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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5

图书借阅制度(一)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图书每月更换一次。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归还。

2、每天早晨7.30到8.00为读书背诵时间,要认真读书,不许借阅及还书。中午2.00-2.30为班级默读时间,课间为还书时间。

3、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签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4、每次借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签字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须有图书管理员的签字并注时归还时间。

5、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一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

6、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7.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严禁涂画、撕割,如有污损、撕割、涂写或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8、所借图书无论是否到期,若有特殊情况老师可随时索还,如多次催促不还者或丢失者按原价三倍赔款。

9、读者应爱护图书,未经许可私自带图书出室,以盗窃图书论处。

10、班级将定期开展读书小博士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图书借阅制度(二)

为了充分利用班级图书,进一步深入持久的开展读书活动,引导全体学生把人生最美好的时间用在读书上,同时为了加强班级图书管理,依据学校安排,经全体学生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借阅制度

一、班级图书借阅的对象为本班全体学生。同时要加强班际之间的图书流通。

二、借阅班级图书的每一个人,必须经过图书管理员,签写好借阅手续,不能私自乱动乱翻图书。

三、借阅的图书必须在自借出之日起,一两周内归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推迟归还时间。

四、要爱护借阅的图书,不能随意撕毁,或在书籍上涂写、批注、点评等,应原样归还给图书管理员。

五、借阅的图书若已丢失,按照原书籍定价的2倍予以赔偿;若有破损等情况,则由图书管理员及时汇报班主任,视其具体情况进行适度处罚。

六、班级学生必须积极借阅班级和学校的图书,班委会和管理员要对学生借阅图书的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对借阅图书滞后或不借阅的学生要采取措施,责令限时改进。

借书时间:每周一中午

还书时间:每周五中午

篇2:团委图书借阅制度

一、图书公共管理的基本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提倡用文明礼貌语言.尊重管理人员。

2.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随乱丢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零食。

3.查阅图书后请归还原位。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不得将未经借阅登记的图书带出室外。

5.借阅时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6.遵守本图书馆规章制度.凡违反者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照章受处。

7.图书馆设立在团委办公室。

二、图书馆借书规则:

1.本馆为全厂职工服务。

2借书数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书期限:每本书可借阅二个星期,如若未阅读完,可续借二周。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天数处以罚款。超期每天罚款0.5元。

4.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刊时被发现,由还书读者负责.

5.读者借用图书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折页、遗失、损坏、撕页、污渍和圈点,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6.借阅人如若连续三次违反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则取消借阅资格,并酌情向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三、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款规则:

(一)凡折书、撕页、挖剪图书者,除当面批评教育外,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撕页、挖剪图书者,一般按图书原价的3――5倍赔偿;

贵重书刊(如工具书、重要管理书籍等)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残书收回图书馆。

2.私自折书者,按原价的30%-50%赔偿。

(二)污损图书资料,视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污损10页以内按原价30%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2.污损10页以上按原价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3.污损20页以上按原价的2――4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三)凡遗失文献资料者,一周内赔原书刊不予追究责任。超过期限,每本加收图书损失费5元。如赔原书刊确有困难,可按以下办法赔偿:

1.1995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价的8――10倍赔偿。

2.1995-2000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8倍赔偿。

3.2000年-2003(含2000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当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5.多卷书或丛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价的l――3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6.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每天罚款0.5元。

7.丢失图书编码,每本图书赔偿1元人工费。

(四)赔偿书刊时间规定:

1.待偿时间以不超过一个月为限;超过一个月者又以超期的规定一并处理。

2.办理赔偿手续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资料,可持赔偿单到图书馆返还50%的赔偿金。

(五)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篇3: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19

版次:A

页次:1/1

实施日期:

1、目的: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之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制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人力资源部总务文员负责图书的借阅管理。

4、内容:

4.1公司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卡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4.2每年6月、12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4.3公共参考图书、辞典、珍贵图书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

原因必须借阅者则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一般书刊、报纸可随意阅览,但不能带出图书室或撕剪,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

4.4每周三、周六18:30~20:30为图书借阅时间。

4.5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员工在借阅书藉时必须先查览目录卡,做好登记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周,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4.6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处3倍以上罚款。

拟文

审核

核准

篇4:物业行政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工作制度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14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14.1图书的收集和管理

14.1.1图书馆藏书来源:

购买、定期收集、公司/管理处/部门/员工提供。

14.1.2申购、入仓、登记、借出

14.1.2.1申请购书者,先向行政助理查询管理处书籍明细,搜索所需购买的书籍或类似的书籍是否已备有。若无,再提表申购,由管理处行政人员复核后交管理处主任审批。

14.1.2.2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购买,购买图书所发生的费用由申请管理处负担。

14.1.2.3管理处行政人员办理图书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书籍明细。

14.2图书借阅

14.2.1管理处每一位员工都可以借阅管理处图书,先向行政助理查询书籍明细,查出所需图书的编号,再填写借阅登记;

14.2.2为了提高图书的利用效率和资源共享的目的,原则上图书借阅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的,须将其原因和现用人的情况通知行政助理,并由行政助理作出追踪、登记工作;

14.2.3图书借阅人应有高度责任感,保持图书的整洁的完整,不得涂污及损坏;如有损坏或遗失,公司将酌情要求赔偿。

14.3图书归还

借阅人归还图书时,须经图书管理员检查所归还之图书是否整洁、完整、并签名确认。

14.4图书处理

14.4.1指对原借阅人自己或因转借他人而造成图书的人为损坏、或遗失的情况而作出处理;

14.4.2借阅人书面说明损坏/遗失图书的原因,管理处行政人员审核并和管理处主任作出最后赔偿意见。

篇5:小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小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1、每人每次借图书三册以内。

2、学校图书只限本单位教师借用,所借图书限期两个周归还,不按期归还者,图书管理员通知归还,若继续不按期归还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借书时,先查目录,然后填写索书单,将索书单交给工作人员予以登记。

4、取书时要仔细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所借原书不得批划、污损、遗失,如发生此情况,应按赔偿制度执行。

5、借书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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