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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库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为加强火工品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火药库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库内保持干净、整齐。

3、管理人员及其它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4、雷管和炸药分库保管,严禁混放。

5、库存量不超过三天使用的最多用量。

6、保持药库的门、窗牢固耐用、结实、保证“四防”到位。

7、领取火工品要轻拿轻放。

8、帐目要班清日结,明确无误。

9、不准发放变质、失效、没有打号的雷管或炸药。

10、库房钥匙库管员必须随身携带。

11、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篇2: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不受伤害的同时也保障公司的财产,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入化学品时应先到公安部门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及公路运行通行证,做到凭证购买、购入的物品应有安全标签。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物、腐蚀品的储存、领用和使用及外理的要求。所使用的盐酸、硫酸、硝酸等以及废水、废酸处理均应执行本制度。

4、上述物品管理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的特殊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库房根据性质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器具,防毒、防腐、防火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在没有应急照明电源的情况下、不准夜间工作。

6、库房内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物品储藏室。

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及相关的安全规程、危及人身和财产的均有权立即制止其工作。

8、上述物品应执行集中统一保管,需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使用完后立即交回仓库,严禁擅自将上述物品外借。

储存

1、制定化学品入库验收制度,严格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有无完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做到无产地、无铭牌、无检验合格证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物品。在领料时,任何人员不得将烟火带入。

3、严格控制化学品的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发放化学品的名称、用途和签名。做到无登记或缺少手续的不发放。

4、应经常对化学品和容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

5、对化学品分类放置,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室,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室。危险化学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室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6、剧毒、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管理。

7、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8、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9、库房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0、保持包装上完整的安全标签,挂、贴明显的标志。

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在露天下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2、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使用

1、使用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挂、贴作业场所标签,确保员工辨别安全标签。

3、购入的进口化学品应有中文国标和英文标签。

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5、对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如盐酸、硫酸、硝酸、碱等物品都应穿橡胶水鞋和带耐酸、耐碱的橡胶手套。

6、高锰酸钾的使用要实施无碰撞和隔热措施,以防后患。

7、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也应张贴安全标签。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安全标签。

9、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10、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11、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和隔离、密封等。

12、公司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设有急救措施,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13、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签、标牌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10、公司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的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使用化学品的场所进行检查。

11、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仓库和使用场所饮食。

12、存放物品的区域内和使用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3、镀锌车间根据使用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强碱)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14、装卸运输人员,应按其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处理

1、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做他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统一收回管理。

3、由镀锌车间负责人通知仓储部,仓储部负责联系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回收处理。质量部的废弃试剂交由仓储部一并进行处理。

4、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任何个人都不得将有毒、有害废水任意排放。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视情况轻重追究其责任。

篇3: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附件:1.危险化学品清单、分布图

2.危险化学品考核方案

****医院

2016年9月22日

篇5:水汽车间煤气管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煤气管道的安全使用,保护公司职工和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进行,做好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厂区外围煤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水汽车间负责的大土河工业园区厂区外围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划分标准、使用与维护以及检查维护与验收管理。

3、职责

3.1负责公司厂区外围煤气管道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负责对煤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建立煤气管道的台帐和技术档案,并上报设备管理处。

3.4负责组织编制和上报煤气管道的定期检查、修理、更换计划,并负责实施。

3.5参与本单位基建、技措项目中有关工煤气管道的设计、安装及验收工作。

3.6监督检查本单位煤气管道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3.7负责煤气管道流量计的安装及计量工作。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煤气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煤气管道监察范围的煤气管道,按照《煤气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煤气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煤气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煤气管道的重要依据。所有煤气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理的技术档案包括;

4.2.1煤气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4.2.2煤气管道的使用登记汇总表;

4.2.3原设计资料(包括煤气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4.2.4使用资料,包括:(1)危煤气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维修和改造记录);(4)安全附件校验,维修和变更记录;(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6)其他技术资料和记录。

4.3煤气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煤气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气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4.3.2建立、健全煤气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编制煤气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参与煤气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制定煤气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参与煤气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参与煤气管道事故分析;

4.3.9负责有关煤气管道的统计上报。

4.4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进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4.4.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煤气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4.5.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4.5.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4.5.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5.4管道震动情况;

4.5.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4.5.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4.5.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4.5.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4.5.9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5.10沿线管道有无露管或覆土减少,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进翻挖土迹象。

4.5.11管道两侧50m内有无大型工程设施及规划,500m范围内有无爆破作业。

4.5.12管道防护带两侧5m内有无违章作业。

4.6煤气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煤气管道应根据煤气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煤气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4.6.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4.6.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4.6.3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4.6.4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4.6.5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7煤气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煤气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煤气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煤气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7.1经常检查煤气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4.7.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4.7.3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4.7.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4.7.5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4.7.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4.7.7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4.7.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7.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4.7.10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煤气管道发生冻堵。

4.煤气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管道的阀门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4.8煤气管道的统计报表制度

煤气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煤气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煤气管道进行统计上报。4.9煤气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4.9.1必须按照《煤气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煤气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4.9.2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4.9.3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9.4对煤气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4.9.5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煤气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4.9.6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4.9.7煤气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煤气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要求一致。4.9.8煤气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件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有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4.9.9煤气管道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并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清洗和吹扫。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4.10煤气管道的定期检验煤气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4.10.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煤气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4.10.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4.10.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4.10.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4.10.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4.10.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泄漏检查、绝热层、防腐层检查、振动检查、位置与变形检查、支吊架检查、阀门检查、法兰检查、膨胀节检查、阴极保护装置检查、管道标识检查。4.10.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4.10.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4.10.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4.10.10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4.10.11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煤气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煤气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4.11安全附件的检验

4.11.1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1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4.11.3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4.11.4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4.11.5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4.12煤气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4.12.1.对煤气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4.12.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4.12.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奥博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12.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4.12.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12.6.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12.7.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附录

煤气输送管道巡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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