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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8

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运转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职工的考勤结果(包括出勤、请休假及出差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

  二、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每天早上8:30前必须到岗,各处(室)负责人必须严格本部门的考勤管理,每月向人事教育处报送一次考勤登记表。人教处、纪检监察室及办公室将不定时抽查,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况。

  三、干部、职工请(休)年假期、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均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休)假审批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后,交人教处备案。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在事后两天内及时补办。

  四、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休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局长批准;其他干部职工休假,由所在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分管局领导批准。

  五、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局长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事假一天之内,由处(室)负责人批准,两天(含)以上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分管局长批准。请事假二天(含)以上,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六、病假二天(含)以上须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除急病和特殊情况,均须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请休病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局长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休病假,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七、请(休)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按审批程序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八、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休假和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超过假期部分均按旷工处理。

  九、全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要求填写《考核手册》,如实逐日记事。按半年和年终对处(室)负责人的记事本进行检查,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记事本进行检查。

  十、干部、职工出差必须是因工作、学习需要,由局领导安排。处(室)主要负责人省外出差原则上控制在一年一次,其他干部、职工原则上控制在两年一次。

  十一、因公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经人教处审核,分管局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交人教处备案登记。

  十二、凡未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出差的,不得报销差旅费,外出期间按旷工处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2:项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各类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二)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特批人员外。

二、作息时间

  1、办公室人员:

  (1)公司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及周日全天休息;

  (2)公司作息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12:00—13:30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3)因其它临时情况需调整作息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2、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部作息时间由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自行制定,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考勤打卡

  (一)目的':为规范员工作息时间,加强公司内部科学管理,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签)卡考勤制度。

  (二)范围:公司总部及项目部回司工作人员(总经理特批准人员除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例外:

  1、因故请假,填报了请假申请并经核准者;

  2、临时事务,事后说明事由或补办请假手续经核准者。

  (三)管理规定:

  1、因公出差或因公外勤而无法打卡人员,按OA审批流程,在平台系统上进行“出差”核准审批,此情况考勤统计者作按照上(下)班处理;;

  2、公司总部员工在本地外出办事的由直属主管直接安排,项目部外出办事的,由项目经理直接安排;

  (四)项目部考勤

  1、项目部考勤由后勤出纳进行管理及统计;

  2、项目部员工因公出差或请休假,需在OA平台填报“差假单”由项目经理进行核准,并交项目后勤备案;

  3、关于项目负责人考勤,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因公办事、出差、请假离开项目所在地,须在公司OA平台上填报《员工差假单》,同时通过电话向生产副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离开项目。

  (2)《员工差假单》由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差假申请及销差销假均按OA平台流程设定执行。

  (3)项目负责人月度考勤根据项目日碰头会记录及《员工差假单》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汇总统计。

  (4)项目负责人月度考勤表交由生产副总审批后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5)项目负责人差旅费报销依据《员工差假单》由各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

  (6)本通知中“项目负责人”是指各项目实际最高行政主管。

四、考勤计算

  (一)旷工

  1、迟到、早退或脱岗擅离超过1小时(含)、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2、旷工者按本人日工资标准和旷工时数之积计扣;

  3、旷工每发生一次罚款50元,同时实行“一扣二”办法(即旷工一天减发两天工资)扣发当月工资;一月旷工累计2次或一年累计3次做除名处理。

  (二)迟到

  1、上班打卡的卡载时间迟于规定上班时间者即为迟到;

  2、迟到10分钟以内(含)扣罚20元;迟到10~30分钟(含)扣罚50元;迟到30分钟~2小时(含)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3、全月累计迟到5次(含)以上,或全月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小时(含),除执行上述迟到处罚外并追加扣罚1日工资。

  (三)早退

  1、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2、早退以早退时数按“迟到”规定处理。

  (四)脱岗

  1、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脱岗;

  2、脱岗60分钟以内(含)按“迟到”规定处理;

  3、脱岗60分钟以上按“旷工”规定处理。

  (五)请假休假

  详见“请(休)假管理制度”

  (六)加班加点

  1、根据建筑行业特殊性质及行业通用规范,员工周一至周五需要赶工可能发生的加班工资在员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中已予以考虑,因此不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2、星期六和星期天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行政班员工凭加班条在行政行政人事部登记换休,除法定假日、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外不计算加班。项目部员工根据项目情况安排换休;

  3、在国家法定假期加班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依照员工工资标3倍准进行支付。其它情况的加班员工可执行带薪补休办法。

  (七)换/补休

  公司不提倡计为换休的加班日数无休止累计,相关职能负责人应统筹做好工作安排和事务协调,并对有换休累计的员工进行调休安排。换休人员须在行政人事部办理换休手续,填报“请/休假审批单”。

  (八)员工出差、外勤(指因公外出办事)、请/休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1、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出差无法打卡,按照OA审批流程,在平台系统上进行“出差”核准审批;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外勤无法打卡,按照OA审批流程,在平台系统上进行“非假未打卡”核准审批;公司总部人员请/休假无法打卡,按照OA审批流程,在平台系统上进行“请/休假”核准审批。

  2、项目部回司人员因公出差无法打卡,填制“项目人员出差审批单”核准审批;项目部回司人员因公外勤无法打卡,填制“特殊情况未打卡申请表”核准审批;项目部回司人员请/休假无法打卡,填制“项目人员请假/休假审批单”。所有单据均交人事部备案。

  3、相关手续须在员工到司后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以上手续,原则上须员工本人提前履行;确遇紧急情况,可采取“事后补报”的形式,但须员工本人在到司后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手续(不能累计到月底做考勤时进行)。违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即按脱岗处理。

五、出勤检查

  (一)行政人事部每周必对上一周的员工出勤情况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有漏打卡或旷工现象;

  2、是否有早退情况;

  3、根据请假单、加班单对上一周考勤卡进行检查以掌握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

  (二)检查核证及登记

  检查情况经过核证后,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负责人应即时作常规登记,填写“月出勤检查记录表”。

六、考勤统计

  每月考勤汇总统计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并在次月5日之前完成。各级考勤上报、统计、审核要求如下:

  1、每月考勤薪资统计周期从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项目后勤出纳每月26日至31日负责将原始单据、手续带回行政人事部并填报月度考勤表

  2、项目部、分公司考勤上报为每月1号,项目部考勤须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分公司考勤须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办事处考勤须由办事处主任审核签字;

  3、公司行政人事部考勤统计员进行统计截止到每月4号,并制作“考勤汇总表”,行政人事相关负责人进行复核截止到5号;“考勤汇总表”及相关原始考勤表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进行审核签字,截止到每月8号;审核完毕后交财务进行薪资计算。

  4、员工出差/请假须履行审批及销差/销假手续。各单位考勤员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未见考勤员及出差人销差签字,财务部不得报销差旅费。

篇3:售楼部考勤制度

售楼部考勤制度

一、 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下午:12:00—19:00。

二、 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下午: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出处理。

三、 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返回时间,返回时需填写返回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返回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

四、 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 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篇4:教职工学校考勤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篇5:学院考勤请假制度补充规定

学院考勤请假制度补充规定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南昌工学院人事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请假类别与范围

  本规定仅限为三天以内(含三天)与个人事务相关的请假,包括事假、病假等。因公出差应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超出三天的请假按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行政人员

  行政人员请假,由本人申请报相关科室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二)辅导员

  一天以内请假由辅导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管理科签署意见后报学院相关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请假由辅导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管理科和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教师

  一天以内请假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研室签署意见后报请学院相关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请假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研室和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以下条件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的。

四、考勤管理

  各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工作由学院分管领导主管,同时有一人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教职工考勤记录、统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五、附则

  (一)本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自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民族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民族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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