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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铁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1工作依据

[1.1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

3施工区域地方的环保规定。

4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5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和要求。

6委托监理合同。

7施工合同。

[2主要监理工作

[2.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安排一名专职或几名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2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专门列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环保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流程;

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目标、控制要点及监控手段;

5工作方法及措施;

[2.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图纸现场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时应熟悉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专门列入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掌握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4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控制工期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位。

[2.5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当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才能批准工程开工。

[2.6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2.7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3控制要点

[3.1临时施工道路的开挖及修建

1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手续。

2按设计图要求控制临时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3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

4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5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以恢复。

6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

[3.2水上施工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检查

1水上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环保的要求。

2水上钻孔作业不得向河湖中,也不得向岸边弃碴,应集中用船运至指定弃碴区域。

3筑岛施工或修建临时丁坝,必须征得当地水利部门的批准,筑岛或修建临时丁坝不应引起水流大的改变,防止一侧冲刷,另一侧淤积。

4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施工,应有专门的造浆船,废弃泥浆不得向河湖倾倒,应采取相应措施集中到指定地点弃放。

5严禁向河湖倾倒建筑垃圾。

[3.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1施工中取土及弃碴应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好相关的征地手续。

2检查取、弃土场便道扬尘对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3施工取土场及弃碴场应建立良好的防排水系统,弃碴场挡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周边地貌特点,对取土场予以恢复,在取土场及弃碴场周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表绿化。

[3.4施工污水排放的处理

1隧道施工中,污水不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洞外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2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3.5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1施工营地要进行适当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放置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营区要有专人进行卫生清扫,搞好环境卫生。

[3.6施工现场周围水系的保护

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当地水系,如有破坏,应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3.7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硬化的地面、地表临时建筑予以凿除。

[3.8混凝土拌和站的环境保护

1污水处理:施工中的污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排水系统。

2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规定。

3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

[3.9隧道内施工环境

1隧道内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有害气体排放进行检测。

3弃碴运输尽量采取减少污染环境的手段(如轨道运输等)。

4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要符合有关规定。

[3.10改良土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措施的检查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投标承诺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工艺。

2采用拌和场集中配制时,检查堆料覆盖、拌和配料的封闭(或半封闭)设施。

3对于路拌施工,检查撒灰、拌和使用的设备、检查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扬灰。

[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4.1巡视与指令

1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各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状况。对重点工序或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了解环保进展。

2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改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2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路基边坡植草及地表排水系统

2弃碴场挡墙的砌筑及岸坡防护

3站场排污设施、排水系统

4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4.3主要措施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工程主体同步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达标工程不予验收

2经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费所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费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达不到要求该项费用不予计价支付。

3报告: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重视或不采取措施的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或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列入不良记录。

篇2: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工作依据

[1.1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4委托监理合同

5施工合同

6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8《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J259-2003)

[2主要工作内容

[2.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工组中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和检查。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总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所列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和起重机械设备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现场道路、场地、排污、防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控制工期工程和铺架工程,还应报送建设单位报准。

[2.3监理工程师在对工地进行巡视检查时,应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停工指令。

[2.4当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经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做出报告,或向铁道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报告。

[2.5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3工作要点和方法

[3.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查

1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已制定。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持证上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装卸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符合分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瓦斯隧道应有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每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2施工场地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的临时油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库区应设围栏,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备并设专人看守,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易燃物品。

2爆破器材库必须符合防爆、防潮、防雷、防火、防鼠等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4在临时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有毒、粉尘侵害的作业应具有防护措施。

6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配设消防器材,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施工防火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7作业区及生活区应设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场地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8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氧气瓶及易燃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9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空作业、水塔的水柜安装,浮运架梁、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3.3施工机械使用及技术安全状况检查

1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试验工作使用的电气绝缘工具,高处作业使用的防护措施应处于完好状况,施工单位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具有对突发事故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3施工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如塔吊等),使用前必须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检查批准。

4工地使用的具有一定高危险大型临时设备,如缆索吊机、吊索塔架、架梁吊机等,使用前需经施工单位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经试吊、试运行方可正式使用。

[3.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过程的检查

1每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操作细则及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交底记录。

2深基坑开挖及降水施工中,检查施工单位开挖及基坑支护措施,检查降水过程对周围建设物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沉降观测记录,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3模板工程及脚手架工程,要对施工单位的检算结果进行复核,现场实施过程中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设计,尤其是要检查脚手架的横撑及斜撑,脚手架基础是否进行了预处理(加固),支架是否进行了预压。

4检查工地临时用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拉、乱接线现象。

5石方开挖及隧道钻爆施工中:

⑴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警戒。

⑵施工现场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6隧道施工:

⑴隧道竖井、斜井的提升系统应经过安全检算,并经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提升系统的钢丝绳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应进行拉力试验,并在使用中定期检查、修理和更换。

⑶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洞内空气质量检测记录,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高处作业:

⑴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⑵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⑶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对桥下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检查。

[3.5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监理

1既有线上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2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

4既有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其它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

5既有线旁施工及增建二线时,必须确保列车行车线路安全,轨下路基开挖作业要报送运输部门批准。施工作业应采取先防护、加固,后施工作业的程序。

6有线电气化区段施工

⑴在建筑物及设施上施工时,作业人员及其携带物体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有接触网工监护,不足安全规定距离,应在接触网停电后作业;提前提出申请,接到停电施工许可令后,由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方可施工。

⑵当接触网断电时,无论已断导线是否落在地上,严禁任何人接触,发现接触网断线时,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员,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信号加以防护并在断电电线的10m半径范围内禁止人员接近。

⑶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必须停电。

⑷在电气化线路上进行起道,拨道前必须征得供电部门同意,必要时应由供电部门派员配合。

⑸浓雾、阴雨、雷电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的电杆上作业。

7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8高压危险影响区段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并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作业。

⑴切割光电缆金属外皮或打开接头套管前,应将光电缆两端金属外皮连通,并临时接地。

⑵用仪表测试电缆芯线有危险电压时,应申请停电作业,无危险电压时亦应对芯线接地后方准作业。

篇3: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监理工作

1程序和组织

1.1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程序主要包括初验、正式验收、组成固定资产。

1.2依据谁审批项目,谁负责组织验收的原则,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验收分为三级。

1经国家审批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国家组织正式验收,其中属于新建国家铁路建设项目由铁道部组织初验或由铁道部指定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属于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的铁路建设项目以及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单位组织初验。

2经铁道部或项目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由审批单位组织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3经企业或公司自行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由审批单位组织验收。

1.3铁路建设项目的验收由各级验收委员会负责主持。

2工程竣工初验

2.1工程竣工初验流程:(见下页)

2.2工程竣工初验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全部竣工,并经自验达到验收条件。

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对项目各专业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是否具备初验条件,确认已达条件,提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准备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同时向负责组织初验的单位报送《初验申请表》,对尚未达到条件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3组织初验委员会,同时组成专业现场检查组。

4专业组分专业全面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

5初验委员会对各专业小组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验时间和方法,届时组织复验。

否是

工程竣工初验流程图

3正式验收

3.1工程正式验收流程

3.2正式验收工作程序

1正式验收原则上在初验一年后进行,对初验后经批准实行临管运输或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临管或试生产期满足后应及时组织正式验收。

2负责组织正式验收的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正式验收申报表》后,经审核,确认申报项目符合正式验收条件,报请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组织正式验收委员会,确定参加验收人员。

3正式验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证书》并签字,小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

4经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验收证书》签字验收的建设项目,接管单位必须按验收委员会确定的时间正式接管,开办正式运营或投产。

5验收机构对不影响运输安全和剩余工程或设备及其类别、数量、投资、完工日期、验收手续和方式,应在验收文件中予以明确。剩余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交接手续。

6新建、改建的铁路建设项目,为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生产急需,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分期、分段或单项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正式验收。

4竣工文件

4.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4.2竣工文件应如实反映建设项目施工的技术状况和工程竣工现状,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施工日志及原始资料,要齐全、真实、有效,竣工图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施工实际状况。

4.3各种资料按专业和单项工程汇总整理。

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5.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铁道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交验资料,并对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编制质量进行检查,按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

5.2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本监理标段工程竣工初验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指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达到初验的要求。

5.3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本监理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初步意见。

评估初步意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基本概况、主要施工方法、工程质量状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初步结论。

5.4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初验委员会(包括各专业小组)对本监理标段工程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5.5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正式验收委员会对本监理标段工程进行的验收,代表监理单位对《竣工申请表》、《初验申请表》、《正式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签署意见。

篇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0.1工程进入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现场监理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原施工阶段的监理人员中保留少量人员从事此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工程质量状况并征求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3对建设单位或运营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进行调查,属于施工质量缺陷,应指令施工单位及时负责修补并对其修补质量进行验收;属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对施工单位修补发生的费用予以审查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返修工程验工计价单报建设单位审定。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或需返工处理的项目实施整改,并对返修、整改结果进行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5对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剩余工程或甩项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并对其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0.2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进行评估。

0.3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责任终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下列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共同签署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已到期;

2工程质量缺陷或需返工处理的项目已全部返修完毕并验收合格;

3工程竣工文件已全部完成,经审查合格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4施工单位承担的全部工程已验收合格。

0.4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项目监理机构应提交本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结清工程监理费用,撤消项目监理机构。0.5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返回质量缺陷责任金申请予以审查,确认签署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篇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

1一般规定

1.1监理信息的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真实、高效的原则。

1.2监理信息是监理工作的基础,项目监理机构中应设信息管理人员负责监理信息的综合管理,总监理工程师为总负责人。

1.3监理信息形态的主要形式有文字图形信息、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电传、网络等)。

1.4大力推广和正确运用计算机技术等信息管理手段。

1.5根据监理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综合能力,采用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模式。

2信息流程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关系流程图

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流程图

3信息收集

3.1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

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准备工作阶段,按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收集施工合同副本及设计图纸。

2建设单位的书面文件、电话、电传文件、会议纪要

电话、会议内容的记录应力求准确,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重要的电传文件应将原件保存。

3.2收集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

1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主要是各种报审、报验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掌握施工现场的动态,并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监理规范、工程验收标准等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检查记录、验收记录、验工计价、试验数据、各种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报审、报验文件,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地收集、整理、分发和存放

3.3收集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

1监理工作日记

具体内容见14.4

2收集监理月(季、年)报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⑴本期在施形象部位及施工项目;

⑵本期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⑶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并作出综合的评价;

⑷如果某一部分滞后,进行原因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⑸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

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情况;

⑺工程质量问题、情况分析、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⑻工程量及工程款审批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预测;

⑼工程变更情况(主要内容、数量等)、工程索赔情况;

⑽监理工作情况统计。

3上级对下级的各种指令、指示,下级对上级的各种申请、工作汇报等。

3.4收集工地会议信息

1工地会议包括开工前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工地例会以及出现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时召开的专题会议。

2会议纪要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人、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等,设专人记录,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参加会议各方代表会签等。

3.5收集其他方面的信息

1包括气象资料、造价信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等;

2信息应具有时效性和有效性。

4信息整理和储存

4.1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管理台帐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台帐

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供应商)、使用部位、质量情况、报验日期、签认日期等内容。

2施工试验报审台帐

内容包括:试验内容、部位、时间、试验组数、试验结果、统计结果等内容。

3验收台帐

内容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4工程量、工程进度款报审台帐

内容包括:子项名称、申报工程量及价款、审签工程量及价款、工程量及价款累计等内容。

5测量报验管理台帐

内容包括:日期、部位、测量结果等内容。

6工程变更记录台帐

7工程进度管理台帐

8监理工作记录台帐

9其他管理台帐及有关报表

4.2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分析

1进度控制

⑴绘制网络图及横道图;

⑵依据收集到的工程实际进度的信息,与计划的进度进行比较和分析,分析产生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问题的意见;

⑶对进度计划及时的调整并进行工程进度变化趋势的预测。

2质量控制

对收集到的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系统地将当期施工中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时监理人员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及处理情况等)进行归纳和评价。

3投资控制

对每月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与投资计划、合同价款进行对比分析,并对项目投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4合同管理

包括变更设计、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误、合同争议及合同管理的其它信息。

4.3监理信息的储存

1信息的储存分短期储存信息和长期储存信息,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数据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储存以备查阅。

2信息储存的介质主要有纸、胶卷、计算机存储器。

5信息传递

5.1传递给建设单位的信息

信息传递一览表

序号信息内容传递方式传递数量传递日期、时间

1监理月报计算机网络1本月底前

书面1下月5日前

2监理季报计算机网络1下季5日前

书面1下季10日前

3监理年报计算机网络1下年1月15日前

书面1下年1月20日前

4监理工作总结计算机网络1竣工后一个月内

书面1竣工后一个月内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计算机网络1初验后10日内

书面1初验后15日内

6季度验工计价汇总表计算机网

络1下季15日前

书面1下季20日前

7年度验工计汇总表计算机网络1下年1月15日前

书面1下年1月20日前

8竣工结算审批表书面1竣工结算后

5.2传递给施工单位的信息

发送给施工单位的经监理工程师审签的报审、报验文件及通知应做到及时有效,并应有日期、收文人的签字手续等内容的记录。发文的数量按照相应文件的具体要求。

5.3传递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组织的具体情况,建立监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流通渠道畅通,能做到及时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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