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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4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1】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忠于职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风纪严谨,证件齐全,着装整齐,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4、遵守监督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和制度。

5、取证及时、完善,方法科学,手段合法。

6、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8、不与被监督者建立经济关系,不担任被监督者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

9、遇有与被监督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在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卫生监督八不准是:

1、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招待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馈赠的礼品。

4、不准在外单位兼职、挂职,或以单位名义从事经商中介活动。

5、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6、不准接受异性按摩等服务。

7、不准参与烧香拜佛、观相测字等迷信活动。

8、不准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守则【2】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实行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预防教育相结合。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必须经考试考核合格?区卫生局聘任后上岗。

三、开展卫生监督活动必须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法定范围内?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本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四、必须按规定的时限、质量指标及要求?完成本级和上级下达的各类、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及统计报告?信息反馈等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协管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等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服务工作?开展许可前初步审查?并出具现场审查评价意见书。

四、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

五、负责本协管范围内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受理辖区内的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做好处理和回复。

七、作好本单位本辖区内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劝阻?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所在辖区开展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各项职责。

二、在开展卫生监督巡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三、在实施卫生监督巡查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四、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亵赎职务?在岗不干事?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五、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六、严禁工作时间内或可能影响工作的时间内饮酒。

七、严禁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八、严禁监督巡查工作中谋私?吃拿卡要?损坏卫监形象。

九、严禁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十、严禁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十一、严禁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二、严禁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

十三、严禁知法犯法、违规、违章、违反程序办事。

十四、严禁监督缺位、越位、错位?或工作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十五、严禁骄奢贪逸、工作态度冷硬?刁难、报复管理相对人。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受理制度

一、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电话*

二、负责投诉举报受理的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下班后转移至工作人员手机?确保群众投诉有人接待?电话有人接听。

三、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在受理电话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电话、来访者?做到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耐心答疑解惑。

2、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时应详细询问有关事由?进行登记?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调查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并将投诉受理结果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3、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直接处理的?直接告知联系人处理结果?不属于卫生局受理范围的投诉问题?应予以解释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它投诉渠道。

4、遇重大、特殊情况?无法直接处理的?应立即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一、对于需移送给县卫生监督所处理的案件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必须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案件材料移交单。

二、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办理。

三、对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活动。

四、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对移送的案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卫生监督员提出意见?填写补充调查和材料审批单?指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和材料?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返回协管单位。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和收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卫生监督协管中的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协管人员负责本辖区档案的管理。

二、有专门的档案柜?有防火、防盗、防霉等安全保管措施。

三、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将档案管理列入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四、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按规定在第二年初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系列?专人负责归档。

专项工作?及时总结一周内归档。

五、对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按一户一档的形式管理。

六、在检查、考核工作时?应将档案管理同时进行检查考核。

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业务素质?特制订以下学习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养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积极参加镇、县组织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习。

二、制定学习计划?记录学习内容。

学习重点内容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建立学习培训档案?会议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必须完整齐全?县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培训者?要事先告知?无故不参加学习?按缺勤处理?年度与考核挂钩。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考核由县卫生监督所按照《镇安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每半年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以及日常考勤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增加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合格的单位按核算标准拔付卫生监督协管资金?不合格的单位要扣减一定比例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资金。

四、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卫生监管协管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不发绩效工资?并可给予调整工作、解聘或辞退等处理?有违反监督执法责任制行为的?予以实施监督执法责任追究。

篇2:城管协管员岗位工作职责

职责一: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或调查取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对拒不服从管理者,及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清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中队,由中队向办公室提出,安排人员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中队报告,安排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要及时向中队或执法监督科报告,由执法监督科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中队报告,由中队安排调查处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协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职责二: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报告,并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5、收集、反映社区、单位、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办报告。

职责三: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重点路口的守点时间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2、严格请销假制度。事假凭请假条逐级审批;病假凭医院证明、书面申请逐级审批。请假半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对病事假人员,协管员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登记,每月底将病、事假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3、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4、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制作的标志。

5、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6、参与日常巡查的协管员要始终和正式队员在一起,不得分开。

7、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职责四:城管协管员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职责:

1、对违章占道堆码、经营的行为进行制止。

2、对乱堆乱倒乱扔的行为进行制止。

3、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进行制止。

4、对无证开挖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制止。

5、对乱张乱贴乱写广告、标语、电话号码的行为进行制止。

6、对车辆未封盖严密、沿街撒落、泄漏的行为进行制止。

7、对损坏、污染城市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

8、对门前三包责任进行督促和落实。

9、对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

篇3: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篇一:村委会及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配合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通过广播和村健康宣传栏宣讲食品安全知识。

2、掌握本辖区内涉食涉药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负责收集和提供相关信息,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对辖区内违反食品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控举报,及时报告涉嫌食品违法案件线索。

4、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议或意见。

5、接受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6、负责及时上报辖区内的食物中毒和不明原因病死家畜、家禽事件以及违规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7、在乡政府以及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群众监督和食品流通工作。

8、及时向乡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县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食品监督工作信息。

9、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和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接受当地质监部门的业务领导。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协调、配合、巡查、报告等责任。

2、建立协管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食业和小作坊数量、生产状况、产品种类、使用原料、生产条件、生产规模、厂名厂址、出厂检验等变动情况。

3、积极向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主、从业人员及当地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基础知识,督促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依法、规范生产。

4、协助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和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定期检验,对拒查、拒检企业进行说服、教育。

5、定期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访问。

6、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7、配合当地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同访确认。

8、向本级政府定期报告协管区域内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协调有关力量支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协助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0、认真完成质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组织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辖区内餐馆、饮品店、食堂(含机关、学校等)、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责任区内进行巡查,掌握涉及餐饮服务单位情况并及时报告其违法违约行为。

三、负责所在责任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申办备案、呈报及现场审核指导工作。

四、指导信息员工作,收集并及时转呈信息员和群众的意见或有关投诉。

五、参与责任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等级的评议工作,对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单位的评定工作提供选定建设及意见。

六、做好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及大型餐饮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接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完成县政府安排的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工作任务

篇四: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食品质量安全动态。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统计上报《达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时更新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安全制度、台帐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负责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的监督管理。

五、协助督促企业整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本辖区相关材料、报表及信息的报送。

八、受理本辖区内生产经销假冒伪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相关部门。

九、配合或受委托对本辖区内已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安全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十、协助收集企业和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县质监局。

十一、参与和协助辖区内食品安全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完成镇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临时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篇五: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一)协助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按时参加市食安委、食安办召开的各项会议,主动加强与其他地区、部门或单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沟通联系。

(三)及时向市食安委、食安办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

(四)积极参加市食安委、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及相关调研、培训活动。

(五)规范处置市食安办交办的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等。

(六)按时向市食安办报送各类信息、工作报表等。

(七)完成市食安委、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4:学校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安全协管员制度如下:

1.学校安全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安全协管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上课时间外来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校。非本单位人员来校,协管员要主动询问、登记,不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上级领导检查及紧急情况除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4.校门开放时间,(早上7:00-8:00、中午期间11:30-14:00),上课期间必须关锁校门,教师下班后10分钟关门。校门开放之时,安全协管员不得睡觉,必须负责校园及校门周边安全巡查,严禁学生破坏学校设施,严防学生发生意外事故。

5.对学校师生安全有安全隐患的或危害师生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6.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度。无学校领导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自来水、开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不得随意更改电源线路。

7.凡违反安全协管员制度,不服从协管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8.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学生及校外人员一律不可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学校值班领导,经同意后,办好入校登记方可进入。

9.负责办公室及门卫室的保洁、学校花卉的维护工作,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一次。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10.协管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时,必须提前向学校领导请示,办理请假手续获批准后方可离校。

11.若因安全协管员失职给学校带来损失的,视后果轻重扣除当月工资或移送司法机关。

12.积极配合好学校完成其他工作。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协管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篇5: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工作的质量,使学校食堂的建设达到卫生要求,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促进龙岗区学生食堂建设,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并向所管辖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达不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设计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卫生监督部门参加,达到食堂卫生安全规范标准要求的发放给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未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擅自建设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学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设计图纸(根据建设项目选址、初设、施工的不同阶段分别提供项目方案、地形图、初设、施工的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3、食品卫生专篇;

4、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5、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按以下规定开展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

(一)选址审核:

1、依据平面图、地形图、风向图和建设项目性质、用途,对项目毗邻的有毒有害场所、卫生防护带,进行选址审核;

2、根据需要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

3、制作现场审核记录。

(二)资料审核:

1、审查提供的图纸、资料、预评价报告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图纸设计单位、资料出具单位、预评价单位的签章、资质等;

2、依据卫生规范、标准、审查食品卫生专篇中关于设备、工艺、布局、卫生设施(包括厕所、浴室)等;

3、审查生活区和食品加工经营区的分割情况,以及废弃物处理排放措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三)审核意见:

1、对疑难项目可征询专家意见,作为提出审核意见的参考;

2、卫生行政部门在出具受理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审核工作,提出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

A、符合卫生要求的,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初设、施工卫生审查;

B、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并说明理由。

(四)竣工验收审核:

1、申请

1.1申请材料

A、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或递交相关申请报告;

B、施工阶段书面的卫生审核意见;

C、有资格的卫生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D、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受理审查和程序(同选址和设计的受理审查和程序)

3.审核

3.1资料审核

A、审核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包括资料出具单位的资质和材料的形式、内容);

B、必要时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和抽测。

3.2现场审核

A、在现场勘察建设单位是否按图施工;

B、检查施工阶段卫生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

C、制作竣工验收现场审核勘验记录。

4、审核意见

(1)书面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参加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如实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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