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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操作若干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办证操作中应掌握的若干规定

一、有关当事人姓名多音字、外文名、单位译文名称的操作要求

公证受理人员在受理涉外公证事项时,应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公证翻译要求登记表》,并提供有外文名的护照或居留证或通行证或单位外文名称资料的复印件,以作为审核和翻译的依据,当事人凭以前在本处所办公证书作为公证依据的,应提供原公证书及公证书译文的复印件。

公证审批人员或主办公证员必须在公证呈批表或主办公证员具结报告中作出是否同意按《公证翻译要求登记表》中的内容翻译的核准意见。

二、有关公证当事人照片的提供、核对和粘贴的要求

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公证事项的要求,公证受理人员应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供一式数张同色彩、同底版的公证当事人的照片,照片背面应由申请人或代理人亲自注明公证当事人的姓名。公证受理人员或公证承办人员或公证书制作人员应对照片进行核对确认后,方能接受或粘贴照片。公证当事人的照片其中一张应贴在公证申请表上,公证受理人员应在公证申请表上标注核对情况,其余的照片放在附卷袋内,以备粘贴在公证书上。

三、有关公证受理的若干要求

(一)公证受理人员要确保发给申请人或代理人的受理通知单与留存卷宗内的受理通知单回执、本处计算机公证管理系统中的内容相一致。若遇公证文书的份数、译文语种、各项公证收费金额有修改,领证时间因故有变动的,公证受理人员或承办人员必须及时在计算机公证管理系统中作相应修改,并在修改后的受理通知单回执上注明修改内容并通知公证申请人或代理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详细写明,以确保后续环节的准确操作。

(二)公证受理人员在计算机公证管理系统中受理公证时,要准确地选择每一项内容,不要将涉台公证选为“涉外民事”类。

(三)公证受理人员或复印人员要确保被证明文书的复印质量,做到清晰、整洁,份数准确。

四、有关公证卷宗移转、交接、装订归档的要求

(一)公证事项受理后,受理人员应将卷宗及时移交给公证员。

(二)公证员审核完毕应将卷宗及时报审批人员(主办公证员承办且属免审批的除外)。

(三)审批人员审结后应将卷宗及时交回公证员。公证员根据审批结论,对同意出证的涉外公证事项,应及时打印公证书稿、签名,连同卷宗交翻译人员翻译。公证员根据审批结论,对同意出证的国内公证事项,应及时打印公证书一式几份,并在书稿上签名后,连同卷宗交发证室制作发证。主办公证员承办的公证移转参照此执行。

(四)翻译人员根据审批人员或主办公证员意见翻译公证书并及时将译文随同卷宗转送发证室制作发证。

(五)发证人员凭《受理通知单回执》上注明的公证书份数发放公证书,并要求领证人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收公证书。发证人员应在发证后的一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卷宗移交档案室归档。

(六)对终止、拒绝的公证事项,公证员应在审批后的一周内将卷宗交发证室移交档案室归档。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每一卷档案。

(八)公证事项自受理立卷后,受理、承办、审批、翻译、制作、发证、整理归档等每一个环节的卷宗的交接(包括在二个环节之间的多次来回交接)必须认真执行本处制定的计算机交接规定。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公证人员通知申请人、代理人、当事人来本处面谈的,应将自己的姓名、所在部门及办公室的房间号清楚地告诉被通知人。

(二)整理公证卷内材料时必须将多余的、与支撑公证依据的材料相矛盾的材料剔除。

(三)粘贴公证材料的托纸应使用白纸,禁止使用已有其他使用记录的纸张。

(四)遇有偏僻字,可在本处网络管理员设定的“检索表”中通过“复制粘贴”的办法进行录入,若“检索表”中没有的字,及时联系管理员解决。

篇2:市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使用操作规范

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操作规范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临床静脉用药调配,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障静脉用药安全,有效地达到治疗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一、调配前:

1、洗手,戴口罩;

2、检查药液名称、浓度、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

3、药液有无沉淀、混浊、变色、絮状物;

4、瓶身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软包装应挤压,查有无渗漏);

5、查输液器有效期、有无漏气;

6、查棉签有效期、有无漏气或开封日期。

二、调配时:

1、再次核对医嘱,查对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患者姓名、床号,经2人确认无误后才能执行。按药品性质、不同用药时间,分批次将药品摆放。

2、调配时再次确认药品与医嘱一致性,严格无菌操作,按医嘱使用量将药品按先后加入液体中,药液尽量做到现配现用,抽取药液时,注射器针尖斜面应当朝下,紧靠安瓿瓶颈口抽取药液,然后注入输液袋(瓶)中,轻轻摇匀。注意观察调配过程中是否发生颜色变化、产生浑浊、沉淀或絮状物等。如有应立即告之处方医生,待确认后再行配制。

3、溶解粉针剂,用注射器抽取适量静脉注射用溶媒,注入于粉针剂的西林瓶内,必要时可轻轻摇动(或置震荡器上)助溶,全部溶解混匀后,用同一注射器抽出药液,注入输液袋(瓶)内,轻轻摇匀;

三、调配后:

再次核对输液标签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准确无误后,调配操作人员在输液标签上签名或者盖签章,标注调配时间,保持输液瓶口无菌状态。

四、静脉用药混合调配注意事项:

1、不得采用交叉调配流程;

2、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药物,如果不是整瓶(支)用量,则必须将实际所用剂量在输液标签上明显标识,以便校对;

3、若有两种以上粉针剂或注射液需加入同一输液时,应当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和药品性质顺序加入;

4、调配过程中,输液出现异常或对药品配伍、操作程序有疑点时应当停止调配,报告当班负责药师查明原因,或与处方医师协商调整用药医嘱;发生调配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重新调配并记录;

备注:交叉调配系指在同一操作台面上进行两组(袋、瓶)或两组以上静脉用药混合调配。

篇3:门诊药房处方调配操作工作程序

门诊药房处方调配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门诊药房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药品调剂准确。

范围:门诊药房

责任人:门诊药房及代值班药剂人员

程序:

1.调配处方操作流程:

收方→审方→调配→签名→复核→发药→用药交代→签名

2.准备工作

准备药品调剂等有关用具,并按取用方便的要求次序放置。

经常清查药品存量及质量,并及时补充、更换。

3.收方及审查

收方后,收方者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对有疑问的处方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

处方中如遇缺少的药品,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

对特殊药品,应严格按照特殊药品管理规定审方。

4.配方

配方者根据经审查合格的处方认真调配,仔细检查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及用法用量,按处方的药品顺序调配。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秩序地进行调配。

临时分装的药品需准确量取或数取,严禁用手直接取药或估计取药,拆零药品/装置瓶用后要及时放回原处。

5.发药

严格执行"双检双签"制度,两人同时工作时,其中一人校对;一人单独工作时,必须反复校对,并重复签名。配方和复核药师均在处方上签字(签全名,字迹清晰)/签章。

发药时,仔细检查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及用法用量是否与处方一致。态度和蔼、耐心,并应将使用方法(如药品用量、间隔时间及用法等)向病人交代清楚。对下列事项也必须交代:①详细说明内服药及外用药。②对特殊药品详细交代服用事项,切勿超过剂量。③混悬液应注明使用前必须摇匀。④对有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详细交代储存方法。

6.处方装订:将当日处方,按不同类别整理、叠放整齐,加封面后装订成册,归类存放。

篇4:门诊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操作程序

门诊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门诊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操作序程,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范围:门诊药房

责任人:药品调配人员

程序:

1.处方审核

专用处方的处方式样和颜色符合规定、处方的一般项目(病人的姓名、科别、性别、年龄、住址或住院号、联系电话、处方日期、诊断、病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医生签名或盖章、收费章等)必须完整。

处方内容(所列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剂量等)必须符合特殊药品管理规定。

对不符合特殊药品管理规定,超量、涂改及其他不合格的处方,拒绝调配,向病人说明情况,指导病人由处方医生重新开具合格后方可调配。

医生处方权审核,不具有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不得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需随附注射剂的空安瓿及贴剂的废贴。特别注意复诊时回收空安瓿和废贴。

凭专用病历配药的病人需审核专用病历。

2.配方发药

审方合格及与电脑记帐核对无误后,由配方药师按处方所列药品从专柜中取用药品,交给发药药师复核。

发药药师核对无误后,将注射剂药品交给执行护士(执行完毕后由护士凭处方及注射药袋和空安瓿交回到药房由专人负责);口服药交给病人或其代办人,并进行必要的发药交待。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发药在专门窗口进行。

发药完毕,调配人、复核人在处方上签全名,并在电脑上确认处方、记帐。

3.登记:在规定登记本中登记使用、空安瓿(废贴)回收、专用帐册、交接班等内容。

4.处方保管:专用处方留于专柜中,由专人复核后装订、保存。

5.用药后专柜随时上锁。

篇5:医院药物咨询标准操作工作程序

医院药物咨询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药物咨询标准操作程序,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范围:临床药学室

责任人:临床药学室咨询人员

程序:

1、咨询前准备:咨询人员穿戴整洁,佩卡服务。

2、整理工作台,清理无关物品,摆放咨询登记表、工具书等必需物品,定时开窗("药物咨询专窗")。

3、解答病人提出问题时耐心仔细,如当时不能解答,留下病人的联系方式,查资料后再告知病人,达到病人满意。

4、电话接受院外病人的询问,认真解答,同上如当时不能解答,留下病人的联系方式,查资料后再告知病人,直到病人满意。

5、院内医护人员提出问题,认真解答,如当时不能回答,查资料后告知,直到满意为止。

6、咨询过程中遇到相关"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及时收集、整理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7、认真填写药物咨询记录表,定期汇总上报。必要时在院内网上刊登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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