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锤(弹簧锤夹板锤)安全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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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锤(弹簧锤夹板锤)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3

工作前应检查上下砧楔条的松紧情况,松动不准使用,紧固前后缸法兰盘。

14、上下砧的宽度应相等(横锻时、下砧宽度可以大于上砧宽度)上砧不可宽于下砧,要及时清除锤杆及砧杆上的油污。

15、上下砧的平面必须互相平行垂直于工作活塞中心,砧面歪料偏转不准工作。

16、严禁锻打过烧及温度在75℃以下的(包括冷铁在内),禁止空击上下砧。

17、造时,应将锻件水平放在砧面中央、冲头、铡刀、锻模等应垂直放在毛坯上。

6、50公厘以上的钢延锻时,钳把一定要套上钳箍。

7、工作时,工具、钳柄应放在身旁,绝不许正对腹部。

8、及时清除铁砧,锻模上的氧化铁皮不准用手直接清除,一定要用长柄扫帚清除,或用压缩空气吹扫。

9、准进行偏斜锻击,正锻件更应注意,无专用工具不准冷戴钢料。

10、锤工应严格按照掌钳者的手势,口令表情进行锤击,当发现有不当时,应停止锤击,立即向掌钳者指示不许猛击空钻子。

11、作时禁止同司锤工讲话,不合用的钳子、工具不准使用。

12、在锤上剁料时,最后一次锤应轻击,并注意出料方是否有人,放入垫铁要轻打。

13、掌钳者及助手、头部、手臂不得伸入砧面卡空。不得直接用手在锤头下送取物件。

14、锻打大件产品,多人操作时,必须指定一人负责指挥锻打(由班、组长指定)。

15、空气锤的压风,风包。一定要有安全阀。压力表,制动要灵活可靠。

16、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气锤运转情况,如有异常声或楔松动。应停车修理禁止在运转中修理和擦拭。严禁带病运转。

17、工作间断较长时,应慢慢落下锤头,然后关闭电动机。

18、工作后应落下锤头并用铁块顶住,使锤杆进入缸中,关闭电动机。擦拭空气锤。清理好工作场地,做到文明生产。

19、在空气锤停开时,应在锤杆上涂油。封纸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2:手提砂轮机安全规程

1、使用砂轮机必须戴眼镜,身体应在砂轮一侧。

2、使用前,先检查砂轮是否有爆裂。是否夹牢。有问题处理好后才准使用。

3、砂轮转向必须与软轴相规定转向相同,严禁反转。

4、砂轮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使用时防护罩需在上方,不能仰磨。

5、使用砂轮打磨制件,手必须将砂轮把持稳定,不能发一弹跳式的打磨现象。

6、使用砂轮压力不能过大,以免砂轮损坏飞片伤人。禁止用砂湿性物质(铅、橡胶等)

7、工作完毕或中途休息,要将砂轮放在台架上,不准放在地上或其它物件上。

8、工作前应先检查电器及电流线绝缘情况,认定良好后方可使用。

9、换砂轮时,应事先检查砂轮是否有爆裂现象。孔径是否与轴配合相符合,太松、太紧都不能安装使用。

10、连续打磨时,如发现连接部份发热烫手时应停止使用。

11、手提砂轮不准用作代替台式轮打磨工具、物件。

篇3:推土机工安全规程

1、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推土机必须处于安全完好状态,严禁带病操作。

3、推土机作业时刮板不应超出平台边缘,以免推土机滑翻。

4、运行中,人员禁止站在推土机上或刮板上,严禁搭载人。

5、推土机运行过程中,操作工不得离开驾驶室,若离开,应将发动机熄火,停放在安全位置。

6、推土机后退行走时,应对后方加强瞭望,确保退行安全。

7、推土机供矿时,应注意对矿仓的保护,避免对矿仓结构及格筛造成损坏。

8、检查、保养或调整推土装置时,应在平坦的地面上进行,铲刀必须降到地面上,如果需从铲刀下面检查铲刀,必须将其支撑稳固,并关闭发动机,禁止将铲刀悬空而探身向上检查。

9、夜间作业,应确保推土机灯光齐全有效。

10、需要放出推土机中的热油、热水时,必须有防范措施,以免烫伤。

11、需要使用推土机牵引机械及拖车时,应有专人指挥,缓慢地移动,以免伤害被牵引的机械和人员

12、推土机和被牵引的机械间的连接部分应采用钢性连接,确保安全可靠,以免推土机在下坡或突然停车时,受到机械的碰撞。

13、不准压电线、电缆,当经过埋好的电线、电缆时,禁止在上面转向扭车。

14、加油或检查燃油箱时,禁止用火照明和吸烟,加油后油箱表面要擦干净。

15、冬季禁止用火来烤热发动机。

16、每班工作停机后,应将推土机开回安全地点停放。

篇4:管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或更换管道,需要停水时,应先与使用单位联系共同确定,并经有关领导批准。

2、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落实好监护。

3、修理的管线与电线相距很近不易作业时,应与电工配合,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4、对锈蚀难拆的零件或管线,应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妥善拆卸。

5、起重或搬运各种重物所需用工具,必须事前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6、检修设备时,必须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7、作业完毕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篇5:行车工(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2、作业前认真检查确认起重设备各部安全状况,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对起吊所用的钢丝绳、吊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起吊前应正确掌握物件的重量,禁止超负荷起吊。

5、起重机每次运转必须发出明确的警示信号。

6、起吊时,必须听从专人指挥,紧急情况下除外。

7、吊车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吊物下面人员位置情况,严禁吊物从有人的上方通过。吊车运行过程中,严禁检修和调整机件。

8、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出1米,吊运物件要平稳、慢起慢落。

9、正常情况下,大车、小车运行速度和操作要点以及吊钩起升速度和操作要点应在技术规范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10、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10、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10、3绳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10、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10、5歪拉斜挂不吊;

10、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10、7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吊;

10、8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10、10违章指挥时不吊。

11、行车工应从专用的梯子抓扶栏杆上下,注意滑跌、防止高处坠落。

12、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并将控制器开关调至停车位置,切断总电源,关好操作室门窗,将门上锁。吊钩必须升起,升起高度不得小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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