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工作守则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4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工程师工作守则【1】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规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7.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断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论证并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守法和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严加处理。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12.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情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14.每日做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2】

一、维护本企业的荣誉和利益,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

二、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四、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五、不收受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任何礼金;

六、不为所监理的工程指定承包人,工程材料、配件、设备;

七、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八、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以预控为主,监帮结合;

九、热爱监理工作,树立良好的监理人形象。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工作守则【3】

(1)监理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范围,熟悉施工现场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理水平,搞好本职工作。

(2)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

如施工方案、机械、材料、人员安排、施工工艺、自检体系、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检测手段、标准试验、测量放样、开工申请等。依据开工报告逐项审查落实,逐级上报。不允许"先斩后奏",不得违反监理程序。

(3)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变更项目应按程序办理。变更指令未下达之前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批边施工的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和业主代表同意并签署会议纪要后才能实施。

(4)对现场的工程原材料和外加工成品要严格控制其质量。首先对进场的材料和成品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单,然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试验检测工程师复检签认,合格后,方用于本工程。

(5)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重要施工工序要严格坚持旁站,督促检查。

(6)分项工程完成后,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7)严格执行检测项目抽检、试验,做到心中有数。

凡属隐蔽工程的施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上报,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上报,然后会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总监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

施工进度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必须清楚掌握管辖范围内年、月进度计划,对未能完成计划的项目查找原因,要经常不断深入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偏离时应及时协同施工单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总监。

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尽职尽责,既要热情服务,又要敢抓敢管。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全体监理人员要坚持写监理日记,对每天所管辖项目的进度、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其它重要事项必须详细记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监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帮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指导或处理各种问题。

切实做好应尽之行政组织及管理工作,团结全体同志,听取大家意见,同心协力搞好总监的工作,完成监理的工作任务。

篇2: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范本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1】

①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

②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监理工作水平。

③独立、客观的开展监理工作;

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⑤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⑥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⑦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礼金、礼品;

⑧不得蓄意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⑨不得私下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

⑩不得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和施工方法;

11.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需要保密的事项。

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2】

一、遵法守规,诚实守信。遵守法规和行业公约,讲信誉,守承诺,坚持实事求是,“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开展监理工作。

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热爱监理事业,维护行业信誉。

四、团结协作,尊重他人。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团结互助,不损害各方的利益。

五、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维护形象,保守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廉洁从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保密事项。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3】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篇3:公路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公路监理人员守则

监理人员守则【1】

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工程业主的规定。

②不允许在本监理段的政府部门、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或部门兼职,不得是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合作经营者.

③认真履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④坚持公平与公正,独立与自主立场处理各方争议,维护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⑤不允许泄露本工程所需保密事项,有发表相关论文和资料时,须征求得本工程业主同意。

⑥不参加与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单位的盈利分成或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培养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和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⑦坚持认真学习、不断进去的精神,熟悉和掌握本工程有关合同文件,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⑧严格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尖利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从事施工监理活动。

⑨坚持科学的态度,具备综合分析能力,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不能凭“想当然”和“差不多”草率从事。

⑩认真遵守本驻地为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监理岗位责任制。

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2】

1.维护国家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淮和制度,正确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施工监理以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把质量关。

4.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5.谦虚谨慎、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及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对监理工作的意见,提高工作质量。

6.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7.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等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8.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篇4: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纪律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纪律守则范本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全体监理人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侯监理,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规、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的发生。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害者,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3)全体监理人员应遵纪守法。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得受贿,损公肥私,不得接受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4)要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标准。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与被监理单位的权益和争议。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施工单位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协调工作,各负其责。

(5)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6)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受到处罚或作下岗处理。

(7)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作出书面补充。

(8)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9)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0)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1)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施工关、中间验收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合同工期、进度投资),尤其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的现象。各级监理工程师更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严格监理。

篇5: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监理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范围,熟悉施工现场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理水平,搞好本职工作。

(2)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如施工方案、机械、材料、人员安排、施工工艺、自检体系、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检测手段、标准试验、测量放样、开工申请等。依据开工报告逐项审查落实,逐级上报。不允许"先斩后奏",不得违反监理程序。

(3)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变更项目应按程序办理。变更指令未下达之前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批边施工的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和业主代表同意并签署会议纪要后才能实施。

(4)对现场的工程原材料和外加工成品要严格控制其质量。首先对进场的材料和成品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单,然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试验检测工程师复检签认,合格后,方用于本工程。

(5)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重要施工工序要严格坚持旁站,督促检查。

(6)分项工程完成后,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7)严格执行检测项目抽检、试验,做到心中有数。

凡属隐蔽工程的施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上报,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上报,然后会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总监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

施工进度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必须清楚掌握管辖范围内年、月进度计划,对未能完成计划的项目查找原因,要经常不断深入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偏离时应及时协同施工单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总监。

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尽职尽责,既要热情服务,又要敢抓敢管。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全体监理人员要坚持写监理日记,对每天所管辖项目的进度、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其它重要事项必须详细记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监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帮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指导或处理各种问题。切实做好应尽之行政组织及管理工作,团结全体同志,听取大家意见,同心协力搞好总监的工作,完成监理的工作任务。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