出差须经直属领导核准;b.市外出差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职务代理人核准。

  7.市外及省外出差时间:a.出差人员报销生活补贴或误餐费后,不再报销其它进餐费用;b. 如有业务招待需要电话请示项目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有业务招待的当日生活补贴减半;反之有业务单位招待其进餐的 ,当日生活补贴减半。C. 出差当日18点以后乘车的,当天不得计算报销生活补贴,出差返程当日10点以前到武汉也不得计算报销生活补贴。d. 住宿天数严格按在外留宿时间计算报销,出差人员要据实提供住宿发票不得虚报,无发票不予以报销;途中(火车、汽车等)过夜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员工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员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市内出差,公司按实报销公共交通费用;自备车辆可报销寄放费。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①住宿费、误餐费按费用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误餐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②交际费用额度由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③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④不同级别的员工共同出差,住宿、交通工具可按高级别员工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标准不变。

  ⑤报销住宿费需附清单。

  ⑥市外、省外出差应报销住宿费而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一半支付。

  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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