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工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报废

4.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篇2: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

一、目的

为了对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规范生产设施的报废管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所有需拆除、报废的设备、设施。

三、职责

设备拆除的报废工作由维修负责,企业安全委员会监督。

四、要求

1.对已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或需报废的设施需进行拆除或报废的设备,由生产技术部以书面向总经理申请。经总经理确定后由生产技术部制定拆除计划。

2.生产技术部将按拆除计划及拆除的具体时间做好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3.生产技术部填写设备拆除报废申请单后,需安排电工对此设施先作断电、断水、断气工作。

4.对待拆除或报废设施应挂好相关标志牌。

5.在拆除设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在拆除过程中,对一些较重要的部位应作好相关记录。

6.设施拆除后应在设备管理档案中作好详细的记录。

7.在拆除前维修门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本公司所使用的设施都较简单,主要是砂磨机和分散机。体积小、构造简单。在拆除过程中还需注意安全。主要是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并制定相应的拆除计划及配备相关的拆除工具。

8.凡拆除的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经企业安全委员会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本公司的生产设施中会残留危险化学品的设备主要是砂磨机。如砂磨机需拆除,首先由生产技术部操作工将砂磨机分散筒底部的泄料阀打开,排空里面的易燃液体和玻璃微珠。并用溶剂将筒体清洗干净。放置一天时间,等里面的溶剂挥发干净后方可拆除。拆除前应再次确认筒体内的易燃液体是否挥发干净。并作相应的检查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

五、附件

《生产设施报废申请单》AQ-BZH49

篇3:设备设施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及拆除报废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开展及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的验收、拆除报废的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3.2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审批;

3.3总经办负责人员的变更审核;

3.4生产设备部负责工艺、技术的变更审核;

3.3生产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的变更审核;

3.4品质部负责检验用仪器的变更审核;

3.5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变更的审批;

3.6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程序内容

4.1设备设施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4.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4.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设备设施验收

4.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或现场后,安全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开箱验收。

4.2.2检查设备设施包装情况,确认设备设施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4.2.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对于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设备使用部门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设备部,由安全设备部联系设备设施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2.6若设备设施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设备设施的所有资料说明由安全设备部建档。

4.3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3.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

4.3.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设施严重破坏;

4.3.3影响安全生产,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3.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3.5生产能力不适应公司发展的设备设施;

4.3.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4报废设备设施的申请

4.4.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填报《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由安全设备部组织鉴定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废;也可由安全设备部提出报废计划。

4.4.2凡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账。

4.5报废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

4.5.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提前通知安全设备部,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

4.5.2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使用部门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洗和置换。

4.6设备设施的拆除

4.6.1拆除方案由安全设备部填报,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拆除。

4.6.2拆除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1)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

2)作业中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3)安全防护和作业措施;

4.8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4.8.1根据拆除方案的要求,如牵涉到危险作业,要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各类作业许可证;

4.8.2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类规定;

4.8.3指定专人统一指挥,配备监护人员;

4.8.4作业前必须确认水、电、汽、气源是否已经断开;

4.8.5设备装置的内部必须清洗、置换;

4.8.6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施工。

4.9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4.9.1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遇六级以上强风或雷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2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4.9.3拆除的物体不得堆积在平台、跳板、脚手架上,要及时运走;

4.9.4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4.9.5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4.9.6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4.9.7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4.9.8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时,要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办理有关作业证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

4.9.9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防火等安全用品,以备急用。

4.10对大型设备、装置或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篇4: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或保管单位填写《设备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动力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安全委员会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设备动部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委员会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委员会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委员会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3.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6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设备动力部批准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3.7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8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经阁铝业科技股份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篇5:安全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油加气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管理。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2)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程序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