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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监考守则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4

大学监考守则

中国海洋大学监考守则【1】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监考守则。

一、监考工作由各教学单位推荐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承担,监考教师要自觉按学校安排的监考日程、监考科目到指定考场实施监考工作。

二、监考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监考工作开始前,监考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考试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

三、当场考试开始前20分钟,监考教师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的任一种:工作证、身份证、校园智能卡)到指定的考务室报到,同时领取试卷、考生名单、座位牌、监考标志牌等材料,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清理考场内的书籍等物品,安排考生座位,确保考试设施有效可用。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要认真核验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的任一种:学生证、身份证、校园智能卡),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指导考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然后逐一安排考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字。

五、考试开始前5分钟,一名监考教师当众启封试卷并清点试卷数量,另一名监考教师向学生宣读《中国海洋大学考场规则》的有关内容,提醒考生再次清理违规物品,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

六、考试开始铃响后,监考教师按实到考生逐一分发试卷和其他考试资料,不得让考生传送试卷。分发试卷结束后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同时提醒考生检查试卷质量,遇有问题及时处理。

七、考试开始10分钟后,监考教师根据考生名单再次核验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和考生名单的签字信息。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八、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监考教师清点实到考生人数,并在监考记录表中如实记录。

九、监考教师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质量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十、监考教师要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遇有考生违规、作弊事件发生,监考教师要立即没收其试卷、收缴相关身份证件和作弊工具,及时送交考务室处理,不隐瞒,不虚报。在考务室工作人员确认考生违规、作弊情节后,如实在监考记录单相应位置处记录考生身份信息,并客观公正详细说明违规、作弊情节。

十一、监考教师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十二、监考教师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得进行高声谈话、吸烟、读报、看杂志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

十三、考试结束时间到,监考教师要立即发布停止答卷指令,一名监考教师在考场内维持秩序,其余监考教师收取试卷。试卷收齐后,安排考生离开考场,同时补充填写监考记录单中的其他空白项,所有监考教师签字确认,不得代为签字。监考记录单涂改无效。

十四、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按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好后交考务室收卷教师清点并签字。监考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收卷教师,另一份交考务室留存。

十五、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有权制止未佩带规定标志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十六、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十七、监考教师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

重庆师范大学监考守则【2】

1.监考教师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监考培训或者监考教师工作会,明确工作职责与不同考试的具体工作要求。

2.监考教师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领取当场考试相关材料(密封试卷、考生名单和考场情况记录表等),佩戴监考工作牌,至少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3.监考教师负责按照要求布置考场:按考生间隔一座编排座位;在考场黑板上书写或张贴考试用标语、考试科目、参加考试的学院、年级、专业名称以及任课教师等;检查考生是否按编号入座,提醒考生将物品放到指定位置,对参考学生进行身份核对。发现可疑证件或身份不符者,交由考场巡视员处理,并作好协助与配合。

4.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面向考生拆封和清点试题、宣读《考生守则》及相关注意事项。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发放试卷和草稿纸,指导考生填写考试基本信息。

5.考试开始以后不准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学校组织的各类统一考试结束后、课程考试一小时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中途考生如需上厕所,监考教师需陪同前往。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当众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

6.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和秩序,认真巡视,不得在监考时看书报、使用手机或电脑、相互交谈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得随便离开考场,不得向学生就试题内容、题意或答案作任何解释和暗示。

7.考试中,发现学生有违犯《考生守则》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对作弊考生,应立即终止学生考试,收缴试卷及作弊证据。由监考教师或考场巡视员将违纪作弊考生带到考务办公室,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考核违纪作弊认定表》,并将所有材料移交考务办公室。有作弊行为不报的考场,将对监考教师进行相应处理。

8.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回收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检查份数是否吻合,按要求密封、装订试卷,并填写考场记录表,交回指定地点。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3】

一、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三、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

四、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五、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六、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七、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八、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九、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十、听力部分考试,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十一、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回答,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十二、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十三、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十四、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十五、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十六、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2:监理人员工作守则范本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工程师工作守则【1】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规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7.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断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论证并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守法和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严加处理。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12.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情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14.每日做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2】

一、维护本企业的荣誉和利益,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

二、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四、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五、不收受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任何礼金;

六、不为所监理的工程指定承包人,工程材料、配件、设备;

七、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八、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以预控为主,监帮结合;

九、热爱监理工作,树立良好的监理人形象。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工作守则【3】

(1)监理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范围,熟悉施工现场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理水平,搞好本职工作。

(2)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

如施工方案、机械、材料、人员安排、施工工艺、自检体系、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检测手段、标准试验、测量放样、开工申请等。依据开工报告逐项审查落实,逐级上报。不允许"先斩后奏",不得违反监理程序。

(3)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变更项目应按程序办理。变更指令未下达之前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批边施工的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和业主代表同意并签署会议纪要后才能实施。

(4)对现场的工程原材料和外加工成品要严格控制其质量。首先对进场的材料和成品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单,然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试验检测工程师复检签认,合格后,方用于本工程。

(5)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重要施工工序要严格坚持旁站,督促检查。

(6)分项工程完成后,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7)严格执行检测项目抽检、试验,做到心中有数。

凡属隐蔽工程的施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上报,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上报,然后会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总监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

施工进度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必须清楚掌握管辖范围内年、月进度计划,对未能完成计划的项目查找原因,要经常不断深入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偏离时应及时协同施工单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总监。

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尽职尽责,既要热情服务,又要敢抓敢管。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全体监理人员要坚持写监理日记,对每天所管辖项目的进度、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其它重要事项必须详细记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监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帮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指导或处理各种问题。

切实做好应尽之行政组织及管理工作,团结全体同志,听取大家意见,同心协力搞好总监的工作,完成监理的工作任务。

篇3:出纳人员守则范本

出纳人员守则

财务人员守则【1】

一、财务人员守则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证,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3.财务人员应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财务人员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6.财务人员应熟悉本公司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财务信息,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7.财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或公司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无关人员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8.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本《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人员,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财务方针政策,遵守财务会计制度、财经纪律。

2.按时完成公司的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分析。

3.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开支范围。

4.及时进行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文件保存。

5.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分析成本费用的合理性,核对债权债务的正确性。

6.认真审核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填制和汇总现金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7.认真登记编制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各种辅助台帐。

8.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提供清理债权、债务的数据资料,核对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情况。

9.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

10.作好库存现金、现金收据的保管工作。

11.办理日常现金出纳业务时,应保证出纳业务收付无差错。做到帐实相符。

12.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登记及时、数字准确、字迹清楚。

13.认真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和资料。

14.及时汇总正确发放职工工资、奖金。

15.作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银行收据及印鉴的保管工作。

16.办理好日常的银行出纳业务,保证不开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17.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登记及时准确。

18.及时编制银行对帐单调节表,负责银行函证工作。

19.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按规定计提、核对各项税金,缴纳各项税费。

20.正确编制有关税务报表。

21.接受税务部门检查,及时向公司领导传达税务政策。

三、会计凭证、帐簿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2.适用范围:财务人员3.基本要求:

3.1.1.必须正确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会计帐簿,如实、及时、清晰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

3.1.2.建立和健全记帐工作的责任制,对于每一种会计凭证,都要有明确的分工,并专人负责审核。

3.1.3.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因故长期离职时,必须将经管的会计凭证、帐簿、款项和未了事项同接办人员交接清楚,并由会计主管或公司指定的人员监交。

3.1.4.会计帐簿和凭证,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需要销毁时,应按规定期限和程序报经批准。

4.会计凭证:

4.1.每一项需要办理会计手续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按规定的传递程序,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办理会计手续。

4.2.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

4.2.1.凭证名称(发票、帐单、收据、支出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

4.2.2.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4.2.3.业务内容或费用类别、实物数量、单价、金额。

4.2.4.填制单位和经办人签证。

4.3.记帐凭证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

4.4.记帐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

4.4.1.凭证名称(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4.4.2.填制日期和编号。

4.4.3.业务内容摘要。

4.4.4.会计分录(包括会计科目、明细科目名称、记帐方向、金额、科目名称编号)。

4.4.5.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4.4.6.填制、审核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章。收付款凭证还必须由出纳人员签章。

4.5.财务部门应对各项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认真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6.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公司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审核批准的报销凭证或收、付款凭证收付款项。

4.7.各种记帐凭证应按照顺序编号,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期装册,加具封面、归档保管、不得丢失。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所属年度和月份、记帐凭证的种类、张数、和起讫号数,并由有关人员签章。

4.8.各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如合同、契约等应另编目录,单独保管,并在有关记帐凭证上加注说明。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工资单、出库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要注明属哪张凭证的附件或加注其他说明。

5.会计帐簿:

5.1.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总帐、现金明细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各种必要的明细帐及辅助台帐。

5.2.总帐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科目分设帐户,根据记帐凭证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5.3.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根据收、付凭证顺序逐笔登记。

5.4.各种明细帐根据记帐凭证或原始凭证进行登记。

5.5.月终时,将总帐科目的余额分别与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有关明细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6.记帐规则:

6.1.启用帐簿时,应在帐簿封面页载明单位名称、启用日期、共计页数(活页帐应在装订成册后注明页数),由记帐人员签章并加盖公章,调换记帐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接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6.2.登记帐簿应用蓝、黑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红色墨水只能在冲帐和规定允许时使用。

6.3.登记帐簿应将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帐内。

6.4.当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后,应在月终后及时结帐,结出当月和累计发生额。

6.5.会计凭证和帐簿的记录不刮擦、挖补、涂抹或用退色药水。

6.6.更改字迹。发生差错时,可用红字冲销、补充登记等方法进行更正。

6.7.各种帐簿的数字要经常核对,做到帐证、帐帐、帐实、帐表相符。

6.8.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金额,应同现金库存数额相符,不得私自挪用现金或以借条、白条等单据冲抵库存现金。

6.9.银行存款日记帐要定期同银行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票据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票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票证管理规范,维护公司经济秩序。

2.适用范围:财务人员。

3.发票管理办法:

3.1.任何人不得售发票,不得撕毁、涂改、转让(包括转让性代开)、销毁和拆本使用业务性发票。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如丢失业务性发票,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3.2.向税务机关购买的发票应由财务专人保管、领用、登记。

3.3.对单位内部使用的非经营性票据,如内部借款单、内部结算凭证等,也应妥善保管。

3.4.对外收取各种款项均需到财务部开据正式对外收据。

3.5.发票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开据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逐栏全部联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6.用完的内部发票,应按时归档。

4.银行支票使用规定:

4.1.支票是银行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4.2.单位从银行领用的空白支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签发空白或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

4.3.签发支票各单位应有单位负责人同意开据的支票领用单,一般由所属单位财务人员办理。

4.4.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未经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由签发人负责。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有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5.签发支票原则上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款项用途及金额,金额难以确定的,在限额前加$符号,支票限三天后必须报帐。

4.6.暂不填写金额的支票,只限转帐支票适用。

五、资金管理办法

1.目的:加强资金的整体运作,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益

2.适用范围:财务人员。

3.总则: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集资金、信贷管理、内部资金的融通和管理,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

4.资金的收取: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所收各种款项一律解入公司银行帐内,要做到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

5.资金的支出:

5.1.现金的支出和报销应由公司领导或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并签字同意后,财务人员才可执行。

5.2.支票的支出应由公司领导或领导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签发支票领用单(要填写详细用途)后,财务人员才可签发支票。

5.3.财务人员每月按国家规定计算应交税款,并审核、汇总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债权、债务的回收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做好资金的控制、核算、分析工作。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适用范围:财务人员

3.会计档案归档范围:。

3.1.永久:

3.1.1.年度会计报表;

3.1.2.外经财务帐目、单据、报表;

3.2.二十五年:

3.2.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3.2.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2.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3.3.十五年:

3.3.1.各种凭证;

3.3.2.二级明细帐;

3.2.3.总分类帐;

3.3.4.会计移交清册;

3.4.五年:月、季度会计报表

3.5.三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会计档案归档要求:

4.1.会计凭证归档要求:

4.1.1.会计凭证一般按月归档。

4.1.2.凭证登记帐簿后,应将各种记帐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号顺序组卷,每本为一卷,剔去金属钉,编写页号。

4.1.3.记帐凭证附件做到整齐、美观、结实,填写封面和脊背,并在封面与脊背接缝处加盖财务专用章和装订人印章。

4.2.会计帐簿归档要求:;

4.2.1.会计帐簿按年度立卷。

4.2.2.帐簿一般都有固定格式和明确分类,立卷时要按帐簿种类,本帐簿为一卷,每本帐簿要加贴封面。

4.3.会计报表归档要求:

4.3.1.会计报表要按年度立卷,立卷时要区分不同保管期限。

4.3.2.年度报表与季度、月度报表分别组卷。

4.3.3.每卷均需编有页号和装订封面。

财务部工作守则【2】

一、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本岗位的要求。

二、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各项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各项业务。

三、依法办事。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会计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他人钱、物。

五、搞好服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热情地接待前来报销的同志,要耐心地解释每一个问题。

六、保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会计信息。

七、保管好会计档案、电算化档案和各类会计资料,及时做好备份工作。

八、保证财务网络的安全,不得擅自拷入与财务工作无关的程序。不得让非计算机维护人员维护计算机。

九、为确保安全,财务报销地,严禁非财务人员进入,出入及时锁门。

十、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未经批准外出或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请病、事假按照公司规定办理。

篇4: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范本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1】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忠于职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风纪严谨,证件齐全,着装整齐,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4、遵守监督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和制度。

5、取证及时、完善,方法科学,手段合法。

6、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8、不与被监督者建立经济关系,不担任被监督者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

9、遇有与被监督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在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卫生监督八不准是:

1、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招待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馈赠的礼品。

4、不准在外单位兼职、挂职,或以单位名义从事经商中介活动。

5、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6、不准接受异性按摩等服务。

7、不准参与烧香拜佛、观相测字等迷信活动。

8、不准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守则【2】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实行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预防教育相结合。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必须经考试考核合格?区卫生局聘任后上岗。

三、开展卫生监督活动必须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法定范围内?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本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四、必须按规定的时限、质量指标及要求?完成本级和上级下达的各类、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及统计报告?信息反馈等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协管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等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服务工作?开展许可前初步审查?并出具现场审查评价意见书。

四、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

五、负责本协管范围内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受理辖区内的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做好处理和回复。

七、作好本单位本辖区内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劝阻?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所在辖区开展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各项职责。

二、在开展卫生监督巡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三、在实施卫生监督巡查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四、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亵赎职务?在岗不干事?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五、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六、严禁工作时间内或可能影响工作的时间内饮酒。

七、严禁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八、严禁监督巡查工作中谋私?吃拿卡要?损坏卫监形象。

九、严禁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十、严禁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十一、严禁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二、严禁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三、严禁知法犯法、违规、违章、违反程序办事。

十四、严禁监督缺位、越位、错位?或工作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十五、严禁骄奢贪逸、工作态度冷硬?刁难、报复管理相对人。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受理制度

一、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电话*

二、负责投诉举报受理的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下班后转移至工作人员手机?确保群众投诉有人接待?电话有人接听。

三、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在受理电话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电话、来访者?做到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耐心答疑解惑。

2、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时应详细询问有关事由?进行登记?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调查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并将投诉受理结果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3、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直接处理的?直接告知联系人处理结果?不属于卫生局受理范围的投诉问题?应予以解释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它投诉渠道。

4、遇重大、特殊情况?无法直接处理的?应立即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一、对于需移送给县卫生监督所处理的案件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必须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案件材料移交单。

二、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办理。

三、对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活动。

四、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对移送的案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卫生监督员提出意见?填写补充调查和材料审批单?指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和材料?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返回协管单位。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和收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卫生监督协管中的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协管人员负责本辖区档案的管理。

二、有专门的档案柜?有防火、防盗、防霉等安全保管措施。

三、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将档案管理列入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四、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按规定在第二年初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系列?专人负责归档。

专项工作?及时总结一周内归档。

五、对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按一户一档的形式管理。

六、在检查、考核工作时?应将档案管理同时进行检查考核。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业务素质?特制订以下学习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养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积极参加镇、县组织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习。

二、制定学习计划?记录学习内容。

学习重点内容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建立学习培训档案?会议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必须完整齐全?县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培训者?要事先告知?无故不参加学习?按缺勤处理?年度与考核挂钩。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考核由县卫生监督所按照《镇安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每半年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以及日常考勤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增加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合格的单位按核算标准拔付卫生监督协管资金?不合格的单位要扣减一定比例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资金。

四、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卫生监管协管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不发绩效工资?并可给予调整工作、解聘或辞退等处理?有违反监督执法责任制行为的?予以实施监督执法责任追究。

篇5: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范本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1】

①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

②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监理工作水平。

③独立、客观的开展监理工作;

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⑤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⑥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⑦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礼金、礼品;

⑧不得蓄意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⑨不得私下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

⑩不得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和施工方法;

11.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需要保密的事项。

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2】

一、遵法守规,诚实守信。遵守法规和行业公约,讲信誉,守承诺,坚持实事求是,“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开展监理工作。

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热爱监理事业,维护行业信誉。

四、团结协作,尊重他人。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团结互助,不损害各方的利益。

五、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维护形象,保守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廉洁从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保密事项。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3】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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