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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监理工作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监理工作

1程序和组织

1.1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程序主要包括初验、正式验收、组成固定资产。

1.2依据谁审批项目,谁负责组织验收的原则,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验收分为三级。

1经国家审批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国家组织正式验收,其中属于新建国家铁路建设项目由铁道部组织初验或由铁道部指定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属于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的铁路建设项目以及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单位组织初验。

2经铁道部或项目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由审批单位组织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3经企业或公司自行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由审批单位组织验收。

1.3铁路建设项目的验收由各级验收委员会负责主持。

2工程竣工初验

2.1工程竣工初验流程:(见下页)

2.2工程竣工初验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全部竣工,并经自验达到验收条件。

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对项目各专业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是否具备初验条件,确认已达条件,提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准备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同时向负责组织初验的单位报送《初验申请表》,对尚未达到条件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3组织初验委员会,同时组成专业现场检查组。

4专业组分专业全面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

5初验委员会对各专业小组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验时间和方法,届时组织复验。

否是

工程竣工初验流程图

3正式验收

3.1工程正式验收流程

3.2正式验收工作程序

1正式验收原则上在初验一年后进行,对初验后经批准实行临管运输或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临管或试生产期满足后应及时组织正式验收。

2负责组织正式验收的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正式验收申报表》后,经审核,确认申报项目符合正式验收条件,报请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组织正式验收委员会,确定参加验收人员。

3正式验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证书》并签字,小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

4经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验收证书》签字验收的建设项目,接管单位必须按验收委员会确定的时间正式接管,开办正式运营或投产。

5验收机构对不影响运输安全和剩余工程或设备及其类别、数量、投资、完工日期、验收手续和方式,应在验收文件中予以明确。剩余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交接手续。

6新建、改建的铁路建设项目,为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生产急需,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分期、分段或单项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正式验收。

4竣工文件

4.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4.2竣工文件应如实反映建设项目施工的技术状况和工程竣工现状,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施工日志及原始资料,要齐全、真实、有效,竣工图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施工实际状况。

4.3各种资料按专业和单项工程汇总整理。

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5.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铁道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交验资料,并对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编制质量进行检查,按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

5.2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本监理标段工程竣工初验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指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达到初验的要求。

5.3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本监理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初步意见。

评估初步意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基本概况、主要施工方法、工程质量状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初步结论。

5.4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初验委员会(包括各专业小组)对本监理标段工程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5.5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正式验收委员会对本监理标段工程进行的验收,代表监理单位对《竣工申请表》、《初验申请表》、《正式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签署意见。

篇2: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0.1工程进入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现场监理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原施工阶段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少量人员从事此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工程质量状况并征求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3对建设单位或运营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进行调查,属于施工质量缺陷,应指令施工单位及时负责修补并对其修补质量进行验收;属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对施工单位修补发生的费用予以审查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返修工程验工计价单报建设单位审定。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或需返工处理的项目实施整改,并对返修、整改结果进行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5对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剩余工程或甩项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并对其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0.2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进行评估。

0.3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责任终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下列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共同签署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已到期;

2工程质量缺陷或需返工处理的项目已全部返修完毕并验收合格;

3工程竣工文件已全部完成,经审查合格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4施工单位承担的全部工程已验收合格。

0.4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项目监理机构应提交本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结清工程监理费用,撤消项目监理机构。0.5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返回质量缺陷责任金申请予以审查,确认签署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篇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

1一般规定

1.1监理信息的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真实、高效的原则。

1.2监理信息是监理工作的基础,项目监理机构中应设信息管理人员负责监理信息的综合管理,总监理工程师为总负责人。

1.3监理信息形态的主要形式有文字图形信息、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电传、网络等)。

1.4大力推广和正确运用计算机技术等信息管理手段。

1.5根据监理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综合能力,采用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模式。

2信息流程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关系流程图

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流程图

3信息收集

3.1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

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阶段,按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收集施工合同副本及设计图纸。

2建设单位的书面文件、电话、电传文件、会议纪要

电话、会议内容的记录应力求准确,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重要的电传文件应将原件保存。

3.2收集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

1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主要是各种报审、报验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掌握施工现场的动态,并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监理规范、工程验收标准等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检查记录、验收记录、验工计价、试验数据、各种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报审、报验文件,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地收集、整理、分发和存放

3.3收集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

1监理工作日记

具体内容见14.4

2收集监理月(季、年)报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⑴本期在施形象部位及施工项目;

⑵本期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⑶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并作出综合的评价;

⑷如果某一部分滞后,进行原因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⑸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

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情况;

⑺工程质量问题、情况分析、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⑻工程量及工程款审批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预测;

⑼工程变更情况(主要内容、数量等)、工程索赔情况;

⑽监理工作情况统计。

3上级对下级的各种指令、指示,下级对上级的各种申请、工作汇报等。

3.4收集工地会议信息

1工地会议包括开工前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工地例会以及出现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时召开的专题会议。

2会议纪要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人、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等,设专人记录,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参加会议各方代表会签等。

3.5收集其他方面的信息

1包括气象资料、造价信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等;

2信息应具有时效性和有效性。

4信息整理和储存

4.1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管理台帐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台帐

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供应商)、使用部位、质量情况、报验日期、签认日期等内容。

2施工试验报审台帐

内容包括:试验内容、部位、时间、试验组数、试验结果、统计结果等内容。

3验收台帐

内容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4工程量、工程进度款报审台帐

内容包括:子项名称、申报工程量及价款、审签工程量及价款、工程量及价款累计等内容。

5测量报验管理台帐

内容包括:日期、部位、测量结果等内容。

6工程变更记录台帐

7工程进度管理台帐

8监理工作记录台帐

9其他管理台帐及有关报表

4.2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分析

1进度控制

⑴绘制网络图及横道图;

⑵依据收集到的工程实际进度的信息,与计划的进度进行比较和分析,分析产生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问题的意见;

⑶对进度计划及时的调整并进行工程进度变化趋势的预测。

2质量控制

对收集到的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系统地将当期施工中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时监理人员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及处理情况等)进行归纳和评价。

3投资控制

对每月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与投资计划、合同价款进行对比分析,并对项目投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4合同管理

包括变更设计、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误、合同争议及合同管理的其它信息。

4.3监理信息的储存

1信息的储存分短期储存信息和长期储存信息,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数据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储存以备查阅。

2信息储存的介质主要有纸、胶卷、计算机存储器。

5信息传递

5.1传递给建设单位的信息

信息传递一览表

序号信息内容传递方式传递数量传递日期、时间

1监理月报计算机网络1本月底前

书面1下月5日前

2监理季报计算机网络1下季5日前

书面1下季10日前

3监理年报计算机网络1下年1月15日前

书面1下年1月20日前

4监理工作总结计算机网络1竣工后一个月内

书面1竣工后一个月内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计算机网络1初验后10日内

书面1初验后15日内

6季度验工计价汇总表计算机网

络1下季15日前

书面1下季20日前

7年度验工计汇总表计算机网络1下年1月15日前

书面1下年1月20日前

8竣工结算审批表书面1竣工结算后

5.2传递给施工单位的信息

发送给施工单位的经监理工程师审签的报审、报验文件及通知应做到及时有效,并应有日期、收文人的签字手续等内容的记录。发文的数量按照相应文件的具体要求。

5.3传递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组织的具体情况,建立监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流通渠道畅通,能做到及时上传下达。

篇4: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

1一般规定

1.1监理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应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工程合同的规定。

1.2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整理及时、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分类有序。

1.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资料的总负责人,并指定资料员具体管理。

1.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过的报审资料,并于每月编制月报之后次月10日前将审核整理过的资料交与资料员存放保管。

1.5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应使用黑色水性墨水用笔,不得使用其它色和油性墨水等用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形式。

1.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的收文、传阅及发放制度。

1.7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录,以便于跟踪检查。

1.8对于已归资料员保管的监理资料,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其他人员借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办理借用手续,资料员负责收回。

1.9应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资料管理的系统文件。

2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3监理资料分类与编码

3.1监理资料按照报送建设单位的资料、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资料、监理工作依据的资料以及监理工作内部资料四项进行分类。

3.2监理资料的分类,整理参考表1《监理资料分类表》

监理资料分类表

表1类别

编号监理资料名称表格

编号资料来源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1报送建设单位的资料

1.1监理月报监理单位

1.2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其中含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TA9责任单位○

1.3年、季验工计价汇总表附录1表10监理单位

1.4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TA14施工单位

1.5竣工结算审批表施工单位

1.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1.7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单位○

2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资料

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TA1施工单位

2.2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TA4施工单位

2.3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TA5施工单位

2.4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TA7施工单位

2.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TA3施工单位

2.6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TA2施工单位○

2.7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TA15施工单位

2.8工程延期报审表TA13施工单位

2.9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施工单位

2.10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标施工单位

2.11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验标施工单位

2.12工程报验申请表TA8施工单位

2.13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TA16施工单位

类别

编号监理资料名称表格

编号资料来源移交建设

单位存档

2.14××××年×季度(月)主要工程数量报审表TA10施工单位

2.15××××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TA11施工单位

2.16索赔申请表TA12施工单位

2.16索赔审批表TB6监理单位

2.17工程暂停令TB4监理单位

2.18工程复工令TB5监理单位

2.19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TB3监理单位

2.20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B1监理单位

2.21监理会议纪要监理单位

3监理工作依据的资料

3.1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上级部门

3.2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间的来往函件、会议纪要发文单位

3.3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

3.4施工合同建设单位

3.5设计文件建设单位

3.6监理规划监理单位

3.7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

4监理工作内部资料

4.1监理单位内部来往函件、请示报告及批复监理单位

4.2见证试验结果单施工单位

4.3平行检验结果单监理单位

4.4旁站监理记录表TB2监理单位

4.5监理日记监理单位

4.6管理台帐监理单位

4.7文件收、发记录监理单位

4.8监理资料借阅、更改与作废记录监理单位

3.3监理资料编码

1监理表格的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

2对于相同的表格或相同的文件材料,应分别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3监理资料中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TA7)、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等同类报验内容的报验表应根据报验内容分别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4监理日记

4.1监理站和监理分站以监理工作为记载对象,从监理工作开始起至监理工作结束止,应分别由专人负责对项目每天总的状况逐日记载,形成监理日记。

4.2每一位监理人员从监理工作开始至监理工作结束,从所负责的监理工作范围的角度逐日记载监理的工作,形成监理日记,离开岗位时应将监理日记交项目监理机构登记归档。

4.3监理日记根据监理人员、监理分站、监理站工作所侧重点不同,记录的内容、范围也不同,应分别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监理人员

⑴时间、地点、气候;

⑵施工部位、施工进展情况,施工机械进出场情况,施工人员动态、进场材料、构配件的数量及质量状况;

⑶巡视检查、旁站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⑷工程试验和监测记录;

⑸工程施工安

全及环境保护状况;

⑹发生索赔、合同争议及纠纷时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形;

⑺审查涉及本专业的工程变更、计划、方案等情况;

⑻向施工单位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答复意见;

⑼上级指示或指令:

⑽尚需解决的问题。

2监理分站

⑴时间、地点、气候、监理人员;

⑵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综合评语,主要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⑶上级指示或指令,向上级工作汇报、请示;

⑷监理分站工作记录及其它有关情况说明。

3监理站

⑴时间、地点、气候、监理人员;

⑵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变动、分包单位资质情况;

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等计划的审查情况;

⑷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情况;

⑸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⑹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⑺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的处理情况;

⑻验工计价、工程结算情况;

⑼文件下发、下级提出的问题和请示的答复情况;

⑽上级指示或指令,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意见;

⑾向上级工作汇报、请示;

⑿监理站工作记录及其它

5监理月(季、年)报

5.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月(季、年)报,签署后,报送建设单位。

5.2监理月(季、年)报的编制周期:月报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在下月5日前发出。

5.3监理月(季、年)报应真实反映工程现状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并附必要的图表和照片。

5.4监理月(季、年)报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单位项目组织系统;

3工程进度情况;

4工程质量情况;

5工程投资情况;

6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

7安全及环保施工情况;

8监理机构及工作情况;

9本期监理工作小结。

5.5监理月(季、年)报的具体内容及样式见附录1"监理月报示范文本"。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1工程竣工初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建设单位。

6.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及特点;地质概况;工程开竣工日期;总工期等。

2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施工单位的名称;主要分包单位的名称及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管理层人员配备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情况;施工人员的数量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的情况;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情况等。

3采取的施工方法

4工程主要结构的质量情况

5其它分部工程的质量情况

6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

7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

7监理工作总结

7.1工程完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作为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之一。

7.2监理工作总结分为专题监理工作总结、年度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7.3竣工监理总结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毕,一份交建设单位。

7.4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的基本概况

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理位置、性质、等级

2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结构特征

3工程的实际总造价

4工程实际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5工程质量情况及奖励情况

7.5工程建设各方的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7.6监理组织机构及设备的投入情况

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2各专业监理人员(见表8)

3监理设施的投入情况(检测设施、办公设施等)

各专业监理人员一览表表8

序号路基桥梁……投资资料

姓名起止日期姓名起止日期……姓名起止日期姓名起止日期

7.7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1合同约定的目标工期与实际工期的比较、分析和说明;

2在进度控制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7.8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与实际达到的工程质量的比较分析;

2施工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3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情况及结论、质检站监督检查情况;

4质量控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7.9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1合同价款与实际竣工结算的比较和分析;

2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累计申报数及监理单位的累计核定数;

3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的报价数和监理单位的核定数及建设单位的审计数的比较、分析;

4索赔情况;

5在造价控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7.10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

7.11工程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7.12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工作的总结

7.13工程照片、声像材料

1工程照片主要有:各施工阶段有代表性的照片,尤其是隐蔽工程、质量事故的照片;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照片等。每张照片都要有

简要的文字材料,能准确说明照片的内容,如照片类型、位置、拍照时间、作者、底片编号等。

2国家、部重点工程、专业特种工程等应摄制声像材料。要求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如原貌、奠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声像材料应附有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及影音内容的文字材料。

8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8.1移交给建设单位存档的资料

1监理工作总结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4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8.2监理资料的质量要求及编制

1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

2不同类型的监理资料之间存在相互对照或追溯关系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应在文件和记录上注明相关资料的编号和存放处;

3监理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4监理资料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5监理资料编制的其它要求,以及如何组卷,应执行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8.3监理资料的验收、移交和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负责审核,并签字验收;

2监理单位应将监理资料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

3列入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监理档案,竣工验收通过后,按规定的时间,建设单位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4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有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9监理资料用表使用说明与样式

9.1监理资料用表包括施工单位填报表(TA1~TA16)、监理单位填写用表(TB1~TB6)、各方通用表(TC1~TC5)。样表见附录2。

9.2表中一般内容的说明

1工程项目名称:依据设计文件填写工程项目全称;

2施工合同标段:与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标段一致;

3编号:从001开始;

4项目监理机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中监理单位的全称或监理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该项目监理机构;

5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施工项目经理部;

6表中施工单位的填写: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中的施工单位为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单位,其余表中的施工单位均为项目经理部的名称;

7表格中的内容应为打印机打印或档案规定用笔填写,签名应为手写。

9.3监理资料用表使用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TA1

⑴应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如需对其内容作较大变更,也应在实施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专业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中的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的填写: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为施工单位的总技术负责人;其它工程的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TA2

⑴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复工前将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专业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全面审查,达到开工/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后,发送施工单位;

⑵该表用于开工时,将表头上的"复工"两字划掉,用于工程暂停后的复工时将表头上的"开工"两字划掉;

⑶如果工程项目涉及较多的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TA3

⑴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等材料,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材料,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后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

⑶《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中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项目经理。

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TA4

⑴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机械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质量性能证明文件,填写《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如同意使用,签署后,发送施工单位;如不同意使用,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后,返回施工单位;

⑶如果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有变化,也应填写《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进行报审。

5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TA5

⑴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填写《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及检查,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⑶如果人员有变化,也应填写《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进行报审;

⑷《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中施工单位应项目经理签字。

6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TA6

⑴在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自检合格后,用于工程上之前,施工单位应将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填写《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⑵《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中合格证的填写,应为证书编号,若合格证为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的章。监理审查意见的填写,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应为质量检验部门的负责人。

7施工测量放样报审单TA7

⑴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将控制桩校核等资料、测量人员的和测量设备等资料,

填报《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⑵施工单位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⑶施工单位将施工过程中测量放样控制资料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⑷变形或沉降观测资料也应采用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验。

8工程报验申请表TA8

⑴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⑵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⑶施工单位在分部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⑷《工程报验申请表》中的监理工程师意见应为"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检验不合格的应注明限期整改的时间。对有混凝土、砂浆、水泥浆强度等级(或弹性模量)的工程,可先进行对其他项目的检验,待试块试验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判定。

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TA9

⑴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报项目监理机构。

⑵《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中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

10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TA15

⑴在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⑵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阶段、分专业、分部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⑶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B1

在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施工单位所发出的指令和提出的要求均应采用此表,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此表予以确认。

12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TA16

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上发出的指令及要求的执行状况,通过《监理通知回复单》的形式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13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TB3

⑴监理工程师对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签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

⑵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合格后,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上填写处理结果,一般的质量、安全问题由质量、安全负责人签字,较严重的和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篇5: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工作

1.1测量监理工作

1.1.1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1.1.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和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配置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设备和仪器,设备和仪器应能满足相应的精度要求。

1.1.3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测量仪器和设备的检定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方案。

1.1.4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对图纸定线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协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1.1.5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1.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测量的内、外业资料进行检查,对其内、外业成果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采取抽查或旁站的方法对测量过程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独立复测。

1.1.7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相邻合同段搭接处测量结果及资料的符合性,必要时应组织相邻合同标段进行贯通测量和跨标段联测。

1.1.8督促施工单位在测量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完成交桩复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以及导线网、导线点和水准点保护等工作。

1.2交桩复核

1.2.1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现场交桩工作,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一起签署交接桩文件记录。

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的范围应包括:

1平面控制导线网、点桩、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的要素点桩。

2永久水准基点及增设的临时水准基点桩。

3大型建筑物(如桥梁、隧道等)或复杂地段的平面控制桩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测算和精度评定资料。

4控制桩的护桩。

1.2.2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检查交桩数量、精度,签署手续及各种数据应齐全。若重要桩位丢失,不能满足施工测量需要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1.3工程复测

1.3.1导线和水准控制网复测

1.3.1.1交桩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施工单位的交桩复测工作,检查复测人员资格、测量仪器、作业方法、测量资料、桩撅、贯通精度,根据测量记录进行抽查,并定期检查控制网的复测工作。

1.3.1.2交桩复测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加密控制导线网和加密水准点。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加密引测的控制点、水准点测量成果和记录进行审核。

1.3.1.3导线和水准控制网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1控制导线网复测应从施工标段外至少一个导线桩起测,逐一进行测量,直至到下一施工标段内至少一个导线桩。

2水准点控制网复测应从施工标段外一个水准点起测,逐一进行复测,直至到下一施工标段内至少一个水准点。

3相邻监理合同段的控制导线网和水准点搭接测量应与建设单位联系解决。

1.3.1.4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复测记录和结果,当复测结果不满足规范要求和施工控制精度要求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再次进行复测。如果确认复测资料或精度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1.3.1.5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复测后的控制导线网、水准点、加密控制导线网、加密水准点以及相应的护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

1.3.2线路的控制测量

1.3.2.1中线贯通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中线贯通复测。当中线贯通复测结果与定测成果不符时,须再作复测。如果确认复测资料或精度不符合规定时,则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转告勘察设计单位,协调解决。如偏差过大,不易调整,则应改动定测资料,组织研究修改中线方案。

2中线贯通复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协调相邻区段进行中线贯通搭接测量。长直线段搭接一个转点,曲线搭接一个交点,水准基平搭接一个水准点。相邻监理合同段的中线贯通搭接测量应与建设单位联系解决。

1.3.2.2水准和线路中桩高程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需要增设或移设水准点时,应与前后水准点联测。与相邻测段衔接时,应采用同一水准点的高程。

2中桩水准测量每测1~2Km应与水准点进行闭合检查。

1.3.2.3断面测量和站场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1横断面复测应视地形情况,结合施工放线和土方体积计算的需要,合理选定横断面位置和数量(填挖零点断面必须测绘)进行测量。

2计算方法和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测量结果,并进行抽检。

3站场复测应设基线,基线边长相对误差不应低于规范规定。

1.3.3桥涵的控制测量

1.3.3.1一般特大桥、大、中、小桥和涵洞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1桥梁施工前,应对桥梁的平面控制网(三角网)、水准点(跨河水准点)、线路中线等进行复测。复测时,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比例抽检。

2特大桥、大桥施工水准点测设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桥头两岸应各设置不少于两个水准点,中、小桥和涵洞水准测量按五等水准测量要求设置水准点。

3并行线桥梁施工放样应以左线为准,先放出左线墩台位置后,再依据设计图上左右线墩台关系放出右线墩台位置。左右线间距较大的双线桥、设计图上两桥分开设计成曲线布置的,应按两桥分开放样。

4测设墩台中心时,应自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距离方向应起、闭于桥头控制点。也可根据地形自中间墩向两端测设。

5桥跨短、跨数多的曲线桥采用偏角法测设曲线,确定墩位。首先测出各墩位的线路中心,然后从线路中心向曲线外测量出偏心距定墩位中心。

1.3.3.2复杂特大桥及重要大桥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控制三角网的等级和精度。

2测得的斜距应加常数改正、气象改正、倾斜改正、投影于轨底(或墩台)高程的改正。

3检查水平角观测测回数、水平角观测、三角形闭合差的限差。

4检查水准测量等级。

5检查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前后视距累积差及高度限差。

1.3.4隧道的控制测量

1.3.4.1隧道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隧道控制测量工作(洞外控制测量、洞内控制测量,对于采用辅助导

坑开挖的隧道,还应考虑洞外和洞内的联系测量),以保证隧道中线和高程能按规定精度要求正确贯通,并使隧道内平、纵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及隧道建筑限界的要求。

1.3.4.2对于直线隧道长度大于1000m,曲线隧道长度大于500m,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横向贯通精度要求进行隧道平面控制测量设计;洞外两开挖洞口(包括横洞口、斜井口)间水准路线长度大于5000m,应根据高程贯通精度要求进行隧道高程控制测量设计。

1.3.4.3洞外控制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隧道洞外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方法。

2洞外控制测量应在每个洞口附近测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点(包括洞口投点及其相联系的三角点或导线点)和两个水准点,作为洞内测量的起测依据。如施工被破坏或移设应按原测精度进行补设,同时对原有三角点、导线点进行检测。

3洞外控制测量的水平角观测,以水平方向观测法为主。

4隧道水准点的高程应利用一端洞口线路定测水准点的高程作为起始高程进行测量,并传算至隧道另一端洞口与定测高程闭合。

1.3.4.4洞内控制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布设洞内导线应以洞口投点(插点)为起始点组成多边形闭合导线环。

2洞内水准路线应由洞口高程控制点向洞内布设,结合洞内施工特点,每隔200m至500m设立一对高程控制点,并应定期复核。

1.3.5房建工程的控制测量

1.3.5.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红线测量的技术资料及现场设点情况。

1.3.5.2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资料,对平面位置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进行复核。

1.4施工放样复核

1.4.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结果,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施工放样结果禁止施工。

1.4.2根据工程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线路、桥梁、隧道、轨道、房建、设备安装的施工放样方法,审核施工放样测量结果。

1.4.3对于大型和重点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计文件中要求进行变形测量的工程,在工程开始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变形测量,其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审核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

2检查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位置和精度。每个工程至少有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工作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3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在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作适当调整。

4检查变形测量的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和测量结果。

1.5竣工测量审核

1.5.1主体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测量,并设置永久性控制桩及水准点。

1.5.2监理工程师检查竣工测量的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设置情况。

1.5.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及检查记录。

1.5.4按设计图纸要求监理工程师实测实量抽查结构物的各部位位置、尺寸、高程等数据。

1.5.5线路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路基竣工测量的限差。

2在有桥、隧地段的线路竣工测量,中线贯通应以桥、隧中线为依据向两端进行引测贯通,同时还应检查该直线上建筑物是否超限,路基中线最大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竣工测量时,水准点应移设于接近线路的稳固建筑物或在桥梁墩台上,水准点间距不应大于2Km。

4线路中线贯通测量后,直线上的转点、曲线上的控制点及交点桩均应进行固桩。

5复核加设的线路中桩和设置水准点、地界桩等。

1.5.6桥梁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桥梁竣工后应测定桥梁中线、跨距、墩台、梁部尺寸和桥面顶标高。

2检查顶帽及支承垫石的高程。

3检查支座位置及底板高程。

4特殊桥梁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1.5.7隧道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隧道净空断面,包括内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轨顶面以上1.1m、3.0m、5.8m处的宽度。

2检查埋设永久中线点及其标志。

3复核永久中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

1.5.8轨道工程竣工测量

1检查测量碴肩宽度、道床厚度、轨面标高。

2检查轨道和道岔几何尺寸。

3检查线路中桩、支线、夹直线、缓和曲线、圆曲线起始点。

4测量检查轨道正线间距、站线线间距、车站主要建筑物和设备与线路中心间距。

1.5.9房建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坐标和几何尺寸。

2所有建筑物的室内净空和地面高程。

3复核永久水准点的实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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