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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评标细则模板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招投标评标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十条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认定。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十八条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第二十八条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第三十条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三章投标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收银制度

篇2:管理实施细则样本范文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

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用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

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篇3:洗衣店的管理细则模板

洗衣店衣物管理方案

一、系统背景

随着人类消费水平的提高,洗涤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趋势愈加明显。洗衣店向社会用户提供床单、被罩、毛巾、浴巾、台布、工装、制服等洗涤服务的业务在欧美盛行,我国也兴起引进高新洗涤设备,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为国人的吃穿住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应对洗涤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如违规操作、欺骗消费者以及恶性竞争等等一系列的不良现象,为了改善服务现状,洗衣店采用RFID电子标签对衣物实行智能化管理,实现洗衣行业快速收衣、分拣、全自动盘点、取衣的高效工作平台,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系统组成

洗衣店衣物管理系统由RFID电子标签、手持阅读设备、固定式阅读设备以及洗衣店衣物应用管理系统等组成。

三、系统工作流程

柜台收衣工作人员收取客户待洗衣物,将客户信息和衣服信息写入电子标签,再将电子标签串挂至衣物上。

挂有电子标签的衣物被打包送至洗衣工厂,通过UHF阅读器一次性读取包内所有送洗衣物电子标签信息,并与送洗任务单核对数据,确认后完成收衣网点与洗衣工厂间交接。送洗衣物经过分类后进入洗衣流程,洗涤完毕,通过分拣后衣物被分类打包,通过阅读器再次读取包内所有衣物电子标签信息,并与对应的送洗任务单核对数据,确认后送至各收衣网点。

客户领取衣物时,收衣网点将客户领取单与电子标签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客户领取衣物。

柜台收衣

柜台工作人员通过发卡机将用户信息和衣物信息写入卡内,同时将信息存入数据库,并自动生成任务单,将任务单和打包的衣物运输至洗衣工厂。

柜台取衣

柜台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衣物盘点功能全自动快速查找到客户所需要的衣物。然后将取下的衣物通过读卡机自动完成金额结算。

衣物盘点

操作人员可以快速,准确,高效的完成在店衣物的盘点工作。同时本功能模块还可以提供快速查找功能,配合柜台取衣工作。

洗衣工厂交接

交接人员通过安装在洗衣工厂的阅读器对交接衣物扫描,将扫描的结果和任务单核对,确认送达衣物和实际送达的衣物是否一致。

衣服查询

可以查询所有衣服正处于的状态,如该衣服处于送洗状态或处于上架状态等等。可以为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详细的数据。

取衣统计

可以按时间,客户类别等等条件统计数据,为决策者提供决策的数据依据。

客户管理

完成了客户的管理工作,为用户管理客户提供良好的工具。

系统设置

该功能完成对系统设备配置,衣服类型、收费标准、VIP卡用户、充值、操作员及密码等系统管理。

三、系统优点

RFID洗衣应用系统与传统的人工管理比较具有以下的优点:

减少人工管理工作,使用方便快捷;

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节约管理人员的费用支出,降低成本;

系统灵敏可靠,设备安全耐用;

能准确区别客户类别和所具有的优惠服务;

全自动设计,提高服务质量;

记录并保存洗衣和客户的资料,可随时查询和打印信息。

篇4: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三江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及《九院全面风险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公司将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各职能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培育风险管理文化,支持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提升管理水平,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对本单位(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完善风险管理职能。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融合。

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文)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以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实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融合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全面性原则。

做到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相统一,覆盖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漏项;

(四)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五)适应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与企业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六)成本效益原则。

风险管理工作应当权衡管理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框架按照“系统管理、业务融合、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来设计,具体详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框架示意图》:

(一)公司最高管理层应制定和维护清晰的战略目标和各层级、各业务领域的目标,并明确本单位的风险管理原则及风险偏好,为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建立本单位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考核奖惩依据;

(三)公司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单位的主要业务流程体系,特别是重要业务、跨部门业务均应有清晰的业务流程图,并对流程各环节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管理好风险事项。

公司至少每一个年度须对本单位的业务流程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相关信息;

(四)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实现风险管理信息在内部畅通;

(五)公司应设计好风险管理与各种行业标准指引、质量体系文件等的衔接模式,避免制度及管理工作的重叠或相互抵触的现象;

(六)公司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采集及整理分析工作,并及时向最高管理层报告内外部风险信息对本单位实现目标的影响;

(七)公司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对重要风险的重新评估确认的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原有风险管理策略、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重要风险的评估可以采取问卷调查、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

(八)公司应在制度管理流程中,增加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的风险管理专项评审。

业务管理制度应与各单位的业务流程紧密相关;

(九)公司应注意积累与本单位特点相适应的风险预警方法、风险管理指标体系的设计及运用方法、内部管理信息的报告机制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并保持持续的改进能力;

(十)公司应当通过编制风险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三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职能

第七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或业务单位风险管理责任人及直达最基层组织的风险管理联络员。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应按以下要求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一)研究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现状,确定单位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二)审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三)审定本单位风险管理重要规章制度;

(四)审定本单位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五)审定风险管理主管部门的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六)审定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关于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关决议,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三)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四)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审议风险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六)审议风险管理主管部门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条公司风险管理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编制风险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四)指导和检查各相关部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五)组织建立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六)组织编制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七)组织对风险管理开展有效性评估,提出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八)组织开展对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组织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十)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是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业务风险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部门牵头业务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风险的日常监控;

(三)研究提出本部门牵头业务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制定本部门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

(五)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子系统;

(七)做好本部门业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组织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风险管理责任人,风险管理联络员是各级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和报告人。

各级风险管理责任人对管理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负有设计、指导及敦促的责任,各级风险管理联络人对风险管理工作负有执行、信息收集及报告的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风险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相关监督评价制度,建设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第四章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要求

第十四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与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等主要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要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单位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并对风险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分类、对比和分析,逐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风险信息库,并纳入统一建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要根据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围绕单位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等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十七条公司要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一)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要满足合规的要求,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项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基本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风险管理主管部门;

(二)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定期对各单位(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编制检查报告并及时报送风险管理委员会;

(三)风险管理主管部门至少每年一次对风险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评价,评价报告及时报送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十九条公司要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流程,连接各级单位、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对重大风险的关键指标进行日常监控,定期编制《风险监控报告》,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报送公司领导。

公司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各类风险关键指标的监控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公司风险监控报告,报送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应每年对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按要求编制《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报送上级主管单位。

第五章风险管理文化

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大力营造进取型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单位风险管理水平和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单位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公司各个岗位、各个层级的从业人员,除了完成各项例行工作任务以外,应同时对影响本岗位、本部门目标完成的各类不确定性风险因素,负有发现、报告和提出应对建议的职责,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

第二十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二十五条公司要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与人事和薪酬制度相结合,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公司要建立重要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六章风险管理报告

第二十七条风险管理报告的形成应遵循“先横向再纵向、由基层到高层”的机制,即先由职能部门或业务负责人将本部门或分管领域的风险分析报告逐级汇总报告至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再由风险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所有的分析报告进行提炼加工,最终形成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

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报告的主要作用是使最高管理层掌握公司一定时期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便让管理层能及时根据情况的改变对人员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业务政策进行调整,进而调整企业资源配置,甚至战略目标,使企业能迅速应对内外部变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二十九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程风险分析。

对公司业务流程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重点是例外事项、风险事项或已形成实质性不良影响的事项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环境风险分析。

即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分类,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内外部环境变化风险作出的分析判断;

(三)信息风险分析。

对公司组织体系内的各个层级、横向各个部分之间在信息传递与沟通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存在的问题或阻碍,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三十条风险管理报告的每一类均应由问题、对策和建议构成。

报告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为每年;不定期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的具体需要决定。

第七章风险管理手册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基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实务,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手册,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重要支撑文件。

第三十二条风险管理手册一般应收录以下内容:

(一)企业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设立情况;

(三)企业所有重要业务的流程图及其指引或说明;

(四)企业重要的历史风险案例;

(五)企业认为应该收录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手册应能被全体员工查阅,并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起到实质性指导、备查和明确评价标准的作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管理手册查阅权限实行分层设置,但应合理保证各岗位人员能够接触到本岗位需要掌握的各种工作要求或信息。

第八章考核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别纳入公司管理讲评和年度考核。

第三十六条综合考核奖惩的标准以本规定为依据。

第三十七条对因忽视全面风险管理而导致发生重大损失的单位或部门,按视具体情节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3引用和参考文件

3.1引用文件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大纲(试行)》

3.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4定义及缩略语

4.1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a)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b)战略风险:战略环境和战略管理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常见的战略风险有宏观政策及形势把握风险、战略选择风险、重大投资风险、海外投资风险、多元化经营风险、新产品开发投入风险、并购风险、声誉风险等。

c)财务风险:融资安排、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财务管理活动中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常见的财务风险有:财务报告风险、财务控制风险、现金流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盈利能力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本运作风险、税收风险、借贷风险、对外担保风险等。

d)市场风险: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常见的市场风险有:需求风险、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供应商产品质量风险、客户与供应商信用风险、利率与汇率风险、产品研发、更新与升级风险等;

e)运营风险:内部流程和系统、人为或外部等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常见的运营风险有:公司治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流程管理风险、管理模式风险、技术风险、产品质量风险、安全环保风险、稳定风险、信息管理风险、外部事件风险等;

f)法律风险:法律环境以及相关利益主体法律行为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国内外政治法律环境及政策风险、合同风险、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风险、法律纠纷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员工劳动关系风险、第三方责任风险等;

g)安全风险: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h)工程建设风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项目的影响。

常见的工程建设风险有:工程进度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程投资控制风险、工程采购风险、工程技术风险、工程健康安全环保风险等。

4.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用于本程序

××××公司:公司。

5责任

5.1公司风险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公司成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和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其人员构成及其职责按照公司《关于××××公司风险管理机构的通知》执行。

5.2公司日常风险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公司审计部作为风险管理的日常机构,设置风险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落实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范围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对重大风险控制有效性的测试、检查和评估。

5.3公司各部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公司各部门须设置风险管理岗,该风险管理岗须由熟悉本部门所有工作范围、职责以及流程;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必须能够长期、稳定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担任。

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风险管理相关的业务指导、业务管理和业绩考核,其工作职责是:

a)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报告;

b)负责对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预算及工作总结提出风险管理相关意见;

c)参与本部门重大事项决策,提出有关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见。

对存在重大风险的事项有权直接向审计部汇报;

d)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本部门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e)负责对本部门风险管理有效性进行自评,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f)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建设本部门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g)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6规定

6.1风险评估步骤

6.1.1审计部每季确定风险评估范围,即关键业务和事项,制定“风险登记表”和风险评估的计分标准,发到各部门,并确定报告的时间和频率。

其中,“风险登记表”应至少包括风险名称、风险事件描述、风险原因分析、现有控制描述、风险可能性和影响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负责部门等;

6.1.2各部门风险管理人员负责“风险登记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

部门风险管理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风险评估基本流程”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相关的关键业务和事项中的风险进行评估,整理并填写到“风险登记表”。

各部门负责人对“风险登记表”出具复核意见后,风险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计部;

6.1.3审计部风险管理专职人员汇总平衡各部门风险评估情况,并对重要业务和事项的风险评估结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和验证,撰写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6.1.4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审阅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6.2风险评估基本流程

风险评估基本流程包括:

a)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b)确定重要业务/事项;

c)风险辨识;

d)控制有效性和落实度复核;

e)风险分析;

f)风险评价;

g)风险应对。

6.2.1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a)战略风险方面,由办公室负责收集;

b)财务风险方面,由财务部负责收集;

c)市场风险方面,由生产计划部负责收集;

d)运营风险方面,由运行部、维修部、仪控室、采购部、合同部、技术部、安全部负责收集;

e)法律风险方面,由合同管理部负责收集;

f)安全风险方面,由安全部负责收集;

g)工程风险方面,由工程计划部负责收集;

h)审计部风险管理专职负责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6.2.2确定重要业务/事项

a)确定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

(1)定量标准

1)一般应选择合并财务报告税前利润的5%作为确认重要会计科目的定量标准;

2)为了确保重要会计科目不被遗漏,在确认重要会计科目时,将指标降低50%,即按税前利润的2.5%作为重要会计科目确认的定量标准;

3)凡是会计科目的当期余额或发生额大于或等于定量标准(即税前利润的2.5%)的,直接确认为重要的会计科目,对于会计科目的当期余额或发生额小于定量指标的,从定性的角度,确认是否属于重要会计科目。

(2)定性因素

1)会计科目核算的业务存在较大的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

2)会计科目核算的业务所包含的交易数量、复杂程度和类似程度;

3)会计科目相关的交易事项本身具有较强经营风险,可能存在重大的财产损失;

4)与或有负债相关的会计科目,存在潜在的损失和支付风险;

5)本年度新发生的交易或行为。

(3)重要会计科目的定量和定性评价

1)对于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将期末余额与定量标准进行比较,期末余额大于或等于定量标准的,即确认为重要会计科目;

2)对于利润表上的项目,将当年发生额与定量标准进行比较,当年发生额大于或等于定量标准的,即确认为重要会计科目;

3)对于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他会计科目,进行定性分析,符合相关条件的确认为重要会计科目。

b)确定业务流程

与重要会计科目相关的业务流程/事项都纳入到风险管理范围内。

但一些与重要业务和经营关系不密切并且对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影响的流程,则不纳入范围。

例如:与存货科目相关的业务流程包括销售、存货管理、期末存货盘点、采购、成本核算等。

在考虑本身所在行业的特点,以及造成错报风险的高低,判断是否将该流程纳入工作范围。

并且,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评估整个成本核算流程,只需要评估确保期末存货价值准确的那部分流程。

6.2.3风险辨识

a)风险辨识的目的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

风险辨识的主要目的是考虑在公司所部环境和条件下,对公司实现其目标有影响的未来的不确定性。

b)风险辨识的步骤

1)从关键业务或事项出发,针对这些关键业务或事项,理解业务的性质及所要实现目标的实质,考虑实现目标的关键成功因素,考虑和找寻在实现目标过程中内部和外部的风险事件。

2)识别内部风险,应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②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③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④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⑤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⑥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3)识别外部风险,应关注下列因素:

①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②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③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④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⑤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⑥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4)归纳风险类型,即将辨识的风险归纳到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安全风险、工程建设风险等类型。

c)风险辨识的方法

1)流程图法。

采用流程图法辨识风险时,又分为两种方式,首先是静态地按照现有流程的顺序,逐一查找每个流程内部关键业务或事项所涉及的控制活动的潜在风险;其次是动态地着眼于流程与流程之间的关系,找出流程连接环节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通过分析每个相关环节或连接环节所涉及活动的输入、处理和输出过程中,以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

2)专家访谈法。

该方法是指针对特定命题,对具有相当资历及代表性的专家进行访问或组织谈话,综合分析访谈内容后,得出研究结论;

3)其它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

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6.2.4控制有效性和落实度复核

a)描述现有风险控制/减轻活动/策略,主要内容包括:针对该风险,采取的态度和措施;具体负责部门和岗位;相关公司制度,或者没有相关制度规定,但具体做的工作;

b)复核控制设计有效性。

控制设计有效性包括:“几乎所有方面控制有效”、“大多数方面控制有效”、“部分控制有效”、“控制无效”、“没有对应控制”;

c)复核控制落实度。

控制落实度包括:“几乎所有方面控制完全落实”、“大多数方面控制落实”、“部分控制落实”、“控制未落实”、“无法落实”。

6.2.5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包括考虑风险事件、风险原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能产生的影响。

同时,风险分析也包括评估现有控制或措施的有效性。

有效的控制可以减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影响程度。

风险分析的步骤:首先按照风险事件的性质和风险原因选择分析时计分的标准;其次根据该标准并结合现有控制或措施的有效性等信息和资料进行评分。

所有可能性的分值与影响的分值相乘,就是该风险的得分。

6.2.6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根据风险分析步骤中得出的风险值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排序,确定关键风险,以便进一步决策未来需采取的行动。

决策内容包括:某个风险是否需要采取应对措施,某些活动是否需要进行风险应对,以及风险应对的优先顺序等。

进行风险评价时,须考虑公司的风险偏好,将评估出来的风险划分为“极高”、“高”、“中”、“低”、“极低”五个风险领域。

6.2.7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指选择和运用具体措施对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风险应对的目的是将剩余风险控制在风险容忍度以内。

公司应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设计风险应对方案时的步骤:

a)整体风险组合观;

b)改善和解决深层次问题;

c)消除或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d)减轻风险产生的不利影响;

e)确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并落实到责任单位。

6.3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应对

a)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定义是:突然发生的入侵威胁工厂、门市和办公楼安全、破坏、盗窃和非法转移设施和材料、火灾事故及其它刑事治安案件等事件。

如果出现突发事件,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b)此外,各部门在日常风险监控中,如发现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应立即评价该突发事件的影响,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组织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c)负责突发事件应对的各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审计部反馈事件处理情况,并在当期的有关报告中说明事件的处理结果。

审计部负责跟踪评价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d)审计部负责对突发风险事件及其处理过程的相关信息进行归档,组织相关单位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类似风险事件的应急预案。

6.4风险管理的考核与奖惩

6.4.1风险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对风险管理工作效果的考核和对风险管理工作绩效的考核,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由审计部负责;

6.4.2审计部负责与人力资源部沟通,确定与风险管理相关的考核指标与考核标准;

6.4.3对于未有效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发生重大风险事件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部门,按公司相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6.4.4对于认真执行公司风险管理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以及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6.5风险管理的监控与报告

6.5.1公司各部门是日常风险监控的责任主体,对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风险进行持续的日常监控;

6.5.2各部门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日常风险监控重点:

a)关键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出现的风险;

b)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c)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d)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权;

e)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6.5.3审计部负责对重要业务和事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并负责组织对重大风险控制有效性的测试、检查和评估。

6.5.4每季,各部门应及时向审计部报送“风险登记表”。

审计部风险管理人员负责筛选、提炼、分析和判断,整理出《季度(或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批。

6.5.5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将《季度(或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发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其他成员,待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6.5.6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季度(或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后,按照相关规定报集团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7附则

本办法由审计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5: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1】

根据学院的整体建设规划和具体要求,基建处根据本规定,实施单体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各项管理,实现对各单体项目建设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建设控制。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

学院基建处针对各个单体项目,在建设前期、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进行前期策划、系统计划、实施控制、组织协调和信息管理等项工作。

项目管理依据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建设项目工程的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

市总工会、市教委有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有关规章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令及其它有关的决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文件。

与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承包方等相关方签定的工程合同或协议。

完整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

项目管理的目标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管理监督承建商,使基本建设各项单体建设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及单体总承包合同下规定的各项奖项及要求,满足各单位使用功能,达到学院确认的建筑观感效果。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力争在学院制定的各项目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工期进行进度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建设成本,追求投资效益,力争在项目批准的投资额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建设。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督促、管理承建商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措施检查,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降低风险,安全文明高效的进行施工建设。

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为学院各系、部用户服务,积极配合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项目管理的组织构成

基建处根据项目规模和功能定位,择优聘用各项目负责人及各类配套、专业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建设的前期、施工及后期三个阶段,运用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实施合同、质量、工期、费用、资源和信息等项管理,同时进行与政府职能部门、学院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用户单位的联系协调,以及与基建处内各岗位的相关配合工作。

项目管理也可按照市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根据需要委托专业管理公司管理。

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项目负责人职责

全面履行该项目单体所有合同规定内赋予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学院及基建处制定的各项规章要求,高效优质完成单体项目建设。

制定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方针和基本工作流程,按项目管理计划书实施管理。

组建项目管理组,确定专业工程师的任务和职能分工,并对其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

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

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组织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设计交底及施工节点交底会,控制项目建设过程重要节点的工期,确保工程合同工期的实现。

协同投资管理组织造价咨询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概算和预算审核,编制项目经济分析表,合理安排费用资源配置;协同投资管理控制工程总投资,组织制订合理的投资控制计划;组织工程预算及决算的复审工作。

配合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收集整理并提供招投标所需的资料。

要求并审核施工总包单位提出施工组织方案、分项工程补充施工方案,以及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审核经监理单位核准上报的各项工程费用支付申请以及工程变更费用调整的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组织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社会各配套部门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

签署并上报本项目的各类工程协调会议纪要。

及时对工程计划的审批、设计施工招投标文件、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审议、工程索赔、施工方案等工程实施中的有关事宜签署处理意见并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定期做动态报告,定期向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组织编写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对施工方提出的图面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及处理方法。

重大图面问题,会同技术管理人员明确处理意见。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规范要求,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款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以及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抓好工程进度、质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经常性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方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年度、月度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明确必须进行技术测试的内容,检查必检材料的检测报告中数据的准确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组织工程缺陷问题专项会议,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对于重要的工程变更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组织由工程建设各方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管理各阶段主要工作

前期管理项目从立项到施工前期的各类证照办理和配套征询等工作涉及的范围和部门很广,开展工作前必须制订建设轮廓计划,罗列工作内容,编排工作顺序。

根据逻辑关系确定前后工作搭接时间,已具备条件的工作开始时间尽量向前靠,做到合理交替、穿插进行。

对于扩初设计征询、审批、市政配套征询、签约等关键节点的工作,必须“追踪”办理,必要时依靠学院力量和其他社会关系来协调与有关部门的联系。

项目负责人负责排出该项单体建设关键线路、节点的工作时间,并负责提出关键节点控制措施的建议。

项目报建工作完成后,由配套负责人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其结果备案并归入档案。

项目负责人在设计方案优化、审批和扩初设计审批完成后,负责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土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上水、排水、电力、通讯、工务所等有关部门的申报、审批手续,并办妥相应的施工执照,其结果备案并归入档案。

按开工条件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负责联系办妥施工场地、临水、临电、规划红线、水准点等手续,以及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领。

项目负责人配合专业工程师认真进行方案、扩初、施工三阶段的审图工作,熟悉专业图纸,熟记各楼层使用功能。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基础灰线测放工作后,负责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灰线验收,其结果备案并归入档案。

项目负责人负责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申请地下管线保护,办理“绿卡”,其结果备案并归入档案。

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及社会配套单位的联系,有关情况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负责做好本工程项目其他有关前期管理工作,其结果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施工阶段的管理

施工阶段管理工作主要为质量、进度、投资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质量管理: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编制,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目标和各阶段分解目标,落实具体的质量管理措施并报送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的办理,并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设计单位。

配合有关专业人员审查施工图的出图深度、广度(在合同中应注明相应要求,如水、电、风、电梯、幕墙、弱电、装饰等要求的深度)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质监、安监报批手续等。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的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会议纪要。

(涉及工程费用、质量、工期或使用功能,在签发前应事先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确认)项目负责人会同监理单位负责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协调,为各独立施工单位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随时将有关情况报工程科,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确认。

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会同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及时报科基建处;一旦发生事故,应检查、督促并参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事后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若发生工程变更,项目负责人负责设计修改文件的审查,并将结果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涉及费用、质量、工期、功能的变更,应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项目负责人会同投资控制办公室及造价咨询公司,提供工程项目中未计价材料的标准或档次,并将意见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

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查工程、设备、设计、材料等改变所引起的施工单的签证工作,并将结果报基建处。

(涉及费用、质量、工期、功能的改变,应报分管院领导批准)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以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有关情况应报基建处备案。

项目负责人对于在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场处理。

对一时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对有质量问题的部位作出明显的标识,责成监理督促施工方整改。

严格把握工程验收标准,尤其是隐蔽工程和装饰工程;重视使用功能,把握建筑效果。

设置工程质量监督岗,不定期的对各个工地进行质量检查。

既要发挥监理作用,又不依赖监理。

发挥监理作用的同时,不能放弃对他们的管理。

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记录,并适时做出评价。

在项目施工完成桩基、结构、装饰等关键节点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中期大检查。

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流;对施工质量典型案例,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加强监督。

专业工程师负责督促设备监理对甲供材料、设备的质量预查,其结果应报基建处备案;同时督促、检查建设监理单位按标准或要求组织验收,有关情况报基建处备案。

监理单位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施工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一旦发现监理单位未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时报告。

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负责人会同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在查明事故原因与责任后应及时报基建处。

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其结果报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基建处备案。

各单体结构施工时宜选择合适的天气,并抓紧时间快速封顶,尽量避开雨季。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合同中应有对质量的奖罚条款。

各专业工程师严格审核设计修改和技术核定单,凡同意修改的均应由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并废除原图,按新图施工。

各单位做好各项原始记录,真实有效地反映施工质量和施工过程,并作为竣工资料归档。

监督监理方严格执行对进口材料、半成品、成品或设备的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必须调换;按规定需要做试验的材料,应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一旦检验不合格,应立即向供应方索赔,并调换。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如发现监理、承建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或施工队工人技术业务水平低劣、管理混乱、长期忽视施工质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应据实向基建处汇报,可提请基建处撤换不合格的监理、承建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或施工队。

负责做好本工程项目其他有关质量管理的工作,有关情况应报基建处备案。

进度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工作量大、涉及内容复杂、建设时间紧,在开展工作前必须做好大量基础工作,对准备建设项目工作内容进行广泛的调研,充分估计各个节点的管理要求和技术难度,制定相应的进度管理措施。

分项单体建设按照总承包合同对总工期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单体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组织、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按进度计划实施,并于每周结束时以书面形式向基建处通报计划进度实施情况。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初始阶段负责制定项目总进度轮廓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并报基建处备案。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要求,项目负责人要确定通知承建方:在各甲供材料需要施工日期之日前14天提出材料、设备进场的书面申请,并由项目负责人报基建处。

及时反馈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因素,包括领导小组和基建处决策调整、使用单位功能变化、专业分包、甲供材料招投标和配套工作迟缓等原因。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负责各施工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和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进退场时间与相应施工周期协调,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有关情况应备案。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计划进度实施动态管理,一旦出现进度脱期趋势,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向基建处及工程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好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负责工期修改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定期向工程科提供工程项目的进度分析报表。

若发生施工工期延误,负责工期索赔报告的审核,并报基建处审定。

投资管理:

基建处组织造价咨询单位认真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是否有漏项、缺项或虚报项目,工程量是否正确,价格是否符合规定或市场价格、套用定额是否符合规定、费率是否合适。

以批准同意的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没有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修改建设标准和调整投资规模。

在合同谈判阶段时逐条审核合同条款,从施工和现场管理角度出发,尽量不在合同中留下需增加费用的条款和不可预计费用的条款。

如设计合同中所有设计工作和设计广度、深度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的节点详图,所有的用料都必须注明规格、品种、性能、颜色、式样等、设计的广度应包括基础结构、装饰、水、电、风、气、通信、消防、室外总体的绿化、上下水管道、道路等。

严格执行付款程序,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前提下方能依据合同付款。

严格控制设计修改和变更施工方法,一旦涉及费用的应慎之又慎,应经反复论证,落实资金后方可修改。

严格索赔管理。

一方面加强计划管理,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各承包商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施工场地,及时支付应支付的相关款项,避免造成索赔条件;另一方面严格审核相应的索赔报告,必须有相应的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否则应拒绝索赔或提出相应的反索赔。

监督协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认真收集工程造价资料,及时做好各阶段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落实各施工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施工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领导和组织各单位定期安全检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经常检查安全、防护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季节性检查、灾害性天气前检查、节日期间检查。

组织监理、施工方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督促施工方落实施工组织文件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监理单位监督项目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不仅要创造安全、整洁、文明、卫生的施工现场环境,保证施工合理、有序进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效率。

认真审查施工平面图规划设计、布置和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要求施工方节约施工用地,减少多次搬运,保证施工安全。

要求施工各单位尽量减少现场临时设施,主、辅机尽可能一机多能,周转使用,合理确定进退场时间。

后期管理

工程验收是贯穿整个工程建设施工期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全面考核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的一个重要环节。

竣工验收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果,总结经验教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工程施工完成后,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初验,项目负责人负责有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协同配套人员办理项目竣工备案,并将结果报基建处。

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监理单位组织做好竣工图、竣工资料的审核,并将结果报基建处。

单位工程备案验收以前,由配套人员负责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交通、绿化、人防、上水、排水、电力、电梯、档案、气象、卫生防疫、劳动保护、静电监测等配套专业部门、职能专业部门和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同时与资产处签订移交手续并将结果报基建处。

单机试车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联动试车的组织协调,并将有关情况报基建处。

负责做好本工程项目其他有关后期管理的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基建处。

建立项目管理评估制度和总结制度

项目管理评估工作,应在各单体施工节点阶段进行。

主要包括对项目管理工作的评估、对总承包施工项目体的评估,以及对项目总监体及监理组的评估。

项目竣工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对管理项目作出书面工作报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其他项目管理提供借鉴,并报基建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备案。

项目负责人评估工作内容

学院、基建处及质监站等部门的考查审定。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在考核工作实绩与目标的实现。

独立处理事情能力。

施工、监理管理情况。

协调工作(院内外)工作效率,日常工作中的管理水平。

资料整理完备情况。

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情况。

工程移交是否全面清晰。

考核结果与部门奖惩挂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总承包施工项目总体评估

进度、质量控制情况。

质监站等政府部门的考查及审定。

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现场施工、堆场、机械、办公区、宿舍、食堂卫生管理。

各分包工作协调。

工作创新及新工艺运用。

有无因工作失职、失误而造成人员伤亡。

有无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工作目标未能实现,造成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获优质工程评审奖)。

监理组的评估

设计交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能力。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能力。

工程过程中,对相关质量、进度等工程问题的预见性。

在监理工作中的廉政、勤政情况。

在监理工作中对用户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项目管理工作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科学、服务”的准则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学习建设项目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不为所管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不擅自接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等有合作关系单位的任何津贴、礼物,不接受可能损害学院利益的宴请或报酬。

从学院利益出发,不泄漏管理项目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基建处负责解释、修订。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保障企业员工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加快**项目施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人为本,强化基础,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管理总方针和总目标

1、安全生产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总目标: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监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确保运输畅通及施工安全,消灭责任旅客列车一般事故和行车险性事故,消灭人身伤亡重大事故,消灭火灾、水灾及其它责任恶性事故。

3、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杜绝责任行车重大、大事故,消灭责任行车险性事故,努力减少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责任职工重大伤亡事故,消灭责任职工死亡事故,努力减少责任职工重伤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等重大、特大事故,消灭火灾、爆炸一般恶性事故。

二、安全保证体系

1、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集团公司北环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承建工程项目具体实施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部长及安质部主管安全生产的工程师组成。

在安质部设立办公室。

2、为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要求项目部在工程实施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检查体系。

3、指挥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及重大问题决策,组织、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展开工作,结合专项整治及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开展,使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序可控,实现指挥部制定的各项奋斗目标。

4、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项目部应根据本实施细则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到位、人员落实。

三、安全生产责任

1、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生产的副职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政工团领导、技术负责人、各业务部门均应对安全工作负相关责任。

2、项目部必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项目部应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文明工地建设规划,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开展全员、全过程安全监控。

4、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机具、设备及技术的投入。

5、项目经理应督促各项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特别要督促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

6、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防火、安全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时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相关要求的明显标志。

7、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8、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工种的责任,对内部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工作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项目部均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考核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和特殊工种人员台帐,完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网络。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劳务工不允许单独作业,必要时,必须在职工带领下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检查主要分为: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

指挥部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发通报,要求整改落实。

项目部要不定期的进行自查、巡查,建立好日常安全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4、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制度:项目部要根据安全生产形式及指挥部的安排,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整治安全检查。

检查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实效性,尽量现场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解决。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坚持“点前开会、点内控制、点后总结”制度:较大型的重点工程,要做好施工组织安排,召开点前预备会议,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点内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重点环节、重点部位。

点后进行施工总结。

7、坚持列车放行会签制度: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部《**技术管理规程》、《**工务安全规程》、《**线路维修规程》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规定。

施工达到列车放行条件时,施工单位与监理、运营接管单位共同签字,方可放行列车。

8、坚持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审批制度: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和报审制度。

凡影响**运营线行车设备使用的工程,项目部要根据施工防护设计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指挥部、西工指审批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

9、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度:项目部要根据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的内容、形式要根据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安排,活动要有组织、有安排、有内容、有记录。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写汇报材料上报指挥部,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加强危险源监控制度:做好防洪、防汛、防火、防触电、防矽肺、防高空坠落、防落物伤人、防环境污染等工作,每年汛期前项目部要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即时掌握天气预报,做好气象记录。

项目部要将防洪安排书面汇报指挥部,指挥部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持信息沟通,项目部对重点区域的防洪要制定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人员、物资、机具等防洪物资。

1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项目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1991年75号令)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报告、统计,**部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②项目部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8小时之内报告**部,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部,发生特大伤亡事故的必须及时上报***部,还应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③项目部发生事故,按照***公司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对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要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④外协施工队发生伤亡事故,凡具有安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与从事的施工项目要求相符、法人(或委托书)证书齐全、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职责清楚,原则上由外协施工队负责统计上报,承担事故责任(伤亡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必须向***部提供以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以确认事故责任)。

上述证件不全的外协施工队发生的事故列入项目部的事故统计。

⑤营业线行车事故的调查定性和处理执行***部颁发的《***行车事故处理规定》。

项目部要按照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⑥项目部发生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责任死亡事故,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对相关的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追究事故责任。

12、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部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考评,并进行奖罚。

五、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负责组织各自的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在检查时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要求,并填写检查记录。

2、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被检查的工点、单位立即整改。

如有严重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的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生产作业。

3、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要针对上级要求、施工特点、施工环境和施工进度情况决定。

检查内容依据安全规章、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措施、验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确定。

4、安全检查内容:

⑴内业检查包括: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变更、施工安全协议、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管理台帐等各项记录资料。

⑵外业检查包括:现场安全管理控制、班组安全活动、现场文明施工和驻地文明建设等。

六、***施工安全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必须把确保**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及**公司、***有关关于营业线施工的安全规定。

施工中所采用的任何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必须以**行业及有关***的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严格按施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执行,严禁违章蛮干。

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熟悉施工环境。

2、靠近既有线的施工,要在****的组织参与下与***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对于三线的拆迁与保护,特别是埋入地下的管线要让责任单位书面说明并划清管线走向,对于界线、走向划不清的地方,要在“安全协议”上特别注明,责任明确,三方签认。

3、***线***工程以及技术含量高的结构性工程,严禁违规分包和转包。

4、在使用劳务协作队伍时,应认真审核其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件,签订责任明确的安全质量和职业卫生合同,并严格管理。

5、招聘使用劳务工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纳入职工安全管理范围,上岗前认真做好体检和安全技术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检测、检验、取证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7、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管理,必须按地方政府要求注册登记,储存保管按要求管理,严禁发生丢失、泄露等不安全因素。

8、对作业场所的尘毒治理、通风设备、环境保护等所需费用,各项目部应确保资金投入,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完善和生产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使用到位。

9、严格生产、生活用车管理,建立驾驶员档案管理,定人定车、非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七、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1、***行车事故:

⑴***事故发生后,施工负责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调度,**调度报告***并上报***和上级有关部门。

⑵行车事故的通报、调查、判定、处理、统计,按**部《**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部令第3号)的规定执行。

2、人身伤亡事故

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施工负责人应于4小时内报告指**调度,**部调度立即报告**和上级有关部门。

⑵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⑶死亡事故及上等级的事故,按国家、**部的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部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部每季度末对各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考评。

2、安全生产考评程序:

⑴安全生产考评时,先由***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⑵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汇总、评比。

⑶根据安全情况通过会议讨论,确定安全考评结果。

⑷将考评结果发文通报,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⑸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关单位进行奖罚。

3、安全生产考评的主要内容:

⑴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落实情况,包括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⑵现场安全控制措施:

**线施工地段确保行车安全的各种措施是否健全并落实(施工安全协议、安全度汛措施、行车安全防护措施等)

②施工安全防护及架空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地段营业线养护是否符合标准。

③运营线的施工是否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的要求实施。

④各专业施工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⑤机械设备完好状态,特别是上线行走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西安局有关规定。

⑥各种现场材料是否按规定管理、堆放。

⑦爆炸物品的存放、领取、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关于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

⑧特殊工种与主要工种是否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⑨施工现场及驻地消防措施是否落实。

⑩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及台帐是否完善。

⑶安全奋斗目标的制定及实现情况。

九、安全标准工地评比办法

1、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营业线施工地段行车和人身安全,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路工程建设综合效益,把施工工地建设引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使安全管理有序可控、稳定发展,依据***部和《**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工地申报工作。

2、指挥部成立“安全标准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具体评选、推荐工作。

3、项目部按照国家和***部有关“安全标准工地的有关要求和《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考核标准》开展标准工地建设。

4、每年年底,项目部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规定的规模与要求,按照标段进行申报。

填写申报表,连同相关资料送交指挥部。

5、指挥部“安全标准工地”领导小组对申报的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意见择优推荐上报***公司安质部。

6、本项目竣工(开通)的前一年,在评定的安全标准工地的基础上,***部择优向集团公司推荐,参加省、部级安全标准工地验收评审。

十、奖罚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中的奖罚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考核奖罚标准实施细则》执行,指挥部不在另行制定奖罚办法。

十一、附则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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