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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31

第1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电工、架工、焊工、三机工、锅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赤脚或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的出人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高处作业(高度距基准2米及2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搬移或拆除。需要搬移或拆除的,必颌经工地施工员或安全员同意。

第5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四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无外架的屋面周边、无外架楼层的周边、无阳台栏杆的周边、框架结构的楼层周边、跑道斜道卸料平台的两侧边)等危险处,应设置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带。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第7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垦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逢、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距坑边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5米)和材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往坑槽运材料,应由专人指挥。

第8条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抛掷物料和工具。

第9条在施工现场,不懂机电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拨弄机电设备。

第10条在施工现场,不准乘坐井字提升机,不准喝酒上班,不准开玩笑,不准使用童工,不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第11条班组人员作业后落手清必须做到无"五头五底"(砖头、灰头、柱头、钢筋头、木头)。

第12条作业班组必须一周开展一次"三不伤害"的教育(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13条在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对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搞好整洁卫生,对施工场地和周围作业环境做到不扰民不污染。

第14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篇2:采煤专业各工种操作规程

总则

第1条采煤是矿井系统工程中的主要工艺,它包括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移设、回拄放顶和巷道维修七个工序。因此,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采巷道内进行工作的各工种都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在采煤工作面进行操作和指挥生产的人员都必须学习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地主国芝营煤矿、乡镇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及所属工种的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方能上岗操作,否则不准进行上述工作。

第3条经考试合格的新工人或临时参加采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导下操作,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方准独立操作。

第4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工作情况和接受任务;下井前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服装和用品,进入工作面必须携带齐全必用的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到达工作面或工作岗位后必须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顶底板、煤帮、采空区、瓦斯、支护及其它设施的情况,按规定交接班,妥善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第5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都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顺序,不许擅自改变。

还必须学习所兼工种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知识,并经过合格全才能时行兼职工作的操作。

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指挥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7条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操作对象及环境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第8条操作中要遵守下列规定:

1.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进,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遇有人员;遇有其它情况,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3条执行;

2.采煤工作面以及工作面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内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2%时,附近20米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9条采煤工作面遇下列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上级汇报,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恢复工作。

1.工作面顶板显著来压,造成支护大量折损及严重片帮冒顶;

2.风量骤变,风向改变;

3.空气骤然变热或变冷;

4.有害气体起限,有异味;

5.空气湿度和雾气骤然增加,煤帮、顶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

第10条本工种工作与相邻岗位的操作人员有关时,必须事先主动联系,经确认不影响他安全时,方可作业。

第11条非所属操作项目的工种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开动、移设该种操作范围的设备、设施、管线、支护等。

第12条工作面、顺槽输关机开停信号的使用一律执行谁停谁开的原则。若输关机长时间停开应在详细检查和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开输送机信号。

第13条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14条本规程是以长壁采煤工作面各工种的操作方法为主编制的。列入本规程的操作方法地基本的、普遍采用的方法。由于各个煤矿具体条件和情况不同,本规程不可能包括一切工种和各种特殊情况的操作规程,各单位还应制订适保合自己具体条件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经矿务局批准后执行,但不能违反本规程。

第15条本规程由生产副局、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篇3:采煤专业各工种安全规程

第1条采煤是矿井系统工程中的主要工艺,它包括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移设、回拄放顶和巷道维修七个工序。因此,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采巷道内进行工作的各工种都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在采煤工作面进行操作和指挥生产的人员都必须学习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地主国芝营煤矿、乡镇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及所属工种的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方能上岗操作,否则不准进行上述工作。

第3条经考试合格的新工人或临时参加采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导下操作,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方准独立操作。

第4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工作情况和接受任务;下井前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服装和用品,进入工作面必须携带齐全必用的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到达工作面或工作岗位后必须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顶底板、煤帮、采空区、瓦斯、支护及其它设施的情况,按规定交接班,妥善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第5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都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顺序,不许擅自改变。

还必须学习所兼工种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知识,并经过合格全才能时行兼职工作的操作。

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指挥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7条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操作对象及环境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第8条操作中要遵守下列规定:

1.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进,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遇有人员;遇有其它情况,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3条执行;

2.采煤工作面以及工作面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内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2%时,附近20米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9条采煤工作面遇下列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上级汇报,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恢复工作。

1.工作面顶板显著来压,造成支护大量折损及严重片帮冒顶;

2.风量骤变,风向改变;

3.空气骤然变热或变冷;

4.有害气体起限,有异味;

5.空气湿度和雾气骤然增加,煤帮、顶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

第10条本工种工作与相邻岗位的操作人员有关时,必须事先主动联系,经确认不影响他安全时,方可作业。

第11条非所属操作项目的工种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开动、移设该种操作范围的设备、设施、管线、支护等。

第12条工作面、顺槽输关机开停信号的使用一律执行谁停谁开的原则。若输关机长时间停开应在详细检查和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开输送机信号。

第13条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14条本规程是以长壁采煤工作面各工种的操作方法为主编制的。列入本规程的操作方法地基本的、普遍采用的方法。由于各个煤矿具体条件和情况不同,本规程不可能包括一切工种和各种特殊情况的操作规程,各单位还应制订适保合自己具体条件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经矿务局批准后执行,但不能违反本规程。

第15条本规程由生产副局、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篇4:西萍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

永春县西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永西萍煤司〔2008〕字13号

关于修订《2008年各工种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股室、各矿井: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各工种人员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组织人员对《永春县西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各工种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补充。现将新修订的《永春县西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各工种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矿井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附件:

一、掘进工操作规程

二、采煤工操作规程

三、爆破员操作规程

四、安全检查工操作规程

五、井下运输工操作规程

六、主要通风机操作工操作规程

七、瓦斯检测员操作规程

八、局部通风机通风工操作规程

九、测风员操作规程

十、电钳工操作规程

十一、机修工操作规程

十二、空压机操作工操作规程

永春县西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篇5:部分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测风员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测风员。

第二条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8、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10、协助进行局部通风机风压的测定。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测风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所用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段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1、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l0m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第七条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测3~5次,取其平均值。

第八条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九条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和本规程”反风演习时的测量”规定进行。

四、操作准备

第十条明确任务: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等。

第十一条准备仪器: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配备长度0.5m左右的非导电表把。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温度计、秒表等。各种仪器(仪表)要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指针灵敏可靠,外壳以及各部件、螺钉无松动、异常,校正曲线吻合。

2、秒表的开关、指针灵敏可靠,计时准确。

3、瓦斯检测仪器要部件完整、电(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

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部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敏可靠,注人的液体符合规定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

五、操作顺序

第十二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气体浓度→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

测压、测空气相对湿度及测空气密度以及反风时的操作,应参照上述操作顺序,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

六、正常操作

(一)测风

第十三条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0.5m/s;中速风表0.5~10m/s;高速风表10m/s以上)。

第十四条选用风表移动路线:可以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12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

第十五条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在风表运转30s时再开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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