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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工作依据

[1.1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4委托监理合同

5施工合同

6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8《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J259-2003)

[2主要工作内容

[2.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工组中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和检查。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总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所列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和起重机械设备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现场道路、场地、排污、防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控制工期工程和铺架工程,还应报送建设单位报准。

[2.3监理工程师在对工地进行巡视检查时,应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停工指令。

[2.4当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经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做出报告,或向铁道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报告。

[2.5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3工作要点和方法

[3.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查

1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已制定。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持证上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装卸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符合分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瓦斯隧道应有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每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2施工场地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的临时油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库区应设围栏,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备并设专人看守,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易燃物品。

2爆破器材库必须符合防爆、防潮、防雷、防火、防鼠等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4在临时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有毒、粉尘侵害的作业应具有防护措施。

6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配设消防器材,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施工防火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7作业区及生活区应设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场地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8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氧气瓶及易燃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9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空作业、水塔的水柜安装,浮运架梁、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3.3施工机械使用及技术安全状况检查

1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试验工作使用的电气绝缘工具,高处作业使用的防护措施应处于完好状况,施工单位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具有对突发事故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3施工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如塔吊等),使用前必须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检查批准。

4工地使用的具有一定高危险大型临时设备,如缆索吊机、吊索塔架、架梁吊机等,使用前需经施工单位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经试吊、试运行方可正式使用。

[3.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过程的检查

1每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操作细则及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交底记录。

2深基坑开挖及降水施工中,检查施工单位开挖及基坑支护措施,检查降水过程对周围建设物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沉降观测记录,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3模板工程及脚手架工程,要对施工单位的检算结果进行复核,现场实施过程中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设计,尤其是要检查脚手架的横撑及斜撑,脚手架基础是否进行了预处理(加固),支架是否进行了预压。

4检查工地临时用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拉、乱接线现象。

5石方开挖及隧道钻爆施工中:

⑴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警戒。

⑵施工现场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6隧道施工:

⑴隧道竖井、斜井的提升系统应经过安全检算,并经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提升系统的钢丝绳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应进行拉力试验,并在使用中定期检查、修理和更换。

⑶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洞内空气质量检测记录,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高处作业:

⑴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⑵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⑶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对桥下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检查。

[3.5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监理

1既有线上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2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

4既有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其它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

5既有线旁施工及增建二线时,必须确保列车行车线路安全,轨下路基开挖作业要报送运输部门批准。施工作业应采取先防护、加固,后施工作业的程序。

6有线电气化区段施工

⑴在建筑物及设施上施工时,作业人员及其携带物体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有接触网工监护,不足安全规定距离,应在接触网停电后作业;提前提出申请,接到停电施工许可令后,由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方可施工。

⑵当接触网断电时,无论已断导线是否落在地上,严禁任何人接触,发现接触网断线时,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员,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信号加以防护并在断电电线的10m半径范围内禁止人员接近。

⑶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必须停电。

⑷在电气化线路上进行起道,拨道前必须征得供电部门同意,必要时应由供电部门派员配合。

⑸浓雾、阴雨、雷电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的电杆上作业。

7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8高压危险影响区段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并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作业。

⑴切割光电缆金属外皮或打开接头套管前,应将光电缆两端金属外皮连通,并临时接地。

⑵用仪表测试电缆芯线有危险电压时,应申请停电作业,无危险电压时亦应对芯线接地后方准作业。

篇2:塔吊安装拆卸施工安全专项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高危作业施工特征

1、工程概况

刘家坪站为六号线中间站,站位位于茶园路路侧、呈东西向设置,西接长生停车场出入段线。周边现状为山地及河滩,周边规划用地以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和居住用地为主。该站为路侧高架三层侧式车站,一层为车道及变电所,局部下设电缆夹层和消防泵房,二层为站厅层,三层为站台层,站台下设站台下夹层。六号线刘家坪车站位于河滩坡地上,轨面及原状地面高度为20-40m间,车站结构型式为横向两柱悬挑上托的建桥合一的空间框架式高架体系。轨道梁采用简支结构,基础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

六号线刘家坪车站北侧C轴外为附属出入口平台及消防车道,其结构形式为架空平台,布置于主体结构边线以外。

刘家坪站设计里程为YCK5+305.101~YCK5+185.101,总长120m,轨道梁跨度为10.5m,12m,15m,车站设计平面为直线,设计坡度为平坡,设计轨面高程255.200m,±相对绝对标高241.400.

塔吊安装细则编制依据QTZ250型塔式起重机说明书,《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BJ80012-8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等关于塔吊的安装技术规范标准。?

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BT一标工程(刘家坪站)

工程地址:刘家坪站

建设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施工单位:重庆建工集团

建筑类别:一级

2、高危作业施工特征

该工程施工期间垂直运输系统安装有:2台QTZ250塔吊;塔吊在安装、拆卸施工属高危作业,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倾覆、摔臂、折臂、脱轨、塔身折断、塔帽脱落等的重大安全事故;故对该高危作业施工安全必须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理责任,在安装拆卸关键环节施工作业时,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规程和施工方案,坚持旁站监理工作,认真做好监理记录,确保万无一失。

二、安全监理任务及流程

1、安全监理任务

塔吊安装拆卸施工安全监理是指对在塔吊安装拆卸施工中的人、机、料、环境及使用全过程进行评价、监督管理,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施工操作和有关政策规定,制止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的把建设工程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以达到安全性的目的。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理的权利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既定目标。

2、安全监理流程

核查合同关系→检查装、拆单位专项资质→检查装、拆方案报审情况→核查操作人员上岗证及劳动关系情况→核查各级岗位人员到岗位情况→询查操作人员对装、拆程序和应急措施熟悉、应知会情况→检查装、拆准备工作就绪情况→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核查注册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场组织指挥情况→做好装、拆过程中的监理巡查、旁站监理工作→做好安全监理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各环节验收工作→及时整理装、拆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

三、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式塔吊技术条件》、《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规范和方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塔吊设计规范》、《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塔吊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塔吊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标准等;

3、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塔吊安装、拆卸安全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经审定的监理规划、安全专项监理方案。

四、安全监理目标

实现塔吊安装、使用和拆卸施工全过程安全无事故。

五、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塔吊安装、使用和拆卸施工的安全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监理部负责人制定一名安全监理人员专门负责塔吊安装和拆卸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

1、?在塔吊安装和拆卸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2、?按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出具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3、?检查塔吊安装和拆卸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

4、?检查塔吊安拆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的培训情况,检查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劳动合同关系;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入塔吊安拆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后报监理部,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7、?安全监理人员在塔吊安拆施工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派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8、?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报告,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向建设单位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安全隐患严重时,应及时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停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报告书》;施工单位因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报告落实整改情况;

9、?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主动进行旁站监理,并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10、?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定期向总监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12、?认真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坚持持续改进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13、?不得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签认的监理文件。

六、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塔吊基础施工控制要点:

1)塔吊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2)埋设的位置、标高、垂直度、预埋件锚固长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3)混凝土基础完成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塔吊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2、塔吊安装控制要点:

1)塔吊额安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在塔吊安装前,必须按照报批程序申报《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批准的《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安装塔吊前,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及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完毕;

4)塔吊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个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个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5)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6)安装塔吊的过程中,对各个安装部件的连接件,必须特别注意要按说明书的规定,安装齐全、固定牢靠,并在安装后做详细检查;

7)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的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8)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卸螺栓。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②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③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④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⑤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⑥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3、塔吊拆卸控制要点:

1)塔吊的拆卸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卸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塔吊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和监理方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3)塔吊拆卸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卸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审批后,作为拆卸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塔吊的拆卸、升降塔身及锚固等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证书的人员完成。对于拆卸的塔吊,拆卸工人必须遵照下列原则:

①了解塔吊的性能;

②必须详细了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安拆的程序进行,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卸程序做任何改动;

③熟知塔吊拼装或解体各拆卸部件相连接处锁采用的联接形式和锁使用的联接的尺寸、规定及要求。对于有润滑要求的螺栓,必须按说明书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用规定的润滑剂润滑;

④了解每个拆卸部件的重量和掉点位置;

⑤作业过程中,拆卸工人必须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有全面了解,并严格按规定使用;

4)拆卸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②对锁拆卸塔吊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出于拆卸作业之前;

③对自升式塔吊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④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⑤对拆卸人员锁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⑥拆卸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卸作业条件;

⑦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⑧检查拆卸作业中配备的塔吊、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卸作业的需要;

5)塔吊的拆卸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6)指挥人员应熟悉拆卸作业方案,遵守拆卸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卸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7)拆卸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卸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8)在安装或拆卸带有起重臂和平衡臂的塔吊时,严禁只拆卸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9)在拆卸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卸要求进行,并应保持塔吊的平衡;

10)在拆卸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1)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七、塔吊安装、拆卸阶段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一)检查安全技术质料

每台塔式塔吊,包括施工企业的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设备,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施工现场应有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使用说明、维护管理的技术资料和各方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资料。

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

1、?制造厂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

3、?塔吊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含安装检测报告、安装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

4、?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5、?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二)检查设备租赁单位经营的基本条件

塔吊租赁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出租设备的安全性能,方可从事建筑工地塔吊机械的租赁活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塔吊机械,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1、?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

2、?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

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

4、?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注规定。

(三)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塔吊单机注册登记制度

凡在建设工程上使用的塔吊(包括建筑企业自有设备和租赁单位的出租设备,在用设备及闲置设备),须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内容有:核查设备技术档案和设备完好状态、设备注册登记铭牌、永久注册登记号和建设工程塔式塔吊管理手册。

(四)检查塔吊使用的安全环境

国家标准《塔式塔吊安全规程》、《塔式塔吊技术条件》、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塔吊械监督检验规程》对塔吊与建筑物、架空输电线路、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有具体的规定。针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密度大等情况,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妥善规划塔吊的安装位置,充分考虑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安全环境和塔吊自身的安全。

1、?塔吊与邻近建筑物和高压线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高度超过50m的塔吊必须确保吊臂360°回转空间;在50m以下高度、非工作状态时吊臂不能随风自由回转的塔吊,必须在塔吊安装饭饭中制定塔吊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应以塔吊使用说明书为依据,并由两名具备工程师资格的相关专业人员提出论证意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

2、?塔吊不得在公共场所吊重作业,特殊的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作封锁警戒;起吊作业时,起吊物不得经过公共场所和邻近建筑物上空。

3、?推广使用动臂式塔吊和内爬式塔吊。

(五)执行施工现场安装(拆除)塔吊的规定

1、塔吊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吊械安装(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承揽相应的安装业务,禁止出卖资质证书和挂靠承揽安装、拆卸设备的行为;

2、塔吊主要受力构件必须使用原厂或原厂授权制造的产品;

3、塔吊安装前应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经接受告知后方可在施工现场安装设备。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提交的资料包括:

1)?安装方案(含基础设计方案);

2)?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3)?安装单位资质证明;

4)?安装作业人员操作证;

5)?设备上一次安装使用的备案登记牌或准用证;

6)?设备维修保养证明。

4、?塔吊的安装、顶升、拆除,应按照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由持证人员作业,现场必须有工程技术人员指挥,安全员、监理人员监护。新安装及发生安全事故后维修重新使用的塔吊,应由安装(维修)、使用、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方能使用,并在15天内办理“备案登记牌”。

(六)严格塔吊的使用与保养制度

1、塔吊使用和保养,必须遵守《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塔式塔吊技术条件》等技术标准、规程,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塔吊使用和保养应建立和落实如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

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操作使用规程;

5)?班前的重点安全项目检查;

6)?运行记录(含班前检查记录、交班将记录);

7)?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2、塔吊保养、维修时所更换的零部件或钢丝绳,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必要时应进行质量检验,禁止使用替代品。

(七)加强塔吊的顶升加节和拆除的监督管理

1、塔吊顶升加节、拆除业务的安装作业队伍,必须具备安装资质和符合相应等级,并在当地建委办理资质备案手续;塔吊使用单位不得雇用无资质的队伍作业。

2、安装作业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明确安全责任。

3、安装作业前应有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向所在建工程安监机构的监督报告。对塔吊顶升加节作业,监督员应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塔吊的拆除作业,监督员应到现场了解情况和核查施工单位资质和操作人员上岗资格。

4、每次的顶升加节作业,必须有针对性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派人员旁站监督,塔吊加节后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调试和验收。

5、塔吊每次的顶升加节及拆除,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和安装拆除作业安慰操作人员的签名等见证资料。

(八)核对塔吊安全检测机构的资质

1、塔吊安全检测机构应具备政府部门核准的资格,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塔吊的检测应当执行监督检验规程,检测行为应“客观、公正、及时”,检测机构应对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2、塔吊械安全检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成部分,检测机构除承担对设备的检测责任外,应配合建设安监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被检单位有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应及时责令纠正,并向安监机构报告。

3、检验检测中发现塔吊械的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被检单位整改纠正,并立即报告监管工地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八、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施工单位在塔吊安装前应申报《专项安装方案》,拆卸前应申报《详细专项拆卸方案》。专项安装或拆卸方案必须具备安装拆卸资质的单位编写,报总承包项目部安全主任、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审核并签名后再报项目监理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部负责人复查并审批。

2、塔吊实施安拆时,总承包单位必须书面通知监理和其他有关方面管理人员到安拆现场,项目部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主任必须在现场亲临组织指挥塔吊、钢井架的安拆工作。

3、监理分布在接到施工总承办单位的塔吊、钢井架专项安拆施工方案时,负责安全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方案应认真审查,审查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一下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

2)是否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关于起重机吊装机械及安装拆卸的各项规定;

3)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保证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施工单位申报的起重机吊装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是否有效;安拆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证书和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有效和同一单位,若操作人员是聘用关系,应检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必须完善后才能批准安拆施工。

4、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做好如下工作:

1)核实现场起重机吊装机械的操作人员上岗证,审查操作人员与其安拆专业施工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2)检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安拆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达现场组织指挥;

3)对安拆人员对照经批准的《专项安装或拆卸方案》进行有关安拆顺序、注意事项、操作规程等方面面试,并监督总承包单位的安全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有关安拆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管理人员对全体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安拆方案和安全工作进行交底;

4)符合要求后,可进行起重机吊装安拆工作,监理分布安全监理工作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随同施工单位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并认真填写《起重机吊装机械安装或拆卸监理旁站记录》,完善各方签名手续;

5)起重吊装机械《专项安装或拆卸方案》未经监理同意批准,或未下达《起重吊装机械拆除令》,或监理人员不在现场旁站时,严禁施工单位擅自进行起重吊装机械安装或拆卸施工。

篇3: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一、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

1.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z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递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荷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5.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0mm×200m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及小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移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设有排水措施。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连墙杆的间距,应按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连墙杆应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加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数为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设置2个旋转扣件。?

4.横向剪刀撑。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架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作业方向。

2.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设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5.脚手架的外侧面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细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6.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六、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验收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扣件紧固力距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的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扣件紧固程度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施工承包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挂牌使用。?

七、小横杆设置?

1.规范规定应该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设置小横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与大横杆组成一个刚性平面,缩小立杆的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

当遇作业层时,应在两立杆中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拆除,但交点处小横杆不应拆除。?

2.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否则双排脚手架将变成两片脚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脚手架的整体性。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小横杆入墙过小一是影响支点强度,另外单排脚手架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拔出。?

八、杆件搭接?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刀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少于两个。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脚手板发生问题而落人落物时,下层起防护作用。当作业层的脚手板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

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篇4:路面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根据施工工艺的需要,在不同的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

2、基层施工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加水闷料后,作业人员应戴草帽、口罩防护用品进行翻拌。装卸、洒铺及翻拌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在上风侧进行操作,运输车辆应采用蓬布遮盖。

3、基层施工的拌和料场,装卸机不得在料堆上空心掏料,应视料堆现场情况先作放坡处理后,再行装料;装运基层混合料的运输车不得随车载人,人工清理粘贴在自卸翻斗汽车内的混合料时,应有专人指挥汽车司机。

4、沥青路面施工时,沥青操作人员应事先进行体检,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有过敏反映者,不应从事沥青作业。

5、沥青洒布机作业时应事先检查设备及洒布装置、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喷洒沥青时,如发现喷头堵塞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关闭阀门,再行修理。

6、沥青拌和楼控制室须配备灭火器材,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启动、运转、停机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液化气点火装置,必须有减压阀及压力表。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连续式拌和设备的燃烧器熄火时应立即停止喷射沥青,工作时如遇烘干拌合筒着火,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并停止供给沥青,可再用含水量较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合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拌合机组进入正常运转后,各岗位人员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部件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岗,运转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先停止进料,待搅拌鼓、烘干筒等卸完料后方可停机;拌合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搅拌鼓内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8、摊铺机作业时,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由专人指挥,协调一致,同步运行,换档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运料车运输须限速行驶。

篇5:路基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砍伐树木的安全监理要点:

(1)在清理场地的工作中,清除的丛草,树林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伐树前,应将伐树范围弄清,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发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

(3)伐树前,应将周围防碍砍伐作业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4)要明确操作要求,为使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的安全距离,

(5)在陡坡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

(6)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7)大风、大雾和下雨天不得进行伐树和作业。

2、土方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3)土方开挖必须自下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4)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

(6)土方填筑应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7)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8)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夜间或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0)在施工中,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

(11)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保证行车条件和畅通。在崖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12)大型施工机械进场时,应查清所通过的道路、桥梁和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达不到要求时,应先予以拓宽和加固,保证其机械安全通过,并应与主管部门联系,取得同意。

(13)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防止机械废气造成的伤害,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4)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驶人员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15)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扣,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3、挖掘机作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4、推土机作业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斗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后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5、平地机作业

(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夜间不宜作业。

(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动车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把翻松坚硬旧路面。

(4)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6、装载机作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7、汽车作业

(1)载重作业

①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②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③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④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2)自卸汽车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②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③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8、压路机作业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②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③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9、防护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对地基和脚手架所用材料、扣件或连接件,应进行认真检查,合格后才可使用。

(2)人工抬运石块和搬运砂浆等材料所用的器具必须牢固可靠,如绳、筐、桶等。

(3)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将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别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称筐内所装石块必须稳妥,不得中途外掉。

(4)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时必须设置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5)对挖基施工中的各种使用器具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6)挖基时,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放安全边坡。

(7)不设放安全边坡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围壁支撑。围壁支撑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围壁支撑设置必须牢固稳定。

(8)如遇变化地质条件,应上报并经研究后再行施工。

(9)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采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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