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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4

企业奖惩制度(一)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说脏话、粗话者。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参会人员迟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工作时间酗酒者。

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培训无故旷考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企业奖惩制度(二)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5、提拔;

第三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以下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有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主管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让人力资源部门落实执行。

第六条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照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漏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其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公司、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及其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惩处外,还应按照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以下者(含10万元人民币),责任人应赔偿损失的30%至50%;

2、造成公司损失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由人力资源监察室和法律事务室提出索赔处理意见,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监察室执行,情节严重者上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共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一条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二条员工罚款处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罚500元人民币或1000元人民币两种情况,警告处分则扣发1/3的月工资,记过处分扣发一个月的工资;员工受嘉奖1次,增发1个月基本工资,记功一次增发3个月基本工资。

第十三条员工奖惩情况记入人事考核档案中,受警告以上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四条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粘膜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级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十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企业奖惩制度(三)

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考勤:每月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每次给予5元罚款;请假一天扣10元工资;旷工半天给予10元罚款,以此类推。

二、卫生:卫生打扫不合格须重新打扫并延长值日一周,垃圾不及时清倒,给予10元罚款。

三、周报表,月计划总结:每周六要及时上交工作日报表,不能按时上交者给予严肃批评并罚款10元;报表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罚款,被发现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次月5日前上交当月总结和下月计划,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者,给予10罚款。

四、设备:爱护公司公共财产,责任到人,如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按价赔偿。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领用的合同,丢失一份罚款50元,如有责任,后果由该员工全部承担;领用发票、收据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如在三天内不能结帐,应及时交回财务部,逾期每天按票额20%罚款,再次领用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按票额赔偿。

六、所有罚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者,工作勤奋努力、吃苦耐劳者,善于发现、思考问题者,善于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者及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者。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篇2: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一)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二)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篇3:部门奖惩制度

部门奖惩制度(一)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3)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4)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5)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6)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7)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能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

(10)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11)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部门奖惩制度(二)

第一、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视情节轻重处罚,并警告:

一、下单错误:

1、未按规定下单,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2、重复下单,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3、与原始订单不符,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明细)

4、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二、收银失误:

1、未按规定收银,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2、错误收银,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3、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三、配发货错误:

1、未按规定配发货,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2、少发货、欠发货,造成误差。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3、多发货,造成库存不正确。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同时补上多发产品的货款。

4、未及时发货,故意拖延,造成损失。错误达2次以上,处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

5、库存不平,但不能说明原因,造成误差。处元并警告(处罚轻重明细),并自费补足缺货产品的货款

6、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第二、工作区域:

1、仓库布局及库容不整洁,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元(处罚轻重明细)

2、工作台面资料、单据不整齐、规范,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元(处罚轻重明细)

3、分公司展区、地面、洽谈区、会议室、厨具展示厅等不整洁,有灰尘,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元(处罚轻重明细)

4、所有设备、设施,人为原因出现的故障,照价赔偿,并处元(处罚轻重明细)

5、特殊情况,视具体原因处理。

第三、严重情节:

1、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处记过、降职、辞退

2、其他处罚明细

第四、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篇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一)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篇5:机电管理奖惩制度

机电管理奖惩制度

掘进三队

按照矿领导的要求,为了提高我队的机电管理水平,增强机电工的责任心,减少由于机电事故造成影响生产的时间,特制订机电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和奖惩措施如下:

1、电气保护试验

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发现一次不试验,对当班电工处罚50元。

2、电气防爆检查

要求每班必须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电气失爆,若当班电工检查不细,没有发现电气失爆,对当班电工一次罚款50元。

3、配电点使用

每天必须对馈电开关进行一次漏电试验,若发现没有试验,对试验电工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试验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设备安装检修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检修一台设备必须符合标准,严禁带病运转,若当天检修过的设备当天出现问题,对检修人员一次处罚50元,造成事故的检修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5、风电闭锁

每班必须对风电闭锁进行试验一次,必须是风机停电时,主回路自动断电,若哪班没有试验,一次罚款50元。

6、风机倒台

每班必须倒台一次,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风机倒台必须灵敏可靠,操作熟练,发现一次不倒台试验的,对当班电工罚款50元,由于没有检修到位造成双风机停电的,停止工作,并交矿处理。

7、皮带机检修保养

每班保证皮带机不跑偏,不缺托辊,无不转的托辊,托辊不能被埋,皮带保护设施灵敏可靠,皮带卡子接头完好。每班必须对所有皮带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若不处理,一次罚款3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班电工承担全部责任。

8、小绞车管理

绞车一坡三档设施必须齐全,声光信号灵敏好用,绞车安装符合标准,钢丝绳选型合适,绞车绳无断丝、断股现象,钩头、保险绳齐全,当班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发现一次检查不到位,一次罚款3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班负责电工承担全部责任。

9、**电工

每天必须对所辖工作面的全部电气设备、机电运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气无失爆,机电设备无隐患,若**电工出现一次电气失爆,罚款100元,机电设备出现安全隐患一次罚款30元,若出现事故,由**电工承担全部责任。

10、**电工、小班电工、机电维修工

在当月工作中,不出现有罚款,设备达标不出事故,完成生产各项任务者,当月给予100-200元奖励。职工奖惩条例企业员工奖惩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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