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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0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入馆须知

(一)凭借书证或工作证等有关证件进馆。

(二)讲文明礼貌,请用文明语言。

(三)保持安静,禁止喧哗。

(四)讲究卫生,禁止在馆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

(五)爱护书刊、设备等公共财物,严禁损害室内设施或涂损墙壁、地面及门窗。

(六)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馆,在馆内相互间不准勾肩搭背。

(七)注意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八)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二、借书规则

(一)为适应本院教学和科研需要,充分发挥本馆藏书的作用,根据方便读者借阅,有利图书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则。

(二)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和进修生需凭新生名册或教务处证明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流通部办理领证手续。

(三)借书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因转借而发生遗失、污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赔偿。如发现转借,本馆有权拒借,并扣下其借书证、卡,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发现涂改借书证、卡,将暂停其借书权利,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并交罚款伍元。

(四)借书证、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而发生冒借图书等情况,均由原领证人负责。

(五)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图书馆同意,方能补发。借书证(带照片)随时补发。借书卡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每张交工本费两元,严禁冒补,否则一经发现,须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五元。如原证卡找到,应立即交回补证、补卡,否则按冒补处理。

(六)借书期限。教职工借期三个月,学生一个月。期满如需要续借,应持原书和本人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小说不得续借。寒暑假借期连续计算,假期中间到期图书,开学后一周内必须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

(七)读者借书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每天罚款壹角。还书时,读者如丢失期限表,须交手续费三角。

(八)凡借书者,须先查目录,填写索书单位交工作人员取书。查目录时,不得将目录卡片往外抽提,不得把目录盒抽出乱放。

(九)读者借书,凭本人借书证,每卡借书一册。借书时必须主动出示借书证。

(十)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间,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十一)读者借书应妥加爱护和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理。

(十二)读者急用图书,库内已借完时,可以预约借书。()预约图书到馆后通知预约读者,五天后不来取书,则预约作废。

(十三)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库藏本及工具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借出馆外。

(十四)确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借阅本馆缺藏的图书文献,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借用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并遵守对方图书馆的代阅规则。

(十五)读者离校时,应先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并向本馆退还借书证、卡,每缺一张,交款一元,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开架书库借阅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机读证,领取代书板入库自选图书。

(二)读者入库时,不得穿大衣、风衣;不得将书包、提包及个人的私物带入库内;在库内不得大声喧哗。

(三)读者选书时,要充分利用代书板,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置,如选中该书,则抽出代书板,整理好该排图书,方可离开;如未选中将该图书放回插板处,抽出代书板另选其它图书。

(四)选好图书到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还回代书板,到借书台外取书。

(五)读者办理完借书手续后,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书的内容与书目不符等现象。如有当即声明,经工作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是加盖污损章;否则责任自负。

(六)本人借书证不得转借。如有转借一经发现者,扣留其证并按有关条例处罚。

(七)每证借书量:学生读者每证最多可借4册,研究生10册。教师讲师以上10册,职工5册。

(八)借书期限:学生读者为30天,教工读者为90天,到期未看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仅限一次,续期30天,逾期不还按超期处理(文艺书不能续借)。所有图书一经借出,7天内不得归还。

(九)读者如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论处。

(十)读者还书时,应持本人证到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不得人替别人还书。

(十一)还书时,如经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新的污损、破裂、撕页、偷梁换柱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读者要爱护所借图书的条型码,如有损坏或仪器不识码者,由本人负责。

(十三)读者如多选图书又无允借权限者,要将图书送还原处。

(十四)读者在书库选书时,要保持书库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不得乱动仪器设备等,违者将对其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

(十五)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超期一天,罚款壹角。四、艺术书库借阅规则

为加强艺术书库管理,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则:

1.本书库图书仅供设计系师生借阅。中文图书借阅对象为该系师生(50元以上的图书对学生不外借),外文图书借阅对象为该系教师(200元以下允许外借,200元以上仅供室内阅览)。

2.借期:教师2个月,学生1个月,允许续借一次。超期一天,书款50元(含50元)以内罚款5分,50元以上罚款1角,望广大师生按时归图书。

3.借书时,读者要认真检查(贵重图书须逐页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记。否则,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在书上勾画、涂抹等情况,能清理干净者,赔款1元;无法清理、污损较严重者按图书原价赔偿,图书归本馆所有;无法清理、污损严重者,原则上赔偿新书,如买不到新书,按丢书办法赔偿。

(2)撕页、挖剪者,视为窃书处理。本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图书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书价10倍罚款,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3)缺页者,视具体情况给以书价的2――10倍罚款,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4.几项收费标准:

(1)外文图书拍照,收费1元/张,外单位5元/张;

(2)外文图书及贵重中文图书复印收费1元/册;

(3)外单位查阅资料收费2元/册。

5.丢书按本馆《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赔偿。

五、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1.本馆外文图书仅供教师和高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上)借阅。

2.教师凭本人借书证换取代书版,入库借阅。学生须先查目录,然后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取书,方能借阅。

3.外文图书借期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个月,逾期不还,每天罚款一角。

4.教师凭5、6号证借阅,学生凭4号证借阅。

5.工具书、原版书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6.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污损处加盖印章,以分清责任。

7.对窃书者,除追回原书外,按《轻工学院关于偷损书刊的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六、代书板的使用方法

代书板即书位板,用以标记图书在书架上的位置。使用代书板的目的是防止图书借位乱架、难以查找。使用代书板的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读者入库选书时,凡从书架上取下图书,须将代书板横插在原书的位置上,以板代书。

二、如果所取图书不中意应将图书放回原处,抽出代书板另行挑选。

三、凡所取图书被选中者则抽出代书板连同图书一起拿到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

七、读者机读证管理办法

(一)办证资格和方法

1.凡申领借书证的本院教职工,需凭人事处通知,学生凭教务处新生名单,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到流通部办理。办证时,每人须交工本费10元(其他人员按临时借书证管理办法办理),并提供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借书证由申办单位自行填写,粘贴照片。填写时必须做到字迹工整,人名与照片相符。

(二)借书证使用管理规定:

1.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如在转借使用当中出现问题,由借书证所有者自行承担。

2.读者持借书证在开架书库享有借阅权利,读者借阅图书权限:教师读者副教授以上15册,讲师10册,期限150天;职工及研究生读者5册,期限150元;学生读者可借4册,期限30天,借书超期每册每天按0.10元罚款。教师、学生一视同仁。

3.读者要爱护借书证,不得对其进行撕、折、水浸,如因保护不当损坏借书证,修改时按补证对待。

4.借书证如有丢失,读者需马上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挂失,如因不及时挂失而冒借的图书由丢证者自负,已借图书须先归还,方可办理补证。

5.学生入库选书时,需持借书证换取代书板,借书时交还代书板,持借书证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6.因丢失而需补证时,要出具证明到流通部证件室申请补办,补办新借书证时,除交一张照片外还要收取工本费。

(三)退证办法

1.学生退学、休学,毕业生离校前及教职工调离时须在本馆流通部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前须还清所借图书,学生退证以个人为单位办理。

2.借书证如有丢失须交丢证罚款10元。

3.学生复学及专科升本科的读者要出具有关证明重新办理新证。

八、图书借阅违章处罚条例

对违犯图书借阅规则者,除批评教育外,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入库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污物、库内吸烟、脚踏墙壁、书架、乱动仪器、微机者,每项罚款5元。

(二)借用他人书证者,除扣留其书证外,罚款10元。证主领时按补证处理。

(三)选书时不用代书板;未将选后不借的图书放回原处;将书拉倒、拉乱,未主动排好造成乱架者,每项罚款2元。

(四)丢失代书板者,罚款5元;借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1角。

(五)损坏图书,如圈点、批注、油渍、墨迹,按书价的40%――60%赔偿;撕、挖、剪坏图书,造成破损、缺页,除将原书仍交图书馆外,按原书价的2――3倍赔偿。

(六)丢失或损坏书标、条码、类号,每项罚款2元。丢失磁条罚款25元。

(七)丢书按《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处罚。

(八)丢失图书后,若在一个月内买到的同版图书顶替者,每册交加工费2元;

(九)未经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一律按偷窃图书论处。对偷窃图书者,除按原书价的10倍罚款外,写出书面检查,存入读者档案,通知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相应处分。

(十)丢失机读证要及时挂失,否则责任自负,补证时交补办费10元。

(十一)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者,除通知所在单位教育处理外,视情节轻重罚款5――20元,并扣留其借书证两个月。

(十二)所有罚款,一律交公,工作人员不得截留。

九、遗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

(一)读者借阅图书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除立即归还污损图书外,应负赔偿责任。

(二)读者污损图书(如圈画、批注、涂改、撕页、剪裁、折叠等)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者,根据污损程度和认错态度好坏,分别按原价的1/5、1/3、1/2罚款。

(三)读者污损图书程度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或遗失图书,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并交手续费五角。否则下列规定现赔偿金:

甲、中文图书

1.丢失文艺小说一般照原价的二至三倍赔偿。

2.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多,视其出版时间按原价的三至五倍赔偿。

3.丢失教学参考用书,复本少,视其出版时间按原价的五至十倍赔偿。

4.丢失多卷集图书中的一册,如复本较多按丢失图书的五倍赔偿。如系贵重图书,复本又少,按全套书价赔偿。

5.丢失本标价图书,由本馆根据版本、复本量、使用价值酌情定价赔偿。

乙、外文图书

1.丢失国外出版的原版书按原价的二至五倍赔偿。

2.丢失国内发生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三至十倍赔偿。

(四)遗失图书赔偿后,两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原书及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交手续费三角。

十、阅览室文明守则

(一)遵守阅览规则,做文明读者。

(二)爱护书刊、不撕页、不圈划、不将书刊携出室外。

(三)爱护室内设施,不乱拉桌椅。离开阅览室时,将坐椅轻轻放在桌下。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说话,不勾肩搭背,不谈笑打闹。

(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

(六)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十一、现期报刊阅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准携出室外。

3.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选刊后应就座阅览。

4.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凡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6.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十二、外文期刊、中文过刊阅览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准携带室外。

3.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不得在刊架前长时间逗留。

4.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凡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6.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

十三、情报教育室管理规则

1.情报教育室主要收藏中外文检索工具书。

2.教育室供本院读者进行文献检索和检索实习。

3.室内陈列的书刊资料一般不外借。

4.读者进室检索,应先登记,书刊用毕应放回原处。

5.要保护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等。

十四、轻工学院关于偷损学校书刊的处罚暂行规定

鲁轻院字(1991)第45号

我院图书馆馆藏文献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国家财产,全院师生员工既有借阅的权利,也有爱护的义务。但有的读者不按正常手续借阅,任意偷窃或撕毁书刊,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国家财产的侵犯。这不仅使馆藏文献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也直接损害了广大读者的利益,必须予以反对和制止。为此,特做好暂行规定。

一、全院读者应以爱护学校书刊为已责,反对和检举偷损书刊的行为。

二、凡偷损学校书刊者,除给予所偷损书刊的十倍罚款外,还要按书刊价值给予以下处分:

1.价值50元以下(含5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2.价值50元以上、80元以下(含80元)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价值80元以上或多次作案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教职工可参照以上规定处理。

三、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以前发生的偷损书刊问题,只要本人承认错误,并主动送回书刊,即不予追究,不罚款,不处分。否则,一经查实,即从严处罚。

篇2:图书馆考勤制度

西城区图书馆考勤制度细则

为了使图书馆更好的服务于读者,经馆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图书馆2003年9月修订的“西城区图书馆出勤制度细则”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并结合文体局考勤制度逐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图书馆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文体局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允许有迟到早退现象,所有职工都以到馆、离馆真实时间签到,不得代签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

二、认真履行每天早晨8:30分早操制度,除公务或休假以外,无故不参加早操一次将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5元。

三、各种馆内通知将直接写到考勤簿上,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任何责任自己承担(休假除外)。

四、因公务晚来、早走、中间离岗必须向负责人说明,并在考勤簿上注明“公务”字样,否则按照奖罚规定中的扣分办法执行;因私事晚来、早走、中间离岗必须向馆领导请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或不空岗的情况下予以批准,并按照要求如实签到,(以迟到早退论),随当月的考勤统计上报局办公室。

五、各室工作人员必须要轮流休假,每年15天公休要一次性休完,探亲假可根据各人情况分两次休完;连续休假计算天数时包括六、日和节假日。如不按照规定连续休假,则以病假或事假有关规定处理(公务除外)。

六、从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当年各种公休(包括婚假、产假、探亲假、)不再累计,至当年12月30日前没有休完的假将自动作废,开始下一年的休假。

七、任何人休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种公休、病假、事假均要依次向图书馆负责人、分管局长、党政一把手请假,同时按要求填写“请假申请”并经有关领导批复,病假要根据真实情况出具医院证明;请假1―2天的必须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请假3天的除向负责人请假外,还要向分管局长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除执行以上程序外,要向党政一把手请假;任何人在请假未得到批准前不得擅自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后补请假手续无效;请假手续每次要分别报图书馆和文体局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时销假。

八、请病假、事假每天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5元,月底累积计算;请病假两个月以上及事假累计超过20天(天数统计包括六、日和节假日)执行西城区人事局西人字[1999]7号文件规定,扣发部分直至全部工资。

九、所有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文体局每周二、四的政治学习,凡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必须提前按照请假要求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并报局办公室,未请假不参加学习按旷工处理;除公务和休假以外,不参加政治学习一次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10元。

十、除公务外,任何人未请假不参加图书馆各项集体活动和业务学习,均按旷工处理。

十一、所有干部职工如不按照以上考勤制度执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行为,按旷工情况处理。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目标考核奖,并给予局内纪律处分;旷工6天及以下者,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七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十二、如有参加各类函授、半脱产、全脱产学习者,按照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每学期课程安排要提前上报负责人,并根据图书馆的整体工作随时进行调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参加学习。

十三、每人每月的目标考核奖根据当月出勤统计当月兑现。图书馆按照文体局的统一要求将在每月5日前上报一次考勤的月统计结果。(统计内容按照文体局统一要求上报:每人的休假情况和迟到、早退、中间离岗次数)

十四、文体局督查组将随时对图书馆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局通报。如有代签考勤现象,则扣除代签人的目标考核奖;如有迟到、早退、中间离岗情况,但跟负责人请假者,分别以公务、病假、事假处理,未请假者以旷工处理。

十五、当年公休超假均按照病假、事假、旷工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至年终每位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个人综合考评依据之一。

十七、任何人在工作日内必须严格禁酒,否则按照文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保证读者借阅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文体局统一要求随时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馆内通知为准)。

篇3:X学院图书馆门卫工作制度

学院图书馆门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私自代岗。

二、严禁在门厅墙壁、壁柱、门窗等处张贴广告。

三、不允许穿着背心、短裤、拖鞋者入馆。

四、不允许在馆内吸烟、打闹、骑车、喧哗及推销或摆摊销售物品。

五、不许任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液体进入馆内。

六、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将本馆家具和设备仪器带出馆外。

七、每天闭馆后做好清馆工作,认真检查馆内电源、门锁、门窗关闭情况。

八、定期检查卫生间水龙头、电热水器等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记录。

九、每天做好当班日志,发现本人解决不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十、做好来宾及读者咨询工作,热情接待并引导来宾、读者到需要去的地方。

篇4:图书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图书馆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馆长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由图书馆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图书馆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馆长及有关职能部门,图书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馆长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篇5: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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