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
[1工程造价目标分析
[1.1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1.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下述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用款计划:
1用款计划与进度计划的协调性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划分适当的时间段,统计该阶段的本工程各构成部分、各子项目的直接投资(实物工程量、辅助性投入等)及间接投资,从而初步确定施工单位提出的各阶段资金需求是否合理。对于外资项目还应考虑动员预付款的使用计划。
2用款计划与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协调性,不同的施工方案及工艺对工程的辅助性投入及间接投资造成影响。施工单位如改变施工方案,应重新计列造价构成,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1.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用款计划进行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如有必要应返还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建设单位审批后下发执行,保证工程投资与工程进展协调一致。
[1.4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下列内容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进行风险预测,并将风险分析结果提出报告送建设单位。
1进度计划调整对造价的影响
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可能需要进行局部或全面调整,对某阶段工程部分子项目的直接、间接投资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该阶段甚至以后各阶段的资金投入。因此,应对可能引起进度计划调整的因素进行充分的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使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所受的影响尽量减小;在特殊情况下可建议建设单位对进度计划、资源配备和用款计划进行调整,以取得较好的综合效益。
2变更设计对造价的影响
变更设计一般会改变实物工程量,造成工程直接投资的变化,从而影响本阶段甚至以各后阶段的资金投入。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充分领会设计意图,详细了解建设单位需求,对可能发生变更设计的环节有充分的认识和预测,尽早提出问题、完善设计,减小变更设计对工程进展及造价的影响,并据此建议建设单位调整用款计划,增强其合理性和指导作用。
3费用索赔与工程延误的影响
不论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都对资金投入产生影响,而工程延误一般会影响间接投资的变化,两者都会使用款计划无法真正落实。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影响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哪些可能造成费用索赔或工程延误,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2验工计价
[2.1验工计价的依据
1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
2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
3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索赔。
4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和合同允许的价格调整。
5国家、铁道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2验工计价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完工程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定数量无误,质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2符合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
3批准的变更设计、索赔费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协商一致、建设单位批准的其它费用。
5安装了建设单位统一要求的计价软件。
[2.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1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
2无工程数量计算资料的;
3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增加部分工程量的;
4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或费率与中标价款不符者;
5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返工或待处理的,以及未处理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
6隐蔽工程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的;
7变更设计不符合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或建设单位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变更设计工程。
8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未达到要求的工程;
9工程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材料。
[2.4验工计价流程图(见下页)
[2.5验工计价程序
1施工单位统计工程量: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周期(季、月或其它)、对符合计量条件的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施工单元分别汇总,并附以下资料:
⑴工程量计算表、图式;
⑵变更设计批准文件、施工图、工程量增减对照表;工程折算计价指标计算表;
⑶工程质量检查证或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⑷相关测量资料;
⑸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⑹合同规定的其它资料。
施工单位统计完本期工程量后填写《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否是验工计价流程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工程量
⑴审核内容
①申报的工程量已完成,且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
②申报工程量符合施工合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其它有效文件的规定;
③工程数量计算方法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
④申报工程量的各项资料与《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中的项目一一对应。
⑵审核方法
①审查资料;
②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实测实量;
③复核计算。
⑶签认
①对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分别签认;
②对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签认,退回施工单位;
③对所有项目都符合规定且已获得签认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予以签认,并返还施工单位;
④存在错误或拒签项目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
⑤对超过申报时限的报审表不予受理,延至下期办理。
3施工单位填报《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
施工单位收到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后,按合同内、合同外两部分分别填写《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
⑴已完成的合同内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分别计列。
⑵施
工图数量超出合同部分及变更设计引起数量增减应纳入合同内验工计价表,在原细目中增列变更栏。
⑶变更设计新增项目纳入合同外验工计价表,其中因细目内容相同而套用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的项目不能视为合同内验工计价项目。
⑷索赔费用纳入合同外验工计价表,按批准文件指定的项目编号和名称以总额计列。
《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由施工单位的编制、审核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签署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
⑴《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中所列项目及工程量与已签认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中是否相符,单价是否与合同工程量清单、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相符,索赔项目、金额是否与批准文件相符;
⑵累计工程量、金额是否正确;
⑶所有报表的算术性复核;
⑷规定的附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⑸如发现已签认的工程量未验工计价的应予以关注;
⑹如发现错误退回施工单位修改、重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逐页签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5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⑴报表的所有签认手续是否齐备;
⑵计价金额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
⑶成桥米、成洞米、成涵米等折算指标的折算是否正确;
⑷施工合同规定的预扣、抵扣金额是否执行;
⑸规定的附件是否齐全。
发现错误应退回施工单位修改、重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
[3竣工结算
[3.1竣工结算的条件
1施工合同及批准的变更设计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成,且各分项工程均已验收合格;
2施工单位对上述所有工程已自验合格;
3竣工文件已编制完成;
4索赔事件处理完毕,无合同纠纷或合同纠纷已处理完毕;
5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其它条件。
[3.2竣工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报表
⑴[3.1所列条件必须已办理相关手续,形成书面文件。
⑵具备上述条件后,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编制竣工结算报表。
⑶竣工结算报表必须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署。
⑷竣工结算报表及规定的附件同时上报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报表
⑴审核竣工结算的各项条件是否均已满足。
⑵对各项目的总工程量、总金额进行复核。
⑶对合同内、合同外验工计价分别进行清理,与竣工结算报表对照核实。
⑷全面进行算术性复核。
⑸发现错误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审核无误签认后转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⑹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编制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与竣工结算一起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报表
⑴竣工结算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
⑵各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⑶各项预留、抵扣金额是否完成,质量保证金必须扣除。
⑷发现错误退回施工单位修改。
⑸审核无误后,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协商共同认可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竣工结算文件。
⑹对照竣工结算报表审核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
⑺审核无误、各方共同认可的竣工结算报表和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一起报建设单位审批。
[4质量保证金
[4.1质量保证金的扣除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从规定的时间开始按规定的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至扣满规定的金额为止。
[4.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1首期返还:工程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规定签署支付凭证,报建设单位审批,返还施工单位首期质量保证金。
2余额返还
质量保证金余额返还的条件:
⑴竣工验收完成、交付运营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⑵没有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
⑶如果有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完全修复。达到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剩余质量保证金支付凭证,报建设单位批准。
[5变更设计管理
[5.1变更设计的依据
1《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
2《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工的通知》(铁建设[2003]140号)
3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4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变更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工管技[2004]59号)
5本项目建设单位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5.2变更设计的分类
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Ⅰ、Ⅱ、Ⅲa、Ⅲb类。分类标准及受理职责分工见下表(见下页):
[5.3变更设计的原因和责任
1变更设计的原因分为完善设计的变更、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标准的变更、不可预见的变更和其他变更5种原因。
2变更设计应明确参建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变更设计原因和责任界定,应在会商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Ⅰ类变更设计以铁道部审批意见为准,Ⅱ、Ⅲ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确定。
类别增减投资额
(人民币元)技术说明受理单位
Ⅰ300万元(含)以上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点方案等鉴定意见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Ⅱ20万(含)~300万变更已批准的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功能。项目管理机构
Ⅲa20万~10万(站后工程5万)(含)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和效能项目管理机构
>Ⅲb10万(站后工程5万)以下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和效能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上金额均为一次变更设计增减额。
[5.4变更设计流程图(见下页)
[5.5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
1由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分站站长签署意见后,分发项目管理机构和设计、施工单位。
2组织现场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形成会商纪要。Ⅰ、Ⅱ、Ⅲa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指挥长或总工程师牵头,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工程、计财等部门)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特殊情况,Ⅰ、Ⅱ类变更设计指挥长可委托其他有关领导、Ⅲa类变更设计亦可委托设计部长(工程部长)牵头。Ⅲb类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3设计单位按会商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Ⅰ类变更设计由院主管总工程师签认,项目管理机构预审(指挥长办公会通过),工程管理中心初审后报部审批,项目管理机构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Ⅱ类、Ⅲa类变更设计由设计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签认,项目管理机构审批、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Ⅲb类变更设计由设计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或工地配合组有关负责人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抄项目管理机构核备。
4若遇紧急情况,为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请示项目管理机构有关领导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商纪要并实施,同时按本细则办理变更设计。
5对原设计文件中不涉及工程量和工程费增减的差、错、碰、漏的更正,可由原设计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项目管理机构审核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
6发生"反复变更"时,应按提高一级分类的程序办理。
7变更设计影响后序专业者,设计单位应通报后序专业。
8项目管理机构对Ⅰ类变更设计的预审和技术复杂的Ⅱ类变更设计的审批,必要时选择有资质的咨询单位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对Ⅲb类变更设计组织复查;定期组织变更设计专题会议,通报变更设计情况,对变更设计较集中的专业和工点进行分析,防止违规变更和"反复变更",对隧道连续里程内可能形成的Ⅰ类变更设计,及早向工程管理中心报告。
[5.6变更设计时限
1工程管理中心对Ⅰ类变更设计初审的时限为20天。
2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会商的时限为15天,提交预审意见的时限为7天,审批Ⅱ、Ⅲ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分别为5天、3天。
3监理单位审查并批转变更设计建议书的时限为2天,组织会商的时限为3天。
4设计单位的设计时限,Ⅰ类变更设计20天,Ⅱ类变更设计12天,Ⅲ类变更设计7天。按审批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候:Ⅰ类变更为7天,Ⅱ类变更为5天,Ⅲ类变更为3天。
5审核施工图和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的时限3天。
6更设计时限可以视情况适当调整,但应经签发通知单的单位同意,并向其他单位通报和说明。
[5.7变更设计的费用与支付
1Ⅰ类变更设计按照部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和有关规定编制概算,Ⅱ类和Ⅲ类变更设计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计算增减工程费。
2变更设计工程的计量支付按《施工合同》办理。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引起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Ⅰ类变更设计按铁道部的审批意见执行,Ⅱ、Ⅲ类变更设计不另计勘察设计费。
4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由责任单位按建设[2003]48号文规定承担费用。
[5.8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
1变更设计建议书应说明影响的工程范围,并附必要的工程量增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费用估算和数码照片。
2会商纪要应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
3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Ⅰ类变更设计的概算及修正概算。
4《变更设计通知单》应加盖变更设计专用章,由签发单位编号。编号格式"①线②标③④变⑤⑥号",其中:①-建设项目简称;②-施工标段;③-工程专业简称;④-年度;⑤-签发单位简称;⑥-顺序号。
5变更设计归档文件:
⑴《变更设计建议书》。
⑵《变更设计会商纪要》。
⑶变更设计文件(Ⅰ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
⑷铁道部审核批复文件(Ⅰ类变更)。
⑸《变更设计通知单》。
篇2:投资造价控制监理工作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审查“工程预付款报审表”、“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等,并签署审核意见。
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中标价为准,对项目的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即投资控制目标)进行比较,对两者的偏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3.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投资控制,负责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掌握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价款与支付、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竣工与结算争议,违约和索赔等有关条款,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明确投资控制点。
4.负责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以下工作:
4.1对实际投资支出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的索赔诱因,制定出防范性的措施。
4.2通过比较,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的偏离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5.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报表周期,对承包商的计量申请进行审核。
6.计量的根据是工程设计图及材料明细表中数量和法定的或合同中约定的计量方法。
7.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工程量和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自身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8.工程预付款报审表、工程进度款等各项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报送建设管理单位。
9.工程的实际付款,应扣除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
10.工程变更,索赔所发生的付款,应由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或索赔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征得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总监理师签字,方可报建设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