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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8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传、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篇2: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的为锦程学校的同学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师生共同遵守。

一、开放时间(具体时间视锦程学校安排为准)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00-下午18:00)

星期六---星期日(上午10:00-下午16:00)

二、借阅对象

图书室图书只供本校师生借阅,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出借。

三、借阅方法、期限、数量

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借阅图书时,须经图书管理员到图书室取书,并当面登记。

借阅期限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图书室定期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清理,并对图书只借不还者进行催促,若一周后仍未归还,则由图书室书面通知该同学。

每次借阅的图书不超过2本。

四、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1、污损图书(包括在书上批注、圈划、涂改、撕页、挖剪等),视污损程度按现行书价的20%-100%赔偿,如果图书被污损而不能继续使用,视同遗失图书赔偿。污损程度由办公室老师鉴定。

2、遗失图书资料的,可用同版(或新版)图书赔偿。无法赔偿同样图书的,则按图书金额进行相应赔偿。遗失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的金额进行相应赔偿。

五、图书室管理办法

1、为图书室购置新书前先查询图书室是否有此书,图书室如无此书时可购买,做到尽量不重复。

2、所购图书以学生需求为准,所报图书无批阅、涂改、卷折、影描、污损。

3、新购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登记造册,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2011年3月31日

篇二: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构,以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教研情报,资料等服务为宗旨。图书室应建立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档案资料。配备专职(兼职)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图书室有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以年度为周期,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痕迹材料。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加强阅览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完整的图书账册档案。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四、加强图书维护,自觉爱护图书。严格做好图书资料的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和遵守室内纪律。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乱扔垃圾,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为两星期。图书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六、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七、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并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好图书,并做好图书室的卫生工作。

八、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室公共设施。阅览书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篇三:图书室管理制度

1.本图书室为本局内部人员提供,不对外开展借阅活动。

2.进入本图书室须凭本人借阅证,无借阅证的不能借阅各类图书。

3.本图书室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入图书室须遵守有关规定,文明借阅。

4、本局人员每人每次最多可借2本书(一书多册的按其中单本书计算),借阅时间为一个月。

5、所借图书在借阅时间内未读完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半个月。

6.借阅图书逾期不还者,由图书室催还,逾期两个月以上,经催还尚未来图书室还书,按本规定第10条处理。

7.读者借阅图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散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注记;其次,确认还书日期。明确后,办理借阅手续。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室外。

8.所借图书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如因出差、病假、事假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归还的,应打电话告诉本图书室。到期时若逢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

9.如果因为本局需要组织集体学习或相关的集体读书竞赛活动,对于借出的图书,不管借期是否到限,可以提前收回。读者接到催书通知时,应按规定期限归还,以便于开展集体活动的需要。

10、读者所借图书如因其他原因发生破损或丢失,由本人按照原价予以赔偿。

11、本局人员调离本局局时,须到本馆清还所借图书,交还借书证。

此规定未尽之处,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图书室安全防范制度

一、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涉及我馆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做到高度重视,一级抓一级,使这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有一名校领导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全馆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和图书馆稳定、突发事件处理小组,书记任组长,各部、室主任为部门责任人。

三、不定期对图书馆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加强对水、电、消防器材和贵重物品的管理。

1、图书馆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馆内,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严禁在馆区内焚烧字纸、垃圾。

2、加强用电管理、严禁在馆内私自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求当班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晚班下班时拉掉电闸。

3、不定期检查各种消防设备和监控报警器材,严禁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物品,保证报警设备正常运转。

4、有贵重设备的办公室必须增设防盗、防破坏设施。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值班安排,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寒暑假贵重物品集中管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5、一旦发生火情、水情、盗情和灾情,应立即向校领导和学校安全办报告,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四、加强对安全保卫值班人员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本馆全年每天24小时都有安全值班记录。

五、加强保密措施。凡属机密文件和机要资料要有专人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六、加强网上资源管理,严禁浏览、传播*、色情等有害资料信息。加强对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严禁学生在此玩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

七、对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以及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对本部门和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要不定期汇报。

八、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职工的年终奖挂钩。对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条例予以严肃处理。

篇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4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4)

1、图书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透光,做好防火、防晒、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能超过规定的册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严处罚。

篇5: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6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6)

一、每日按时向师生开放,满足师生的要求。

二、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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