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考核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考核奖罚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对象:
施工项目考核奖罚对象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对象相一致,即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奖罚依据:
1、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内容;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表》中月度、季度考核实绩。
三、奖罚办法:
1、施工项目将工资总额提取2-3%款额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基金。
2、统计好本项目奖罚对象在每次考核中取得算术平均即考核平均分。
3、奖罚范围:70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良者奖,不合格者罚,合格者不奖不罚。
4、奖罚标准:奖罚金额由检查平均得分确定。
5、奖罚程序:
(1)根据历次考核,计算奖罚对象考核平均分;
(2)由安全员计算出奖罚对象奖(罚)金额;
(3)项目班子审核;
(4)项目经理批准;
(5)分公司(或财务审计部门)核准。
篇2:职业健康工作考核奖罚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将纳入工程阶段性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专业培训完整,专项交底及时资料齐全,制度健全;安全防护设置合理,安全装置完整好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300元奖励;其它各部门给予200元奖励。
(2)发生职业健康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个人给予200元奖励。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有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提出表扬的,每次对各部门给予200元奖励。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的个人给予200元奖励.
(5)项目工程量完成80%时,若未发生无各类职业健康事故,项目部组织评选3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三、应对下列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处以50元处罚。
(2)未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处以100元处罚。
(3)发现职业健康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处以200元处罚。
(4)发生职业健康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处以1000元处罚
(5)不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四、对于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篇3: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一、监督检查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2、每月矿安全大检查由矿领导组织,副总、有关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每旬专业系统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
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要包括:
⑴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⑵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⑶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⑷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⑹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⑺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⑻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⑼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奖惩制度
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
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安监站及调度室汇报。整改隐患时,安监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为止。
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盯住现场整改。
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跟踪复查。并按有关部门“处罚细则”予以处罚。
8、安全检查结果以安全信息书面的形式予以通报。全年实现职业卫生健康目标,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篇4:工程部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一、1为使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得到完全贯彻执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如果管理处成员没有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而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则公司追究其管理处负责人的责任,包括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3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各种例行安全核查,如发现违规事件或安全隐患,应根据安检人员的意见及时整改,安检人员有权根据公司的制度,对违规当事人和其上级主管进行处罚。
4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如有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其所在管理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公司根据事故等级追究当事人及管理处主任的责任。
二、经济惩罚规定:
具体经济惩罚分年终考核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具体违规两种情况,由检查部门掌握实施。具体规定为:公司级检查具体罚到有关部门主管。
1对不重视安全管理,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无活动记录资料,公司历次检查中反映情况较差的,不管全年出现事故与否,均视为无安全意识或安全意识不强,罚管理处负责人100—200元。
2工作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虽交底但无记录资料,检查中发现一次罚管理处负责人50—100元,主管及班长30—50元。2
3在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班长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4现场高空作业时要挂安全带,不挂者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30—50元,主管和班长各10—20元,当事人5—10元。
5现场用电要严格管理,用电设备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从配电盘至用电设备至少采用二级联保,动力和照明用电要分设,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班长及现场操作人员各20—30元。
6对新引进工人没有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或没有对工人接规定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发现有一人次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班长各20—30元。
7对特殊工种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发现有一人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工作人员各l0—20元。
8有违章指挥或违规、违章操作的,发现一次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及班长各20—30元,当事人10—20元。,
9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台帐(即安全教育、检查、例会、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及处理等记录资料),每缺少一项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主管20—30元。
10对所填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罚管理处负责人30—50元,安全主管20—30元。.
11对事故的处理,要按照规定进行上报和处理,每发生一起事故视情节轻重(即轻伤事故还是重大安全事故),罚管理处负责人200—500元,主管100—300元,现场安全员50—200元,对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罚款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12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视情节从严处理o:
13对因不吸取教训,执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管理,致使同样事故重复发生的,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罚款情况加倍进行处罚。
14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将根据责任的大小分别对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作罚款处理,罚款额为300—800元。
篇5:塔吊司机专项安全考核奖罚办法
一、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㈠塔吊司机作业的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
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
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
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
得有效安全操作证。
3、塔吊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
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4、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的各项数据。
5、严禁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岗作业。
6、项目部提供住宿,要求所有塔吊司机、信号工住在工地,如不住工地,
上下班途中出现任何意外与公司和本项目无关。
㈡塔吊司机作业前必检内容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确保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构件有无焊接、裂缝等。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保险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塔吊主钢丝绳、小车绳、料斗、料盆、吊材料缆绳的磨损情
况,有无损伤、毛刺、断丝、断股,是否需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㈢作业中塔吊司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不得超载。
2、塔吊司机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
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
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塔吊司机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
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
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相距不能小于1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50厘米以上。
7、塔吊旋转不得超过360度。
8、塔吊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塔吊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的发生。
工作时间操作室内塔吊司机禁止吸烟;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
玩手机;在工作时间严格按照项目部作息时间规定,不得擅自脱离
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大风不准吊。
13、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不得小于5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
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
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
故发生。
14、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1)距离低
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3米;(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
小于6米。
15、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1至2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6、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7、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
检查。
18、塔吊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20、塔吊吊物运行线路下方严禁从事任何作业,如必须吊运紧急物件时,
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撤离。
根据工地塔吊运行路线重叠的特点,两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必须相互通
气统一指挥,避免发生碰撞。
二、关于塔吊司机安全奖罚的考核细则
㈠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塔吊司机在作息时间内的
10分钟内未到位的,处50元罚款。
塔吊司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认真服从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
维护工地利益。
塔吊司机进场后应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必须与各工种协调一致,不做
违法乱纪之事,随叫随到,司机本人必须具备塔吊驾驶专业知识和对塔
吊的一般性维护工作。
4、如因司机违规操做所造成的损失,由操作人员及塔吊租赁单位承担。
5、司机人员必须服从工地作息时间,不早退迟到无故矿工,必须配合工程
施工进度进行加班。因司机原因造成项目工程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相应
费用。
严禁塔司私自调动限位安全装置,一经发现处以200元一次的处罚。
塔司、信号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班组索取卡要等,一经发现处以200
元一次的处罚。
上班时间严禁玩手机、闲聊,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一次的处罚。
㈡关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塔吊司机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配戴安全帽的;
(2)未按“十不吊”规定进行吊装作业的;
(3)塔吊司机在起吊前未鸣铃示警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塔吊司机未按信号工指令执行的;
(2)塔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损坏)继续使用的;
(3)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的;
(4)违章操作的;
(5)吊装物在转臂运输途中,塔吊司机未鸣铃、信号工未提醒吊物下作业
人员避让的。凡是由于操作发生轻微碰伤或造成一般及事故的由
考核小组成员,成立调查分析小组,分清事故责任,按照伤情及机械
隐患程度确立承担责任比例进行处罚与赔偿,并形成书面资料通报所
在单位与本人。处罚从本人工资或合同履约租金中扣除。凡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由塔吊司机所在单位及个人负责赔付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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