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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制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30

学校工作制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缺勤。

  3、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的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谈聊天、上网打游戏,不准擅离外出办私事,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及工作日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若因饮酒造成的工作失误,则由学校办公会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考勤以学校主管考勤领导的考勤登记为主,值周教师的值周检查登记为辅,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为补充。周末值周教师要向主管考勤的学校领导统计汇总。

  2、例会、教师全体会议、教研组、年级组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相关处室负责。

  3、考勤领导例会时必须将该周教职工考勤情况向全体教师做详细通报。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全校教师应到场,一般不给教职工批请事假。

  5、教师请假必须写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主动销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

  6、教师因公外出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将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交由校长签批后将假条交教务处。

  7、教职工事病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两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至五天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会讨论决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注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

  8、请假教师自行找代课教师的,必须在假条上注明,不超假则不扣工资,超假者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未安排好代课教师出现空堂,一律按旷工记。

  9、未按要求找代课教师的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标准交代课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师应交代课金由学校经费开支。

  10、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的`教师,上课的按每节20元发课时费,看课的按每节10元发课时费,

三、奖惩规定

  1、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天数在下列范围内不扣发工资:本地教师三天,市外特岗五天。

  2、教职工全学期累计超过以上规定者,按下列标准扣发工资:超事假一天扣工资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资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计,迟到、早退每次5—20元,旷课一节4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3、班主任必须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学校例会或要求教师参加的活动集会每次按一节课计。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负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5、因特殊情况,节假日或双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数可按加班给以适当的的报酬。

  6、学校每学期设全勤奖300元。全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免早操者除外)发全勤奖3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篇2:考勤制度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县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篇3: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结合我院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办法及批准权限:工作人员请假不满一天者须经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者,经所属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经院长批准。庭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长批准。

4、请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假条上签字有效,假条交政工科记录考勤。

5、请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医院病假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6、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准假后补办手续。

7、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到岗后,应向原批准领导销假。

8、不按规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评先资格;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3天,迟到、早退超过50次的个人,取消全年评先资格;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旷工超5天,迟到、早退超过60次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越过0天的,予以辞退。

9、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1]

在百度搜索: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篇4:图书馆考勤制度

西城区图书馆考勤制度细则

为了使图书馆更好的服务于读者,经馆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图书馆2003年9月修订的“西城区图书馆出勤制度细则”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并结合文体局考勤制度逐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图书馆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文体局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允许有迟到早退现象,所有职工都以到馆、离馆真实时间签到,不得代签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

二、认真履行每天早晨8:30分早操制度,除公务或休假以外,无故不参加早操一次将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5元。

三、各种馆内通知将直接写到考勤簿上,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任何责任自己承担(休假除外)。

四、因公务晚来、早走、中间离岗必须向负责人说明,并在考勤簿上注明“公务”字样,否则按照奖罚规定中的扣分办法执行;因私事晚来、早走、中间离岗必须向馆领导请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或不空岗的情况下予以批准,并按照要求如实签到,(以迟到早退论),随当月的考勤统计上报局办公室。

五、各室工作人员必须要轮流休假,每年15天公休要一次性休完,探亲假可根据各人情况分两次休完;连续休假计算天数时包括六、日和节假日。如不按照规定连续休假,则以病假或事假有关规定处理(公务除外)。

六、从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当年各种公休(包括婚假、产假、探亲假、)不再累计,至当年12月30日前没有休完的假将自动作废,开始下一年的休假。

七、任何人休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种公休、病假、事假均要依次向图书馆负责人、分管局长、党政一把手请假,同时按要求填写“请假申请”并经有关领导批复,病假要根据真实情况出具医院证明;请假1―2天的必须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请假3天的除向负责人请假外,还要向分管局长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除执行以上程序外,要向党政一把手请假;任何人在请假未得到批准前不得擅自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后补请假手续无效;请假手续每次要分别报图书馆和文体局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时销假。

八、请病假、事假每天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5元,月底累积计算;请病假两个月以上及事假累计超过20天(天数统计包括六、日和节假日)执行西城区人事局西人字[1999]7号文件规定,扣发部分直至全部工资。

九、所有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文体局每周二、四的政治学习,凡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必须提前按照请假要求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并报局办公室,未请假不参加学习按旷工处理;除公务和休假以外,不参加政治学习一次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10元。

十、除公务外,任何人未请假不参加图书馆各项集体活动和业务学习,均按旷工处理。

十一、所有干部职工如不按照以上考勤制度执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行为,按旷工情况处理。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目标考核奖,并给予局内纪律处分;旷工6天及以下者,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七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十二、如有参加各类函授、半脱产、全脱产学习者,按照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每学期课程安排要提前上报负责人,并根据图书馆的整体工作随时进行调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参加学习。

十三、每人每月的目标考核奖根据当月出勤统计当月兑现。图书馆按照文体局的统一要求将在每月5日前上报一次考勤的月统计结果。(统计内容按照文体局统一要求上报:每人的休假情况和迟到、早退、中间离岗次数)

十四、文体局督查组将随时对图书馆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局通报。如有代签考勤现象,则扣除代签人的目标考核奖;如有迟到、早退、中间离岗情况,但跟负责人请假者,分别以公务、病假、事假处理,未请假者以旷工处理。

十五、当年公休超假均按照病假、事假、旷工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至年终每位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个人综合考评依据之一。

十七、任何人在工作日内必须严格禁酒,否则按照文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保证读者借阅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文体局统一要求随时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馆内通知为准)。

篇5: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制度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3.0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程序内容

4.1出勤

l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2:00之间任选时段)。

l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l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l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l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9:15-9:30到,即迟到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9:31-9:45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9:46-10:00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4.2旷工

l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l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3考勤统计

l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l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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